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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然]民族传统文化的本质及特征刍议
  作者:李自然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01-11 | 点击数:18801
 
扩张性。民族传统文化在对抗外来文化的过程中,在不断寻找本民族文化的“根”,升华、想象、发明、假借一些新的传统文化的同时,还不断对外来文化进行“收编”。我国的传统儒家文化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秦朝儒家文化衰落以后,在汉武帝时期“收编”阴阳、黄老、法家等诸子百家后形成董仲舒“天人合一”和“大一统”的儒学。到宋明时期,在吸收“佛学”、“道学”的基础上形成宋明理学。至清末又大量吸收西学,形成清末儒学。而近些年又吸收西方大量思想形成所谓的新儒学。再如京剧,肇源于昆曲,并吸收了其他地方戏曲的若干元素,现在又加进了不少符合现代人欣赏口味的器乐表现手法。因此,民族传统文化是在不断扩张的,这也就是通常西方学者所表述的民族传统文化的积累性。
动态性。由于文化本身是适应一定生态与社会环境的产物,客观上讲它总是处于变化状态,“变迁是必然的”,只是渐变与突变的不同。因为它只是一种“社会记忆”,其动态性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民族传统文化的强势话语和文化的实践者不断变化。民族传统文化的话语权,往往是掌握在强势群体手中,诸如文化人、当权者,以及占有该民族文化主导象征地位的族群等等。北京的“中国结”本来只在北京地区流行,由于近年的文化传播,它已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种象征。
再如:一提起回族马上就让人想到盖碗茶、馓子,实际上喝盖碗茶只是西北地区部分回族的传统习俗,馓子在鄂尔多斯的蒙古族中也很流行。又如:我们现在所讲的羌族传统文化实际上仅是茂汶一地的文化。而随着社会权力的变化、人员的更迭和死亡,以及人们对各族群认识的深入,这种强势话语权也随之发生变化。与此同时,在民族传统文化实践中,场阈、人员等的变更,也会导致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发生文本的变化。《格萨尔王传》、《江格尔》等史诗及大量的民歌都有许多种版本。不同的实践者会使各种民俗文化衍生出不同的内容。因此,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并不具有绝对的均质性,而是因人、因时、因地的变化而出现质或是量上的差别。所以,我们目前所见到的民族传统文化只是具有话语权的强势群体或具体实施者的特有文本的传统文化。
现今的民族传统文化不断再造文本。从古到今,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都在不断地发生变迁和文化再造。众所周知,我国的民族传统文化都是经过长期被否定后,又重新记忆的结果,特别是在十年“文革”中,传统文化作为革命对象曾被一度彻底清除。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落实,民族传统文化才被重新“拾回”,因而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基本上都经过了在集体记忆基础上的重组过程。目前我们所见到的清真寺多是拜占庭式的圆顶建筑,但真正的回族传统上早期的清真寺则多是歇山式中国传统建筑。再如以往城市蒙古族并没有结婚穿蒙古袍的传统(至少不很普遍),而在现今呼和浩特地区,蒙古族结婚穿蒙古袍的现象已较为普遍,另外一些年轻人无论是不是蒙古族都喜欢穿蒙古袍照结婚照。此外,新的民族过程开始后各民族都要在一定程度上发明一些民族传统。例如:我国现有的一些民族节日,如羌年、东北华俄后裔的巴斯克节、克木人的玛格勒节、满族的颁金节,都是再造出来的民族传统节日。因此,我们目前所见到的各种传统文化都或多或少地具有文化再造的成分,甚至口传文学也不例外,因为其载体——人也要受到社会和个人记忆的影响。在此过程中,人们为了实现处于当前社会的合理化解释,在社会中重新制造或拾回和重组这些历史文化的记忆,并且这些记忆常常是选择性的、扭曲的或错误的。[7](P.82-83)不仅如此,随着各民族的民族过程不断继续和文化产业资源开发的不断深入,民族传统文化还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继续进行再造。2002年笔者前往内蒙古额济纳旗,当地朋友在当地的蒙古包(一饭馆)设宴。当笔者进入蒙古包后,眼前的蒙古饮食文化让人感到陌生:蒙古包内摆上了高桌;餐桌上的食品除手把肉是当地自产之外,所有的奶食品及炒米都是从呼和浩特购进的。可见,现今的民族传统文化仍在不断地被各种群体再造出来。
民族传统文化边界不断漂移。“文化边界”是民族文化进行区分的界限,但由于长期的文化接触,各地的民族传统文化很难再成为具体民族独有的文化特质,基本成为某地区共有的文化资源:一方面某一民族的传统文化成为当地诸民族共有的文化:如在内蒙古海拉尔地区,奶茶早就是各民族共有的早餐饮品;再如锅庄舞在西部民族地区早已成为羌族、藏族、彝族的民族舞蹈,而“花儿”则是回、撒拉、东乡等民族的共有民歌形式,但各民族都称自己是该“文化资源”的产权所有者。另一方面,在文化互惠的作用下,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可能吸收许多其他民族的传统文化,如内蒙古的汉族也喝奶茶、吃手把肉,甚至同样将手把肉看成待客的最高礼仪;宁夏许多回族也同汉族一样过春节。并且,随着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往与文化传播,以及媒体的宣传,各民族的传统文化边界还在不断漂移、扩张。
目前,学术界之所以不能为传统文化的保留与发展找出可行的解决办法,主要原因就是忽略了文化是运动的这一客观事实。③因此就有了王希恩先生“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状况是复兴、衰退和变异三种现象并存”的感叹,[9]以及另外一种所谓的“民族传统文化都是虚假的”说法。实际上是文化自身的动态存在这一客观事实没有得到充分重视与探讨的结果。
综上所述,通过对民族与文化的关系、传统文化的本质及特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民族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一种民族生活方式、实现族群政治和寻找商业卖点的复合性的利益政治的工具,它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所以,我们在制定各种政策和保护措施时要更多地考虑其背后的各种利益因素。
 
注释:
①据美国学者爱德华·希尔思所言,一种文化范型若能持续三代以上,就可以成为传统。见于韦森著:《文化与制序》“二、文化的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6月,第7页。
②如果单提传统文化则只是反对现代社会或与现代进行区分的工具。
③在《辞海》等权威辞书中也将“传统”界定为“历史沿传下来”(1979年版)或“历史上流传下来”(1989年版),在客观上否定了“传统”的不断变化性,造成“传统”是一成不变的假象。
参考文献:
[1]〔英〕泰勒(蔡江浓编译).原始文化[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
  [2]韦森.文化与制序·文化概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吴叡人译).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起源与散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4]〔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T·兰格(顾杭,庞冠群译).传统的发明·导论:发明传统[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4.
[5]谢剑.应用人类学[M].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89.
[6]辞海编辑委员全.辞海(上册)[Z].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7]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M].允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
[8]〔加拿大〕威尔·金里卡(邓红风译).少数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公民[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9]王希恩.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状及其走向[J].民族研究,2000(6).
(本文原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08年5期第82~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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