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征文启事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研究论文
   专著题录
   田野报告
   访谈·笔谈·座谈
   学者评介
   书评文萃
   译著译文
   民俗影像
   平行学科
   民俗学刊物
《民俗研究》
《民族艺术》
《民间文化论坛》
《民族文学研究》
《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文摘》
《中原文化研究》
《艺术与民俗》
《遗产》
   民俗学论文要目索引
   研究综述

研究论文

首页民俗学文库研究论文

[王铭铭]从礼仪看中国式社会理论
  作者:王铭铭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1-21 | 点击数:31016
 

  埃利亚斯、“civilité”与“礼”

  埃利亚斯生于1897,1990年逝世,是一位沉默而有见识的社会学家。他出生于德国,纳粹上台后,他流亡国外,在英国度过了下半生。在其代表作《文明的进程》中,埃利亚斯勾勒出了一个接近于礼仪化的“文明进程”,研究了欧洲上层阶级如何从中世纪脱离出来,造就近代文明形态的过程,通过生活方式的细微变化,指出礼仪变革乃是欧洲近代社会化进程的实质内涵。

  埃利亚斯论述的欧洲近代文明进程,自20世纪以来,已渐渐“全球化”,不免也影响到了近代中国的文化思想。建立一种新道德,排斥旧道德,可以说是这一影响的反映。可是,埃利亚斯的精彩之处恰在于,他指出,被我们理解为纯粹“物质主义”的社会变迁,实质内容无非是礼仪主义的。我们借“物质主义”来建立的新道德,借平等主义来破坏旧道德,实在都是为了建立一种新的“心态主义”与新的等级主义。如果说,礼仪主义也能解释现代中国,那么,中国现代主义思想对于礼仪的批判,实在只能说是毫无根据的。惟一可能替我们代罪的,是一个比较,即现代“礼仪”完全不同于古代礼仪,新社会完全不同于旧社会。可是,事实是这样的吗?请允许我再度跳跃于古今之间,拿埃利亚斯与荀子来说事儿。

  埃利亚斯喜欢法国文化,因为他认为,这个文化的近代,出现了缜密的礼仪观念,所谓礼仪,即为英文的“civility”或法文的“civilité”。在欧洲,严格意义上的礼仪文明是近代的产物。欧洲中世纪的“自我”带有一定的文明色彩,但实际还不严密,欧洲人的自我形象是靠基督教徒与异教徒(包括东正教和希腊人)之间的辨别而建立的,自我与他人的两分,使基督徒自我中心主义地把自己的信仰当成惟一正确的。到了埃利亚斯关心的时代,也就是到了16世纪的时候,骑士社会和统一的天主教会解体,近代文明进程出现。在法国,骑士曾以暴力为象征地位,天主教会曾唯我独尊。到了16世纪,这两类自我认同方式发生了改变。伊拉斯谟于1530年写了一本叫做《儿童礼仪》的书,告诉人们怎样培养文雅的孩子,这本书主要集中于谈身体的得体和不得体,分章节谈身体的文化、圣地的举止、舞会、会议、娱乐、卧室礼仪等等。如同古代中国的种种礼论,这类书牵涉到的主要是活人的“表演”。可以拿这些东西来与中国古代的《礼记》作比较,也可以发现《礼记》更为博大,因为其中不仅谈了活人的身体,而且谈了死人的,不仅谈了凡人的,也谈了种种阶级的区分、事件的区分。不过,这里要关注的不是《礼记》,而是欧洲宫廷社会的出现。在法国,路易十四时,宫廷利用、巩固、扩大了礼仪机制。如同荀子所说,礼仪因是满足人的地位象征需要而设的,所以时常会导致矛盾。在法国宫廷里,礼仪的矛盾很严重,这使人们感到需要创造一种和平相处的社会状态,既允许人们在方面礼仪争夺地位,又形成一种“公约”,使人们在争夺象征地位时,彬彬有礼,不至于陷入骑士般的血斗。有礼仪这个概念,个体便尽量克制,无论何时都尽量表现其优雅。文雅之作,控制了人的暴力倾向,使人更理性。埃利亚斯的“礼仪”,意思大概就是这些。在一些著作中,他不断强调以礼仪为中心的法国社会(这种社会是由宫廷文化延伸而来的),与德国以“文化”为中心的民族的不同,认定法国模式是现代化的、文雅的,德国模式保留了原始血斗的因素,是相对传统的、不文雅的(当然,他不敢如我这样直说)。也因此,德国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41

  法国宫廷社会的“civilité”与中国古代的“礼仪”可以等同吗?显然不能。但当人们以中文翻译那个法文,用的还是“礼仪”;而反过来,当新儒家试图翻译古代中国的“礼仪”概念时,也不得已找到了“civility”。二者能否对译?这有一个表面层次的问题,也就是说,翻译本身只能抵达意义的表层,如果要达到深层,就会发现种种的差异成为翻译的障碍。这些“障碍”并非没有意义,它们至少能使我们在探究历史时,更清晰地明了差异。

  那么,“civilité”和中国的礼究竟有何异同?

