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媒体报道|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研究论文
   专著题录
   田野报告
   访谈·笔谈·座谈
   学者评介
   书评文萃
   译著译文
   民俗影像
   平行学科
   民俗学刊物
《民俗研究》
《民族艺术》
《民间文化论坛》
《民族文学研究》
《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文摘》
《中原文化研究》
《艺术与民俗》
《遗产》
   民俗学论文要目索引
   研究综述

研究论文

首页民俗学文库研究论文

[陈沛照]从民间仪式到文化展演
——湘西“苗族四月八”的人类学解读
  作者:陈沛照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10-28 | 点击数:5448
 

摘要:作为一种民间传统节日和文化叙事方式,湘西“苗族四月八”经历了一个从“民间仪式”到“文化展演”的变迁过程。在此期间,国家权力、市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以及苗族文化自觉等因素都起着重要的影响与推动作用。随着旅游时代的到来,“四月八”的“文化真实”转而通过“舞台真实”的方式来表达。这种“真实性”取决于游客从自己的文化背景出发对东道主社会之文化展演的体验与解读;同时,这一变迁与转折又体现了湘西苗族在复杂多样的全球化背景下所做出的场景性选择,是其实践理性与生活智慧的折射。

关键词:传统节日;仪式;苗族;四月八


  一、研究缘起

  “四月八”在苗语中叫“旦太旦腊”,有白天跳花、夜晚跳月之意,所以湘西“苗族四月八”又称“跳花节”,它是湘西苗族一年中最为隆重的民间节日,历史上以苗族青年男女吹笙歌舞、联谊联姻为主,后衍变为祭祀英雄祖先的节日,又说是湘西苗族祭祀“牛王”之日。湘西苗族每年四月春暖花开和八月秋收之后,都要相约齐聚,唱歌跳舞,而以四月为盛。所谓“跳月者,及春而舞求偶也”(1)。乾嘉苗民起义失败以后,清王朝禁止举办这一活动,而民间的庆祝活动并未完全停止。20世纪80年代初,应广大苗族同胞要求,国家同意恢复农历四月八为苗族传统节日。汉文典籍对于“跳月”屡有记载,但多限于游历猎奇或出于文化偏见的描述;当前学术界对“苗族四月八”及“跳月”的研究成果不多,且大多侧重于节日起源以及内容的描述,鲜有对其变迁及其展演的理论探讨。作为一种民间文化事象,“四月八”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本文拟从“作为民间仪式的四月八”之变换为“作为文化展演的四月八”的视角,探讨这一节日的变迁及其动因,解读在全球化背景下湘西“苗族四月八”的真实性表达。

  二、作为民间仪式的“苗族四月八”

  湘西“苗族四月八”有着统一的仪式规则和仪式过程,是苗族对整个世界深层感知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他们群体归属感的复杂集合体。一般而言,“仪式”作为一种礼仪性行为,涵盖着诸多独立属性的必要结合以及与日常规律性行为相互区别的因素:首先是对惯例的破坏,表现为在某个特殊时空框架中仪式流程的精心安排,经过周期循环式的道具、语言与动作的介入,达到一种非一般思维所能解读的目的;其次,作为保证和拓展仪式性基础的象征物,就好比处于特纳所阐述的与日常等级秩序不一致的“反结构”状态,每一个人在和礼仪执行者和礼仪象征物面前都具有同等地位;最后是对道德层面义务的承担,因为出席仪式不是一项可以由自己随意选择的行为而是一种集体义务。仪式过程所包括的含义及其合法性来源于传统语言和行为。特纳眼里的仪式是一个发挥效用的时刻,在此期间存在物经由各种操演以展示诸要素的必要混合而获得意义。[1](P81)

  如果仪式可以通过其结构性特征得到确认,那么也可以从它的一般性功能出发来加以考察。在涂尔干眼里,仪式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集体意识之持续性……确认自己和他人同处于一个群体之中”。[2](P64)仪式时刻保持并提醒人们集体意识高于个体意识。通过这种“共同行为”,可以使群体获得自信并具有共同的出发点,此时集体规则就会包纳个人命运。在这限定的条件之内,日常的强制和等级就会自然消失,这时候对共同体的感知就居于统治地位。仪式通过语言和行为将离散的社会部分结合成一个有机体。这种仪式中的群体联系非常重要,如果没有它,社会和群体则无法存在。以这些基础认识为出发点,通过将其属性与仪式定义相比较,则可以确定湘西“苗族四月八”所具有的民间仪式性特征。

