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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杭生 胡翼鹏]礼序人伦,乐移风俗:社会运行的二重性规范

[郑杭生 胡翼鹏]礼序人伦,乐移风俗:社会运行的二重性规范

礼序人伦,乐移风俗:社会运行的二重性规范
──两周时期的社会思想研究
郑杭生  胡翼鹏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内容提要】礼,最初是祭祀天地神祗的仪典,表现为以数字等差为主体的“差序格局”,借助器物、音乐、动作、辞令和程序,标明不同的等级身份,个人在仪节中所处的位置,就是其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乐,是礼的重要构成环节,本质功能是表情达意、沟通人心,音乐表达的观念和意绪强化了礼仪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在礼仪的“差序格局”中,等级区隔形成的人伦秩序,内在地潜伏着隔阂与矛盾,而乐作为互动双方达成一致理解的媒介,使不同等级的人们形成心灵共鸣,在情感沟通的基础上实现理想的人际和谐。礼乐在商周时期已不再局限于祭祀,而是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祭祀的仪节和规范被移植到了其他互动过程中,形成各式各样的礼仪制度,并逐步抽象为社会生活的互动规范,保证日常生活在一种秩序化的程式安排下社会运行。

  【关键词】礼;乐;社会运行;社会秩序



  当前,关于礼乐文化的研究成果业已汗牛充栋,其中不乏社会学的理解与审视。李安宅在《<仪礼>与<礼记>之社会学的研究》中说:“本文下手的方法,完全是客观地将《仪礼》和《礼记》这两部书用社会学的眼光来检讨一下,看看有多少社会学的成分。” 尽管只是寻找“成份”,但也表明他相信二书包含社会学。几十年后有人干脆称《乐记》是“先秦的社会学”, 作者说该文从社会形态、结构、作用、理想等方面认识礼乐,所以其是社会学。费孝通也以社会学家的视角,称“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但并未将礼与社会学相提并论。我们以为,费老的思路是运用社会学视角分析本土问题的恰切思路,也是中国社会思想研究应遵循的方式。

  一、享仪为礼,德音谓乐

  礼乐文化在殷商时期已经比较发达,在西周得到进一步系统深化,文献中多次提到“周公制礼作乐”,表明在西周初期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礼乐制度。后人研究礼乐文化的主要文献是“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周礼》是一部通过官制表达治国方案的著作, 《仪礼》则是关于殷周以来礼的具体形制、仪式、章法、程序的记录和整理,而《礼记》是春秋、战国时期学者们对礼的抽象概括和理论申说。

  两周时期的礼,来源于上古社会生活中祭祀天地神祗的乐舞和仪式。礼(禮)的初文是“ ”,《说文解字· 部》曰:“ ,行礼之器也,从豆,象形。”王国维认为,殷墟甲骨卜辞有“ ”字,而 即 字, 从玨在凵中,象两串玉置于器皿之中,故盛玉供奉神灵的器物谓之 或 ,供奉神人的酒醴称之醴,供奉神人之事也就是禮。 王氏“二玉在器”之说主要就 的上半部而言,推断出礼来源于上古时代的祭祀仪式。此后的学者们也遵循王氏的理路,从文字解析的角度探讨礼的渊源、本质等问题。因为汉字作为象形文字,兼具表音、表意功能,字的构型常常凝结着该字所示的直观意义,词与物之间的关系直观明了。裘锡圭认为禮字的“ ”部,应该分解为从“壴”从“珏”,而不是从“豆”, 本是一种鼓的名称。 而据郭沫若研究,“壴”就是“鼓”字,壴乃是鼓的初文,象形。 鼓是上古时期重要的乐器,那么礼就与鼓乐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所以林沄指出,“豊” 字从珏从壴,因为古代行礼常用玉器和鼓,“这至少反映古代礼仪活动正是以玉帛、钟鼓为代表的”。 综合诸家之说, 的上部为盛玉奉神之器,下部为乐器―― 鼓,礼的本源就是祭祀仪式和乐舞。

