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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明]文化持有者的“单音位”文化撰写模式
——“村民日志”的民族志实验意义
  作者:何明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7-09-28 | 点击数:15849
 
 
内容摘要:还民族志的话语权予文化持有者,是当代实验民族志的重要目标之一。本文对“村民日志”这种新型民族志撰写实践进行了解读,认为这是以当代人类学关于文化撰写的学术实践和理论探索为基础的新型民族志实验,其核心是释放被遮蔽或压抑的文化持有者的话语权,让其拥有自主的文化叙述与解释权利,形成独特的文化持有者的“单音位”文化撰写模式。
 
关键词:民族志实验 文化持有者 话语权
 
 
五年前开始实施的“云南少数民族村寨跟踪调查与小康社会建设示范基地”项目,是一项综合性的项目。该项目在云南省玉龙县黄山镇南溪村、弥勒县西三乡可邑村、石林县圭山乡大糯黑村、新平县漠沙镇大沐浴村、元阳县新街镇箐口村、富民县东乡芭蕉箐村、福贡县路马登乡赤恒底村、贡山县双拉乡大查腊社、玉溪市通海县纳古镇、剑川县沙溪石龙村等10 个农村社区建立了调查基地,分别对纳西族、彝族阿细支系、彝族撒尼支系、傣族花腰支系、哈尼族、苗族、傈僳族、怒族、回族、白族开展长期的跟踪调查。
 
在这个项目中,我们开展了一项具有学术探索意义的工作,就是在10 个调查基地分别建立“村民日志”,聘请若干名当地人担任记录员,从“本文化”内部的视角对自己民族和村寨每天发生的事情进行叙述与评论,由此形成10 部“村民日志”,连续记录时间都在一年以上。建立“村民日志”的初衷,是想从中国少数民族农村社会文化的实际出发,在当代国际文化人类学的学术平台上,进行中国民族志和文化人类学的“本土化”创新,促进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文化人类学建设。
 
一、消解话语霸权:还民族志的话语权予文化持有者
 
在“村民日志”的实施程序上,第一步是遴选记录员,每个调查基地都要选出2 3 名记录员。记录员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生长于被调查社区的主体民族的成员,如纳西族调查点的日志记录员是在该村已居住若干代的纳西族,白族调查点的日志记录员是在该村已居住几代的白族;二是接受过一定程度的文化教育,热心参加本村的重大活动,具备一定的观察能力以及用汉语书面语言描述本社区文化的能力;三是被村民普遍认可,且一般不长时间外出。此外,项目还要尽可能兼顾性别等社会角色的差异,如在彝族阿细支系调查基地和哈尼族调查基地都分别聘任了男女记录员各一人。
 
第二步是向记录员说明“村民日志”的撰写体例和要求,即要求记录员按照日志的体裁(即时间顺序) 记录村寨每天发生的事情,提请他们注意,某些被视为寻常的村寨生活可能是很有价值和意义的,应进行尽可能完整与详细的记录。
 
这一看似非常简单的做法,实质上是对20 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人类学界关于民族志撰写话语权问题讨论的一种回应,是还文化叙述权予文化持有者的一种探索。这种探索的意义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文化撰写主体为研究对象的成员,即文化持有者。
 
自马林诺夫斯基(又译为“马凌诺夫斯基”或“马凌诺斯基”) 提出“钻进土著人的心里”这一田野调查的准则之后,人类学家们在这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20 世纪60 年代,康克林(Beth A. Conklin) 、弗雷克(Charles O. Frake) 等人在其“新民族志”(new ethnography) 中极力倡导“主位”观察与描述的方法。其后, 格尔兹( Clifford Geertz) 及其弟子克利福德(James Clifford) 等人的实验民族志(experimental ethnography) 则提出了把原本被排除在外的合作研究者、田野居民等与民族志相关的人物,也纳入民族志作者并让其语言直接进入文本的书写方法,这就是所谓“多音位”(polyp honic) 模式。(注1
 
目前,上述学术实践的真实度、有效性、干扰性等问题仍未能得到令人信服的解决,其深层根源则是研究者的主体性与研究对象的主体性之间的矛盾无论如何都难以弥合。两千多年前中国思想家庄子提出的“濠上之辨”难题始终无法破解。于是,人类学者才走出“浅描”的泥潭,就又走入“过度阐释”的沼泽;才让文化持有者发出自己的“声音”,而学者所属的社会无法理解的“嘘声”即起。按照马林诺夫斯基的要求“钻进土著人的心里”之后,人们便发现,原来“钻进土著人的心里”的是带着坚固的西方社会文化结构“前置”的人类学家。
 
