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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非遗保护地方标准
  作者:周兴荣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7-14 | 点击数:5435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三位一体”传承基地建设规范》正式生效,这是全国首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式发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标准。

  该标准涉及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项目传承、发展利用、运行管理等内容。根据要求,非遗传承基地要建立非遗保护工作体系,制定非遗保护工作计划,规范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在人员配备方面,要求有非遗传承人,具备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在项目传承方面,实施全方位的保护和传承,对制成品实施固态保存。明确对年满70岁以上的传承人应进行抢救性记录;要求定期走访传承人,帮助落实帮扶、补助、补贴等政策措施,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传承活动场所,协助传承人建立和完善传承谱系,形成“老中青”的传承梯队。传承基地必须免费开放,并要有专门接待部门和人员。

  2009年,宁波推出非遗“三位一体”保护模式,即把非遗项目、传承人和传承(传播)基地捆绑保护,取得一定成果。但在近年来的非遗传承保护中,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非遗保护基地的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有些非遗保护项目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宁波市非遗保护协会等单位去年启动了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建设规范的编制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2016年7月14日第1版
【本文责编:博史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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