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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韶军 王美娟]社会组织和民间信仰:梅花拳不仅仅是一种拳
  作者:唐韶军 王美娟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1-26 | 点击数:8362
 

摘要:与其他武术拳派相比,梅花拳在攻防实用性上并没有本质的差别,而真正的不同在于它不仅仅是一个拳种,还是一种社会组织,更是一种民间信仰,而组织的广泛性和信仰的坚定性正是梅花拳能够扎根民间并繁荣昌盛的两大法宝。明白了这一点,可为当今的武术拳种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实现民间武术与民俗活动的有机融合,并促进传统武术在现代社会的传承与发展。

关键词:梅花拳;组织;信仰;民俗;亮拳;面子;

作者简介:唐韶军,鲁东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山东烟台264025);王美娟,山东体育学院武术学院教授(山东日照276826)。


  目前,学界关于梅花拳的研究正呈现出多领域融合、多视角渗透的立体化研究格局,可以说,其他任何一个武术拳种都没有像梅花拳这样能吸引多学科的共同关注。武术领域的研究者多从拳种视角进行探讨,如以韩建中、燕子杰先生为代表的诸多武术家,针对梅花拳的历代传承、技术风格和文武场等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性研究;以周伟良、马爱民教授为代表的众多武术学者,则利用考据学方法对梅花拳的历史原貌进行了诸多考证、挖掘与澄清。此外,还有一大批国内外历史学家,如路遥、程歗、佐藤公彦和周锡瑞、柯文等,都曾在“义和团运动”的历史背景下,从发起者、主导者的视角全面探讨了梅花拳的组织源流。另外,以张士闪教授为代表的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团队,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从民俗学视角对梅花拳进行考察与研究,并多次深入梅花拳群众基础深厚的河北农村进行田野调查,对当地的“梅花拳叙事”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不过,尽管以上成果已经突破了梅花拳研究仅限于武术单一拳种的纵深研究模式,初步形成了多学科交叉的横向联合研究模式,但是从社会学视角探讨梅花拳的组织机构和动员机制的尚少有人介入。基于此,本研究拟以社会学的视角,将梅花拳看成是一种“社会组织”和一种“民间信仰”,并将其置于广阔的民俗生活中进行研究,试图揭示出梅花拳在集体行动中的社会动员机制。

  一、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的梅花拳

  “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所有动物进行共同活动的群体形式,狭义的是指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目标而有意识组成的社会群体。社会学研究中的“社会组织”仅限于狭义的概念,梅花拳组织亦当属此列。如上所说,“有一个目的”是大多数组织的共同特点,那就是组织成员以获得某种特别的好处。而对任何一个社会组织来讲,采取集体行动乃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最有效途径。对梅花拳组织来说,其目的就是为了“各保身家,守望相助”,其集体行动乃是通过拳派精英凭借各自所掌管的拳场将拳民动员和聚集起来而实现的。这种基于拳派认同和拳民利益的聚合行动实际上就是一种组织行为,既然是组织行为,那就必须有合理的组织形式和必要的组织活动作为保障,才能够顺利完成其动员过程。

  (一)组织形式

  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在现实社会中都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各种组织要素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的具体存在形式。这些组织要素的总和就构成了组织内容,而组织内容又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表现出来,脱离了一定形式的组织内容是不存在的、不可想象的。跟其他武术拳种相比,梅花拳之所以称得上是一种社会组织,就在于梅花拳有一套独特的组织形式。

  首先,是“卡里斯马”式的文场领导武场。在社会学领域,马克斯·韦伯提出了一种依靠个人魅力而建立的“卡里斯马”式的组织管理类型。其组织内部成员对管理者怀有敬畏和完全忠诚的情感,相信那些“领袖”具有非常的气质、超凡的禀性,能够给本组织的行动指明方向,甚至还可以创造出奇迹。梅花拳内部文场对武场的领导正契合了这种组织管理模式。梅花拳分文场和武场,一般来讲,“武场”练习拳械、学习拳理,进行武功锻炼;“文场”学习文理经典,炼气炼神,兼烧香治病、占卜吉凶等,称为性命双修的静功或文功。梅花拳弟子应先在武场练习拳术、学习拳理,经过数年的武功锻炼而“懂艺”之后,才准许再重新拜师进入文场进行文功修炼。文场师傅大多是德艺双馨的梅花拳老前辈,他们既通晓文理,又擅长占卜吉凶,而在武功上更能达到灵妙莫测、出神入化的境界。文场师傅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个人感召力来构成梅花拳组织的凝聚力的,他们总是试图通过严格武功锻炼和道德修养来强化自身的“卡里斯马”魅力,故其在组织内部塑造了一种超凡的气质和禀性,得到了组织成员的无限敬畏和尊崇。所以,梅花拳文场是该拳派的组织核心,负责领导整个拳派的各项集体活动。由此可见,梅花拳文武场的出现,为梅花拳组织的凝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非常有利于大规模集体行动的组织和动员。正如路遥教授所说的那样,梅花拳如果没有文武场之分,没有文场对武场的组织和领导,就不可能比其他拳派更具凝聚力和抗外性。