  “乐”是礼的一个组成要素,是乐舞、乐曲、乐歌的统称。乐在此处表现为礼的一个环节,是礼之仪的重要部分,不具备独立性。在这种情况下,乐从属于礼,是礼的构成要素。 不同等级的人在典礼中使用的舞蹈、诗歌,以及乐器的种类、形制、数量,都有具体规定。不过,既然乐能够从众多礼仪要素中凸显出来,取得与礼同等的地位,表明乐在整个典礼体系中发挥着其他要素不能比拟的重要功能。这种独特性就是源于乐的乐音、曲调和旋律所具备的哲思,以及舞蹈表达的情感、诗歌承载的意义在仪式中的特殊作用。乐并不等于现代的音乐,《乐记》曰:“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音律、歌舞只是乐的表现手段和形式,并不是乐的主体精神。按照《乐记》的论述,声、音、乐是层次不同的概念,音有节奏、旋律,而声没有,“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即发自内心而又成文(有节奏、旋律)的声,才能称为音。而“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 ”,音、乐的差异在何?“德音之谓乐”,低层次的音只能带来感官刺激,而高层次的乐则可导人向善,所以,音与乐的区别就在于乐包含着“德”的因素。

  享仪为礼,德音为乐,虽然只是后世学者、特别是儒家学者的理解,但也揭示了礼乐的根本特质。乐的功能不单单是愉悦感官,也不仅仅是娱乐听众。把礼之乐理解为帮助人宣泄情绪的说法,实在大谬。实际上,在典礼的仪式上郑重其事地演奏音乐,就是希望借助音乐的形式传达、传递某种观念或意绪,强化礼仪的认同感和向心力。

  二、礼以天制,乐由天作

  学者们从字源的角度探讨“ ”,揭示了礼的起源与原始型态,但是后世指代这种仪式和乐舞的符号是“禮”字,从 到禮,增加了一个部首“示”。《说文·示部》曰:“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二”是古文“上”字,表示天穹,而下垂的三划是日月星辰。古人常常通过观察星宿天象的变动,来确定时间的流转,预测人世的变换,称为“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所以上天显示征兆,向人表明吉凶,就是“示”。

  《说文》收录以示为部首的字62个,这些字无不与祈天事神有关,故曰“示,神事也”。如:祡,烧柴焚燎以祭天神;禷,以事类祭天神;祔,后死者合食于先祖;等等。这些以示统摄的活动都可归结在 或礼的范围之内,礼与天的密切关系在文字上确定下来,礼是由 所指示的社会现象归纳、抽象而成的社会行动类型的概念,其终极根据是天与天道。因此,《说文·示部》云:“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 。”礼的本质在于“事神致福”,与 的内涵一致。除《说文》外,其他文献也屡见礼、履互训。《尔雅·释言》曰:“履,礼也。”《诗?东方之日》毛传曰:“履,礼也。”《易·序卦》韩康伯注:“履,礼也。”可见在古代典章之中,礼、履的所指相通。那么,何为“履”?《说文?履部》曰:“履,足所依也。”履就是鞋的古称。但是,礼与鞋在日常用语中是意义差异甚大的两个词汇,二者到底在何种程度上所指一致?鞋履保护脚掌而助人行走,由此又可以引申出践踩、行走、施行之意。有人即根据履的引申义来推断礼、履的关系,东汉郑玄云:“礼者,体也,履也。统之于心曰体,践而行之曰履。” 常金仓认为,所谓“履”就是践履,今天叫作实践,即礼是一种实践性的东西。 不过,以施行比照“履”、以实践诠释“礼”,至于施行什么、如何实践却不得而知,那么以实践解释礼的目的就没有达到,因为实践、施行的对象、根据等都是空中楼阁,实践与礼并不能达成意义关联。因而,追寻履、礼的逻辑关系仍需回到礼的终极根据上来,诚如许慎所训,“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在这种语境下,履从实践和施行的意义上贯通了礼与天地神祗的关联,则礼与履的共通之处是“事神”。所以,认真细致地贯彻实践上天的意志和要求(履),就是礼。在沟通天地人神的意义上,礼、履达成互训关联。

