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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向春]“畲/汉”边界的流动与历史记忆的重构
——以东南地方文献中的“蛮獠—畲”叙事为例
  作者:黄向春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3-16 | 点击数:7500
 

三、谁是“蛇种”之后?

  不过,许多畲民的集体“失忆”并没有使“畲/汉”之间的族群界线消失,特别是在明末清初因山地开发、各种经济作物的种植而大批从闽西南徙至闽中、闽东地区的“畲客”,由于他们作为外来者迁入了“土人”(畲客对当地原住“汉人”的称呼)的地盘,因而其“异族”的身份和特征往往更易被突显出来,使“畲/汉”界线划然,如乾隆间“连深山中有异种者,曰畲民,五溪盘瓠之后也。……不知何时而连、罗、古田间多有是种,盖上游诸郡所无也。其民短衫跣足,妇人高髻蒙布,加饰如璎珞状,亦跣而杂作,以其远近为伍,性多淳朴,亦受民田以耕,谓平民曰‘百姓’。”

  时至清末,在经历长期“进入”当地社会的过程中,随着双方更加密切的接触与融合,越来越多的畲民习得了汉文化(如家族的观念、文字与仪式传统等),甚至有科考登第者,“畲/汉”族群关系的表达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明显的特异外在特征不再是主要的分类标签,而是转而强调“种”、“族”与“血统”的迥然有别,如《侯官乡土志》称:“畲之种,畲亦作邪,不知其何所祖,或为槃瓠后也。……礼俗不通,言语不同,久已化外视之矣。近数十年来渐与土人同化,雷、蓝二氏间或侨居省城,且有捷乡、会试,登科第者。然其种界划然,族类迥异,大抵与两粤之猺,滇、黔之苗同一血统,乌得不区而别之?”这段文字很明白地表露出当地“汉人”对一群原来的“化外之民”竟然摇身变为与士民同侪所怀有的戒心,因此特别强调对这些“假冒汉人”应“区而别之”的重要性。而若要做到这一点,在当地的社会环境与话语氛围之中,最为直接、最为有效也最为方便的办法,就是在“种”、“族”上为其寻找、附会或证明某一“非汉”的“血统”和祖先来历。其中,可用的标签除了广为南方汉人所熟悉和惯用的“猺”、“苗”之外,本土的地方史中“非汉”的“异类”象征——“闽越族”、“无诸族”,也顺理成章地成为现成的、可以信手拈来的符号资源。

  清代中叶以后,随着山地经济开发的渐趋成熟,以闽江、汀江、九龙江等流域及山海相连为纽带的市场网络的缔结,福建地域社会已经基本完成了以汉人家族为主体的社会形态建构,并形成了结构化、象征化的“畲(居山)-汉(居平地)-疍(居水)”的族群格局。在以宗族为中心和主要表现形式的“汉人-汉文化”认同成为地方社会主流话语的大背景下,民间普遍以“闽越族”、“无诸族”遗裔来指称和定义闽地的畲、蜑等“非我族类”。与此同时,福建的文人开始意识到“闽人”、“闽地”之“闽”在历史上和现实中的特殊位置以及文化上的象征意义,为尽脱“蛇种”之嫌,他们纷纷改用较为“中性”的“东越”、“冶南”等来称闽地之古者,从而在地方史的书写和记忆的重构中表现出某种“去闽化”的倾向和情结。对此,同为闽人的饱学之士梁章钜提出了批评,并对“闽”的含义做了一番不厌其烦的重新考量:

