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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和]汉鼓吹铙歌第十八曲《石留》解
  作者:许云和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5-01 | 点击数:11777
 

  ——开留离兰。

  开留离兰四字十分难解,元左克明《古乐府》巻二作“开留离藂兰。”左氏大概是想通过添一“藂”字来顺通句意,然而即使是添一“藂”字,句意也未必可通。李调元认为,此四字为“乐工标记语。谓歌者歌‘留’字,当开展其音;歌‘兰’字,当离隔其音。此句不应列之章内,或小写之。” 徐仁甫解云:“‘开留离兰’,开离互文,今言离开。留兰亦互文,谓此石留之地,譬如芝兰之室。‘开留离兰’即‘薄北方’之同义语,故‘安薄北方’犹言安肯‘开留离兰’耶?”二家的解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更觉得徐仁甫先生的解释有可取之处,只是需要纠正两点。其一,徐仁甫先生以留兰为互文,解留为石留之地、兰为芝兰之室,这是对的,但以开离为互文,解开为离开则不敢苟同。愚以为,“开”即开始,《后汉书·冯衍传》冯衍《显志赋》曰:“开岁发春兮,百卉含英。”李贤注:“开、发,皆始也。”“离”字则如徐仁甫先生所解,意为“离开”。如此解,这句的意思就是:开始离开这流淌于石上的泉水、小河中的兰之香草。其二,由于徐仁甫先生前面错误地把“安薄北方”一语解为“岂轻弃北方”,因而这里又错误地把“开留离兰”说成是“薄北方”,即离开北方。我们前面已经讲过,“安薄北方”的意思是“怎么能(像他一样)止泊于北方”?徐仁甫先生恰好把意思给弄反了,此则不可从。我像这样来解“开留离兰”四字,论者也许会感到它的意思极其突兀,与上文颇有些不协调。但是,当我们认识到此四字是属于这首诗的乱辞时,这一疑惑也就释然了。《宋书·乐志》卷四末北宋人校记曰:“《汉鼓吹铙歌》十八篇,按《古今乐录》,皆声辞艳相杂,不可复分。”《汉鼓吹铙歌》十八篇既有艳,则趋与乱亦当有之,如第八曲《上陵》,就明显地有乱辞。何为艳、何为趋与乱?《乐府诗集》巻二十六云:“艳在曲之前,趋与乱在曲之后,亦犹呉声西曲,前有和,后有送也。”那么,乱辞在一曲之末又起什么样的作用呢?《汉书·扬雄传》师古注曰:“乱者,理也。总理一赋之终也。”《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司马贞索隠引王师叔曰:“乱者,理也。所以发理辞指,撮总其要,而重理前意也。”《国语·鲁语》韦昭注曰:“辑,成也。凡作篇章,义既成,撮其大要以为乱辞。诗者,歌也,所以节舞者也,如今三节舞矣,曲终乃更变章乱节,故谓之乱也。”而以我们上所解“开留离兰”四字所得到的内容恰好合于乱辞这种“撮总其要”、“重理前意”的特征。根据我们在前面所进行的分析,这首诗是写两只鸟曾经共同生活在水流石上、小河中长满兰之香草的美好环境,但是,当节候变化,溪水刚刚变冷的时候,他(鸟)的同伴就忍受不了这种艰苦,乘风飞往北方去了。而他(指鸟)则意志坚定,不肯离开此地飞往北方。很显然,诗就是围绕着离开还是不离开它们生活的环境——水流石上、长满兰之香草的小河这一主题来展开的。而上所解“开留离兰”四字,其意则为:“开始离开这流淌于石上的泉水、小河中的兰之香草。”这正好是诗的这一主题的一个总结。所以将“开留离兰”四字视为诗之乱辞是合宜的。
  在对诗的句意作了这样的解释、分析之后,为了便于更清楚地理解,下面我们就将其句读和句意作如下的总结:

  石留,凉阳凉。石,水流为沙,锡以微。河为香。向始(溪)冷,将风阳北逝。肯无敢与于扬?心邪,怀兰志金,安薄北方?——开留离兰。

  按,诗中两“阳”字为声词,小写以示之;“”字校正为“溪”;“开留离兰”四字为乱辞,前用破折号以示之。
  清泉流淌在石上,水是多么的清凉啊!它冲漱着石子,石子渐渐地变成了沙,这沙又细又微。溪水流注的小河,长满了兰之香草。(我们生活的这个地方真是太美好了。)(不幸的是,节候变化,)溪水刚刚变得寒冷,他(就忍受不了这种艰苦)乘风飞往北方去了。我难道就不能做到像他一样远走高飞么?但是,我胸怀忠信之德,执芬芳之志,秉金石之坚,怎么能够像他一样止泊于北方呢?——(乱曰:)开始离开这流淌于石上的泉水、小河中的兰之香草。
  从所解得的这些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此曲和第十三曲《雉子斑》一样,是一首禽言诗,诗人通过两只鸟对待生活境遇的不同态度和行为的描写,批评了现实生活中那些意志薄弱,经不起考验,重利益而轻操守者;而对那些意志坚定,不为利益所动,矢志不渝者则给以了表扬。由于很多解者并不能真正从字义上读懂这首诗,所以在论这首诗的主题时往往陷入牵强附会、捕风捉影的泥沼中。如李因笃就说这首诗“是说武帝且战且求仙,役人无已时。而北征之劳,尤甚于采丹□为黄金,故未暇轩轾。言之托咏以兰者,尊君之词,实即药草也。”①而夏敬观则认为此曲是写韩昌、张猛送呼韩邪单于侍子出塞私与呼韩邪为盟的事。笔者以为,史上并无明文记载《石留》一曲有其本事,诗中也实在读不出相关的本事来。所以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就这样轻易去附会某一历史事件的。根据本曲遣词造句的情况及其所表现的内容,我们切实可以明确的一个情况是:诗中主角(鸟)以香草(即兰)自比,又谴责同伴(鸟)的行为,这一手法无疑是继承了《楚辞》“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②的创作传统,其“引类譬谕”,③显然是有所寄托的,因此此曲断非出于民间,应属当时文人的失志之作。

(原载《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6年第6期,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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