  实际上,将礼视为践履天道的仪节、礼秉承天道应当是古人普遍的观念。《礼记》反复申说礼本于天,甚至一再将礼视为牢笼万象的宇宙本源,《礼运》曰:“是故夫礼,必本于大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其降曰命,其官于天也。”《丧服四至》曰:“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礼是与天地、四时、阴阳具有同构关系的宇宙存在。天圆地方、天道左旋是古代思想中社会秩序、社会运行的终极根据,因而殷周时代敬奉天地、祭拜神祗的活动被塑型为礼仪时,礼仪并没有脱离天道的根据,而是处处体现着天道,象征着天道。如君主行军之礼:“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曲礼》)朱雀、玄武、青龙、白虎为星宿四象,招摇是北斗七星。北斗、四象此处为旗帜标识,这种礼仪就是模拟天象的格局,以表现军礼气势威武如天帝,秩序严整若星斗。乡饮酒礼是周代乡党会聚筵饮的礼仪,宾、主的座席位置有严格规定:宾在西北,面朝南;主在东南,面朝西;介在西南,面朝东;僎在东北,面朝西。这种宾主名分、座席位次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宾主,象天地也;介僎,象阴阳也;三宾,象三光也;让之三也,象月之三日而成魄也;四面之坐,象四时也。”(《乡饮酒义》)古人把居住、行礼的屋宇看成是宇宙的缩影,通过象征手法,模拟宇宙、星象的布局,配合动作、言辞、礼器,就在礼仪与天道之间建设了沟通的桥梁。此外,古人的礼服、仪仗也对应着天道,《郊特牲》曰:“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乘素车,贵其质也,旗十有二旒,龙章而设日月,以象天也。”《深衣》曰:“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 ”十二是历法上的周期,天子衣服、仪仗部件取十二之数,象征他代表着上天,是世间万物的主宰。

  古代礼仪模拟天象,一方面表示礼的神圣性,另一方面表示典礼仪节、过程中的等级安排来自上天的意志,具有不证自明的合法、合理性,所以《礼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

  与礼一样,古人对乐也有一种神秘的理解,他们认为乐音、律吕之数与天道同轨,音乐的表现形式代表着上天的意志。古人相信,音律天造,乐律与风有密切关系,《吕氏春秋·古乐》载:“惟天之合,正风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锵锵。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又曰:“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革各 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虽然这些记载只是传说,但却表明古人对音律特质的把握,即风昭示了天设的音律之数。故《淮南子·主术训》也曰:“乐生於音,音生于律,律生于风。此声之宗也。”乐的终极根据以风为归依,而风是隶属于天帝神灵,所以音律也就具有了神圣性。

  乐与风、天道的关系,在文献中多有记录。据西周末期的虢文公说,上古之时,帝王根据节气安排农时,就是通过乐来把握天时物候:“是日也,瞽帅音官以风土。”(《国语·周语上》)乐官以音律来测量土地是否解冻,土气是否适合种植作物。单襄公论晋国将有乱,其中有言曰:“ 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周语下》)韦昭注曰:“瞽,乐太师,掌知音乐风气,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史,太史,掌抱天时,与太师同车,皆知天道者。” 因此,上古乐官是具有特异功能的神职官员,不仅是具有高超技艺的音乐人,而且也是“知天道者”,既能够测知上天的意志,也能够认识天行的规律。据《周礼· 春官·宗伯》说,上古的乐官有大师、少师等,他们常常是双目失明之人,故又称其为瞽矇。 韦昭称“瞽”为乐太师,当是以《周礼》为依据。《周礼》叙太师之职曰:“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郑玄注引《兵书》曰:“王者行师出军之日,授将弓矢,士卒振旅,将张弓大呼,大师吹律合音。商则战胜,军士强;角则军扰多变,失士心;宫则军和,士卒同心;徵则将急数怒,军士劳;羽则兵弱,少威明。”战争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是头等大事,在整师出征之前要预测吉凶。如《兵书》所言,让将士仰天大喊一声,乐师在旁吹奏律管,检验叫声的音阶,根据商、角、宫、徵、羽五音各自代表的征兆,与喊声的音阶,预测战事的后果。这种做法虽然荒唐,但是古人却深信不疑,相传武王伐纣时也曾“吹律听声”, 贾公彦认为,《兵书》就是周武王出兵之书。 其实古人相信“吹律听声”,主要来自于对音乐的神秘理解,即“乐”与天道的神秘联系。

