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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耕 张明珍]社区参与遗产保护的延展与共度
——以福建永泰庄寨为例
  作者:李耕 张明珍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10-25 | 点击数:5351
 

摘要:通过福建庄寨民居保护的案例说明社区参与遗产保护需要充分调动社区现有自组织,在政府积极合理地引导下,培育自组织的自我管理和延展性,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遗产保护的本土路径。遗产保护立足于社区自组织后呈现出多重延展性,以及传统结构和现代事务的共度性:社区积极修缮保护祖产民居,民居保护也加强了社区向心力;在谋求进入官方认证体系的过程中,祖产延展为社会遗产;当地社会动员结构也从庄寨内部动员延伸到了跨庄寨的行动网络,从本地社区扩大到了跨地域的宗亲网络。这种延展和共度,建立在互助、人情、脸面等乡村社会的典型逻辑基础之上。

关键词:社区参与;遗产保护;庄寨


  一、问题的提出

  公众参与、社区参与已经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城市乡村规划等诸多领域的共识。建筑设计、规划等遗产相关从业人员纷纷借鉴社会学人类学方法,注重纳入历史脉络、社会网络、文化记忆的分析。人的因素,包括历史、社会、文化的层面,不但在学理上被抬到了极高的位置,“自下而上”的工作理念也在实践领域被反复提倡,即强调本地社区的自我驱动、本地与外界互为主体的卷入和地方性的身份认同。社区参与遗产保护的一个常见问题是社区的内在驱动力不足。笔者的研究对象福建庄寨案例却展示出了强大的公众积极性和社区内驱力。本文旨在探讨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和运作机制是如何达成的。长期从事建筑遗产保护的丁枫和阮仪三总结案例经验后,认为建立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需从公众内在的参与热情和参与能力着手。[1]而培育热情与能力,一个必要条件是公众参与需要组织化。关于组织化,一些研究者已经从多地实践中发觉,在现有条件下,有效的民意沟通必须在社区自组织、社区内部动员网络的基础上开展。[2]相较于村委会、居委会这种基层行政派出机构,以及NGO等按照现代社会原则成立的自组织,一些建立在民间既有的地缘、血缘纽带基础上的自组织,为公众卷入文化遗产保护营造了更有民意基础、更有可持续性的社区动员条件。在遗产保护领域,西南少数民族聚落的寨老,[3]东南地区的家族和民间信仰组织,[4]珠三角地区的侨民网络,[5]都有比较成功的参与保护的案例。以往对社区现有自组织“自下而上”介入遗产保护、乡村规划等事务的研究,多数聚焦于政府、专家、居民等各方社会力量如何交织,着眼于多主体关系或多元话语实践的“动力学”,[6]而对组织内部的动态变化着墨不多。此外笔者主张探索文化保育领域的中国式道路,需要观察社区组织本身在参与遗产保护中的演变机制及其文化肌理基础:自组织除了保持先前的信任和身份认同之外,集体活动的走向也会随着新的事务目标的确立而发生变化,自我管理、自我改进的层次也在新社会条件下逐步丰富。而这种演变机制其实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乡土社会作为一种文明的基本共识和文化逻辑,比如乡民自治的民主集中制、熟人社会的互助与情面等。而在中文语境内还缺少相应的实证研究,例如,谁的“地方感”应当在遗产保护阶段里得到伸张?“社区”是否就是遗产所在地这样一个既成结果式的区域的概念?知识分子是否对社区投射了过多美好想象而忽视了内部权力结构和动态过程?本文对上述问题都做出了一些初步回应。

  二、何为庄寨:形制、来源和现状

  庄寨是一种民居—防御建筑群落,体量巨大、数量众多。根据福建省永泰县古村落古庄寨保护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村保办”)的统计,历史上庄寨总量估算有二千多座,现保存较好的庄寨一百四十六座,其中占地一千平方米以上者九十八座。多数庄寨名字叫“某某庄”或“某某寨”,也可同时有庄和寨两个名字,例如青石寨又称仁和庄。在福建类似的建筑群落还有土楼和土堡,一些建筑学家也倾向于把永泰的庄寨划入土堡。庄寨原先并无统一命名,近年在保护工作中出于差异化地域建筑以突出地方特色的考虑,综合形成“庄寨”这样一个称谓。“庄”强调安居,“寨”强调防御。土楼以居住为主防御为辅,土堡以防御为主居住为辅,庄寨则防御和居住功能并重。

  在建筑形制上,庄寨和中原院落式民居形态接近。建筑材料以土、木、石为主。和土楼不同,边墙并非承重墙,只是围护,人们的生活重心在内圈。外墙围拢多呈几何方形及不规则多边形,和梅州围龙屋固定的形制相异,和江西赣州地区土围子之无定式也有别。居住结构较密集,每个房间平均7~12平方米大小,以木板或竹篱草泥白灰墙相隔。多数层数为两层,最高可以到四层。每个房间可能是一家五六口人的休憩之所,隔层放杂物,部分床底放少量粮食,储物多靠悬挂。