  第一,仪式的周期。凤凰县落潮井乡龙塘河畔的跳花沟,曾是跳花跳月之所。相传有一年正值跳花日,官家前来骚扰抢掠。一个叫亚宜的苗族后生不堪其辱,决定组织义军反抗,喝血酒盟誓,以暴制暴。由于寡不敌众,向西撤退,于四月初八这天和贵州苗族英雄亚努一起战死在贵阳喷水池附近。为纪念这位民族英雄,湘西苗族每年都要在农历四月初八到凤凰县落潮井的“四月八山”举行隆重的悼念活动,年长月久便形成了苗族惯常性的民间仪式,人们聚会举行玩龙灯、耍狮子、吹芦笙、唱苗歌、联谊联姻等活动,但祭祀先祖仍然是节日的主要内容之一。仪式在文化上是被加以形式化了的行为的实际展演,在特定的场合中,一般为反复地重复同一做法。[3](P246)在苗族的记忆中,“四月八”节日虽然屡遭国家权力制约,但民间性的仪式操演几乎从未间断,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它从形式和重复的行为出发,展演着苗族人民的生活史与生命史。

  第二,仪式的空间。对于“四月八”而言,广义的仪式空间包含了湘西苗族的村村寨寨,这是仪式所进行的社会文化空间和物化空间的结合,是对具体活动举行地狭义地理空间的超越。但这种集体行为也确实需要依托一个具体的地理空间作为展演的场所。跳花场一般择址于一个四面环坡的空旷之地,以前有凤凰县落潮井的跳花沟,近些年来,凤凰跳花节大都在县城和山江镇马鞍山苗寨同时举行。县城以文化展演、联谊联商为主,马鞍山苗寨则更有传统跳花节之仪式感,跳花场中间立有一个巨大的树形图腾柱,由图腾柱向四周拉出无数根彩带,彩带上系以彩旗。图腾柱周围是供节目表演的宽阔环形场地,观众席设在场地外侧的看台或坡地。作为仪式展演之地,跳花场是苗族村落的标志性文化场所,虽然并非一个完全封闭的空间,但平时也不能随便进入,日常放牧耕种亦要避免涉足其中。每年农历四月初八,凤凰、花垣、吉首等地的苗族群众都会身着节日盛装来跳花场参加这场节日盛典,山江镇所属的二十多个村寨更是自发参与其中。这一天农民休耕、商贾休市,人们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从四面八方向跳花场聚集。

  第三,仪式的秩序。湘西“苗族四月八”源于对英雄祖先的纪念,这赋予了民族节日的神圣与庄严,而“跳花跳月”则是对这种神圣庄严时刻的诠释与释放。每年的四月初八都是湘西苗族最为隆重的节日,凤凰县山江镇的苗族以村寨为单位组成队伍,县里则以乡镇为单位组队参加,而凤凰以外的各地通常以县为单位组队参加。仪式大致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即“祭天地、祭祖先、祭英雄、祭神灵、全民狂欢”。这一民间仪式并非是单纯的祭祖行为,也并非特定时间与特定地点、特定人群的必经仪式过程,而是潜在人类心理与精神的内在生命力量,是苗族集体无意识心理的族群积淀与再现,如同宗教仪式常见的规程和内涵一样,传递着一种共同的归属感,书写着包括仪式以内的更大社会运作的有序性。有学者认为,包括民间信仰、地方习俗等在内的乡土传统之所以能够在新时期复苏,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这些再生的“地方性知识”不同程度地契合了当下民间生活秩序的某种需求。[4]仪式所内含的虔诚与庄严,产生了极大的社会整合功能,使社会秩序成为可能。

  第四,仪式的象征。对英雄祖先追忆的文化表达也在跳花节中得到了相应的呈现,如献猪羊牺牲烧香焚黄纸、上刀山下火海踩铧口、苗先生齐吹牛角朝天祭血等,均是祖先崇拜的最高礼仪。入夜后,地上堆堆篝火,天上五彩烟花,人们尽情歌舞,直至深夜。任随时空的演变,在仪式的重复举办中,巩固了苗族的集体意识,传递了民族的文化精神。社会群体通常会借助过去的一些重大事件和共同的公共仪式来建构自身的意象并强化与集体过去的联系。[5](P45~46)因此,苗族通过“四月八”仪式所进行的英雄祖先记忆和族群性认知是自身集体意识的最好诠释。

