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征文启事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研究论文
   专著题录
   田野报告
   访谈·笔谈·座谈
   学者评介
   书评文萃
   译著译文
   民俗影像
   平行学科
   民俗学刊物
《民俗研究》
《民族艺术》
《民间文化论坛》
《民族文学研究》
《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文摘》
《中原文化研究》
《艺术与民俗》
《遗产》
   民俗学论文要目索引
   研究综述

研究论文

首页民俗学文库研究论文

[孟宪实]试论唐代西域的民间结社
  作者:孟宪实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7-29 | 点击数:14077
 
郭峰先生认为,该社条中“斋”是佛教每年正月、五月和九月的三长斋,第28行“月别斋日”前缺损的是正月的“正”字,认为这个阿婆的结社是为在正月、五月和十月进行斋日活动。但是,缺字是否是“正”字其实难以确定,而文书中提到的五月和十月,应该也与三长斋无关,因为提及五月和十月,是在限定交纳大麦还是秋粮(郭峰先生认为是秋粮可以信从)的时间,并没有说明是行斋的时间。“月别斋日”很可能就是这个结社的活动规律,每月一次斋会。如果是三长斋,一年只有三次斋会的话,二十六名阿婆依次排列下来要八年多,时限似乎过长。如果每月一次的话,那么轮流一次不过两年多,比较合理。《北史·高昌传》记载吐鲁番当地“厥土良沃,谷麦一岁再熟”,《周书·高昌传》也有同样记载⑥。不知道是否与此相关,这件文书规定了不同时段内,交纳不同的粮食,一是大麦,一是秋粮(或许是粟)。每人交纳粮食一次是二斗,不过,这是半年二斗还是每月二斗,现在还是无从判断。从内容上看不出与佛教有关,前人过于重视“佛社”观念而和三长斋联系起来,恐怕不妥。
这个众阿婆的结社活动,并不仅仅限于每月的斋会,也有丧葬互助。似乎只有参加结社的阿婆本人有资格享受这个互助条款,不涉及家人等。这与敦煌的妇女结社十分相似⑦。正因为如此,命名这件文书的时候不应该只注意斋会条款。本结社的罚则部分也有残留,比较清晰的一条是犯错的人要交出“银钱壹文”供大家分享。银钱,指的是萨珊银币,是从高昌国时期至唐初在西域流通的货币⑧。众阿婆结社,用银钱执行罚则,是唐初西州特殊历史的反映。
在这些阿婆名单的前面,都写上了她们儿子的名字,虽然残留不全,但是这个判断应该没有问题。晚年的阿婆们,获得了她们儿子的支持,跟自己同性伙伴定期聚会。有餐饮,聚会应该更加热烈。有朋友伙伴的生活,开阔了生活的空间,增添了生活的情趣。那么,她们的聚会真的与佛教无关吗?这也不能确定,所谓斋会这样的说法,很可能就是受到了佛教的影响。众阿婆在西州当地,虽然不是一家之主,但也拥有一定的经济支配权,至少她们的利用结社的社交活动得到了她们儿子的支持。母亲们的结社活动既然获得儿子们的支持,那么作为社会和家庭的支柱,这些西州的男人们是否也有结社活动呢?
一件出自吐鲁番吐峪沟,现收藏于德国国家图书馆的文书给我们提供了十分重要的信息,这就是德国国家图书馆编号Ch.5509的“《妙法莲华经》题记”,具体内容如下:
 
1.盖闻一乘妙理,法界传通,十二部经,金口所演。况复
2.岭真空之教,王□灭罪之文,火宅方便之言,险
3.善权之说,莫不受持顶戴,即福利无边,书
4.弘宣,还生万善。今有佛弟子比丘惠德、齐
5.欢德、赵永伯、范守□、赵众洛、范阿隆、赵愿洛、宋客、
6.洛、赵延洛、张君信、索绪子、张憧信、范历德、赵隆轨、王儁
7.刘常洛、范慈隆、赵武隆、张丰洛、张定绪、张君德、范
8.范进住、赵隆子、竹根至、刘明伯、赵恶仁、范黑眼等,敬人
9.往劫,重正法于此生,弃形命而不难,舍珍财而转
10.遂。即人人割宝□□□珍,敬写《法华》一部。其经
11.耳闻消烦荡秽,心念口诵证寂灭乐。用斯
12.愿合社七祖魂灵,觐奉世雄;见在尊长
13.灭(?)儿,自身福备,家口善兹,小果悟大,真常
14.倍加福佑。外道归正,龙鬼兴慈,有识
15.□□唅灵,俱沾圣道。⑨
 
