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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有奖征集

【公告】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有奖征集

[学会公告]

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有奖征集


  作者:CFS 秘书处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07-30 |




   十二生肖凝聚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和历史,有说不尽的故事和趣味。它不但同绝大多数华人有着密切关系,而且在许多国家盛行,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形象和美好吉祥的象征,也是每个人相伴一生的吉祥物,世界上有近30亿人具有生肖情结。但十二生肖始终没有一个响亮上口、符合中国传统文化风格、吉祥、喜气的名字;也没有一套完整的被广大群众认可的,生动、活泼、可爱的吉祥物卡通形象,这使得人们无法更好的享用生肖文化带来的快乐,也影响了人们对生肖属相所含深刻文化寓意的理解和传播。

    为此,通过举办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有奖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本征集活动”),举群众之力,集众人的智慧和创意,遴选出符合中国生肖文化主题和理念的吉祥物卡通形象,并通过本征集活动传播我国生肖文化的“吉祥、团结、和谐、祝福”的理念与主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是鼠年,是十二生肖轮回的又一个开端,同时又是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上海世博会也将要举行,此时举办本征集活动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次重要历史机遇。

    本征集活动主要确定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确定的十二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分别被命名为:吉祥鼠、吉祥牛、吉祥虎、吉祥兔、吉祥龙、吉祥蛇、吉祥马、吉祥羊、吉祥猴、吉祥鸡、吉祥狗、吉祥猪。

    本征集活动采用有奖征集画稿、公众投票选择、专家评审确定的方式进行。


    (一)举办者
        本征集活动由中国民俗学会、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主办、上海古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以下简称“举办者”)。下设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有奖征集办公室。

     (二)活动安排

        本征集活动于2008年6月27日开始,至2009年6月1日结束。

        1、征集画稿时间为:2008年6月27日开始,至2008年12月31日结束。征集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邮寄稿件以邮戳为准。
        2、展出作品
从收到稿件开始即陆续在网上按要求展出所征画稿,展出前有关人员将对画稿进行审核,对于严重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进行筛选和删除,展出作品顺序以收到电子邮件画稿的时间顺序为准,待收到邮寄稿件时在网上予以展出。展出时只按照编号公布画稿,不公布作者的其他情况和创作说明。展出作品期间大家可以随时在网上对作品的满意度作出评价,结果可在专家评审时作为参考。
       3、公众投票
自2009年1月5日起公众即开始投票。投票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31日。具体规则另行在本网站公布。2009年1月5日之前在本网站的网上投票作为参考。
       4、专家评选
投票结束后举办者将根据投票结果并结合专家意见评选出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的获奖等次。获一等奖的生肖卡通形象既被确定为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同时分别命名为“吉祥鼠、吉祥牛、吉祥虎、吉祥兔、吉祥龙、吉祥蛇、吉祥马、吉祥羊、吉祥猴、吉祥鸡、吉祥狗、吉祥猪”。


       5、公布结果 2009年6月1日公布结果。

     (三)应征者
       1、凡从事美术、卡通和设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和团体均可以投稿; 凡爱好、关心此次活动的国内外人员也可以投稿。
       2、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没有参赛资格。


     (四)应征作品要求
       这次征集的画稿是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创作的基本要求如下:
       1、作品必须是原创
       作品必须是原创,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拥有所投作品所有权。
       2、突出个性,可识别性强
       所创作的形象应突出生肖的个性特征,使每一个人都能很容易识别出每个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所代表的动物。
       3、吉祥、可爱、简洁、健康、要大胆创新
       所创作的形象应该既传承了传统文化,又有时尚的创新精神,内容健康,是生肖文化的集大成。在创作中可以进行夸张表现,应采取拟人化的表现形式,必须是卡通形象。要大胆创新,敢于突破。
       4、针对性强
       所创作形象应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适合制作成吉祥物进行收藏、互赠、陈列等;适合制作成雕刻、绘画、饰物、玩具等;适合制作成动画、游戏等动漫产品;其形象适合参与大型的活动,适合参与我国的传统节日中如春节等的庆典活动。
       5、表现手段不限 所征画稿对工具、色彩不作限制,可以手绘也可以用电脑制作。




  (五)投稿办法
       作者可选十二生肖中的一个或多个或全部进行创作并投稿。但每位作者对一个生肖所投画稿不得超过两幅,即每个作者所投画稿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4幅。
       为便于在网上公布,创作者的作品可以电子版的方式按照以下标准直接在网上投稿。
       1、图片尺寸控制在1024px×768px或800px×600px,如有较大篇符最大不超过1280px×1024px;
       2、图片大小应控制在500KB以内。
       3、将画稿的电子版直接传到指定网站(英文网址:
www.kisssun.com.cn。中文网址:www.生肖吉祥物.com),如电子版制作及传输确有困难,可直接将画稿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寄到指定地址,由专业人员处理后在网上展出,传输电子版的作者也同时将画稿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邮寄到指定地址,并在邮寄的画稿背面注上你上传时的作品编号,自留底稿,概不退稿。
       4、来稿者必须将画稿作品、《承诺书》和《报名表》一并邮寄到以下指定地址:
       中国 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78号1112室
       邮编:200434
       咨询电话:+0086-021-51259716、021-28605280
       画稿正面不能作任何标记,在画稿背面的右下角应写上姓名和联系电话,没有传输电子版的作者在画稿背面的右上角加“无电子版”字样。


      (六)奖励
       1.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共设72个奖项。
       2.设一等奖12个,每个生肖限一个,称为“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金奖”,奖金每个人民币5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3.设二等奖24个,每个生肖限两个,称为“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银奖”,奖金每个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4.设三等奖36个,每个生肖限三个,称为“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铜奖”,奖金每个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5.举办者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由举办方署名的获奖证书。
       6.应征者不止一人的,举办者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在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7.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纳税。


     (七)相关声明
       1.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创作的作品,一经发现有侵权行为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亦由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2.举办者对其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3.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举办者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自始即归举办者所有。举办者有权对成为生肖吉祥物卡通形象设计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表、使用、修改、开发、授权、许可或保护等任何形式、任何方式的开发与利用。
       5.应征作品一经送达至举办者,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理解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八)其他
       1.本规则及相关文件以中文简体文字发布。
       2.举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举办者有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的权利。
       3.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主办:


中国民俗学会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


承办:


上海古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详情请查询活动网址:http://www.kisssun.com.cn/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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