  建筑工艺方面,木构架承重。一些庄寨主厅采取井干抬梁穿斗组合的构造(当地称“四梁抬井”),采纳十字形受力减柱的方法。多重带座龙舌燕尾翘,屋檐鳞次栉比错落有致。轩棚尺度较宽,造型美观。在厅堂部分往往有雕花刻镂,石雕、灰塑、彩绘等装饰也都有应用,凸显了公共礼仪空间的重要性。庄寨最鲜明的建筑特色,在于防御体系设计。防御性墙体、跑马道、碉式角楼、框制斗窗、注水孔等都是为防御外敌入侵而设置,与一般民居区别开来。

  建筑学者郑静在土楼的研究中,发现宗族人口繁衍所带来的分家需要重新分配房间并新建灶台。而分家后,土楼难以改造,尤其在增加厨房方面,无法满足分家的需要。家庭成员会搬到其他土楼分散居住,建筑与房派的关系逐渐减弱。土楼聚落成员重组,不再以家族为单位。土楼业主之间没有必然的族亲联系,而是合股共建房屋的关系。土楼成为一种廉价合作社住宅。[7]比较土楼,我们发现庄寨的合院式布局使得房间调整相对更为方便。经常出现打隔断来调整空间的情形。分家后居住者依旧构成族亲关系。因此相比土楼,庄寨聚族而居的性质更为强烈。时至今日,当地仍然常见聚族而居的民居,几个兄弟一起修盖并居住在同一栋楼房。

  庄寨的形成,和匪患、山林经济、宗族以及地理环境都有关系。明代嘉靖后期,福建沿海地区遭受十年倭寇之乱,抢劫财物,掠夺人口,以至“屠城百里无烟,焚舍穷年烟火”。历史学家郑振满指出,倭寇之乱促使族人筑堡自卫,从而强化了聚居宗族的军事防卫功能;在筑堡风气流行的同时,民间自卫武装也发展起来。乡族武装引起乡族械斗,又激化了当地的社会矛盾。上述多重关联的因素加剧了修筑庄寨土堡和在防御型建筑中居住的必要性。[8]

  从民国《永泰县志》中,也可以看到匪乱给当地带来的滋扰。

  “(嘉靖)三十八年五月五日,倭寇突至,屯于?口……”

  “(嘉靖)四十年漳人王凤以种箐失利,聚众据二十八都为乱……”

  “(万历)十七年正月汀人邱满聚众,据陈山为乱……”

  “(万历)十八年……箐客会盟为乱……”

  可以看出上述匪乱中有一些是种箐(一种竹子)的外地人。历史学者董思思颇有地域针对性地提醒到,永泰庄寨所处的戴云山区,交通不便,却是一个人口流动频繁的地区。山区相对艰难的自然条件使得粮食作物的种植殊为不易,因此本地人、移民、外来人口往往靠种植经济作物谋生。明代以降,不断有人口进入这里,从事山区经济。生意失败的一些人有可能啸聚山林,落草为寇。并且,一旦山区经济例如种竹、果树、榨油等获得了利润,也有条件使得一些个人或家族积攒起足够的财富兴修庄寨土堡。匪患滋扰地方,加上山路高远,官兵往往不能及时驰援,民间只能筑堡自卫。

  需要指出,庄寨不单纯是应急而建的自卫土堡,它和田园栖居的合院式建筑形式结合起来,支撑起日常的农家生活样式。一些庄寨始建之初就是为了荫蔽子孙后代,兼顾防御。根据爱荆庄族谱《象山鲍氏族谱》记载,永泰爱荆庄的始祖日镶公(即美祚公)克勤克俭数十年后,于道光中期买置牛栏壑厝屋十余间,于道光十二年复买置走福坪厝全座十五营建爱荆庄土堡,坐子向午以及田园产业创置多端,其为燕贻计至深邃也。

  随着人口增加,人们陆续从庄寨中搬迁出来,尤其改革开放后,庄寨逐渐废弃,绝大多数庄寨鲜有人居住,很多庄寨年久失修损毁倾塌严重。一些孩子甚至不敢踏进庄寨大门,觉得里面阴森恐怖。2015年起永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庄寨保护,成立“永泰县传统村落暨古寨堡保护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3月更名为“永泰县古村落古庄寨保护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永泰县委县政府每年安排出2 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庄寨的抢救性保护。

