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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白毛女》的创作及署名问题
  作者:陆华 整理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08-04 | 点击数:28488
 

  1945年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集体创作,由贺敬之、丁毅执笔编剧,马可、张鲁等作曲的歌剧《白毛女》,作为我国民族新歌剧的奠基作品,早已载入中国文学艺术的史册。在此后的60多年间,执笔编剧的贺敬之、丁毅也因此被国内外的受众广为了解和熟知。但是,戈焰编著的《邵子南与〈白毛女〉》(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0年出版),对剧本的署名问题提出了质疑,说要“还原《白毛女》歌剧创作过程的真实情况”,“不能让更多的人对《白毛女》创作永远误解下去”。把歌剧《白毛女》的作者说成是邵子南,同时指责文学剧本的主要执笔者贺敬之。为了弄清历史真相,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专门成立了歌剧《白毛女》研究课题组,重新查阅了大量的历史资料,采访了许多当事人。这里的一组文章,发表于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文艺理论与批评》2011年第2期和第3期。其中,一篇是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歌剧《白毛女》研究课题组的调研报告,一篇是对尚健在的歌剧《白毛女》主角喜儿的首演者王昆的访谈录,另一篇是与此事有关的已故领导、当事人、亲历者张庚、贾克、丁毅、李波、张鲁、瞿维、林漫、李刚、张拓等生前的访谈录,还有一篇是有十几个人签名的一封书信。这些材料对于深入而准确地了解歌剧《白毛女》创作的历史真相会有帮助。

  ——编者


  1945年由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集体创作,以民间传奇故事《白毛仙姑》为素材,由贺敬之、丁毅执笔编剧,马可、张鲁等作曲的歌剧《白毛女》,以开拓性的思想、艺术成果成为我国民族新歌剧的奠基作品,被载入了我国文学艺术的史册。在此后的60多年间,它不断地被改编成电影、芭蕾舞剧、京剧、川剧、沪剧、越剧、粤剧、鼓词、连环画等多种形式,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正因为如此,歌剧《白毛女》的研究一直是中国革命文艺史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评论文章、研究著述不断涌现。但是,近年来由戈焰同志领衔对邵子南写的剧本初稿与后来由贺敬之、丁毅执笔的正式演出本的关系以及剧本的署名问题提出了质疑,在她主编的《邵子南与〈白毛女〉》一书中,竟提出要“还原《白毛女》歌剧创作过程的真实情况”,“不能让更多的人对《白毛女》创作永远误解下去”。①不仅出书,还有人在互联网上猛烈炒作《白毛女》的“著作权”问题。仿佛这个问题是文艺史上的重大错案,应予“拨乱反正”。我们感到,这是事关革命文艺史的一个重要课题,有必要弄清历史真像,以还视听。

  为此,我们重新查阅了与此事有关的已故领导同志、当事人、亲历者张庚、贾克、丁毅、李波、张鲁、瞿维、林漫、李刚、张拓等同志留下的大量历史资料,也从其他历史文献中寻找参考,又访问了今尚健在的包括当年西北战地服务团(以下简称“西战团”)演员、歌剧《白毛女》主角喜儿的首演者王昆在内的许多同志。年逾九秩的周巍峙同志还在工作繁忙中给我们寄来了材料。这些使我们得以深入而准确地了解历史真相。现将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辨析和认识整理成文,公之于众,向各方面有关同志求教。

  一

  戈焰同志主编的这本《邵子南与〈白毛女〉》收入了40余篇长短不一、观点不一的文章,其中多数未涉及事实经过和署名问题,书中突出的是戈焰写的《前言》和朱星南同志写的《〈西北战地服务团大事记〉摘录》②(打印稿署朱星南执笔,未经领导审阅③),以此作为质疑的主要依据,直接间接地提出原作者是邵子南,贺敬之或者根本没有写过、或者只是和丁毅对原作进行了“改编”。这是和历史资料所载与我们重新调查所得大不相同的惊人说法。真相究竟如何?这是不能不进行辨析的。

  首先是歌剧《白毛女》创作的缘起和这一工作的领导关系问题。1944年5月,以周巍峙同志为团长的“西战团”从晋察冀边区回到延安,归入延安鲁迅艺术学院(以下简称“延安鲁艺”)建制。2002年周巍峙同志在《回想延安?1942》一书“答记者问”一文中说:“中央决定在1945年召开‘七大’,鲁艺院长周扬召集前方回来的同志商量为‘七大’演出献礼节目,当时我也参加了这个会。邵子南同志把他在晋察冀边区收集到的关于‘白毛女’民间故事做了详细汇报,周扬同志听了很高兴,他说……可以写个歌剧么。当时就让参加会议的张庚同志成立一个创作组,负责创作和演出这个歌剧。另外成立一个话剧组负责为‘七大’演出一个反映前方斗争的新的话剧晚会,指定我负责这个工作。”④