  其次,“组织结构原理”下的基层单位———“坛”。“组织结构原理”的核心思想是,如果一个组织很大的话,就必须实行分层管理。这样层层分级,成员数量到最后的基层组织单位时就很有限了,这样的“小组织结构”非常有利于对整个组织的有效管理。如此以来,在每个基层组织中,成员就能相互监督,是否参加集体行动与个人利益也能较好地挂钩。而梅花拳组织的基层单位是“坛”,也就是进行武功锻炼的拳场。通常情况下,每村只设一个拳场,如果本村没有拳场,那么学拳的梅花拳弟子也可到邻村的拳场进行训练。“坛”不光是梅花拳弟子平时“各就村落,练习拳棒”的基层组织,而且在拳派举行大规模的地域性聚合活动时,也是最基本的组织单位。著名武术家韩建中先生曾谈到他所见到的河北省广宗县一次梅花拳亮拳大会时的盛况:

  当时广场上人山人海,都是来自本县各个村的梅花拳弟子,他们跃跃欲试,都急切盼望着在这次亮拳活动中一展身手,致使场面一度嘈杂混乱,几乎失控……我当时急中生智,对着麦克风大声说:“诸位老少爷们,大家不要乱,听我指挥!现在我们以村为单位集合站好,然后一个村一个村地依次上场!”哎,我这么一说还真管用,场面立刻被控制住了……

  可见,这种以“坛”为基层组织的“分散小区域化”的“小组织结构”,便于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沟通,易于对某种集体行动达成一致,从而表现出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再次,虚拟的血缘组织。对中国传统社会研究颇深的艾尔曼(Benjamin A.Elman)教授曾指出,中国的社会组织在集体行动中往往选择“亲属策略”而不是“政治同盟”来维护本组织的利益。梅花拳组织也是如此,其组织方式也是依靠一种极为原始的虚拟血缘关系来维系的,即在“师徒如父子”的理念下,通过拜师仪式形成的家族式组织网络。梅花拳先辈们模仿家谱“行辈字派”的形制设定了自己的“辈字”,拳派内的每一个弟子均按师承关系占有一个辈“字”。这种在拳场中所结成的师徒辈分甚是严格,弟子见面一说辈分就知道该如何称呼,辈分越高就越有权威、越受到尊敬。这种辈分实际上是一种“隐权力”,隐含着在组织活动中辈分高的人可以对辈分低的人发号施令的权力。虽然其他拳派也有“师徒如父子”之说,然而却只有梅花拳在组织空间上实现了虚拟血缘关系的无限延伸。首先,梅花拳讲究“拜三师”。就是说,一个梅花拳弟子一般都有“引师”“送师”和“本命师”三个师父,这样通过弟子这个“连接点”,三位师傅就建立起一个紧密牢固的联系纽带,从而在伦际空间上扩展了梅花拳的组织网络。其次,梅花拳还强调“师徒可以为父子,父子不可以为师徒”,就是说,儿子不可以拜自己的父亲为师,而必须拜与其父亲同辈的其他梅花拳师傅为“本命师”。这样,一个梅花拳弟子就同时拥有了血缘的和非血缘的两套“父子”关系,进而成倍地扩大了自己的伦际空间。有点类似于传统的联姻策略,可以利用对方的势力增强自己的力量。这种连环套式的虚拟血缘关系很容易产生超强的组织凝聚力,同时也为“差序格局”驾驭状态下的梅花拳组织提供了一套相对稳定的伦际网络,将天南地北成千上万的拳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为一个家族式的组织,确保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有效组织动员起最大量的拳民。

  总之,在梅花拳大规模的集体行动中,“文场领导武场”“小组织结构”和“虚拟血缘”的组织形式,成为了该拳派进行社会动员的有效机制,使其能够及时、快速地召集起散布于全国各地的拳民,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本拳派的集体行动之中。

  (二)组织活动

  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必须有自己的组织活动,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其存在和活力,才能不断地增强其成员的凝聚力。我们之所以把梅花拳当作一个社会组织来看待,也是因为其拳派内部有着自己独特的组织活动,即拳民“趁商贾墟市之场,约期聚众,在大庭广众之前”演武较技的亮拳活动。根据目的和意义的不同,亮拳可分为“娱乐性亮拳”“威慑性亮拳”和“练功性练拳”三种形式。

