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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军】国家同志:媒体、移民与一位农村老年妇女的自杀

【景军】国家同志:媒体、移民与一位农村老年妇女的自杀

国家同志:媒体、移民与一位农村老年妇女的自杀



内容提要:本文将讨论一名农村老年妇女自杀身亡的社会情境。我所要描述和分析的社会情境指三种具体的社会行动之合力:(1)三峡水库移民政策在一个江村内的执行,(2)一家电视台派出的纪录片摄制组对村内一个扩大家庭的追踪采访,(3)这个移民家庭对家中两位高龄老人采取的赡养方式。本文将说明,任何公共政策都可能产生与其最初目的偏离甚至相反的后果,其中包括人们能够预料的问题性结局。同样道理,任何社会行为或行动方式也可能会产生与其初衷相反或相驳的后果。这一铺垫性说明很有必要,因为本文所要讨论的核心问题是未预结局,属于社会学中期理论之一。严格地讲,未预结局是一种既不属于人们故意造成、同时也是人们没有预料到的、但恰恰又是违背了某种政策或行动之初衷的一种结局。对未预结局和相关问题的讨论将有助于强化我们对公共政策和社会行动的分析力度。

一、引子

妾本禹王女,含怨待楚王,泪是巫山雨,愁比江水长。愁应随波去,泪须漂远洋。乞君莫作断流想,流断永使妾悲伤。这首诗是一位原中央主要领导在1988年读完李锐同志对三峡工程持不同意见的著作之后所写。[1]在对这首以的口吻、的惆怅及其巫山的暗喻所写成的古体诗进行了较大修改之后,李锐将其发表在《新观察》杂志1989年第八期。当我第一次阅读未经李锐修改的原诗,本人产生了许多感慨和推测,但更多地还是想到了一个普通农村妇女。她的名字叫吕全秀,一名三峡库区移民、一位在迁移之后自杀身亡时已经八十多岁的老人。

我是在1998年第一次听到有关吕全秀的自杀经历。那年七月十三号,我在重庆市某县广播局萧局长的陪同之下,乘船抵达距离该县县城不远的大江村。[2]此行目的是了解该村水库移民的情况。[3]下船后,我们走了三十多分钟的山路,最终来到大江村一个移民社的社长家中。由于社长早晨已去县城,我们一边等待社长回家,一边从其妻及附近邻居的妇女那里了解移民情况。妇女们首先谈到本社郝振禄一家搬移之后四人先后死亡的问题。那个社长回来之后,他带领我们访谈了另外三名村干部和一些普通村民。我们在该村先后同十七人的谈话中涉及到了郝家四人死亡一事。大家谈论最多的还是郝家老太太吕全秀的自杀。吕全秀所在的郝家原来是一个由四代人组成的扩大家庭,其最老的一辈儿人是吕全秀和她的老伴郝振禄。这对老夫妇搬迁时间是前一年(即1997年)的古历四月二十八。搬迁之后,吕全秀从郝家第一个去世,日子是古历十月中旬。第二个去世的是老汉郝振禄,日子是古历十一月二十二。五天之后,即古历十一月二十七,郝家老大郝万学的孙女郝春玲也去世了。到腊月初五,郝家老大的儿子郝寇华也离开了人世。

虽然我将讨论以上四个人去世的不同原因,本文对吕全秀之死将给予最大的关注,这主要是因为被采访对象谈论最多的是这位老人的自杀。本文集中讨论吕全秀之死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东北一家电视台拍摄过的一部《库区人家》纪录片。[4]该片纪录的那个移民家庭就是吕全秀所在的郝家,而且吕全秀本人在该片镜头最多。换言之,在大江村获得的访谈材料和《库区人家》的音像材料是本文撰写的基础。另外,从1989年到1998年我对甘肃省黄河流域和湖南省冷水江流域的水库移民问题做过实地研究,对小浪底、新安江、三门峡等大型水利枢纽所导致的移民问题做过仔细的文献研究。从九十年代末开始,我曾三次到三峡移民区实地考察。上述水库移民研究对我分析吕全秀这个个案具有相当大的影响,这是我不愿意否认的事实。