  乐与天道的关联还通过“德”体现出来,《乐记》反复强调乐是德的体现,“乐者,所以象德也”,“乐者,德之华也”。我们知道,周人一再强调敬天明德,所谓“天命靡常,惟德是辅”,天的命令主要关心的是人类的道德礼仪状况, 天道与德具有同一性。 又由乐与德的同一性,可知天道与乐同源共生,则乐是天道的表现形式。乐就与天道具有同一关系,那么乐与宇宙天地也一一对应,故《乐记》曰:“(乐)清明象天,广大象地,终始象四时,周还象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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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礼别人列,乐通人心

  古代礼仪名目繁多,品类复杂,覆盖社会生活、个人生命的每一个层面,故有“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之说。《周礼·春官·宗伯》归纳为五礼: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而《仪礼》则分为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礼仪制度; 故《礼记》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昏义》)“三礼”中,《仪礼》是两周礼乐文化的典型代表。

  在两周时期,礼表现为一套行为规范,但此时的礼仪不仅仅是行为,还包括器物等物质条件。在古人的观念中,礼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礼之仪、礼之义。礼之仪是外在表现形式,如礼器、程序、动作、辞令等;而礼之义则是内在的人文精神,如尊卑、上下、贵贱、内外等。礼之仪与礼之义二者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礼通过礼器、程序等来表现尊卑、贵贱。其中,礼之仪是基础。礼仪就是举行礼的规格、布局、程式等,所谓“玄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修其祝、嘏”,(《礼运》)选择行礼的良辰吉日,把行礼的场所安排出象征不同意义的方向和位置,按照一定规则陈列、组合行礼的各种礼器,分配参与典礼的人们站立的位置、祝祷的语辞,规划行礼的流程。这些仪式、程序在音乐的伴奏中进行。

  孔子感叹“礼崩乐坏”,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认为当时的礼乐只是表现为仪式和击鼓撞钟。不过,这种情形却反映出两周礼乐制度的基本规则就是仪式与奏乐。《诗》曰:礼仪卒度。(《小雅·楚茨》)仪,是通过行动、程序、章法表现出来的礼的外在形式;度,也即“数”,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别。礼之等差主要通过大小、多少、繁简等礼仪规格表示尊卑贵贱,有的以多为尊:如宗庙,天子七,诸侯五,大夫三,士一;有的以少为尊:如劝食之礼,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有的以大为贵:如宫室之量、器皿之度、棺椁之厚、丘封之大;有的以小为贵:如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有的以高为贵:如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有的以下为贵:如酒器陈放,天子、诸侯之樽随地而置,而大夫、士要把酒器置于木架上;有的以文为贵:如天子龙衮,诸侯黼,大夫黻,士玄衣纁裳;有的以素为贵:如天子的玉圭不雕琢,专车铺着蒲席而不加装饰。(《礼器》)

  以上礼器之大小、多少、繁简等特征体现了礼的等差,有些差异表现为明确的数字,如庙堂之数量、高度;有些虽然不是明确的数字度量,但是大小、繁简等也是表现为量的多寡,故可视为模糊数字。所以,礼之仪是以数字等差为主体精神,借助器物、音乐、动作、辞令和程序,标明不同等级身份的人享受不同规格的礼仪度数,也就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左传》庄公十八年)

  乐作为礼仪的一个环节,具有不可或缺的特殊功能,《乐记》云:“乐章德。”乐的作用在于彰显礼仪包蕴的德行。那么,乐为什么可以彰显德行,其中的机理是什么?《列子·汤问》载钟子期、伯牙故事,伯牙擅长抚琴,钟子期善于听音。伯牙以琴声表现高山之貌,子期就说“高大庄严象泰山”,伯牙用琴声模拟流水之状,子期就说“浩浩荡荡象江河”。这则故事表明,乐的首要功能是“沟通”,演奏者的某种情感意趣转化为乐律,而听者通过理解声乐的节奏、旋律,进而把握演奏者的内心世界。所以,我们认为,乐作为一种沟通“语言”,具有传情达意的作用,是人们达成共同理解的中介。在《论语》中也有音乐沟通人心的实例,《宪问》篇记载,孔子敲击石磬,有荷蒉者路过,由磬声听出了孔子内心的焦躁情绪。殷商人崇尚声乐,在举行祭天之礼时:“乐三阕,然后出迎牲。声音之号,所以诏告于天地之间也。”(《郊特牲》)迎牲之所以奏乐,即因声乐呼号祷告于天地之间,神灵听到音乐而降临人间。既然声乐可以诏告于天地之间而招引神灵,则乐又是沟通人神的中介。而且古人相信,乐的沟通功能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人与野兽、禽鸟等也能通过乐进行沟通,《汤问》又云:“匏巴鼓琴而鸟舞鱼跃。” 琴声美妙感动鱼鸟,鸟雀随乐起舞,鱼虾也应声跃波。《尚书·舜典》记载,舜任命夔为乐官,掌管天下教化,夔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孔安国注曰:“乐感百兽,使相率而舞,则神人和可知也。” 百兽应乐声而起舞,不仅说明音乐富有感染力,更说明百兽接受了乐声背后的道德意义,凸现出道德的巨大感召力量。人通过音乐表现德、善等美好品格,而百兽也能够通过乐律理解人们借助音乐传递的心情,所以二者之间才能形成互动,百兽回应人们的音乐“率舞”。 因而,音乐不仅是人与人之间心灵交通的桥梁,而且也是感化禽畜动物的媒介。

