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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安排“民俗假日”一定要尊重民俗细节
  作者:李军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4-04-06 | 点击数:888
 

      “干这么多年交警,没见过这么大的车流!”这是昨天一位高速交警的感慨。4月5日是清明假日第一天,全省多处出现“豪堵”,而其实在前一天的4日,拥堵的情况就已经出现了。原因也很简单:按照传统习俗,清明祭祖上坟是“赶前不赶后”的,今年清明节放5号6号7号三天,“正日子”是第一天,大多数人都必须赶在5号这一天去上坟,结果都挤到一块去了。

      其实,如果这次清明节的调休也能“赶前不赶后”,比如放4号5号6号三天,安排回乡的行程能多一天的调剂时间,大家就可以“错峰”,拥堵问题就不会这么严重了。

      几年前的一次中秋节,也出现过类似的尴尬:调休的结果是中秋节“正日子”是三天假期的最后一天,第二天就要上班,结果中秋夜赏月谁都没法尽兴。当年扬子晚报就此报道后,引起了很多读者的共鸣。今年我们必须再呼吁一次:民俗假日安排,一定要尊重民俗的细节才好。

      把几个传统节日列入公休假,不仅给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休闲时间,对尊重传统、凝聚民族共识更是大有好处,这是一件大好事。既然放“民俗假”的目的就在于弘扬和继承优良的文化传统,那么在设计假日时,就不能不把传统民俗的细节考虑进去。清明节要祭祖,能否提前一天调休让大家返乡从容点?中秋节要赏月,能否把调休放在节后,让大家在中秋夜赏月尽兴后能好好休息一天再上班?包括除夕日,能否再多放半天假,让给传统的年夜团圆饭呢?

      假日的设计,是一件严谨的工作。去年,国家假日办就假日安排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但是我们说,好事还得做到底,民意尊重了之后,对民俗也要有细致的研究,让中国人在每个民俗假日里,都能真正有时间去重温民俗,继承传统。这样,才是传统假日列入公休的最厚重的意义所在。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2014年04月06日 第A02版:要闻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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