  中国礼仪与法国的“civilité”发生于两个时间上相去甚远的年代,一个在上古,一个在近代。然而,二者之间的形成机制,有值得重视的相似性。二者都以在信仰之外寻求秩序生成原理。在法国,“civilité”发生于天主教会之外,脱离于这个以神为中心、惟我独尊的信仰,成为世俗生活的道德。在中国,严格意义上的礼仪,兴起于周代,是对于商文明对天帝的宗教式信仰的一种扭转。须承认,商的占卜-祭祀,与周的祭祀-人事,二者之间有延续性的。但是,转型是有其结构性,其实质是从神对人的“交换”模式中分化出来,形成结合人神交换与人人交换的综合制度。42

  1933年,以英文“翻译”中国文化的胡适说:

  “礼”,本义为祭祀时所用的牺牲,后来引申为典礼、仪式、良好的习惯、行为准则。这些习惯和准则统称为“礼”,内容十分庞杂,包括家庭关系、宗族关系、社会关系、宗教崇拜(比如祖先崇拜、丧葬等)的准则或规则。43

  《说文》中对“礼”字的解释是:“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也就是说,礼就是用有规则的行为来对神表示崇敬,祈求其保佑。事神就是服务于神,就是给他献上东西,致福呢,就是祈求神给我们保佑。后来一般对“礼”的解释说,“礼”既是“履”,就是一种行为,又是行为的准则。其实《说文》恐已保留了双重意义的“礼”。礼的早期解释注重祭祀或人事与神佑的交换,是在互惠人性论的原始意义基础上延伸出来的。自周始,“礼”有了重要的意义转变,从人神的等级化交换中,周人衍生出一种人为中心的社会理论。在“礼崩乐坏”之后,“礼”这个理论转入儒家,中庸这个层次得到强调。儒家的“行仁”有平等交换的一面,又有等级交换的一面,同时注重相互性与阶级性,重视人际之间的差序与智慧的尊卑。《礼记》有《中庸》一篇说:“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意思是说,达到“仁”的层次,礼仪的社会化作用才实现了最高目的,而要实现这个目的,尊敬我们周边的他人,特别是亲属、圣贤的尊敬,是最重要的事。“礼”这个字,也时常被解释为“天理”,而“天理”其实等同于宇宙观造就的秩序;也时常被解释为政治的核心制度。

  严格说来,“礼”之起源,与周代的制度有更密切的关系。诚如王国维所言:

  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周公制作之本意实在于此。44

  中国礼仪与法国的“civilité”都反对将人当作基督教意义上的面对作为”绝对他者”的个体,而将人社会化为有特定等级身份的团体,再将之“嵌入”于一个作为整体的文明秩序中。二者都不注重神圣性的中法礼仪不同时期的礼仪,都承认人性中的“争”的一面,并注重运用这一“争”字来营造一个一体性的等级秩序。

  诚然,承认中欧礼仪衍生机制和内在社会逻辑的相通,不是要否认差异。首先中国的礼仪与法国的“civilité”的概念的形成方式(conceptualization)有所不同。在形成礼仪观念时,古代中国人与近代法国人都注重人身的外观,要“修身以道,修道以仁”。然而,古代中国人的礼仪要求人“衣冠楚楚”,可却没有像欧洲人那样相信,衣冠之下必是禽兽。我们没有绝对的“恶”的观念。而埃利亚斯的书一直在比较善恶,将法国与德国置之于一个文明与野蛮的比较框架中,认定前者是压抑“本我”的成功范例,后者则相反,文明没有制住野蛮的侵略性,导致战争。

  此外,埃利亚斯笔下的欧洲,“civilité”发生国王的权力和教会的权力密切结合的时代里,不同的欧洲王国,都争着去设立区分于罗马教廷之外的“国教”,这个“国教”后来转变为欧洲民族国家的基础。中国礼仪形成之时,考虑得更多的是“封建”对于统一的重要性。因而,西周礼仪中的一大部分内容,在一个大范围的天下中,解决武士的社会地位问题,没有致力于消灭武士,而使他们得到自己的地盘,再将他们纳入于礼仪的关系体系中。法国的“civilité”缘起于“分”,中国礼仪也缘起于“分”,但这两种“分”有所不同,前者是政权与宗教的分,后者则是在政权与文化之下实现的有限程度的“分”。法国的“civilité”与近代主权(sovereignty)观念的形成,没有直接关系。但法国宫廷社会之所以能进行“移风易俗”,恰是因为当时它已获得了一定的独立主权,并企图培养自己的抽象社会价值,来营造一个国家形象。而西周情况很不同。西周“礼”的概念套住了有可能分离在外的精英团体,通过“德”这个概念来臣服这些团体,形成一种象征的等级制度。法国人,“civilité”的“修身”,止于“治国”,而古代中国的礼仪,则要求人们修身、治国、平天下。这种理想固然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并且,其建立起的“世界秩序”,时常夹杂着内外、夏夷、高低等文化中心主义的因素45。到了东周,“治国”更开始成为政治宗旨的一种可能。可是,随着帝制的兴起,礼仪的“平天下”宗旨,又再度成为正统。