  福建之为闽,自古及今无异,而今西北人或并以蛮称之,吾乡士大夫,又或并闽之名而不居,而别为称曰东越,曰冶南,皆未详考也。莫古于《周礼》八闽、七蛮之分。郑注:“闽,蛮之别也。”《国语》曰:“闽,芉蛮矣。”按此所引《郑语》史伯之词。上言荆王熊严生子四人:伯霜、仲雪、叔熊、季紃,叔逃难于濮,而蛮季紃自立,乃曰蛮、芉蛮矣。谓叔熊既避难居濮,而从蛮俗也。彼不作闽者,贾《疏》谓后人转写者误,郑氏以闽为正。叔熊居濮而蛮,后子孙分为七种,故谓之七闽。然考《史记·楚世家》,熊严卒,长子伯霜代立,是为熊霜。熊霜元年,周宣王初立,熊霜六年卒,三弟争立,仲雪死,叔堪亡,避难于濮,而少帝季狥立。是叔子居濮在宣王世。《周礼》为周初之书,安得先有叔熊之后分七种为七闽之理?且《牧誓》武王伐纣时,随从之国有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种。孔《传》云:“庸、濮在江汉之南。”杜预《左传释例》直云建宁郡南有濮夷。建宁郡乃蜀汉时改益州所置,其地当属梁,益在今四川、云南间。七闽果叔熊居濮之遗裔,何地之相隔绝远耶?许氏《说文》云:“闽,东南越,蛇种,从虫门声。”所指东南,较濮之在西南得其实。然蛇种之言,实不知所据。近人有据《说文》谬称闽人为蛇种者,先叔父太常公驳之云:“《汉书》明言迁其人于江淮间,则今江淮间民乃真蛇种,而今之闽产无与焉。”最为痛快,近人无以难之。窃思今之连江、罗源及顺昌诸邑山谷间,有一种村氓,男女皆椎髻,力作务农,数姓自相婚姻,谓之畲民,字亦作佘,意即《汉书》所云“武帝既迁闽越民于江淮间,虚其地,其逃亡者自立为冶县。”此即之遗民,而佘之音与蛇同,岂许氏承讹,遂以为蛇种欤?且蛮之字,许氏亦云蛇种,安得蛇种之多如此?岂闽与蛮名异实同?然《周礼》又何以七、八别数欤?窃谓草昧之初,南方闽蛮,未通中国,其人率皆蚩蚩蠢蠢,故其字从虫以象之。即如古狄字亦从犬,至犬戎则直以犬为名。又如獯鬻、猃狁之类,字皆从犬,又岂得尽以犬种称之?尝考《山海经》,谓浙江出三天子,都在蛮东,在闽西北。则浙西为蛮,浙东南为闽,审矣。闽之置郡,始于秦之闽中郡。然秦之闽中郡地大,实兼得汉会稽、豫章二郡之半。杨雄《扬州箴》曰:“闽越北跟。”夫东越在《禹贡》扬州域,而云:“闽越北跟”,则闽越者,南越也。《文选·魏都赋》:吾、蜀二字曰:“仆党清狂,怵廹闽、濮。”是吴即闽也。张协《杂诗》云:“闽越衣文蛇”,李善注引苏武书曰:“越人衣文蛇。”是越即闽也。宋之问《早发始兴口》诗:“候晓逾闽障,趁春望越台。”是韶州曲江亦闽也。李白《题元丹邱山居》云:“来游闽荒,扪陟穷禹凿。夤绿泛潮海,偃蹇陟庐霍。”此盖用《史记·河渠书》南登庐山观禹疏九江之语。是庐、九之间亦闽也。独孤及《邕州马退山茅亭记》云:“是亭也,僻介闽岭。”是岭南西道亦闽也。韩文公《送惠师》诗:“尝闻禹穴奇,东去觅瓯闽。”又据《胡珦神道碑》云:“至闽南两越之界。”夫两越者,东越、南越也,而在闽之南,则会稽、豫章皆闽也。《史记》:“吴太伯奔荆蛮,号曰句吴。”司马《索隐》云:“蛮者,闽也,南夷之名,蛮亦称越。”则是古人合蛮、闽、吴、越而一之。若今时封畛攸殊,各有管辖,则不得竟以蛮为闽也,则又何必辞闽之名而不居,而自诩曰东越、曰冶南以为古乎?

  这大概是历史上对“闽”及“蛇种”之说所作的最为详尽的考证了。文辞虽繁,其意但二:一,“闽”、“蛮”之谓乃以“虫”象“未通中国”前其人之“蚩蠢”,而非所谓“蛇种”。二,即使“蛇种”之说有其所指,亦当为许慎由“畲民”之“畲”音与“蛇”同“承讹”而来,意即“蛇种”乃专指闽地之“畲民”而言,与其他“闽人”无涉。有趣的是,梁氏提到在驳斥闽人为“蛇种”之谬时,其叔父所谓“《汉书》明言迁其人于江淮间,则今江淮间民乃真蛇种,而今之闽产无与焉”之说(按:闽越人徙江淮间之说始见于《汉书》之前的《史记·东越列传》,后人均沿用此说),最为痛快淋漓,其言下之意是:闽虽古为蛮地,但“闽蛮”之族早已尽徙他地,因而今之闽人当为后世“中原衣冠”而迁于闽地者。在此,经典化的历史记忆再一次被重拾起来,并在新的历史书写中被赋予了新的现实意义。

四、小结

  近年来,随着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和视野拓展,人们对东南地区社会文化体系及其历史过程有了更整体性的认识。在围绕“蛮夷之地”如何转变为以“汉人”、“汉文化”为主导的地方社会这一主题的讨论中,由汉人“南迁”与土著“汉化”这两条线索所构成的历史脉络,已经成为该区域历史叙事的基本框架。不过,本文的例子也呈现了这一脉络的另一个侧面,即:以地方志与谱牒编纂的互动为表现的对族源传说及祖先移居等“过去”的选择、改造和重构,在塑造了地域传统中的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同时,也塑造了地方社会的变迁本身,流布闽南的“陈元光入闽平蛮獠”故事所对应的,实际上是该区域从“豪酋社会”演变为“家族社会”的一个基本“结构转型”。

  在这一过程中,“英雄祖先”的故事创造了与汉人正统性的连接,定义了身处“华夏边缘”的人群在以国家认同为象征的“文化版图”上的位置。同时,他们“指认”出一个文化上的“他者”(ethnic others)来界定和维系自身的汉人认同,并创造了一条开放和流动的“畲/汉”边界。围绕这条边界所展开的历史,既是地方社会生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变迁过程,又是以故事的“口传”与地方史和谱牒的“书写”之间的互动为表现形式的历史记忆的不断重构过程。

  因此,对于一个地域社会的历史过程而言,历史记忆的重构并不仅仅表现为某种主观认同上的“建构”或“操弄”,也不单纯是某种“历史心性”或“话语”逻辑的表达,更不是只停留在“虚构”或“层累”的层面上,而是同时参与甚至塑模了社会、经济与文化实践的过程,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认识到这一点,将有助于扩展民族史研究的视野,更加充分地体现民族史研究之于社会史、文化史以及总体的中国历史进程的重要价值。

  (本文原载于《学术月刊》2009年第6期,注释及参考文献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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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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