  在政府引导下,诸多庄寨动员起来,开展大规模的维修。历来民间维修起初的朴素动力,在于庄寨作为祖先的遗产,乃是整个家族的象征,倒塌了即“对不起祖先”。在政府发动的保护修缮阶段,各庄寨族人是主体,宗族自行动员筹集资金和人力物力,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并积极联系社会第三方力量介入,包括专家、媒体和社会融资渠道。“村保办”采取“配套奖补”的刺激方式,根据庄寨修缮行动力度和募款资金的数额来决定奖励性补贴的额度。这就将主动权分享给了各个庄寨,调动起基层的主动参与。2016年、2017年春节期间全县庄寨累计募捐超过1 400万元,26座主要庄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加固抢修,确保其不塌不倒。下文以各个庄寨里修护工作动手较早、积极期待能够进入官方认定指派体系的爱荆庄为主要案例,来检视民间进行建筑遗产保护时的公众参与细节。

  三、一个庄寨的保护轨迹

  爱荆庄亦称美祚寨,位于同安镇洋尾村,由鲍氏家族所建。根据2017年修订的家谱,爱荆庄鲍氏家族的总人数650人,其中入谱在世男丁320人。建筑面积6 183平方米,庄内房屋共361间。爱荆庄建于清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平面呈长方形,有碉楼两座镇守西南和东北方向。围墙内有跑马廊贯穿一圈,三进式院落,主体建筑为两层。

  改革开放以来,爱荆庄原住民纷纷改善住房条件,在外面新修房屋,爱荆庄逐渐空置。传统木构建筑需要勤加维护,如瓦片翻新,木料更替。降水、风灾、长期无人居住等多种原因导致了房屋的老化、坍塌。另一种常见损失是文物偷盗。此类事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各地民居里十分猖獗。1996年爱荆庄内的珍贵屏风被盗,为了寻回屏风,当地人向公安局报了案,同时族里几个人向族亲筹集款项亲自去文物流通集散地莆田寻找。一行人寻回祖产的意愿虔诚而强烈,专门去当地一个香火旺盛的寺庙五显宫献上供品求神保佑,最后屏风下落仍未明。

  2000年左右一场暴雨过后,爱荆庄大厅、下厅均坍塌,围墙倒掉五六米,杂草丛生。几个族内长老提出,房子是祖宗财产,坍塌了对外人不好讲,会被认为是败落的表现。几个积极分子商量先对大厅开展简单维修,每户当年捐资200元,以保证祭祀如常。其他部分的修缮需要大笔资金,爱荆庄决定每年按照人口分配,从2010年到2015年连续五年,向全寨五个房支的600多人平均摊派维护费用,以户为单位汇总到各房,五房再合并汇总。2010年大修屋顶,每户还要去林里砍伐一颗规定尺寸的木料,有些人义务出工干活。五年下来人均累积3 000多块,捐款近200万。

  2008年爱荆庄成立爱荆庄保护筹备小组,并向县里申请经费,当时没有得到反馈。2014年几个族内志愿者结成的保护小组开始有了保护经济收益的意识,在爱荆庄当时还没有旅游产业的情况下,未雨绸缪地为“爱荆庄”注册了商标,并成立了旅游开发公司。2015年永泰县“村保办”指导全县各主要庄寨成立保护与发展理事会,以法人机构开展保护发展事宜,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护工作。在永泰县政府的引导下,像其他庄寨一样,爱荆庄成立“永泰县同安镇爱荆庄保护与发展理事会”,其组成人员全都是爱荆庄的后世族人,类型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理事会建立程序是:首先成立一个七人筹备组,通知各房热心公益、办事公道的族亲开会。筹备组提名理事,开会的人举手表决通过。理事产生后,由理事选举会长、副会长等。从此爱荆庄以理事会为载体统筹修缮保护,并作为法人单位接受县政府的资金扶持。2016~2017年共获得县“村保办”、镇政府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近40万元。爱荆庄的房屋修缮和环境清理工作至今仍在进行。

  爱荆庄的理事会成立后,爱荆庄的保护工作变得更为系统更有成效,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线上和线下的开会讨论,二是线下的实地施工,三是外联宣传活动。以往外地爱荆庄子弟除年节之外,很少回家。近几年,在外地城市居住的“乡贤”回家次数明显增多,每次回家多数也为了开会讨论庄寨修缮的事情。理事会曾就爱荆庄的水文系统、爱荆庄的风水,举行过专门的现场研讨会。十余名骨干成员成立了文物保护的微信群。在群里,热心爱荆庄修缮保护的族亲骨干成员和北京的族亲技术专家各取优势各司其职,讨论空前活跃。爱荆庄的实地施工由在家居住的几个理事会成员来统筹安排,监督协调。他们常在微信群里报告施工进展,就一些细节征询意见。人们经常围绕修缮技术细节、修缮原则、水路园林、宣传外联、分工部署等各个主题展开布置和交流。爱荆庄族亲和宗亲中的几个“乡贤”利用自身社会资源积极联络相关的智力支持和政策优惠。理事会日常工作还包括为爱荆庄收集资料,拍摄航拍照片,筹备主题学术讨论会,编写宣传册,整理空间成立家风家教馆,组织小学现场课外实践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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