  事实上,乐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就在于沟通人心。国君相见,先演奏钟磬,次后乐人歌唱《清庙》,末后管乐伴奏跳《象》、《武》、《大夏》、《龠》等舞蹈。这种仪式中的歌舞、声乐不在于娱乐助兴,而在于传递情意,沟通情感,“入门而金作,示情也;升歌《清庙》,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由此,孔子总结说:“是故古之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仲尼燕居》)即知礼的君子不必通过言辞进行交流,借助对“乐”的共同理解,就能沟通心灵完成互动,达成人际和谐。 因而《乐记》云:“乐者,通伦理者也。”孔颖达疏曰:“阴阳万物,各有伦类分理。乐得则阴阳和,乐失则群物乱,是乐能经通伦理也。”乐能够使不同类分的万物相通,是互动双方达成一致理解的媒介。

  礼仪过程中奏乐、歌诗、献舞,重在发挥歌舞声乐的沟通功能,所以乐作为互动符号,其内在机理是交流、沟通。乐曲、歌诗与舞蹈共同完成一个传情达意的公式,并为人们充分理解,使宾主、上下、贵贱、内外等存在差异区隔的人,达成情感的交流,心灵的沟通。

  四、礼序人伦,乐和天地

  祭祀是古代社会生活中的一件重大事项,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一年)在古人的观念中,天堂的神灵与人间的社会身份一一对应,祭祀不仅是敬天事神,祈求福佑,也是整齐人道,安排社会秩序,《祭统》曰:“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礼。礼有五经,莫重於祭。”

  虽然祭祀礼仪的对象是祖先或者天地神祗,通过仪式沟通天地,以祈求神灵的保佑,以报答祖先的恩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礼仪的重心却落在了现世生活,特别是仪式中每个人的角色定位。如内外之别:国君与夫人分别进行不同的环节,使用不同的工具,这些内容对应着日常生活中的内外分别;上下之分:国君、卿大夫、士必须严格各自的职守界限,如牺牲是献给祖先神灵的礼物,必须由国君来牵引这个尊贵的礼品;卿、大夫是国君的助手,在这个仪式中依然是助手的角色,捧着祭祀的另一种礼物币帛;而士是行政办事人员,身份又低一等,所以抱着慰藉牲牛的刍藳。

  仪式是沟通现实生活与终极根据的中介,这些程式、动作的背后都是某种价值的象征,对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人们不仅认为仪式能够对图腾物种产生作用,而且还认为它也能够对参与仪式的崇拜者的灵魂出生深刻的影响 ”, 如交通鬼神、颁爵赏赐,也可确定君臣、父子、夫妇、贵贱、上下、亲疏、长幼的秩序化关系。所有这些意义,都是通过祭礼的仪式表现出来,仪式中的格局、程序象征着生活中的等级秩序。一方面,特定身份的人只能祭祀对应的神灵,并举行相应规格的礼仪,如“天子祭天地”;(《曲礼》)另一方面,在同一仪式中构成以神灵为起点的“差序格局”,即仪式的参与者与神灵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应亲疏远近,也形成一种等差级别,如“天子穆穆,诸侯皇皇,大夫济济,士跄跄,庶人僬僬”,(《曲礼》)仪式既呼应了社会等级,又强化了等级秩序。故《周礼》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地官·大司徒》)

