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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娟]论口传文学的精神生态与审美语境
  作者:黄晓娟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3-01-06 | 点击数:7613
 
口传文学的存在形式是出离了静止的程式化和规格化的牵制,口传文学的传承过程也是一个扬弃和筛选的过程,具有代表性的口传文学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传唱和不断的锤炼而完成了经典化的过程,是活生生的富有生命和表现力的美。一个优秀成熟的传承人,在人生长途的传授与讲述中反复循环的锤炼,优秀的传承人艰难的成长,是一种责任、一份承担。口传文学的集体无意识和类型化审美,更多体现出文学的心灵之事,口传文学所蕴含的美是源于集体无意识的审美积淀,口传文学的展演过程又是主体审美与人格本体的展示,是讲述人的精神、阅历、气质、襟抱、个性之美的外化,显示来自于感性生命自由的审美生成。
作为集体智慧和集体想象的结晶,口传文学的传承与发展需要一个生态的环境,口传文学是一种开放的、多样的并依赖于自身生态环境而存在的艺术。个人性展演与群体性传承缺一不可,传承人内在的修养与外在的文化氛围相互影响,只有将口传文学自然地融入周围的环境才能获得自身鲜活的生命力。“在这个空间里,场域的效果得以发挥,并且,由于这种效果的存在,对任何与这个空间有所关联的对象,都不能仅凭所研究对象的内在性质予以解释。”⑦
目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已经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保护体系。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确立,在很大层面上对于口传文学和传承人的保护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制度是一个有竞争和冲突的文化复合体,在传承人转化为代表性传承人的过程中,也明显出现了一些制度性的缺陷。传承人是口传文学生态空间中的一个部分,一个整体中的一部分。除了有身份的传承人之外,在民间也大量存在着默默地传递口传文学薪火的民众。口传文学的存在,在于与其他群体的共享性与参与性,对群体的忽视,就是对口传文学完整经验的忽视,对口传文学传承本义的追求的空置。口传文学的传承需要对周围的感知、反应和不断交流,以群体为基础的公民生态环境有利于口传文学的传承。在某种意义上,生态是多种多样的物质和形式品性相互依赖的网络的存在。单一的强调传承人的作用,会导致某一或某些传承人与周围群体关系的隔离与紧张。这就是杜威曾经哀叹的“经验中的整体性元素”的悲剧性丧失,也包括将艺术孤立化并且不能充分认识到它是一种“人类协同中的力量”⑧。
口传文学兼具民俗学与文学的特性,民俗活动和民间群众基础是口传文学得以广泛传播和代代相传的保证。如:姑娘出嫁时唱的“哭嫁歌”、喜庆宴席上唱的“酒曲”、丧事时唱的“孝歌”;乞子、为儿孙祈祷、禳灾免病有各种“词令”、“禁语”、“咒语”、“吉利词”等,都是在民事民俗活动中传播。民间社会的宗教、仪式、节庆、习俗和听众的效力体现在口传文学传播的具体情境中,有时又超出了具体的情境。民间社会中存在的活生生的肌体是民间秩序的核心,这种民间隐性的社会活动就是一种非正式制度,它们具有约束力和规范性。口传文学的当代意义的激活与民间社会的整体觉悟息息相关。
如今被确认为口传文学的传承人有了体制依附,在体制和机制上建立完整的评价机制,传承人制度的确立弥补了私相传授的不足,扩大传承人的选拔进入渠道,使得更多的传承人在不同层面体现出其价值。为了更好地推动口传文学的发展,一种新的愿景也由此而生,口传文学的保护需要形成体系化、制度化、常规化的运作形式,建立一种稳定的保护制度、一个群体的制度化生存规则。口传文学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受一种团体制约力量的影响,有一定的组织纲领和组织形式,对口传文学的传承者和创作者提出文学规范和族群规范两种性质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规约着口传文学的创作与传承,自觉或自发形成的团体力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口传文学的传承与创作形成某些负面影响,造成口传文学单一化等等。此外,在不同民族多样化的传承方式中,不同民族有着相同或相似的传承体系,在这些行之有效的传承方式中,潜藏着具有规律性的制度性因素,潜入本民族个体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穿越历史的长河依旧发挥着惯性的作用。口传文学的形成、发展与传承依赖于各种特定秩序和模式形成的制度和制度性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其中蕴含的口传文学制度认识是口传文学生成发展的重要维度。
面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开发,口传文学一样遭遇着不同文化的融汇和稀释,或是形成本民族的自行自足,或者只是一部分人的认同。国家法令制度对传承人的保护是口传文学得以保护的空前机遇,但是,职业化也带来消解口传文学本质的危险。过去口传文学的传承人具备多方面的文化艺术修养,保有着对口传文学的终身传讲,体现出全面文化修养和具体艺术技艺之间的关系。然而,在现代社会的评价机制中,口传文学的传承人开始从群体中分化、独立出来。传承人仅仅成为一种职业,对口传文学精神注重的忽视,传承人自身责任感的日渐衰微,功利心的日益明显,导致在本民族社会文化和精神生活中发生全面影响的传承人越来越少。一个潜在的问题开始显现:如何在当下市场经济社会和公民社会情境下,保持口传文学的自然风貌和生命特质,如何将传统走出商业化的阴影,凝化为新的源流,重新将口传文学回归于涵养人文性情的一种重要方式。无疑,对传承人文学修养和人格修养的强调,通过口传文学展示出人格心性和情韵境界,体现出一种人文合一的高妙境界,传承人要继续担负起颐养浸润本民族心灵的责任,口传文学传承的不光是技艺,还有德行。在传美、向善的基础上才能守正创新,才能从声音的传递中感受这一份生命的生动,赋予口传文学鲜活的生命力。
 
注释:
①白云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247页。
②《苗族理辞》,贵州民族出版社编,吴德坤,吴德杰搜集整理翻译,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③江胜信:《阿来:口传文学滋养我》,《文摘报》2005年12月11日。
④韩少功:《民族的长旅》。
⑤《民间文化形态与八十年代小说》,《文学评论》2002年4期。
⑥郑土有:《口传文学的编创律则——以“调山歌”为例》,《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⑦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李猛、李康译,中央编译出版社,第142页。
⑧Alexander,Thomas(1987),John Dewey's Theory of Art, Experience & Nature:The Horizons of Feeling. 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p337,p348.
(本文原载《文学评论》2011年2期第203~2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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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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