  周巍峙同志的这段文字明确指出,经鲁艺院领导决定的集体创作歌剧《白毛女》,由鲁艺戏音系副主任张庚同志负责。这个决定下达之后,张庚组织了有邵子南、王滨、贺敬之、丁毅、王大化等先后11人参加的创作组从事剧本写作,同时负责排练和演出。而朱星南同志的“大事记”,对此竟一字不提,却另外提出是由他本人在内的几位同志一起和邵子南同志讨论、构思、写出并完成了整个工作。如此改写事实真相,是不能不令人感到惊奇的。关于整个创作演出过程中其他重要情况,《〈西北战地服务团大事记〉摘录》中所记和所不记的同样令人惊奇。 1986年6月15日,歌剧《白毛女》音乐作者瞿维、张鲁同志回答张拓同志写有一封长信(经当时在延安创作演出时的直接参加者张庚、陈强、王昆、李波等九位同志签名表示同意)。⑤继而张拓同志又直接访问了张庚、陈强、贾克、钟敬之(歌剧《白毛女》舞美设计者之一)四位同志,做了现场录音。这些资料就几个关键性事实,作了具有权威性的阐述。它们是:

  1、邵子南同志的初稿是怎样的?由于试排和试唱各一场后,他本人不同意周扬同志和创作组大家的批评意见,因而退出创作组并收回了自己的稿子,其具体面貌已无文本可寻。但陈强、王昆对其中的重要唱词和情节却仍记忆犹新。陈强回忆说:“是用生旦净末丑的唱腔和身段写的戏词。像我演黄世仁,算是三花脸,比如当时写的一段现在没有了,是这样的(唱):‘那村里,那呼咿呀嘿,有一个杨白劳,他的女儿实在好,十七、十八身材俏,漆黑的头发,弯弯的眉毛,眼里还有一个宝,捏她一把好比吃仙桃,就是有了万年的病,嘿嘿,我也好了。’”⑥那时王昆虽然还没参加排练,但看过第一场的试排和下一场的试唱,她说:“演王大婶的是邸力,她是话剧演员,唱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但她很用功。她来回唱这样一段唱词(唱):‘耳听梆声打头更,天上的乌云遮星星,杨老汉二道崖丧了命,众人就把尸首抬回村。众人把尸首抬回村,红喜女还不知情。’……大概的意思是‘我赶紧去告诉她……’等等。”⑦据此可见,这与贺敬之重写的“北风吹,雪花飘”和杨白劳饮恨自杀,在风格和情节上是迥然不同的。

  2、关于邵本试排和试唱后出现不同意见和受到批评的经过和具体情况。王昆同志回忆说:“请周扬同志来审看,邵本受到了他的批评。他说:‘这样写,这样排,怎么能把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思想内容表现得好呢?从形式上看,音乐和表演上都很陈旧。我们不要洋八股,也不能不加改造地照搬土八股、封建八股。’”⑧陈强也回忆说:“大家提了不少意见,说这不是新歌剧,变成旧瓶装新酒了。还是要创作我们民族自己的新歌剧,在音乐方面要有我们自己民族风格的创作。这样又推翻了重写,这一次完全是贺敬之写的。”⑨

  3、邵子南同志退出创作组后,领导决定由贺敬之、丁毅重写。在近半年边写边排边改后,全剧彩排,邵子南同志当即公开在墙报上声明这个本子与他无关,同时还公布由他主持的座谈会纪要,尖锐批评这个本子的几条是:(一)《白毛女》和《红鞋女妖精》(之前贺、丁根据同名传说故事搞秧歌剧)一样是不健康的猎奇;(二)“三不统一”,即主题思想不统一、情节不统一、内容和形式不统一;(三)现在要团结地主抗日,这样写是破坏统一战线!⑩(见李刚文及目击者回忆)这样的批评在院内外引起震动,使剧组感到很大的压力。正是此时,周扬同志赶到剧组给大家讲话,说要正确对待批评,对的要接受,不对的也要听。“要有艺术家的勇气。”做些修改后还是要向“七大”献礼演出的。[11]

  在张庚同志领导下,创作组根据周扬同志前后两次指示和周巍峙、何其芳等领导和专家的建议,吸收各方面其中包括墙报上的某些有有益的意见,在情节安排、人物描写等方面又做了多次修改,同时也吸取了邵子南第一场试排的启示,决不能对人物脸谱化和简单地套用秦腔的旧的曲调和表演形式。这样,于1945年5月在中央党校大礼堂向“七大”代表做献礼演出。以上这些关键性的事实足以说明:把邵子南同志公开声明与他无关并且进行批评(不管其批评准确与否)和反对的贺、丁执笔的本子说成是他的原作,贺、丁只是“改编”,这是怎么也说不通的。

  这些基本事实长久以来为众多亲历者和目击者所共知,除去由于不了解内情而产生误解的人以外,包括对贺、丁的本子有批评意见的人在内,大多数人对事实本身从不曾提出过疑义。

  这次,朱星南同志的“大事记”对此竟然完全不提而另言其他,这是为什么?对此,我们也曾考虑过,也许朱星南等同志和邵子南同志的确另外搞过一个本子?是否全剧排演并正式演出了?经我们向各方面反复查询,除去邵子南在墙报上批判过的贺、丁执笔的本子外,谁也没有见过另外一个由邵子南同志写的在同一时间演出的本子。有的被访者甚至反问说:该不会指的就是贺、丁执笔的本子吧?

  就是这样的“大事记”被戈焰同志作为主要论据,用“西战团是代表组织的”[12]这样的语言显示其权威性,以便使人信服。但根据以上事实及戈焰书中其他西战团同志观点不一、相互矛盾的情况,我们只能说:它不仅不能“代表组织”,更不能代表西战团,因而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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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光明网 2011-05-04 16: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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