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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明]万物有灵与人兽分开——猿猴抢婚故事的文化史意义
  作者:安德明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5-01-12 | 点击数:27720
 

 

  


  在反映着动物崇拜观念的同时,猿猴抢婚的故事,又体现着后世产生的“人兽分开”的观念。

  人兽分开观念相对于原始的神话观念而言,是在混沌无序的神话时代结束、宇宙与人间的基本秩序确立之后,人开始明确自己“万物之灵长”的地位,并从自身的角度为世界“立法”的一种表现。万物有灵的信仰观念这时逐渐削弱,代之而来的,是以逐步增强的理性认识对人在自然万物之间特殊地位的确定。尽管这时人和动物的关系依然密切——有的动物与人生活的联系甚至更加紧密了,但从社会道德、礼义尊严和人之本性的角度,人却开始自觉而严格地强调着自己与动物的区别。这种区别属于本质的差异,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之间的高下不同、优劣不同、贤愚不同,即所谓“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礼记·曲礼》上)这样,不仅人要自觉强调自身与动物的差异,在神话时代可以和人任意沟通往来的动物,也必须恪守其本分,规规矩矩地做“禽兽”。自觉强调人兽的差别,还成了人确立自我尊严乃至人之本性的一项重要参照,当某人被与兽相类比之时,则意味着此人作为“人”——即社会化、文化化的动物——的资格受到了侮辱性的否定。也就是“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礼记·曲礼》上)

  一些故事、传说,就讲的是某些人因品行不好而被神异力量变成猴子的内容。例如,海南岛黎族流传的《猴子的故事》讲道:有个奥雅养有一个女工仔。女工仔每天从早到晚干着沉重的活,却经常受奥雅虐待。一天她挑水时坐在河边哭泣,惊动了一位老仙人。老仙人用法术把她变成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姑娘。奥雅两公婆见了,格外羡慕,追问出事情的缘由,便也扮成打水的工仔,坐在河边假装哭泣。老仙人来了,给他们施了同样形式的法术。奥雅两公婆回到家里,却发现两人都变成了猴子。[14]四川阿坝州的羌族传说《猴儿坡》则讲:猴儿坡早年住着两弟兄,老大心狠又懒惰,老二善良又勤快。分家时,老二仅分到一亩地和一些孬种子,播种之后,田里只长出了一棵玉米苗。但在老二精心照料下,玉米苗结出了一包粗大的玉米,他便在旁边搭了个棚子来看守。八月十五半夜,地里来了老熊、野牛、野猪等动物。老熊掰下那包玉米,念了两遍“玉米大仙快显灵”,结果出现了一桌酒席。动物们饱餐了一顿后,把玉米放回玉米杆上,都上山了。天亮后老二把那包玉米拿回家,也依法变出了酒席,还有金银财宝。老大得知事情经过,便也胡乱种出了一棵瘦小的玉米苗,并在八月十五晚上去地里看守。半夜,动物们又来了,它们怨这年的玉米没种好,玉米大仙不拿东西给它们吃,决定教训老大,就拖过他对着吹了一口气,老大马上变成了一只石猴。[15]

  这些传说都表达着这样的观念:即人如果在道德品行方面过多偏离了社会的规范,那么他就会变成猴子。很显然,同人类在贵贱高下方面存在着绝对差别的猴子,在这里成为了道德品行丑恶或堕落者的贬义的象征,成为了人类确认自身文明的一个反面参照,它与人在外形上的相似,则成为了一种对立鲜明的讽刺,它使得把人从本质上与兽区别开来的道德伦理准则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

  人兽之间的这种区别,在大量与猴子有关的民间俗语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民间俗语是人们总结现实经验或表达对事物认识的相对定型的形象化或概括性语言,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它经常被加以使用,起着增强语言生动性、趣味性以及说服力的作用。大多俗语,通常都以比喻或类比的方式构成,因而具有很强的形象性。

  俗语中用以作比的事物,都是人们所了解和熟悉的现象,其中即包括了大量有关猴的形貌、习性、行为等方面的内容。

  从内容看,与猴有关的俗语,大多都包含着一种贬义的态度,以对猴的各种特征的嘲讽或蔑视为主,用于具体的语境,则往往都是讽刺和贬低人的某些容貌或行为。例如,“尖嘴猴腮”,形容人相貌的丑陋;“猴儿相”,形容人举止猥琐,没有风度;“沐猴而冠”,形容人装腔作势、金玉其外而败絮其中。与之相仿的还有“猴子跑上凉亭——丑鬼耍风流”、“猢狲穿衣裳——象煞一个人”、“猴子摇扇子——学人样”、“猴儿背着手走——装人相”等一系列的歇后语。这些俗语,都表达了从人的审美角度对猴形貌的讥笑,而猴与人相貌的相似,尤其是被讽刺的主要对象。