这件文书中的人名,也有见于其他吐鲁番出土文书者,陈国灿先生根据赵恶仁的其他资料推测,《妙法莲华经》题记写成在唐高宗“咸亨三年前不久”⑩。文欣先生《吐鲁番新出唐代西州征钱文书与垂拱年间的西域形势》一文引用此文书,也得出相似结论(11)。咸亨三年,是公元672年,这个时间我们会证明是一个有意义的时间标志。
大约三十人左右的团体,他们共同出资抄写了一部《妙法莲华经》,在题记部分,他们署上自己的名字,一方面盛赞《妙法莲花经》的功能强大,一方面希望就此保佑大家平安,其中有“愿合社七祖魂灵,觐奉世雄”,证明这就是一个西州地方的民间结社。他们祈福的目标,从“七祖魂灵”,到“见在尊长”,到“自身”,到“家口”。或许这是一个以户主为主组建的结社。
在能够看清楚的名单中,赵姓八人,范姓七人,张姓五人,刘姓二人,索姓、竹姓、齐姓、宋姓、王姓各一人,此外还有一个比丘惠德。应该说,姓氏是相对集中的。他们或者是近邻,或者是亲戚,反正他们自愿组建了这个结社,依靠社这个集体的力量解决他们的问题。这是一件写经题记,发愿内容不过是保佑平安等,内容相对单一,他们的更多活动及其规定我们都无从了解。根据学者研究,唐朝前期的西州庶民,流行广义的净土信仰,其中就包括对于《妙法莲华经》的信仰(12)。如果说上文的阿婆们的聚会还不能提供具体证明,那么这件《妙法莲华经》题记,则提供了毫无疑问的证明。
 
 
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明确属于高宗时期的只此两件,时间最晚是咸亨三年之前。就在两年以后,朝廷忽然发布了禁止民间结社的命令。高宗咸亨五年(674年)五月下达的这个命令,诏书在《册府元龟》卷六三《帝王部·发号令》二中有记载,全文如下:
 
采章服饰,本明贵贱,升降有殊,用崇劝奖。如闻在外官人百姓有不依令式,遂于袍衫之内,著朱紫青绿等色短小袄子,或于闾野公然露服。贵贱莫辨,有蠹彝伦。自今已后,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僭上。仍令所司,严加禁断,勿使更然。又春秋二社,本以祈农,如闻除此之外,别立当宗及邑义诸色等社,远集人众,别有聚敛,递相绳纠,浪有征求。虽于吉凶之家,小有裨助,在于百姓,非无劳扰。自今已后,宜令官司严加禁断。(13)
 
这篇诏书要禁断僭服色和民间结社,所谓僭服色,就是僭越穿着高等级的服装,破坏了贵贱等级在服饰上的标识。而之所以禁断民间结社,是因为朝廷认为这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诏书是承认并且支持春秋二社的,但是仅仅同意“祈农”即祈求丰收的祭祀活动,不同意附加其他民间互助功能。因此,诏书把春秋二社与民间结社对立起来,保护官社而禁断私社。根据“别立当宗及邑义诸色等社”中“等社”的描述,可以认为当时的民间结社实际上种类很多,但是朝廷都以丧葬互助这种结社增加了民众负担为理由,将所有的民间结社一概禁断。
唐太宗时期,这种观点就存在,御史大夫韦挺就曾向唐太宗建议取消这种丧葬互助结社,但是没有看到朝廷有类似的举动(14)。现在,唐高宗断然禁止民间结社,诏令传达到全国各地,作为西州的吐鲁番不会例外。大约跟此命令有关,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吐鲁番出土文书,只有上文两件关于民间结社的文书,而且都是在唐高宗发布禁令之前。这不应该看作是偶然巧合。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文章来源:国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上一条: ·[徐英]蒙古族马鞭制作的田野调查
下一条: ·[曾国富]古代岭南区域史研究30年回顾述要
   相关链接
·[彭伟文]“脱序”与重构:中国民间结社研究的社会史视角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