  这些打破日常性的、重复的并具有时空框架的规范化行为方式为苗族跳花节和宗教仪式所共有。“四月八”作为民间仪式,在长期的文化积淀之中代代相承,是苗族文化中的民族性格、民族意识、民族审美心理等因素自觉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具体而形象的表现。民间仪式产生于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之中,也因这种需要的改变而调适。“四月八”节日也经历了一个从“仪式”到“展演”的渐变过程。

  三、从“仪式”到“展演”:“苗族四月八”的变迁

  作为一种民间文化活动,随着社会生态环境的改变,“四月八”一直都在进行自我的调整与定位,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其举办主体、仪式内容、节日形式、活动空间以及所蕴含的族群情感等,均经历了一个从“仪式”到“展演”的变迁历程。

  1.举办主体的变迁:从民间自发到政府主导

  乾嘉苗民起义失败之后,清政府对湘西苗疆的控制进一步加强,发令禁止举行“四月八”活动;“文革”期间也是被当作“封建迷信”活动予以取消,但是作为民俗的“四月八”并没有完全销声匿迹,而是变换着空间与模式在民间继续运行。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国家民族政策的落实,湘西“苗族四月八”节日活动逐渐复兴。以前每逢此节,各地苗族都会身着盛装,涌向跳花场,各村寨头人是仪式的组织者,活动时间一般为一天一夜,也有三天三夜甚至六天六夜。改革开放以来,以民族精英为代表的苗族民间力量推动着节日的恢复,这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理念往往不谋而合,因而得到了官方的大力支持。政府不仅每年着力举办跳花节为扩大地方影响造势,还把它作为保护和传承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以推动旅游业的发展。2011年,湘西州申报的“苗族四月八”成功入选国家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每年国家都投入一定数量的经费支持举办这一传统节日,并组织力量开展学术研究工作。2014年以来,凤凰“苗族四月八”跳花节两个会场分别设在凤凰古城和苗族生态文化保护核心区山江镇,由县政府和镇政府各自牵头举行。国家权力的介入让苗族跳花节有了更为强大的政治和经济力量支撑,举办主体由此发生变化。政府主导下的“苗族四月八”节日活动,是“一种新的更具‘主流价值’渗透力的社会控制形式取代原有的松散无效的社会控制形式”,[7]显示了国家力量和民间力量博弈之后,“四月八”被赋予了另一种合法性与权威性的存在。

  2.仪式内容的变迁:从传统印象到联姻联商

  “四月八”缘起于跳花跳月,“跳月跳到月初上,跳月跳到出太阳”;还出于对苗族英雄亚努、亚宜的纪念,他们在苗族生死存亡关头和敌人英勇战斗,在农历四月八日死于沙场;或出于对稻作农业民族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图腾———“牛王”的祭祀。这和本土民族的支柱性精神记忆和生活生计紧密联系在一起,构成了这一民间节日源远流长的主要基因。随着时代的发展,“四月八”跳花节在不同的场景之下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其结构和功能都在进行持续演变,以符合由东道主社会和游客共同创造的符号意义。人们通过这个共同的仪式空间,尽情地抒写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男女青年通过参加节日活动,在苗歌对唱中和在赶场中有意无意地寻找自己的心上人。近些年来,“四月八”呈现出更加多样化的色彩,物资交流会、舞台表演、苗族银饰摄影展、苗族文化论坛等活动也逐渐成为苗族与其他民族的文化交流与经济合作的重要桥梁。在近几年的“四月八”活动期间,湘西凤凰县、花垣县和吉首市都成功举办了民族旅游商品展销活动,并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了民族经济的繁荣。从传统印象到联姻联商,节日内容不断调整和丰富,“苗族四月八”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与当代苗族经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结构性特征互相适应。

