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征文启事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研究论文
   专著题录
   田野报告
   访谈·笔谈·座谈
   学者评介
   书评文萃
   译著译文
   民俗影像
   平行学科
   民俗学刊物
《民俗研究》
《民族艺术》
《民间文化论坛》
《民族文学研究》
《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文摘》
《中原文化研究》
《艺术与民俗》
《遗产》
   民俗学论文要目索引
   研究综述

研究论文

首页民俗学文库研究论文

[王晓葵]国家权力、丧葬习俗与公共记忆空间
——以唐山大地震殉难者的埋葬与祭祀为例
  作者:王晓葵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09-13 | 点击数:27509
 

  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围绕唐山大地震死难者的纪念与祭祀,国家权力通过构筑公共纪念空间、举行祭祀和纪念仪式,以及有选择性地“征用”某些个人体验,把这个公共死亡事件的书写与叙述定形化。其特征是淡化灾害本身的记录与记忆,强化救灾和恢复建设的成就,以体现特定的政党和社会制度的“优越性”。由于它无法满足个性化祭祀的心理需求,民间则依然保留了“烧纸”这样的传统的祭祀方式。此外,由于中共建政以来,对民间社会组织采取弱化、取缔的政策,特别是在城市,所有的人都属于某个“单位”,这个“单位”不但是他的工作场所,也是他的医疗、出产、住房、教育等的提供者。单位还负责提供丧葬的服务。而建立在地缘和血缘基础上的传统意义上的地域社会被切割成为纵向的关系。这使得原来在某种程度上而传承民间丧葬习俗的主体丧失了原有的社会基础。在唐山,我们找不到类似日本阪神大地震后的各种民间团体承担祭祀与纪念事业的主要工作的例子。而民间社会组织的缺位正好为商业资本的进入提供了机会。民营公司收费建造地震纪念墙既反映了当代中国市场化进程所产生的资本对某些公共价值的侵食。而由此引起的争论,也说明地域社会组织的某些功能是商业资本无法替代的。而祭祀习俗在国家权力和商业资本的双重作用下也发生了变化。在现在的唐山,7月28日在十字路口烧纸和在纪念墙前献花、献花圈两种作法并行存在。而政府以“文明祭奠”的表述方式,对后者表示了明确的支持。我们可以预见,如果纪念墙的完成,24万死难者的名字都刻在了上面,或许在十字街头烧纸这个由于唐山地震产生的特异民俗将会慢慢消失。

  2006年7月是唐山地震30周年,唐山市政府举行了一个盛大的“纪念晚会”。以文艺表演的形式纪念“抗震救灾”胜利30周年。这或许是国家权力对这个事件的一系列政治的、文化的作为的一个终结点。而与此相对,当地的一家报纸开始以“我的1976”为题征集民间的个人体验。同时,网络上也逐渐开始有一些和过去登载在政府报纸上的不同的地震体验。随着尘封在民间的大量的记录和记忆被挖掘。我们或许能更完整地把握这场大地震本身以及我们的社会、政治和文化传统。

 

  [1]美国历史学家肯尼斯·福特(Kenneth E. Foote)把人类对历史遗迹的处理方式归类为以下四类:圣化、特化、复旧、抹消。《記念碑の語るアメリカー暴力と追悼の風景》名古屋大学出版会 2002年8月

  [2]参见黄东兰编:《身体 权力 心性》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6年1月

  [3] 陈永弟编著《回忆唐山大地震》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1年9月 224页

  [4] 陈永弟编著《回忆唐山大地震》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1年9月 224页

  [5] 唐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唐山市志》方志出版社 1999年11月439页

  [6] 钱钢《唐山大地震》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5年5月23 页

  [7] 钱钢《唐山大地震》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5年5月23 页

  [8] 钱钢《唐山大地震》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5年5月 146页

  [9] 《思想的凝结 精神的象征—唐山抗震纪念碑纪念碑广场设计随笔》:《建筑学报》1987年12期

  [10]:刘俊增《谁是唐山抗震纪念碑碑文的作者?》人民网地方联报网

  2001年7月25日

  [11] 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资料丛书编委会编《唐山抗震纪念纪念馆》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8年11月

  [12] 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资料丛书编委会编《唐山抗震纪念纪念馆》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8年11月 19页

  [13] 同上 23页

  [14] 同上 36页

  [15] 《唐山劳动日报》1986年7月29日 第1版

  [16]有人对此表示不满,网络上有这样的留言 “可笑的是,唐山市政府竟然把它列为欢庆的日子,叫“庆贺抗震XXX周年XXX大会”。最大的一次是地震20周年的时候。搞的是举市欢腾。”

  [17]《唐山劳动日报》2001年7月28日 第1版

  [18]《唐山市志》

  [19]《现代汉语词典》修订版 商务印书馆1996年 1111页

  [20]《地震纪念墙前的文明祭奠》《唐山劳动日报》2004年7月29日3版

  [21]燕赵晚报 2004年4月21日

  [22]介于国家权力和个人之间的地域社会的存在,是民间习俗传承的主体。在阪神地区,纪念空间的构筑是由地域社会组织主持完成的。

  [23] 2006年夏,唐山市政府有关部门在纪念墙已经完成了部分工程后,突然改变态度,声称此工程违反了市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勒令限期搬迁。目前正在僵持中。

  (本文发表在《民俗研究》2008年第2期)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叶涛】

上一条: ·[安德明]万物有灵与人兽分开——猿猴抢婚故事的文化史意义
下一条: ·[陶立璠]试论盘古神话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