【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征文启事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研究论文
   专著题录
   田野报告
   访谈·笔谈·座谈
   学者评介
   书评文萃
   译著译文
   民俗影像
   平行学科
   民俗学刊物
《民俗研究》
《民族艺术》
《民间文化论坛》
《民族文学研究》
《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文摘》
《中原文化研究》
《艺术与民俗》
《遗产》
   民俗学论文要目索引
   研究综述

研究论文

首页民俗学文库研究论文

[康保成]“务头”新说
  作者:康保成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11-12 | 点击数:20178
 
换一个思路,便不难发现,周德清不止一次提到歌唱家的作用。他说:“要知某调某句某字是务头,可施俊语于其上。”“要知”者,若知也。全句意为:要是知道务头所在,就可在其上施以“俊语”了。言外之意,“务头”需要寻觅。找到了它的位置,“施以俊语”,才算完成了创造“务头”的过程。怎样寻觅呢?请看《中原音韵·定格四十首》中的第一例:
 
【寄生草】《饮》长醉后方何碍?不醒时有甚思?糟腌两个功名字,醅渰千古兴亡事,麯埋万丈虹霓志。不达时皆笑屈原非,但知音尽说陶潜是。
评曰:“命意、造语、下字,俱好。最是‘陶’字属阳,协音;若以‘渊明’字,则‘渊”字唱作‘元’字,盖‘渊’字属阴。‘有甚’二字上、去声,‘尽说’二字去、上声,更妙。‘红霓志’、‘陶潜’是务头也。
 
这则评语主要说“陶潜”二字之所以成为“务头”的道理。在歌唱家口中,以阳平与上声相连,容易唱成“务头”。若改为“渊明”,意思虽同,但“渊”字属阴平;若唱成阳平则成“元”字,意思就变了,所以“渊明”怎样唱都不能成为“务头”。评语中的“若……唱作”、“更妙”云云,都是对歌唱家而言的。可见歌唱家可以修改度曲家的作品,但须考虑语义的要求。顺便说一句,要求“务头”处须阳平与上声相连,就是强调“依字声行腔”。再看下一例:
 
【折桂令】《金山寺》长江浩浩西来,水面云山,山上楼台。山水相连,楼台上下,天地安排。诗句就云山失色,酒杯宽天地忘怀。醉眼睁开,回首蓬莱,一半云遮,一半烟埋。
评曰:“此词称赏者众,妙在‘色’字上声,以起其音,平声便属第二着。平声若是阳字,仅可;若是阴字,愈无用矣。歌者每歌‘天地安排’为‘天巧安排’,‘失色’为‘用色’,取其便于音而好唱也,改此平仄,极是。然前引‘云山’、‘天地’,后说‘云山失色’‘天地忘怀’,若此则损其意,失其对矣。‘安排’上‘天地’二字,若得去上为上,上去次之,馀无用矣,盖务头在上。‘失色’字若得去上为上,馀者风斯下矣。若全句是平平上上,歌者不能改矣。呜呼!前辈尚有此失,后学可不究乎?”
 
这里针对“天地安排”、“云山失色”八字发议论,且主要就“天地”二字的失误而发。这二字以平、去相连,很不容易唱,故歌者为“取其便于音而好唱”,“每歌‘天地安排’为‘天巧安排’”,“巧”字是上声,周氏称赞“极是”,但却因此失对、损意。周氏指出:这二字的修改原则是“去上为上,上去次之,馀无用矣,盖务头在上”,也就是说,在这两种情况下均可唱成“务头”。这说明,“务头”的确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它要求度曲家与歌唱家共同参与完成。但填词家起码要给歌唱家修改的馀地,搞得不好,便使“歌者不能改矣”。
以上两则评语印证了我们对“务头”产生过程的判断,同时透露出:在创造过程中,度曲家容易因义害声,而歌唱家则往往因声害义,只有二者结合,才能共同发挥优势、各自扬长避短,创造出“务头”来。“取其便于音而好唱”的“取”字,与周氏常说的“取务头”的“取”字,都是指歌唱家而言的。在四声(平仄)搭配合适的地方“取务头”,假如成功,便相对固定,作家与歌唱家一般应该遵从,这大概就是所谓“定格”的含义。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类相对固定的地方,周氏特别强调上声字的作用。因为,上声字本身容易唱出转音,唱出“务头”。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

上一条: ·[康保成]酒令与元曲的传播
下一条: ·[康保成]补说《骷髅幻戏图》
   相关链接
·[张丽]“合欢枝”:竹枝词生成、演进、流布中的两体文学特质·[凌崎 葛婷]文献·形态·结构:鄂西北孝歌唱本研究举隅
·[王丹]生活歌唱与仪式表征:清江流域土家族人生仪礼歌研究·[梁昭]汉、壮文化的交融与疏离:“歌圩”命名再思考
·古老民歌唱响新时代·[万建中]西部民族歌唱传统的分类何以可能
·[姚慧]德德玛──国家背景下的少数民族歌唱家①·[施爱东]荷马不是一个人在歌唱
·[陆晓芹]作为治理方式的民间歌唱·[徐晓光]歌唱与纠纷的解决
·书法,让文字歌唱的艺术·歌唱与民众:《读书》座谈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