  乡饮酒礼是乡大夫主持的筵饮礼仪,《仪礼》记载的是侯国乡饮酒礼,其中有“乐宾”一节,就是为宾客奏乐献歌。乐工鼓瑟伴奏,歌唱《鹿鸣》,因其中有“我有嘉宾,德音孔昭”、“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的诗句,故用作迎宾之辞。在演唱与吹奏交替进行阶段,乐工演唱《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这些诗歌都有礼遇贤良的意蕴。在声乐与歌辞的洗礼之中,主人用音乐表达了赞美、慰劳宾客的心情,宾客也在音乐中体会到了主人的善良用心,于是尊敬之心、感激之情融会,宾主在音乐中沟通心灵、德行升华。

  古人常常将礼与乐互文对举,从相反的方向申述二者的特质和功能,又在对立中寻绎出二者达成协调一致的内在逻辑关系。《乐记》曰:“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的功能是和同,礼的作用是区别。曰:“乐统同,礼辨异。” 曰:“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乐和同人心,而礼区别尊卑。和同使人彼此亲近,区别使人相互尊敬。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表现天地间的和谐,礼表现天地间的秩序。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化生万物;因为有序,因而可以区别万物。曰:“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确立了礼义规范,尊卑贵贱的等级秩序才能形成;对音乐的内容达成共识,上下内外的差异区隔才能和睦。这些论述礼乐差异的文字,深入说明了“礼”的功能是使人们形成秩序性等级分化,而乐的作用是使人们心灵沟通达成人际和谐。

  礼使人们有了等级区分,使下级服从上级,卑贱事奉尊贵,虽然在形式上呈现一种秩序,但是不能保证下对上、卑对尊是发自内心的亲近,也不能保证上对下、尊对卑有必要的关爱,需要通过乐沟通上下,从形式到内心一致达成和谐秩序。因而,在政教、祭祀、生活中,礼与乐不可偏废:“达于礼而不达于乐,谓之素;达于乐而不达于礼,谓之偏。”(《仲尼燕居》)一个人的品格修养需礼乐兼备,在社会生活中也须礼乐兼顾,“乐胜则流,礼胜则离”,(《乐记》)过分强调乐,会使人们过于随便而不知敬;过分强调礼,会造成人与人的疏远而不相亲。故白居易说:“礼者,纳人于别而不能和也;乐者,致人于和而不能别也。必待礼以济乐,乐以济礼,然后和而无怨,别而不争。”(《议礼乐》策林四,白氏长庆集,卷48)郑樵《通志》也说:“礼乐相须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乐略·乐府总序》)礼使人相互区别,才可形成秩序;乐使人彼此沟通,才可实现和谐。

  因此,礼是一项祭祀上天与祖先的制度化规范,而乐是用以表情达意、沟通人神的媒介。礼乐的终极根据虽然在于天地神祗,但在实际操作中转向了现实生活的人际和谐与社会运行。

  五、礼治天下,乐移风俗

  礼从人伦道德、典章习俗等方面型塑、规范着人际关系,使其达成变动中的秩序;乐从陶铸情感、沟通心灵等方面引导、谐调着人际关系,使其获得秩序下的和谐。礼与乐同源互济,相反相成,两者功能互补,共同形成一种秩序化的程式,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成为生活的观念依据,保证政治、社会有序运行。故《孝经》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两周时期,礼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外在的仪式,上古祭祀天神的仪式、程序、原则,已经演化为其他日常活动共同遵循的仪式、程序和原则,又逐步由仪式、程序和原则抽象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规范,成为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动规范,也成为一切价值判断的最高准则,《曲礼》曰:“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礼是日常生活中各种行动不可或缺的决定性因素,是判断是非曲直的根本标准:“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能够确定亲疏、决断犹疑、区别异同、辨明是非,甚至也是道德教化、治军任官、祭祀鬼神的绝对依据。在不同的行动类型中,礼发挥着特定的中和功能:“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礼能够增进联系,促成秩序。如果废弃礼仪,君臣、父子、夫妇、长幼的内在联系就会遭到破坏,争斗、背叛等恶性事件就会发生,进而使社会失序而陷入混乱,所以说:“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经解》)由此,《左传》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隐公十一年)