二、
从郝家之不幸看社会行动理论之一种

在迁移后不到八个月的时间内,吕全秀所在郝家就先后去世了四人,死亡原因均与移民安置有间接关联。这种关联所产生的后果属于我下面要讨论的未预结局。我要讲的未预结局是英文“unintended consequence”一词的翻译。我之所以将“unintended consequence”译为未预结局是因为有凡事预则立,不预则败这句中文成语。用今日时髦话语解释,就是要有明确的意图、有目标、有计划,有准备。反过来说,不预指没有明确的意图,没有目标、没有计划,没有准备。考虑到不预的中文意思,我认为可以将“unintended consequence”翻译成为未预结局。由于“unintended”未预一词的最基本含义指不是故意的不是存心的,所以在社会行动理论中,未预结局通常指某一行动所导致的某些后果属于行动者没有预想到的、有时甚至构成与行动初衷背道而驰的结果。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Merton)就把自己的一篇短文题名为有意图的社会行动之非预料结局。”[5] 默顿在这篇短小精辟的文章中讨论了一股总想行善、却又总是作恶的力量。默顿在此有意颠倒了歌德所著《浮士德》中那位魔鬼标榜自己的一句话:我总是作恶、却又总想行善。默顿之所以将总是作恶、却又总想行善颠倒成为总想行善、却又总是作恶的原因在于使用一个极端同时又十分形象的例子——“好心做坏事”——来说明“unanticipated consequence”非预料结局(也就是后来学者们所称的未预结局)这一概念的含义之一:即行动者的预想与行动结果的相互违背。这种结局大概也就是中国人讲的事与愿违。不过,事与愿违也只包含了未预结局这一概念的部分含义。中文里的节外生枝”“无心插柳柳成荫等说法也应该属于未预结局的范畴。

只在字面意义上讨论未预结局当然是不够的,因为这一概念的提出同社会行动理论有关。在此需要提到?(Anton Blok)是如何将未预结局这一概念运用到他对西西里岛犯罪团伙的分析。[6] Blok认为西西里岛犯罪团伙所造成的社会性恐惧起源于许多个人化的利益和预想。这也就是说,原来没有一个人曾经试图刻意制造一种令许多人(包括犯罪团伙成员自己)都感到恐惧的社会生活局面;但这种威胁到每一个人的局面恰恰又起源于众人的个体化的预想和行动。在一种有一部分人已经开始依靠暴力而生存的社会环境之中,其他人也逐渐学会了依靠暴力而生存。如果仅仅考虑个人利益的话,这种做法对寻找生存途径的个体是有好处的。但从整体角度看,这种做法是对每一个人的作恶,即使是对犯罪团伙成员来说也是如此。越是嚣张的犯罪团伙,其成员所遭受的死伤威胁越大。换言之,在这种情境之下出现的犯罪团伙对社会和个体构成的威胁可以被定义为众人个体化预想和行动的未预结局。

我个人认为,虽然Blok对未预结局的描述比较形象,但在学者的有关讨论中,还是Norbert Elias对未预结局所下的定义比较精辟,所以值得在此引用并作为我下面讨论的框架:[未预结局源于]“许多个人利益和预想的缠绕——无论它们是一致的,互驳的、还是敌对的——而最终产生出来某种并没有经过某一人物策划过或预想过的、但同时又恰恰是由于许多个人化的行动和预想所导致的后果。”[7] 这句话虽然在陈述方式上别扭一些,其意思还是比较直白的。如果需要把话讲的更直白一些,我们可以参照并综合默顿, Blok, Elias三人的看法做出如下定义:未预结局属于社会行动者既没有刻意制造也根本没有预想到的社会行动后果;这种后果不应该简单地被解释成为由于意外事件所导致,因为它与社会行动者的具体意图和行动方式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

