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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关于从B到C的演变,则不可能也像由A到B那样,是一个完全自发的行为。共同血统观念不会从大众对其集体身份的朦胧意识中自动地、必然地生发出来,而只能是有人自觉地对后者予以加工和提升的结果。承担此一加工提升工作的人,大都是该人群内的精英或准精英分子。经过他们对自身群体的历史记忆和其他文化资源进行有意识的选择、强调、放大或“发明”,以及有意识地沙汰、“失忆”、掩盖与修正,该族群或民族获得了有关自己是谁、从哪里来、本群体与周围其他人群有什么不同、为什么会有这些不同等等一套相对固定的言说。而具有想象性格的共同血统观念则是这一套言说得以构建的最不可或缺的内核。
共同血统观念为什么会成为研究者从人们如何“想象”自己的层面去考察民族或族群形成历史时的一个最重要的聚焦点?我以为自己已经把其中的道理讲清楚了;虽然因为时间的限制,我说得可能还太简单了一点。请注意:我没有在这里宣扬说,所谓民族,彻头彻尾就是一种主观想象出来的东西。不要以为,今天坐在这个教室里的人们,也能凭空“想象”出一个民族来。谁都可以任情想象,但难道任何人的想象都可以在一个大型人群中激发出为大众所认可的集体意识来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这样的“发明”如果能成功,它必定以该群体内带有草根性质的对自身的认知与情感作为基础,所以才能又反过来滋养、培育和形塑属于大众的集体身份意识。所以,强调族体主观认同意识的重要性,并不是想要、事实上也完全没有颠覆中国民族史领域内经过长期积累所形成的诸多根本观点和基本知识。它只不过力图揭示出过去的研究中曾一向被忽略的那个层面,即被称为民族或族群的大型人群,在利用其历史资源来构建一个特定“想象共同体”时所经历的心路历程。
现在让我们回到讨论的起点上去。究竟是谁在决定我们是谁?是民族社会学家吗?看来也不是。刚刚介绍过的民族社会学家的工作,只是在解释某个人群认为自己是谁的观念是如何在历史的过程中形成的。不过光有民族社会学家这样的解释仍然不够,我们还需要比较历史语言学家、分子人类学家来帮忙。他们有能力揭示出,这个或那个特定的共同体中的不同成员,实际上是从什么样的不同途径、不同来源而团聚成为同一个人群的。总之,没有一个人,民族社会学家也好、分子人类学家也好、比较历史语言学家也好,包括民族史的专家在内,有权力代表某个人群宣布他们是谁。他们是谁,要由他们自己来说。各不同学科的合作,则可能更有效地回答下述问题:即他们是为何及如何达成关于他们是谁的这样一个共识的?类似的历史问题,只有在不同学科的合作下,才会显现得更加清楚。 ■
(此文属于历史地理研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06FCZD003项目、复旦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11XK04]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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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2011-04-03 02:1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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