  3.节日形式的变迁:从民间叙事到文化展演

  “苗族四月八”反映了人们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通过节日仪式表达了民间社会对英雄祖先的眷恋,同时也叙述着苗族人民艰难的迁徙与奋斗历程。千百年来,湘西苗族通过“四月八”仪式的周期性举办,铭刻着民族的集体记忆,模塑着坚韧不拔的民族性格。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球化浪潮的席卷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加速了民族村落社会的转型,传统村落的运行逻辑和社会秩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即使是身处苗疆腹地的腊尔山周围的“生苗”族群也深深地涉及其中。在此环境下,“四月八”所承载的民间叙事以及民间仪式内涵也经历着变迁与重构。近年来,以文化为资本的民族旅游业异军突起,“四月八”作为湘西苗族的一种重要民间仪式逐渐被搬上舞台,在政府的主导之下每年在凤凰县城和山江集镇同时举办“跳花”活动。虽然参与的主体还是苗族群众,但是参与的人员、地点和方式都经过官方的周密策划和资金支持。与此同时,凤凰县依托“四月八”苗族艺术节,举办了“黄永玉先生美术作品还乡展”,还集中力量开展了以“飞翔凤凰”为主题的大型歌舞活动和篝火晚会。由普通苗族群众所参与和表达的民间叙事功能逐渐淡化,而由官方力量所赋予的现代性文化展演色彩日益浓厚。

  4.活动空间的扩大:从族群狂欢到族际互动

  “四月八”作为苗族传统节日,展示着苗族群众和当地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和世界观。历史上湘西苗疆苗汉关系紧张,苗族很少与汉族、土家族等民族交往,故各种节庆仪式也是在苗族的内部空间独立举行。在这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活动期间,苗族群众进入到了一个短则一天长则六天的狂欢模式。改革开放以来,“苗汉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思想逐渐深入人心。无论是政府权力的主导和协调,还是少数民族对社会发展成果的分享诉求,使得“四月八”不再是一个村寨和一个民族的内部活动,而是呈现出越来越宽广的包容和扩散之势,显示出湘西各民族超越本土民族和地域的族际互动和民族大团结的趋势。2014年凤凰“四月八”还迎来了“台湾原住民”艺术团、贵州雷山县苗族艺术团、黔东南民族歌舞团等各民族代表团的共同参与,形成了各民族和谐互动、其乐融融的良好氛围。伴随着“四月八”等民俗活动的开展,湘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程度逐渐加深,民族之间的差异性渐渐缩小,共同性日益增多。

  随着族际互动的加强,湘西苗疆也不再是一个封闭的社区。年轻人纷纷走出山寨,怀揣希望和梦想到各地去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所带来的经济收入大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条件;政府也一直努力在苗乡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并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改善,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开始返乡创业,有的人还担任了村组干部,带领村民共同走向致富之路,也逐渐开始参与地方文化活动。以苗族为主体由多民族共同参与的“四月八”已经形成了一种常态化现象,这种格局也得到了苗族人民的高度认可。“四月八”节日的开放性与包容性进一步增强,成了湘西苗族和其他各族群众团结友好的文化符号与精神纽带。历史上“互为他者”的民族关系境遇也逐渐被现代“多元一体”的区域性民族关系格局所替代,民族的地域认同与国家认同也得以进一步提升。[7]


继续浏览:1 | 2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丽丽】

上一条: ·[周如南 陈敏仪]日常生活批判视野下的视觉表意实践
下一条: ·[黄涛]刘伯温传说的文化形态与现代价值
   相关链接
·视频 ‖ 水是一切生命之源:魁立先生访谈·[马盛德]仪式与舞蹈
·[庄钧然]云南鹤庆瓦猫安放“地虎”仪式研究·[张芸朵]“热闹”:宁夏燎疳节的身体感研究
·[杨吉然]滇西地区“开财门”仪式研究·[徐鹏飞]生长与式微:农村丧葬仪式的变迁
·[席晓燕]宗族祭祖仪式的文化重建·[吴家敏 李雅嘉]“兔兔这么可爱”
·[温秀秀]仪式文艺视域下新时代赣南采茶戏的保护与传承研究·[王晓涛]后疫情时代端午龙舟竞渡的现代文化表达
·[苏长鸿]民俗仪式理论对当代学校教育研究的启示·[沈福裕]仪式与功能:栗园围香火龙的文化解读
·[彭田菲]仪式操演与身体建构:基于鄂西土家族“撒叶儿嗬” 丧葬仪式的田野调查·[裴新华]大宾与“先生”:仪式专家的知识融合实践
·[宁祥文]开锁仪式主持者身份的建构·[马兰]中国民间信仰的研究模式
·[路转红]肃北蒙古族婚礼仪式的变迁研究·[刘璐瑶]风险社会语境下当代日常生活仪式的变与不变
·[林诗瑶]婚嫁仪式中的身体实践与身体意义·[李易坪]民俗观念与仪式表达:山东微山W村龙文化研究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3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