要从根本上摆脱这一困境,必须解决文化叙述的话语权问题。“多音位”模式把被剥夺的文化持有者的文化叙述话语权部分地还给文化持有者,但人类学家自然获得的话语霸权使其话语往往成为“多音位”中的“强音”,在一定程度上不自觉地产生了诱导、干扰甚至掩盖了文化持有者话语的作用,使文化持有者的声音成为“多音位”中的“弱音”。因此“多音位”模式实质上是以人类学家的“音位”为主、以文化持有者的“音位”为辅的模式。而“村民日志”的作者则是生于斯长于斯的少数民族村民,是村寨社会文化的参与者和行动者,他们用自己的眼睛观察本村每天的日常生活,又用自己的语言叙述本村发生的大事小情。笔者以为,这才是严格意义上的“主位”方法,才能真正做到“从内部提供有关异文化的解说”。(注2)对记录者来说,“村民日志”是对“本文化”的记录与反思。
 
其次“, 村民日志”的记录者一直归属于他们所叙述的社会,因此他们的视阈与其叙述对象的视阈是高度重叠与融合的。
 
人类学家在其研究对象的视野中,通常都是“偶尔的闯入者”,不仅“异文化”的研究如此,“本文化”的研究也大致如此。在“异文化”研究中,人类学家与研究对象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文化,他们的视阈是疏离的,尽管人类学家们极力向研究对象的文化趋近,但无数实践证明,其趋近的程度和效果是非常有限的。在“本文化”研究中,人类学家尽管属于“本文化”,但其后来的境遇使他们与“本文化”之间产生了或深或浅的“历史时间间距”, (注3)从而降低了研究者视阈与研究对象视阈之间的重叠度或融合度。
 
费孝通先生对自己在家乡的田野调查的反思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他说:“我是这个县里长大的人,说着当地口音,我的姐姐又多年在村子里教老家育蚕制丝,我和当地居民的关系应当说是不该有什么隔阂的了。但是实际上却并不是这样简单。当时中国社会里存在着利益矛盾的阶级,而那一段时期也正是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时刻。我自己是这个社会结构里的一个成员,在我自己的观点上以及在和当地居民的社会关系上,也就产生事实上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表现在我对于所要观察的事实和我所接触的人物的优先选择上。尽管事先曾注意要避免主观的偏执,事后检查这种局限性还是存在的。”(注4
 
“村民日志”的记录者不仅在文化认同上归属于本村的社会文化,而且其境遇使他们在实践和时间上连续性地归属于本村的社会文化,不存在“历史时间间距”所形成的视阈间隔,其视阈与所叙述的社会文化是天然契合与高度重叠的,因而“视阈融合”度不仅高于“外来者”,而且高于属于本文化的学者。
 
最后“, 村民日志”的观察与叙述视角是独立而常态的。
 
在田野调查中,人类学家须从研究对象中选择出若干成员,请他们讲述其文化,回答人类学家提出的问题,这些人即所谓“报道人”。但报道人的“报道”场域与其日常生活具有明显的差异,属于非常态性的。面对陌生的“外来者”,他们往往是围绕着研究者的询问话题“搜肠刮肚”地作答,甚至编造故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实验民族志的一种做法是将人类学家与报道人之间的谈话过程呈现出来。然而,被呈现出的仍然是非常态场域下的谈话。人类学家因拥有民族志的最终书写权而不可回避地产生一定程度的“话语霸权”,从而对文化持有者的话语表达产生干扰或渗入。
 
“村民日志”则规避了这一问题,记录者的叙说话题是自主性的,叙说场域是常态的。他们是在自己家中叙说,且无需面对陌生的“他者”,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他们撰写的“村民日志”是在不受干扰(即无“杂音”) 的情况下,从内部提供有关本文化的解说。“村民日志”是一种“单音位”的文化叙述模式,但这种“单音位”的主体不再是人类学家,而是文化持有者,这就实现了民族志撰写模式由人类学家独立叙述的“单音位”,到由人类学家与文化持有者共同叙述的“多音位”,再到文化持有者独立叙述的“单音位”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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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社会学视野 2007-07-2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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