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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明]从农事禳灾看民间信仰中的地方神
  作者:安德明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5-01-10 | 点击数:19603
 

  中国民间信仰中的神灵世界,素以庞杂繁多、缺乏统一的神系而著称。在一些学者那里,它还常常被看作一个杂乱无章的“大杂烩”。[24]因为各地民间所信奉的神衹,既有远古时期产生的,又有近现代以来出现的;既有全国性的,又有地方性的;既有本民族土生土长的,又有受其他民族的影响而形成的……在整个民族的万神殿里,他们共同享受着人间的香烟,似乎并没有明确固定的秩序。那么,在生活于每个特定地区的人们的观念当中,诸神之间的关系是否真的杂乱无章?他们之间究竟有无层次差别?不同的神灵是否具有同等的地位和作用?民众对他们是否一视同仁、不分轻重地看待?他们与人的关系有没有亲疏远近的差别?本文拟通过对甘肃天水地区农事禳灾仪式中所敬奉神灵的考察,来对这些问题作一回答。

  天水位于甘肃的东南部,居渭河中上游。这里的不少农村地区,至今流行着对付农业自然灾害的传统信仰活动——农事禳灾仪式,包括求雨、预防冰雹的闸山和祭山、预防虫害的送和祭虫等。这些活动,都是由村落或“方”[25]群体举行,主要围绕对神灵的祈求而展开。其所敬奉的神灵,既包括玉皇大帝、观音菩萨等影响广泛的大神、以及与各种灾害有关的专职神,如禳雹时的“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祛虫时的“八蜡元君”等,又包括具有显著地域特征的方神,即主管一“方”事务的神衹。在仪式中,仪式举行者所在一“方”的方神,是人们所祈求和依赖的主要神衹,我们可以称之为“禳灾主神”。

  一、方神的类别及其特性
  作为一个神职,各“方”的方神,通常是由不同的神衹担任的,他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娘娘”,例如“三娘娘”(九天圣母三后元君)、“大娘娘”(九天圣母大后元君)等;另一类是“龙王”,例如“八海行雨龙王”、“九江八河五湖四海中海行雨龙王”等。他们的形成,既同人类长期延续下来的信仰心理有关,有时也与封建统治者的加封有关。

  作为女性神的“娘娘”,出现于由男性主持并强调女性禁忌的农事禳灾仪式中,看起来似乎颇有一些矛盾。事实上,在中国民间信仰当中,普遍存在着一大批的女神形象,例如女娲、碧霞元君、妈祖,等等;甚至连佛教的观音,传入中国后,也由男性神转化成了女性神。她们在民间信仰中,均具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具体来看,这些女神,有的大约是母系社会的产物,例如女娲娘娘等;有的则是在后世逐渐产生的,例如碧霞元君等。在男尊女卑的观念颇为严重的宗法社会,这些女神能够长期为人们所敬奉,更体现出了一种矛盾。究其原因,这种状况的形成,是同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实分不开的。

  首先,在重男轻女的社会里,女性神的存在,弥补了人们现实中的缺憾,从而使得女性在现实社会地位低下的状况,在信仰的世界得到了补偿。正如美国学者Lee Irwin所指出的:中国的女神,集中体现了女性的美德及特有能力,她们独立于男性社会结构而起作用;她们的不断出现和对她们的敬仰,是对宗教和神性结构中女性气质重要性的有力证明。[26]

  其次,女性神所具有的特殊的温柔气质,能够满足人类对于母性温柔呵护的需要,使人在她的面前,能够获得更加强烈的安全感。

  第三,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观念,实际上是对于性别差异的强调。它强调的是男女两性在社会角色上的各司其职、各居其位。按照男性为主的伦理观,它树立了理想的女性形象。对于符合传统道德规范的妇女,例如慈母、节妇、烈女等,统治者及社会舆论往往会给以褒扬和表彰。这样,女性在封建社会里实际具有着双重的地位:一方面,她们经受着种种的束缚与压迫,另一方面,当她们按照男权社会规定的道德规范来行动,并且达到一种典范之时,其身份又会得到提高。女性神正是被纳入到了这一道德体系,作为传统道德范畴中女性的最高榜样而受到尊崇。在天水地区,“娘娘”一类的女神,又往往被神化为玉皇大帝的女儿,即“九天圣母某后元君”,具有着高贵的出身,因而她便更加“顺理成章”地为世人所敬奉了。

  以上三点,正是中国的女神在经历了长期的封建社会之后,仍然被加以尊奉的主要现实原因。就天水地区的农事禳灾来说,“娘娘”被长期当作禳灾的主神即方神,或许还同人们对女性生殖力的崇拜有一定关系。这种崇拜,为女性神赋予了丰产、繁育的功能,以及对于天气的变化、特别是降雨的主宰能力。而这些功能,又正是传统农业社会的人们信仰观念中,要求作为“地方管理者”的“方神”所必须具备的。