  有的俗语,则是对猴子躁动、喧嚣性情的讽刺,用于具体的语言中,便是形容人的急躁与不老练、不沉着。例如,“猴儿急”、“猴子唱大戏——忙手忙脚”、“猴子的屁股——坐不住”、“猴儿投胎——手脚一刻不闲”、“猴儿放爆仗——自放自惊”、“猴儿耍大刀——乱砍”、“猴儿吃辣椒——乱抓”、“属猴的——没个老实样儿”,等等。

  还有一大批俗语,是通过猴子多方面的特征来讽刺人的多种性情、品行或社会行为——当然,其中涉及的猴的各种特性也一并成为了被嘲讽的对象。例如,“猴儿精”,讽刺人的精明狡猾;“猴子的屁股——一天三变”,讽刺人性格的变化无常;“猴儿上树——爬得快”,讽刺人在社会上善于钻营、投机;“猴子的屁股——自来红”,讽刺人善于见风使舵、八面玲珑;“猴儿爬竹竿——上窜下跳”,讽刺到处煽风点火做坏事的行为;“猴儿吃辣椒——红眼睛”,讽刺嫉妒他人成就的心态;“猴子看书——假斯文”,讽刺本身不学无术偏要假装渊博的行为;“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讽刺平庸之辈在没有能人的情况下充当首领或作威作福、兴风作浪且自鸣得意;“猴儿捞月亮——空忙一场”和“猢狲推泰山——一场无结果”,讽刺人的某种努力(大多时候指动机不良的努力)未能成功;“毛猴子说话——不知轻重”,讽刺年轻人的讲话没有分寸;“树倒猢狲散”,讽刺乌合之众缺乏凝聚力,一旦没有了主事者便会四分五散。等等。

  在实际语言的应用当中,“猴子”及其同义词“猴儿”、“猢狲”本身,也都具有着俗语的性质。其中自然包含了人们对于猴的各种认识和情感态度,因而在具体使用时,也往往表现出“贬”和“褒”两种不同的意义。最多见的是它被当作贬义的比喻,例如,形容人毛毛躁躁、或年龄过小或身份不高等,往往会说他“象只猴子”、“是猴子”等。而“猢狲”一词,几乎集中了人们对于猴子的蔑视、反感乃至厌恶情绪,一旦被用来比喻人,便往往是贬义的,很少具备褒扬的意思。把“猴”作为褒义的比喻来应用,实际上只见于对人行动敏捷灵活性的形容,而且这时“猴”往往还是同“猿”一起被使用的,例如“快捷如猿猴”等。

  总的来说,与猴相关的民间俗语,涉及到了猴的形貌、智力、性情和行动等方面的特征。对于这些特征,如果说在神话、传说、故事中还有较多的褒扬和赞颂的话,那么,在俗语当中,这些特征却几乎完全成为了被嘲讽的对象,它们分别可以用“丑陋”、“狡黠而愚蠢”、“急躁”、“不安分”等一类的词语来概括。这种状况的产生,同俗语本身的现实性、应用性特点及人兽分开观念的深刻影响有直接关系。

  民间俗语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应用的语言文化现象,它的内容、思想必然要适应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调适、变化,唯此方能始终保持它的鲜活性,而不至于被现实所淘汰。因此,民间俗语比起神话、传说、故事等形式的口头语言文化事象,其变异的特性更强,变化的频率和速度也相对快捷。这也就是说,俗语中所表达的观念,大都是为不断发展的社会所接受或承认的。人兽分开这一基本原则,如前文所述,是人类在文明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自觉意识的一种体现,它强调着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在大自然中绝对的至高无上地位,强调着人与禽兽的绝对区别。这种区别的标志,既有人兽在形体上的差异,最为主要的则是人具有最高的智慧并能以此创造丰富多彩的文化。猴子是动物界具有较高智力的一种,形貌上又与人有着很大的相似。它在这两方面与人的接近,在“我为万物之灵长”观念不断得到强化的人类看来,往往是难以容忍的。因此,以表达现实观念为主的俗语当中,便出现了大量把猴子作为讽刺对象的内容。这类俗语的表达,又常常以人类审美情感、文化事象或生活经验等为参照,突出了猴子的丑陋、自作聪明以及东施效颦般的滑稽可笑,从而强调了它与人的天壤之别。而这些俗语的最终应用,则在于讥讽或贬低某些人类自身的缺陷,即当人的形貌举止、言行品德等偏离了社会普遍认同的规范时,就会被以猴的特征相喻,来表达社会群体把他看作“异类”的歧视。从这种类比之中,我们又可以进一步看到俗语所体现的对猴的讽刺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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