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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成当务之急

内蒙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成当务之急

内蒙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成当务之急

内蒙古新闻网  09-04-10 09:38   
  

  “虽然目前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有很大提升,但是还缺少法律保护,建议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进程。”目前,内蒙古许多文化工作者正在为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呼吁奔走。

  据介绍,目前从国家到自治区都没有专门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由于缺乏相关的规范和支撑,内蒙古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在一些地区面临执行难、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个别地区由于相关领导认识不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敷衍了事,导致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措施无法落实。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明锐认为,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已被确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内蒙古也将每年的9月6日确定为“草原文化遗产日”。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文化保护体系,但还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出台是当务之急。

  值得欣慰的是,自治区文化厅从2005年起,会同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先后3次历时近3个月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调研,并多次征求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现已由自治区法制办提交人大法工委审议。(记者咏梅)




稿源: 内蒙古日报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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