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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伯清]叙事与社会学
  作者:成伯清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09-28 | 点击数:29779
 
作为叙事的社会科学
 
如果说心理学家布鲁纳确立了叙事的认识论地位,那么另外一个人类学家爱德华·M·布鲁纳(Edward M. Bruner)的“民族志作为一种叙事”一文,则将叙事的视角,具体引拉入了社会科学的论域之中。布鲁纳的假设是,“民族志受到一种潜在的叙事结构的引导,即受到我们所讲述的关于我们所研究民族的故事的引导”(Bruner,1986139)。布鲁纳将民族志视为一种话语,一种讲故事的文体。他以自己非常熟悉的美国土著文化领域为例,证明了潜在的叙事结构对民族志的影响。在20世纪的3040年代,关于土著文化变迁的占据主导地位的故事,将现在视为“解体”,过去为“辉煌”,未来为“同化”。而目前的故事,则成了现在是“抵抗运动”,过去是“剥削”,未来是“种族的复兴”。在布鲁纳看来,叙事结构的转变非常突然,同样让人吃惊的是两种故事之间极少历史连续性。与此同时,相应的理论概念也大不相同。同旧故事相联的是“濡化”、“同化”之类的概念,而在新故事中,则是“剥削”、“压迫”、“殖民主义”、“抵抗”、“解放”、“独立”、“民族主义”、“部落主义”、“认同”、“传统”和“族性”之类的概念占据主导地位。
 
不仅在词汇概念上有了变化,在句法安排上也有了转移。在旧故事中,黄金时代是过去,关键是重建古老的印地安文化,创造一种起源。而在故事的结尾,则是印地安文化的消失。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无疑是按照这种逐步解体的逻辑来展开的。但在新故事中,黄金时代则在未来,民族志描述的课题是记录当今的抵抗,讲述传统和族性是如何得以维持的。必要的时候,人类学家甚至需要采取政治行动干预,阻止文化灭绝或者种族灭绝。以前,学者无疑也关心文化灭绝的问题,但他们基本上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只希望在消失前描述它们,绝想不到要促进它们的延续。可见,不同的叙事结构,为人类学家和土著人提供了不同的社会角色。
 
故事还创造意义,即除了在词汇和句法上运作外,在语义上也同样起作用。故事总是有开头、中间和结尾,而关于一种文化的变迁,也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序列。当然,民族志研究面临的总是现在,当前的场景,但我们必须将之纳入一个时间序列中。“相信我们人类学家只是描述现在、重建过去和建构未来,那是天真的”,因为“我们如何描绘时间序列中的任一环节,与我们关于整个故事的观念,密不可分”(同上:141)。现在是根据“期望的现在”(即未来)和“以前的现在”(即过去),而获得意义的。
 
所以,并不是先有了一整套的资料和事实,然后我们再建构一个故事或者理论来说明它们。我们是先有了基本的叙事,然后决定什么才算是资料。叙事结构将体验组织起来并赋予意义,但是生活体验总是比话语丰富得多,总是有活生生的感受和体验无法为占据主导地位的故事所包涵。新故事出现了,就能使我们重新审视过去,重新阐释以前的文本,重新注意以前忽视的现象。布鲁纳还特别提到,叙事不仅是意义结构,也还是权力结构。因为不同的故事具有不同的政策和政治含义。
 
布鲁纳将叙事的核心要素分为三个方面,即故事、话语和讲述。故事是抽象的系统关联的事件序列。话语是故事得以呈现的文本,是体现在特定媒介(比如小说、电影、神话、演讲等等)中的陈述。而讲述是行动,叙述故事的行动,是在话语中产生故事的沟通过程。布鲁纳既反对将故事看做“不变的核心”(invariant core),也不同意强调讲述的社会脉络而将故事消解殆尽。在他看来,故事居先于话语,但并不独立于话语。我们从话语中抽象出故事,但一旦将故事抽象出来,故事就充当了未来话语的模型。任何讲述都取决于脉络、受众和媒介的惯例。任何重新讲述,都不是对已经讲述过的故事的精确复制。
 