  传统乡村社会充满着丰富多彩的民俗节日和各式各样的“花会”,它们约定俗成、世代相传,逐渐成为一种传统,意味着欢乐、喜庆、温馨和幸福。自古至今娱乐都是民俗节日的永恒主题,而极具娱乐欣赏性的武术表演更成为了民俗节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河北、河南、山东三省交界地带的广大农村,每逢民俗节日或各种“花会”,梅花拳弟子就会借机举行本拳派的盛会———“亮拳”。届时十里八乡的梅花拳弟子往往以村落为单位,在各自拳场师傅的统领下结队而行,到达指定场所后听从亮拳“总指挥”的统一安排,依次上场表演,把充分准备的梅花拳武功毫无保留地展示给在场的观众。此时的亮拳活动其实就是一种娱乐、一种表演。在彼此起伏的锣鼓声中,表演者那气宇轩昂的精气神以及动速静定、变化多端的身体表达,不管对表演者来说还是对观赏者来说,都是一种审美体验、心灵共鸣和情感满足,锣鼓、动作与情绪交织成一片,共同创设了一种普天同庆的节日气氛。亮拳作为一项点缀节日生活的娱乐活动,已经成为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重头戏,担当起了构建民间娱乐空间的重要任务。

  亮拳活动突出一个“亮”字,即响亮地、明白地、清楚地展示给别人看,其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要达到炫耀武功、震慑他人、宣传本拳派武功的作用。这种具有威慑性的亮拳活动,即威慑性亮拳。其最早起源于上古时期的“执干戚舞”,据《韩非子·五蠹》记载:舜帝之时,常常受到边境蛮族“有苗”的挑衅,于是舜帝就组织体魄健壮的士兵手执干戚起舞,亮拳于阵前,结果“有苗”被震慑了,只好休战退兵。在传统社会,由于自然资源的紧缺与匮乏,各村之间常常因为争夺水源、耕地、林木等发生大规模的械斗,而在各类武力冲突中武术人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梅花拳派就常常以村落为单位举行以展示武力、震慑对方为目的的亮拳活动,把本村的武术能人展示给邻村村民,警告对方“不可轻举妄动”!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村落冲突发生的几率。例如义和团运动爆发前期,梅花拳就曾在山东冠县梨园屯亮拳三日,武功的炫耀和展示对洋教“教民”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使他们都躲进了教堂之中不敢轻举妄动。在这场地方力量的较量中,梨园屯的梅花拳拳民占尽优势,明显获胜,既展示了梅花拳派高超实用的武功,同时又扩大了该拳派在武林中的影响,为其在稍后爆发的“义和团运动”中成为主导力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在广大乡村有很多地方仍然流传着这种特殊目的亮拳习俗,主要用于展示本门武功、扩大拳派影响、提高拳民的社会地位和身份等。

  还有一种亮拳,既不是为了娱乐也不是为了威慑对手,而是出于自我练功的需要把亮拳当成是促进练功的一种手段,即练功性亮拳。“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亮拳时每个弟子在“台上”表演展示的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但是为了“台上”这几分钟的表演,他们却要在“台下”(拳场)训练中付出经年累月的艰辛努力。另外,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历来看重“面子”,一个人要生活得有自尊、有尊严,就必须有“面子”。而每个人的“面子”又必须从别人那里才能获得,即“面子”必须通过互动和交往活动才能存在。梅花拳拳民在众人面前的亮拳活动正好构成了“面子”必不可少的生存空间,成为拳民有无“面子”或“面子”大小的一次人际互动。在这个过程中,拳民首先要做好“面子”,观众才能给足“面子”,所以,为了做“面子”,拳民就必须在日常训练中持之以恒、苦练不辍。只有平时多流汗,才能在亮拳时表现出与观众期望一致的真功夫,随时接受观众挑剔眼光的评判。这在无形中就为梅花拳的拳场苦练提供了动力和目标,极其有利于梅花拳武功的日益精进。与此同时,亮拳活动还为拳民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技艺的机会。举行亮拳活动时,拳民会依次上场把自己最好、最厉害、最与众不同的武功展示给大家,这样一来,对其他拳民来说就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学习交流机会,既可以学到新奇实用的招式,又可以在与他者的对照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和缺点,为以后的武功锻炼提供了一个努力方向或训练参考。

  总之,亮拳作为梅花拳派内部的一种组织活动,它与拳民的日常生活、拳场训练水乳交融,既是一种民俗性娱乐活动,又是一个展示自我、提高威望的机会,同时还是一种有效的练功方法。它为散布于天南地北、平时很少见面的梅花拳弟子建立起一条密切联系的纽带,在一定程度上巩固和加强了各拳场之间的信息流动,以保证在紧要时刻能够及时得到通知,并在拳场首领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参加维护该拳派利益的集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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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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