对未预结局进行理论化的讨论属于建构社会学中期理论的努力,而默顿就是这一努力最初的倡导者。对默顿来说,社会学探索中总有两种令人难以接受的极端倾向:一是无视理论而只顾经验性资料的狭窄实证主义之倾向;二是无视实证而仅仅利用抽象概念建立一套无所不包的社会理论体系之倾向。为了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找到一个即可以包容实证主义又密切关注理论建构的空间,默顿提出中期理论middle range theories)这一概念,并大力主张在社会学研究中首先从理论的角度对具体的社会现象加以梳理,而不要在研究之始就处理大而空的抽象概念。与社会学整体理论 (total theories)相比,中期理论也十分强调理论建构的重要,但它将这一建构的基础定位于可以观察到的社会现象,并在提出一系列理论假设的同时允许在研究之中或之后利用实证的方法对理论假设进行检验。[8] 根据上述原则产生出来的社会学中期理论包括参照群体理论theory of reference group),同伴群体压力理论theory of peer group pressure, 社会流动理论(theory of social mobility,“角色冲突理论theory of role conflict)等等。正如前面所暗示,未预结局理论是社会学中期理论之一种。从方法论上讲,对未预结局的分析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境采用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从行动入手,考察一系列相关的行动所造成的结果,尤其是那些偏离了行动者初衷的未预结局及其产生原因;第二种方式是从行为入手,探讨制度化的实践何以在时间和空间已经变化了的情境中产生出来某种与原来例行化行为背后的期待不大一致或根本没有预想到的结果;第三种方式是从事件入手,关注某一事件所引发的一系列相关事件及其影响,尤其注重从首先发生的事件与后来发生的事件的因果关系之中梳理出来导致未预结局的原因。当然,这三种分析方式有可能由于要解释相关但又是不同的情境而同时使用。

三、已预料结局未预结局之关系

虽然由于种种人为局限所导致的不便,有关三峡移民问题的文章到目前还是发表了一些。[9]这些文章和一些报刊报道所涉及的问题大多属于那些密切关注三峡工程人士所预料的问题,如耕地短缺、移民口粮不足、库区生态恶化、挪用移民经费等等。[10]这就是说,在三峡移民之以非自愿移民为前提之下、在没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之中、在地方官员腐败程度加剧的时期内,我们目前所得知的三峡移民问题虽然严重,但其实并没有什么令人吃惊的,属于连工程策划者和可行性论证者都已经预料到的问题,而且算入了工程成本和追加投资的准备之中。[11]当然,我们不能将这些问题视为已预结局intended consequences),因为那样会使人产生错觉并认为这些问题是有人故意制造的。但是,将这些问题称为已预料结局anticipated consequences)应该是一种可以接受、不失公平而且十分客观的做法。

由于本文关心的是移民工程中一个发生在草根社会的未预结局,我认为有必要对我要讲的这个个案给予一定深度的描述。我前面已经介绍,我要讨论的个案之发生地点是重庆某县的大江村。该村干部是在一九九六年接到就地后靠的通知。[12]此时, 吕全秀所在的郝家这一大家子人还住在江边一条小街上,共分六小户,吕全秀和老伴单过,但得到各户的照顾。知道要移民之后,老人表示不愿意搬到山上住,宁可住在已很破旧的老房子里,并且说要到水库蓄水时才走。这是老人对移民指令的第一反映。可是该村当时被县移民局树为移民工作典型单位,是政府官员经常要视察的移民点,所以来自村干部要求郝家老人搬迁的压力极大。出于不得已, 两位老人劝儿子们先搬走,又把自己的房屋迁建补偿费交给老三的儿子用,自己仍住在江边老房子里。老三的儿子用了两位老人的钱,加上自己打工挣来的钱,盖成三间房之后成家立业。老人的原来的意图是先在老宅不走,到不得已的时候才考虑搬到山上。可是到了夏天,一场大雨将老人的老房子屋顶冲破,墙壁也有倒塌的危险。