尽管在故事和体验之间具有一种辩证关系,但实际上我们在学术生产中都受到主流叙事结构的制约。当我们走赴现场时,都已有一个故事在心中,而这个故事就是凸显在专业的文章和专著之中。布鲁纳说,“如果我们在文章中偏离主流故事过远,如果我们没有注意到一个关键的参考资料,或者没有提及一位重要学者的著作,我们都会被制度性的监控者——诸如论文答辩委员会、基金评审小组、杂志编辑——礼貌地予以纠正”(同上:146)。实际上,在多数情况下,研究创新都要受到一种制衡:既要足够新颖,以让人感兴趣,又要足够熟悉,以(至少是学术圈内)让众所周知的故事清晰可辨。所以,毫不奇怪,一些领先于时代的研究,要等主流的叙事结构发生转变以后才能得当承认。一般的研究,都是参照现行的叙事,然后向同行报告这种叙事的特殊变异。对于这种叙事的情节结构,同行们已经了然于胸。
 
布鲁纳还揭示出在田野调查中我们将体验转化为话语过程中的三重讲述。首先是我们告诉当地人,我们为什么到那里,我们在收集什么信息,我们将把这种资料派上什么用场。通过解释我们的研究计划,通过我们的行为,通过我们所提的问题,通过我们参与的活动,我们可以直接做到这点。当人们回答我们的问题时,我们就进入了民族志的对话,这种复杂的互动和交流导致了文本的磋商性。在第二重讲述中,我们要将这种言语的和视觉的信息,记录在田野日记的书写中。这种转录谈何容易!每位民族志学者,都能痛苦地意识到活生生的现场体验的丰富与用以刻划它们的语言的贫乏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在资料的记录中会有简化、浓缩和肢解。而在第三重讲述中,听众则是我们的同事,他们在我们为出版而准备材料时提供反馈。正是在这里,主流故事的作用更加明显。当然,在布鲁纳看来,还有第四重讲述,即其他人类学家阅读我们的著作并在课堂讲授或者自己的著作中总结我们的观点。大家都在重复讲述着同样的故事。最终,所有的体验都被过滤出去,我们又回到我们开始的地方——主流的故事。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布鲁纳认为民族志是共同创作的产物,不仅是因为被调查者为文本提供资料,也因为学者和被调查者逐步开始分享同样的叙事。所以,他们之间在辩证符号互动过程中构成了“不知情的同谋关系”。我们知道,在研究中一向存在着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区分。研究者是主体,被调查者则是客体,是对象。研究者是一种旁观者,也是一种具有特权的外来人,能够看到系统内的人所不明了的模式。当然,我们也承认,要准确地描述客体、认识外部世界的真正本质,是非常困难的。而这又经常被归结为主体的问题,即研究者也是人,有着个人的偏见、特定的人格特质,乃至会有选择性知觉。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分析主体-客体关系的方法,即如萨义德的“东方主义”(Said 1978/1999)所指出的,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区分中包含了支配的机制。
 
但是,如果按照叙事的视角,来重新解释研究中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则有不同的结果。其实无论是研究者还是被研究者,都陷落在特定历史时期的话语实践(discursive practice)所衍生出来的叙事网络之中。研究者看似是在探索现实,其实不过是卷入了符号系统的对话之中。研究者也非独具创造性的个体发现者,不过是叙事结构得以展开的场所而已。
 
从分享故事的角度来看民族志文本的产生,则就是另外一幅图景了。如果故事在我们进入现场前就存储在我们的脑中,如果我们所研究的对象对于这个故事也已知晓,那么我们所做的事情,不过是在一个共享的框架下进行一种民族志的对话而已。实际上,我们在选择访谈对象时,最有可能偏好他们的叙事同我们的相容的人。同样,对方的合作程度,也取决于同样的相容性标准。
 
最后,布鲁纳还认为,叙事结构要比隐喻或范式之类的概念,在理解和研究变迁、生命周期或者其他发展过程时,更具有优势。因为故事作为模型,具有双重性:既是直线性的,又是即时性的。一方面,故事被体验为一种序列,另一方面,故事又被突然性地理解。故事既是静态的,又是动态的。故事赋予现在以意义,使我们在涉及未来和过去的关系中观察现在。
 
显然,尽管布鲁纳是以民族志或者文化人类学为例,来说明叙事的作用。其实对于其他社会科学来说,他所探讨的问题一样具有借鉴意义。我们知道,社会学一向是以研究现在的(同历史学相区别)和自己的(同人类学相区别)社会为己任(Giddens1987),那么其中涉及的叙事问题,无疑更加复杂,因为我们与研究对象分享同样的叙事结构或故事的可能性更大。下面我们就具体来看社会学是如何应对叙事转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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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社会学视野网 20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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