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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绮]灵宝道情调查报告
  作者:张绮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12-16 | 点击数:18726
 

与别的民间曲艺、戏曲一样,灵宝道情艺人学唱道情也都是靠口传心授。但艺人之间虽有师徒之实,相互却不称师父、徒弟,因为只有老子和八仙才称得起师父,所有的道情艺人都是他们的弟子。师父并不直接传授技艺,徒弟要自己记忆、揣摩。有时即使徒弟唱错了,师父也不指出,只有当师父觉得徒弟孺子可教时才暗中指点一下,这样做是怕徒弟将来没出息坏了自己的名声。艺人除了学唱以外,各样乐器也都要学。

七、几点思索

通过这段时期的调查,有几点让我感触颇深。

第一是伪民俗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在我们抢救与保护民间文化遗产的工作中并不鲜见。它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大致可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个别民间艺人出于现实利益考虑而刻意伪造民俗。随着国家对传统民间文化的日益重视以及民俗热在许多领域的兴起,民间艺人必然要面对名利的诱惑。为了提升其自身价值,一些人伪造自己的民俗文化身份,伪造民间文化要素以迎合研究者及大众兴奋点的做法也就在所难免了。二是基于中国传统的民间文化心理而出现的伪民俗。中国民间比较重视民俗文化的正宗性和传承性,那些所谓正宗的、传承历史较长的民间文化和民间艺人在同行中的地位总是较高的,在民众中也最易受到认可。这也是伪民俗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三是由于民间文化的不自信造成的伪民俗。中国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上智下愚的传统思维模式使得民间文化在面对精英文化时缺乏自信,于是在接触到由精英记录或解释的民间文化的文本时,他们常常会自觉根据文本——尽管这些文本有时也出现种种错误——来调整自己的民俗文化认知,以使其符合精英的所谓正确的观点。这种经过调整后的认知一旦被他们认定并讲述出来,伪民俗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但由于有文本作为参照,其中的“伪”不易被研究者发现和识别。对于伪民俗问题,在田野作业中我们应该注意甄别和引导。

第二是我们一些专业研究人员的道德问题。像本文中提到的那样将一些民间艺人或业余研究者手中有限的宝贵资料据为己有的现象在别的地方也出现过。这样做不仅是对艺人或业余研究者感情和劳动成果的伤害,还是对双方之间信任度的伤害,是对抢救与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工作的伤害,最终那将是对濒临灭绝的民间文化的伤害。

第三是文化政策的宣传力度问题。在调查中间我发现有些地方的文化部门对抢救与保护民间文化遗产这样一个大工程知之甚少,更不用说有什么具体行动了。上面已经提到,日本人欲出高价搜集道情戏的资料,而当地文化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显然还不够。政府的文化部门尚且如此,不用说普通群众了。这样一个大工程,不是靠几个专业人员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各方的协作,尤其是要增强群众对传统民间文化的保护意识。而我们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在这方面,我们还有一个非常好的人力资源没有利用,那就是广大的高校学生。高校可以组织大学生在寒暑假期间进行民俗调查与宣传,这样既能给大学生们提供非常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机会,又能促进抢救与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工程的进程与力度,同时还能把我们的文化政策直接传达给所调查地区的群众,增强他们保护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意识。

第四也是我的一个建议。我在几个地方的调查中发现,一些身处基层、热心于民俗文化的业余文艺工作者,他们长期从事采录或研究工作,掌握的资料往往比较有价值,尤其是那些研究对象在田野中大量消失的地方,这些资料更显得宝贵,但它们却不能得到方便和有效的利用。我们不能只是寄希望于他们的高觉悟,而应该从政策上给予其鼓励、奖励和帮助。对他们已取得的成果,当地文化部门应视具体情况或发表或帮助整理、存档。这样既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实抢救与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工程的力量,同时又能为专业研究者的研究工作提供资料上的帮助。以上仅是我的一点浅见,如有不当,敬请各位专家学者指正。

(感谢河南省曲协张明泽老师为我提供调查线索,感谢几位艺人接受我的访问,感谢灵宝市文化局姜志亮同志的帮助,感谢文化馆杨善武老师对我关于灵宝道情音乐方面问题的解答,感谢师妹李珊珊一家在调查期间为我提供食宿和热情的帮助,感谢我的导师高有鹏教授给我的指点。)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3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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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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