  在法国的“civilité”中,似乎有一种追求人对于礼仪的平等接受权的意图。这个平等接受权,来源于宗教的”众生平等”,是“civilité”未能全然摆脱宗教的约束的表现。而在中国礼仪中,作为信仰体系的宗教,没有独立的机构,“天人合一”,是由天子与士大夫把握的。在这个国度里,等级制度充分光大,整体主义的人论,长期延续其影响。

  比较是为了说事儿。从古代中国的礼仪与近代法国的“civilité”的比较中,我们发现,近代欧洲文明进程中,若以法国“civilité”模式为优,则此一模式与古代中国之礼仪制度,并无根本隔阂,二者之不同,无非在于法国模式以欧式君主制与主权国家为涵盖面,而古代中国礼仪制度的理想模式,在于为天下秩序创造超越国家的泛礼仪制度。法国模式在世界欧化的过程中,成为其他国家的文明进程模式,中国亦莫能外。礼仪欧化的结果为,一个本来有着同样(若非更超然)的制度传统的国度,舍己求他,将历史的传统与现代归结为外在之新与内在之旧,而忽略一个基本事实,即,新旧二者均为对于社会存在方式的道德界说。

  新的社会存在方式的道德界说,既借重了法国“civilité”模式,又纳入近代欧洲启蒙哲学的功利主义、个体主义、历史目的论诸因素,使本也是礼仪制度的近代文明,戴上了理性、民主、科学的面具,节奏性地举行驱除历史“幽魂”的仪式(这类仪式多数被套上经济或政治的衣帽),自身却无法自拔于国家历史目的论对思想的支配。社会理论中“社会”的空间界说,彻底等同于“国家”的空间界说,即使这一界说具有了世界性的影响,也主要依赖其国家化的力量。

  近代中国舍弃古代礼仪,既等于接受“civilité”,又等于将一个比近代欧洲模式更宏大的模式套到了国族这个“小瓶子”里。而与此同时,中国基本维持了它的古代疆域的完整性与民族多样性。在这个一个矛盾的状态中进行礼仪模式的选择,本为一件难度极大的事情。然而,近代中国的终结表现为中国人的“舍近求远”心态,这一心态确接近与人类学的“他者”观念,然而,作为一种现代性的政治,这种心态扭曲了历史,使我们对于社会生活的理解出现了空前的失误。终于,我们以欧洲式近代国家文明进程中的“civilité”来套变换无穷的古代天下,并将之视为古代天下之美好未来的历史目的性。46在这一状况下,没有中国式社会理论,只有欧洲式社会理论的“中国脚注”。要建立中国式社会理论,回归于历史,在诸如礼仪等古代观念中获得可供我们重新认识世界的线索,变得如此重要。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上一条: ·[阿牛木支]民族文化精神的现代性寻求
下一条: ·[李琳]中国古代英雄诞生故事与民间叙事传统
   相关链接
·[邹艳梅]明清之际奉教士人的丧葬礼俗观研究·[张筠]中国式现代化的民俗学主动:传承、实践与现代性
·[王嘉炜 宋昕曌]莆田涵江地区婚俗礼仪及其性文化隐含的调查·[邵凤丽]礼为俗用:功能导向下“礼仪文体”的流变
·[路转红]肃北蒙古族婚礼仪式的变迁研究·[王晨阳]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马滟宁]弥漫的神性:传统年画中的民间信仰·[张隽波]百年革命节日的仪式礼仪变化初探
·[萧放]传统礼仪文化与当代中国文明·[邵凤丽]礼俗互动视野下祭祖礼仪文化内涵的历史传承
·[金茹雪]开笔礼的当代实践与意义·[王优]浅探汉族传统婚姻仪礼的历史流变
·[石子萱]试析兰州市区正月十五“跨火堆” 仪式·[林继富 闫静]从礼俗现象到生命过程的探寻 ——基于中国人生礼仪研究70年(1949~2019)的讨论
·[萧放 贾琛]传统人生礼仪:“过去”如何被“日常化”?·[汤勤福 葛金芳]中华传统礼制内在价值及其现代转换
·[萧放 何斯琴]礼俗互动中的人生礼仪传统研究·萧放:更好地展示首都国际形象,融入人类共同体建设
·[萧放 何斯琴]礼俗互动中的人生礼仪传统研究·[贺少雅]明代民间冠礼的传承演变与时代特征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