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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波]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的文坡实践
  作者:周波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9-11-16 | 点击数:8998
 
  (三)对非遗特点的坚守是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原则
  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乡村振兴将产业、文化、治理、生态统筹起来协调发展,是对非遗保护所需环境的全面复苏,有利于吸引人员、资金、物资的回流,为解决非遗保护问题提供了整体性思路;而非遗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产业基础,有利于实现乡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要实现产业兴旺,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以外的其他产业。“农民足不出乡即可充分就业的产业振兴,才是真正的产业兴旺。”[注]
  在挖掘非遗产业价值的过程中,要坚守非遗保护的底线,而守住底线的前提是要明确什么是该坚守的,什么是可以创新的。换言之,对于某一项非遗项目而言,就应该明白其最本质的特点是什么。搞清楚了这个问题,就既不会像保守的本本主义者那样,时刻将非遗的原生态挂在嘴边,对一点点的改变和创新都担忧和反对;也不会如文化资源的掠夺者那般,过份强调非遗的物化表现,对非遗进行急功近利的浅层利用和开发,只重其“器”,而忽视其“道”[注],人为割裂非遗背后最有价值的东西。
  那么,各个非遗项目的本质特点究竟是什么呢?回答这个问题既需要考察历史,也需要比对当今环境。首先,要以历史解释文化的方法,从物态文化层、制度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心态文化层等多个层面,[注]分别考察非遗项目发挥的历史功能、体现的制度准则、蕴含的民风民俗、凝结的价值观念。非遗所强调的不仅是物质成果,更是蕴藏在这些物化形式背后的精湛的技艺、独到的思维方式、丰富的精神蕴含。[注]其次,也要结合传承人群所处的现实环境进行分析。文化-历史取向也是一种相对论,过分强调历史,容易陷入一种“文化源自文化”的贫乏假设之中。事实上,文化更具有生态性,而生态的主要意义是“对环境的适应”。[注]对非遗项目本质特点的判断要结合当下的具体环境,既要尊重传承人群的意见,也要参照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
  在文坡村,侗锦织造技艺承载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是侗族人民勤劳持家的体现、敬天爱人的表达、心灵手巧的见证。侗锦的纹样和织法存于心中,传于手间,是侗民族的集体记忆和文化表征。在上千年的活态流变之中,侗锦织造技艺展现出了传统文化的韧性,满足了不同时代消费群体的需求。在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这项文化遗产,就会发现其本质特点在于手工的匠作之美,在于浓缩了民族文化基因并代代相传的纹样符号。如代表性传承人所言,“侗锦图案不是乱来的,像哆耶纹、勾藤花、八角花都是根据山上的植物动物来做的,有两千多年历史了,现在画一个别的花,也可以织出来,但那就不是侗锦了”。[注]可见,作为代表性传承人,在推动侗锦专业化生产的同时,仍坚守着非遗保护的底线。也正因为如此,复兴的传统技艺才唤起了侗族人民的民族情感,带来了自豪感的提升、凝聚力的增强、以及妇女地位的改变。在发展的过程中,只要这些本质特点得以坚守和传承,那么其他方面的创新和改变都应该是值得肯定的。
  (四)持续的公共服务投入是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的保障
  文坡村以代表性传承人为领导者,采用村企合一的机制,以侗锦产业为核心,以农业、旅游业为两翼,走“一核两翼”的发展之路。其中的难点在于“两个才(财),一个人才,一个钱财。首先就是人才的问题,只有有了人才,才有钱财。”[注]作为侗锦织造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粟田梅坦言自己对农业知识的掌握有限,难以通晓各类农作物的种植要求,村里只能通过高薪雇人、与其他企业合作等方式开展业务。即便是侗锦产业,由于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升学愿望的广泛存在,也面临着本村青少年学习者有限的问题。在农村,因为长期落后,公共服务配套不足,跳出农门不仅成为年轻人的心愿,甚至成为长辈们的期盼。但一边是人才的短缺,一边是人才的外流,这便形成了一种现实存在的矛盾。如何吸引并留住人才?以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来看,要强化带来积极态度的“激励因素”,改善造成不满意的“保健因素”[注]。在广大农村地区,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需要因地制宜地进行界定。非遗的价值前景和良好的发展态势仅仅构成激励因素之一,而教育条件、医疗条件、生活环境、文化娱乐设施等保健因素还远远不够。破解的办法只有持续加大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投入。可以考虑“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创新教师、医生、科技人员轮岗、定点帮扶等机制,让农民足不离乡也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医疗、文化资源;另一方面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群的非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研培计划的受益人群比例,拓宽其对外交流、展示的渠道和机会,用这些办法满足传承人群的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帮助其强化对本土文化和自我的认同。在建国以来的几十年中,农村为支援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今城市应该反哺农村。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在农村表现得更为突出。因此,需要加大落实各项措施的力度,确保非遗保护和乡村振兴的可持续性。
  六、结语
  乡村是我国非遗的主要孕育之地,在乡村不振的情况下,一些非遗保护措施往往治标不治本。唯有通过乡村振兴“五位一体”的强力推进,才能从整体上解决制约非遗发展的众多问题,乡村振兴可以帮助建立非遗保护的长效机制。
  乡村发展需要能人推动,农民致富需要多业融合,非遗应该成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其一、非遗传承人外有一技之长,内熟乡土文化,应该成为新乡贤的重要培育对象,发挥其文化传承、产业带动方面的作用。其二、对于适合开展生产性保护的非遗项目,可以将其打造成乡村振兴的先导产业,解决村民就业本地化难题、发挥其凝聚人心、重塑文化的作用。其三、以非遗创新吸引社会力量,以本土特色激发国际魅力,带动村内文化生态的重启,要搭建平台,引导多方力量协同非遗的发展,尤其注重非遗产品的对外推广。
  文坡实践通过机制创新,打破以家庭单户劳动为核心的传统小农粗放型发展模式,转向一定规模优势下的精细化、集体化、专业化生产,这对于进一步解放劳动力、促进农户兼业和提升非遗产品的市场化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改善农民收入和实现就业本地化,减缓和改善农村空巢现象。乡村要主动加强外部沟通、创新合作机制,促进互补,平衡利益,搭建城乡、校地、村企合作平台,将借智与扶智相结合、将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将传承和创新相结合、将市场机制和帮扶机制相结合。既注重短期实效,也兼顾长远发展;既发挥经济价值,也考虑文化影响。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应以“用”字引领,加大对非遗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加强营销平台接入和建设,加大面向县外、省外、国外的宣传,让广大民众看到产业的前景,明确非遗的价值,树立发展的信心。
  (本文发表于《文化遗产》2019年第4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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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何厚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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