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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写作是不是一种新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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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 新民俗 一词是在研究中具体的语境下作出界定的,有其内涵形态上的严格限制,也有其时空上的前提。如果拿到泛化的讨论中用势必会造成对限定性学术用语的误解和歪曲。

如果我们做个前提的限定就好了。民俗学把传统民俗的形成限定在三代以上(时间),也就是现在非物质遗产所要求的传承年限要在100年以上。至于空间上,民俗学所说的集体性群体性并没有可以量化的标准,只要在一定人群中播布传承就可以视为其符合集体性的原则。

但我们常常规定的三代仅仅只能针对传统民俗,或者说针对农耕社会及农耕以前的社会形态而言。因为农耕文明的基础上所产生的农业生产生活民俗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一种新的民俗的形成,发展到取代旧的民俗都需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所以以三代或100年来度量传统民俗的形态是具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这个三代和100年不是绝对的。

今年青年论坛的时候,上海社科院的毕旭玲老师专门写了一篇关于新民俗、民俗主义的文章,里面援引的新民俗的认定也是“三代”为标准,记得当时还跟她讨论过一些我在田野中发现的具体的民俗事象算不算新民俗。……这是后话。如果我们把传统民俗这样界定以后,为了研究方便,则可以先简单的将其搁置在一边,讨论讨论与传统相对的现代————————

工业社会以后,整个社会节奏加快,经济政治文化生态都在急剧变化,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在不断改变,但我们可以肯定的认为在西方工业大发展的历史时期,一定产生了很多新的民俗形态,因为“民俗是一国家一民族民众集体创造享用传承的生活文化”,只要符合集体创造、集体传承、集体享用的原则,符合生活文化的内涵,符合民众主体性原则就可以视作是一种民俗。只是那时的民俗学对工业民俗的关注和研究没有跟上。而到了现在的信息社会,随着知识大爆炸时代的来临,网络时代的来临,新的民俗形式更是不断的被创造。也就是说,现代社会(工业革命以后)所产生的现代民俗,相对传统民俗来说,其产生、发展、演变、消亡的过程被大大缩短。 总之,传统民俗所限定的三代的量化标准并不适合现代民俗的考察和研究了,如果我们还死守着100年这个标准,那所谓的工业文化遗产、数字文化遗产早就成为历史的尘埃了。不得不承认,“世界太快,我们都有点跟不上”。所以对民俗学来讲,这个是很难的。民俗学家的自身知识积累和研究方法的探索根本跟不上现代文明的发展节凑,当我们还在寻找原始遗留物的时候,整个社会又向前推进了很多很多。

总之一句话,新民俗的讨论如果限定在传统民俗学的范畴内,那今天所产生的当代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建筑文化、网络文化(包括虚拟社区、博客论坛贴吧之类)都算不上是民俗。但令诸位又很蛋疼的确是我们的服饰、饮食在这短短的三十年时间,实在是变化太大了,60、70年代的“清一色”,80年代的制服、中山装、90年代的灯笼裤、牛仔;今天的吊带、丝袜……与几百年不变的传统汉服来说,为什么今天变化这么大的生活文化算不上民俗呢?

不能把时尚和民俗对立起来。两者不是一个学术范畴。

民俗学当与时俱进,所以今天很多学者已经提出来,新民俗的认定时间应该缩短,有的提出10为限,有的提出5年、3年,更有的提出以1年为限。当然这个量化标准怎样,对民俗学研究没多大意义,我们也不可能给出具体的时间限定。但是我们对多年以来所忽视的现代社会民俗研究,对工业时代,和后工业时代的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再停止不前了。也许再过几十年,我们又要把今天的数字文化,信息文化、网络文化当成是遗产来研究和保护了。

回到大家讨论的新民俗话题中来,我认为如果在不加“时间”这一硬性的限定下,按照中国民俗学对民俗的权威定义,博客写作算新民俗!

它是群体创造的、享用的传承的,同时也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还创造了人类文化,是标准的“民俗”。(如果非要这么说的话)但其实我更倾向于把博客论坛这样的新事物说成是“人类新的信息交流方式”。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其实也是很有限的,如果把当下很多新事物当成是新民俗来研究,恐怕也是我们现有的理论水平与研究方法招架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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