  《管子·五辅》曰:“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序,贫富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故上下无义则乱,贵贱无分则争,长幼无等则倍,贫富无度则失。上下乱,贵贱争,长幼倍,贫富失,而国不乱者,未之尝闻也。”上下、贵贱、长幼、贫富之间,必须以礼作为彼此的度量分界,否则就会引发悖乱纷争。因此,礼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也是治理国政的根本大法,孔子说:“ 明乎郊社之义、尝禘之礼,治国其如指诸掌而已乎!”(《仲尼燕居》)如果深入理解了祭祀天、神的含义,也娴熟掌握了尝祭、禘祭仪礼的规格、程序,那么治理国家就如同把手掌中的东西给人看一样容易。因为,把祭祀之礼的精神、原则运用于其他社会行动之中,“是故以之居处有礼,故长幼辨也。以之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仲尼燕居》)礼在不同部门、系统中发挥的作用,即礼在促进整个社会系统运行有序的功能。《礼运》曰:“故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也。”如果国君管理国家不遵循礼仪规范,就如同农夫耕田而没有耒耜一样。因此,治国家、序人民,必须以礼为中心,“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郊特牲》)

  尽管我们认为乐的本质功能在于沟通人心,但是,由于乐是礼的一个构成要素,乐的内在机理以礼为准绳,经过古代学者的深入发掘,乐也有了与礼一致的功能,即乐与社会秩序之间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在典礼仪式中奏乐、歌诗和舞蹈,共同的音乐体验,使不同等级的人们形成心灵共鸣,在情感沟通的基础上,进而实现“和”的效果,也就是秩序和谐的理想状态:“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乐记》)在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由于对音乐的共同理解,上下、内外、长幼之间的心理距离拉近,形成融洽和谐的氛围,“故乐行而伦清,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乐记》)亦即《大戴礼记·主言》所云:“至乐无声而天下之民和。”而且,古人特别注重充分发挥音乐的道德感召作用和情感沟通功能,以期在生活层面达成和谐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政治局面的安定:“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乐记》)音乐的终极功能是因沟通而和谐,因和谐而不再有动乱。

  乐的本质功能是沟通人心,由此,乐就能够作为教化的媒介,圣人可以借助音乐,使善美等道德情感向普通大众传达,引导世人心灵向善,《乐记》云:“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正是音乐感人至深,能够彻底改变世人的善恶价值,因此先王设置专门的机构施行乐教,用此改变社会风俗。故《乐记》又曰:“然则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善则行象德矣。”先王制作音乐是为了提供一种治理天下的方法,乐教施行得好就能使人民的行为符合德行的要求。“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乐教达到要求就没有怨恨,礼教达到要求就没有争纷。周官大司乐的职责就是实施音乐教化:“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周礼·春官》)古人常常将音乐的和谐与否看作是世道治乱的表征:“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 (《乐记》)太平盛世,音乐安详而欢乐,因为政教和美;动荡乱世,音乐怨恨而恚怒,因为政教怪僻;而将欲灭亡之国,音乐悲哀而愁思,是人民困苦忧伤的流露。郑卫之音、桑间濮上之乐,即是典型的乱世、亡国之音,《乐记》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郑、卫之地的音乐侈靡纤巧,教人淫逸,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家国丧乱,而桑间、濮上一带的音乐也是亡国之音,这种音乐奸声逆气,引人向恶,所以有这种音乐的地方一定政教荒怠,民众流离。而优美、和畅的音律只有在太平盛世才能产生,《吕氏春秋·音律》曰:“大圣至理之世,天地之气合而生风,日至则月钟其风,以生十二律。”上古治世、盛世之时,产生了音乐十二律,《汉书?律历志》也说:“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

  因此,礼乐能够使社会实现政治修明、局势安定的良性运行状态,《礼器》曰:“是故先王之制礼也以节事,修乐以道志,故观其礼乐而治乱可知也。” 礼与乐彼此配合,共同形成一种秩序化的程式,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成为生活的观念依据,保证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在一种秩序化的程式安排下运转。

  作者简介:

  郑杭生,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翼鹏,社会学博士,现为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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