  龙王,是中国民间信仰中十分普遍而又重要的一位神衹。由于他的职能常被认为是主司雨水,因此,不仅为渔民广泛敬奉,在农民当中,也享有极高的地位。

  民间龙王信仰的形成,源于古代的神龙信仰及佛、道两教中的龙王形象的影响。龙是我国先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当中,受超自然观念影响而创造出的一种幻想性神性动物,产生之初它就具备着司雨水的神力。汉代以来,尤其是魏晋以后,随着佛教在中国的不断传播和普及,中国本土所固有的神龙信仰又同佛教中的许多“龙王”相结合, 在广大民众当中引起了很大反响。这种形势,促使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也效法佛教,创造出了名目繁多的道教神仙系统中的龙王。佛、道两教中的这些龙王,又都具有司管雨水的神性,因而很能满足同雨水有着密切关系的农业民族的需要。随着这两种宗教的广泛传播,“龙王”观念逐渐普及,致使民间信仰中的神龙也被尊奉为龙王。于是,中国大地上出现了大批的龙王。自宋徽宗赵佶以开始,历代不少帝王又纷纷热衷于加封龙王,致使龙王地位变得更加显赫,也进一步刺激了民间龙王庙的发展,终于使龙王成为了一种能与佛、道两教诸神抗衡的独立神衹。[27]

  但是,天水地区的“龙王”,与上述情况有所不同。从当地有关这些作为“方神”的龙王来历的传说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些龙王,在人们看来,都是由人转化而来:或者是修道成功的仙人,或者是死后被封的官吏,却并非是一种神兽。在这一点上,它同“娘娘”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也就是说,在当地人的观念中,“龙王”只是一个神职,它的担任者并不一定就是神性动物“龙”,而常常是人。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从此神职被称作“龙王”这一点看,它的形成,无疑是受到了传统神龙崇拜观念的影响的。

  从天水地区的情况看,人间帝王的加封,对方的神形成,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有的方神,由于受到朝廷的加封而地位大为提高。例如,天水市秦城区太阳山的方神灵源侯,即是在宋神宗元丰四年,因求雨“多有感应”而被加封为侯的。[28]同时,不少方神,即使并未受到这种封赐,而当地的人们,在有关其来历的传说中,也往往要给它加上这样的殊荣,当然其说法通常比较含糊,大多都是说成“被皇上爷封成某某”。例如天水市北道区石头佛乡赵家窝驮村的“九江八河五湖四海中海行雨龙王”,即是如此。

  总的看来,无论是娘娘还是龙王,作为方神,它既是具体化的神衹,具有具体的姓名、以及各不相同的来历传说,更有具体的形象(塑像或画像)。但同时,它又是极普通化的、丧失个性的神,一方面在能力上,它可以统辖一切,同一切的神灵并无差别,另一方面,它们的塑像,也都是模式化的形象,只求威严、端庄、或凶猛而已。这样的神,是完美无缺、至高至上的绝对真理,是人间社会最高的道德伦理的集中体现。它可能偶有缺陷,但这种缺陷绝不可能是因为它的品质而造成,而只可能表现为由于某些原因、未能满足人们的要求。人根据自己的需要造就了神,神的优点与不足,也就因人的需要而变化。但总的来说,神是以完美为主,完美的时候远远多于有缺憾的时候。

  当神有了缺陷,即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时,人们有时会砸毁神像。在天水地区,如前所述,这种激烈的行动,是必须依赖于法师(师公)来实施的。当地人普遍认为,一般人这样做,会招致神的惩罚。

  砸毁神像的做法,实际上也可以看作是对神的重塑过程。“如果保佑我如何如何,日后我必将为您重塑金身。”这样的许诺,我们常常可以在面临巨大难题的人们口中听到,在许多古典小说、戏剧里,面临危难的主人公也往往会如此许愿。有人针对民间戏剧中一些主人公类似的祈愿:“保佑我日后做皇帝,我将来为你重塑金身(或修座庙)”,指出:中国人“类似的许愿与还愿两者之间,有时不相称得令人咋舌……”[29]应当说,这种差别,只是表面上的不公。事实上,在信仰者的心目中,神像与神庙,已经成为了神的代表或象征,是神不可分割的部分或者寄寓之所。例如,在天水地区,尽管人们对于各神灵的资历基本是同等看待,但对于一位神像或神庙比较古老的神衹,却又常常更为信赖和尊重。从这种态度可以看出,神像与神庙,是被当作神灵的具体化身来理解的。毁去旧像或旧庙,意味着神同能力不足的过去告别,而即将塑起的新像,则标志着一个更加完美的全新的神衹的再生。这样,神虽然身处“天国”、高高在上,却永远被人们根据自身的需要,不断地再造和更新着。这一点,可以看作是中国民间信仰的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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