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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会场的第一组讨论由中央民族大学刑莉主持,辽宁大学乌丙安评议。代表们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北京大学陈连山从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立场出发,纠正过去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没有正确、深入的认识的文化观念的偏差,阐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并据此评论了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华东师范大学田兆元认为民俗的文化意义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更为重要,非遗保护只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之一,而民俗学的研究既是学科发展的百年大计,更是文化建设的理论保障。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该与民俗学研究互为表里,相互促进,才会对中国文化建设带来积极影响。北京师范大学萧放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概念,它强调文化遗产对群体社会历史感与认同感的加强作用。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过程中,伴随着的是潜在地方文化传统的重建过程。地方文化传统的重建有利于民族文化共同体基础的稳定,同时我们也应注意避免地方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非理性的文化主权归属的竞争,由此提出三点对策性思考。南昌市民俗博物馆梅联华认为文化生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具有重要关联。河南大学吴效群文认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方案没有考虑到承担主体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已失去正常的社会功能、保护和社会发展矛盾突出等特点,它的实施势必造成保护和开发混为一谈,互相牵制。可行的方案是全面搜集整理,博物馆保存。保护、开发各行其是。
第二组讨论由山东大学张士闪主持,广西民族大学徐杰舜评议。代表们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全体各地的具体情况展开讨论。浙江师范大学陈华文认为浙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浙江人的财富,同样也是全中国和全人类的财富。保护好这些遗产,将为我们今后的文化多样性和更具有特色文化的发展提供最坚实的基础和保证。丽江师专杨杰宏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范畴,申报的意义,现状,危机与挑战,建议等五个方面,对丽江的非物质族文化遗产的认识、保护、传承,做了一些深入的思考。云南大学董秀团以云南少数民族说唱艺术为例,提出不同类型各具自身特色,因而在保护与传承的过程中也应结合不同的类型寻找不同的切入点和侧重点。吉林省民俗学会施立学对吉林乌拉街打牲衙署的设置与地位、乌拉街贡品与贡物文化进行了细致的介绍。天津师范大学李丽丹认为多媒介叙事对四大传说的不断重写,实际上也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因此我们有必要关注这种文化存在的状态及其反映的种种文化现实。中央民族大学刑莉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于民间、传承于群体,它的传承不是文本、录音和录像,而是以“人”与“群”为载体。
第三场研讨由华东师范大学田兆元主持,浙江师范大学陈华文评议。河北民俗文化学会袁学俊强调了非物质文化载体——人的保护、有关自然和文化环境的保护、创新发展甚至是产业化的保护的重要意义。河北广宗县政协李云豪对民俗类“非遗”传承人的微观保护进行了探讨。广东佛山市祖庙文物管理所张辉辉对民俗博物馆的发展以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进行了多方位的思考。新疆喀什师范学院阿不力米提买买提论述了维吾尔麦西莱甫的分布、特点及其名称并其社会文化功能。
第四场讨论由河南大学吴效群主持,北京大学陈连山评议。学者们继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广西民族大学徐杰舜认为乡村文化应该是非物质文化保护的重点。山东大学张士闪从民俗文化本体出发,重点论述了民俗文化对于乡土社会的正面建构意义。聊城大学张宪昌介绍了苫山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价值及其保护措施。温州大学黄涛以浙江省楠溪江流域苍坡古村为个案,论述了古村落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延安市文物局段双印介绍了陕北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的九曲迷宫灯中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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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会秘书处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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