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理论”之后的民俗学
一、 理查德·鲍曼与“本土语文学
在反击邓迪斯的批评时,理查德·鲍曼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理论主张为“本土语文学”:
首先,“本土语文学”是以“文本为中心的”。所有语文学分析的基本单元都是文本,即一个精心制作的、有边界的、内在紧密相关的、合乎逻辑的话语,大部分民俗学家关注的是文本化的散漫性的形式,比如叙事、歌谣、谚语与谜语,也有人关注文本化的其他文化形式,比如习俗、信仰与迷信。等等。
其次,要理解文化就要考察其文本;要理解文本,就要在其给予表达的文化的关系当中理解它。
第三,文本有某些传统的特征,即“形式、主题以及实践性”。“形式”与文本如何被呈现有关,这使它与周遭的外围区别开来,使之具有内在的连贯性,即其“诗学”。相反,“主题”与文本的指向性、陈述性的内容有关。文本“实践性”的维度与它们使用及呈现的模式有关,它们如何作为获得社会目标的资源。单独或者综合起来考虑,这些特征都是文本的多种规则辨识与区别的标准,即“类型”。
第四,“类型”的上述特征使文本可以记忆、可以重复表演、因而可以共享,可以持续,语文学的核心关注之一是文本的社会的及时代的传播。文本的一再重演给予文本作为集体性储备之一部分的社会流通性。这一过程还有一个时代的维度。一个文本的一再重复,构成了文本间地相关的同宗文本,一个“传统”的时代的连续。
第五,虽然文本在一个文化之间共享,并跨时间而存在,但它们同时也是在不断地变化当中的,一方面语文学的基本假设是:文本是文化的关键,文本即文化。文化改变了,文本亦改变。另一方面,从文本传播的动态学来看,一个文本的两次复述不可能完全相同,这里不可避免地有一个变异的维度。在连续复述的文本间的差距,即文本间的变化,意味着文化的变化。上述三点关注了文本的连续性或者持久性(传统)与文本的变异性或创造性(变化)之间的动态的紧张,这种紧张在文本的形式的、语义的、实践性的不同层面上反映出来。[21]
二、查尔斯·布瑞格斯与“传播的制图学”
查尔斯·布瑞格斯主张“传播的制图学”,他发现,许多学者已经不再把语言意识形态视为独立于交流性实践与社会不平等的相对固定的与共享的思想,而是去研究在它们被表征的互动过程中呈现的方式。
在与鲍曼若干年前撰写的论文当中,他们一起呼吁学者们关注“文本化”这一动态的过程,他们认为,正是通过“文本化”,话语才得以建构,“文本化”的过程,不仅把主体置身于社会互动的过程当中,而且在“先在的话语、文本以及语境”当中创造了某种特定的关系,通过在特定的社会位置当中“去语境化”“再语境化”,主体置身于公众性的话语对话当中。总之,探索意识形态的表征不仅仅要关注具体的互动性实践,也要关注“去/再语境化”的行为。查尔斯认为,关注话语如何被生产、传播与接受是意识形态表征的焦点,他称之为“传播的制图学”。
查尔斯关于“传播”模式的讨论,有助于理解话语活动当中的意识形态的问题,是探索权力如何“在话语当中”并“通过话语而运作”的极好的途径。[22]
三、劳里·航柯与“文本的民族志”
航柯先生习惯于从“民俗过程”的整体着手思考民俗学,他认为,不仅那些“古老的”材料是有价值的,而且关于整个活生生的传统体系以及创造与使用它们的人们的资料也是有价值的。这样一种整体的图景,没有很好的数据搜集,没有与最好的信息提供者的对话,没有对于展演当中的文化有一种文化认同感的话是很难获得的。他认为,这一学术任务不能留给人类学家们,因为他们并没有民俗学方面的知识,没有建立在数据基础上的档案馆,在这些方面,民俗学家们的工作更加丰富。[23]
为此,他提出了所谓“深度材料”的概念,用以反映在一个传统的体系当中民俗的有机的变化。它不只是关注民俗事象本身,而是关注更加宽广的主题性的领域,这样的研究更多地关注于一个或者几个信息提供人,在一个特定的社区或者地域当中,其表演的情境具有许多维度,被看成是构成数据的情境性的框架,因此也是材料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除了这些时空性的特征,航柯指出,多重性,补充性,可比较性也是十分重要性。
“深度材料”还包括田野研究当中材料被生产的方式。比如在一个主题性的领域当中,一个社区或者地域当中的相同的信息提供人被反复采访多年,采访当中强调意义的情境化的与场景化的背景,还有研究者在材料的生产当中的角色的问题。
在书写过程当中,研究过程的表征(按照格尔兹的观点)是“深度材料”的关键。只有当材料被公开地阐释与情境化,它才会变成具有意义的深度的材料。材料远不只是一堆磁带,照片或者文本,而用它们作了什么、在哪里、在什么样的学术情境之下、从何种理论观点出发、为了何种目标、以何种方式、由谁做出的等等信息同样十分重要[24]。
“深度材料”可以是田野的也可以是档案性的。它不仅仅关注材料本身,而且关注整个研究的过程:材料的出版、阐释以及分析、书写研究成果等。积极地卷入研究是研究过程中“深度”的一个现象学的要求。航柯先生借用克利福德·格尔兹的观点说,深度的最终标准与材料的数据化有关,随着讨论的继续,只有在材料被阐释并被投入书写时,材料才变得深厚并具有意义。[25]
四、劳里·哈威拉蒂与约翰·米尔斯·弗里的“网络伙伴”
安娜·丽娜-西卡拉教授称,民俗学已经进入数码时代,事实上,民俗材料的记录在九十年代已经开始进入数码时代。劳里·哈威拉蒂早在八十年代就已经十分熟悉数码技术了,现在他是芬兰民俗学档案馆的负责人。约翰·米尔斯·弗里先生最近提出的“网络伙伴”的思想也很值得关注,网络技术可以通过多种传播手段来呈现与表征民俗事象,这些手段的应运也许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鲍曼先生的“本土语文学”以及航柯先生的“文本民族志”的理想目标。然而,新技术虽然提供了呈现的多种可能性,但是,也带来了许多经济的与道德的问题。[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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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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