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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消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公布了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以下为学科目录全文。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11年) 
  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 
  二、本目录是在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后编制。 
  三、本目录中注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可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此类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 
  四、本目录中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的代码分别为二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 
  五、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01 哲学 
  0101 哲学 
  02 经济学 
  0201 理论经济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3 法学 
  0301 法学 
  0302 政治学 
  0303 社会学 
  0304 民族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6 公安学 
  04 教育学 
  0401 教育学 
  0402 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 
  0403 体育学 
  05 文学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0503 新闻传播学 
  06 历史学 
  0601 考古学 
  0602 中国史 
  0603 世界史 
  07 理学 
  0701 数学 
  0702 物理学 
  0703 化学 
  0704 天文学 
  0705 地理学 
  0706 大气科学 
  0707 海洋科学 
  0708 地球物理学 
  0709 地质学 
  0710 生物学 
  0711 系统科学 
  0712 科学技术史(分学科,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 
  0713 生态学 
  0714 统计学(可授理学、经济学学位) 
  08 工学 
  0801 力学(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2 机械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6 冶金工程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8 电气工程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3 建筑学 
  0814 土木工程 
  0815 水利工程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3 交通运输工程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0828 农业工程 
  0829 林业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 
  0831 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33 城乡规划学 
  0834 风景园林学(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35 软件工程 
  0836 生物工程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8 公安技术 
  09 农学 
  0901 作物学 
  0902 园艺学 
  0903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4 植物保护 
  0905 畜牧学 
  0906 兽医学 
  0907 林学 
  0908 水产 
  0909 草学 
  10 医学 
  1001 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2 临床医学 
  1003 口腔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5 中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 
  1007 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8 中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9 特种医学 
  1010 医学技术(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11 护理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1 军事学 
  1101 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 
  1102 战略学 
  1103 战役学 
  1104 战术学 
  1105 军队指挥学 
  1106 军制学 
  1107 军队政治工作学 
  1108 军事后勤学 
  1109 军事装备学 
  1110 军事训练学 
  12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1202 工商管理 
  1203 农林经济管理 
  1204 公共管理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3 艺术学 
  1301 艺术学理论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1304 美术学 
  1305 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 
  附: 
  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0251 金融 0853 城市规划 
  0252 应用统计 0951 农业推广 
  0253 税务 0952 *兽医 
  0254 国际商务 0953 风景园林 
  0255 保险 0954 林业 
  0256 资产评估 1051 *临床医学 
  0257 审计 1052 *口腔医学 
  0351 法律 1053 公共卫生 
  0352 社会工作 1054 护理 
  0353 警务 1055 药学 
  0451 *教育 1056 中药学 
  0452 体育 1151 军事 
  0453 汉语国际教育 1251 工商管理 
  0454 应用心理 1252 公共管理 
  0551 翻译 1253 会计 
  0552 新闻与传播 1254 旅游管理 
  0553 出版 1255 图书情报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1256 工程管理 
  0851 建筑学 1351 艺术 
  0852 *工程 
  注:名称前加“*”的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建筑学”可授予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其它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文章来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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