老人此时手中已经没有钱修补老房子,更没资金在移民点建筑新房。为了让老人有地方住,已经分家的郝家后代商量用抓阄的方法决定由哪一户赡养老人,并为他们腾出地方住。三媳妇代表三房(老三早已去世)参加抓阄,不想抓中,反而抓中。就这样,两位老人住进了三房,由三媳妇供养,其他几户从经济上支持。这种供养方式是中国农村赡养老人的典型方式之一。[13]但由于老三媳妇的儿子刚刚分家出来,自己也已经上岁数的三媳妇只好和年迈的公公、婆婆另起炉灶。吕全秀不久就说老三媳妇的地点不如老房子宽裕,又说在坡上不如在坡下住得习惯,所以不断催儿子们将下面房子赶紧修好,口口声声讲要搬回江边的老家。

知道老人的不满之后,郝家后代商量并决定应该由三房负责修理老房子,因为老人的移民补偿已经被三房的儿子使用。但由于老三家的儿子此时在外出打工,老三媳妇自己又无钱无力修房,她一时急坏了,扑到老房子墙上放声痛哭。[14]见此情形,大家又开会商量对策,最后决定各户轮流供养老人,一户五天,在哪家生病,哪家负责养病,在哪家死人,哪家操办丧事。由于山上能盖住房的地点过于分散,郝家六户搬到山上之后就不能再在一个地方居住,只好按上级分配的地点各自安顿家室,距离最近的两家也相隔几十米以上。要吃供养,两位老人每隔五天就得沿着移民新村的石台阶小路,从一家走到另一家去吃住。由于路上石台阶的高度在四十公分左右,每次走这条路均成为对两位老人身体的极度折磨。吕全秀为此深感不满,觉得自己都是八十多岁的老人还这样活着,简直就像要饭的,一气之下住到女儿家不回来。吕全秀在女儿家住长了,村里就有人说闲话了,讲郝家五房后代居然不能妥善照顾老人。听到这些话,郝家很快就派了四名后生用滑竿将老太太接回来,但供养方式没改,还是轮火头(即轮流供养),老人在移民点还是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可住。

四、
水库移民、老人赡养与国家同志之出现

从郝家商量搬迁和养老问题之开始,《库区人家》摄制组就一直追踪采访这个移民家庭,一共先后去过四次,住在村内的工作时间共达二十多天。虽然吕全秀能够记住摄制组成员的名字,她还把这些她认为代表国家的小组成员统称为国家同志,并相信他们是受国家之委托来到大江村。她对这些人身份和使命的判断是准确的。1992年全国人大通过建立三峡水利电力枢纽之后,国务院立即要求各部委和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对口支持三峡库区建设。到2001年上半年底,库区从此类支援中获得实物和资金的投入共折合80亿元。[1]所谓对口支援不仅仅局限于实物和资金,而且包括技术援助、干部调入、学校建设等等。郝家所在那个县的广播电视局在上级的安排之下与东北一家电视台取得联系,由后者协助支持这个库区电视台的发展。由于移民工作是地方政府宣传工作的核心,东北那家电视台对口支持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帮助当地电视台提高移民节目的制作水准。[2]拍摄《库区人家》的决定是这两个单位合作的一个重要基础,也是县委宣传部支持的项目。

《库区人家》摄制组成员到大江村之后,对吕、郝两位老人非常尊敬,经常送东西慰问,诚心诚意地感谢他们的合作。摄制工作时,镜头又集中于两位老人,所以家里人在轮流供养开始之后也特别注意照顾老人。摄制组离开后,老太太又不高兴了,不断地说还是国家同志好,还是国家同志好。他们知道孝敬老人。她还说打算搬到山上的观音庙自己单过,并认为摄制组成员人好心眼好,早在观音庙为她悄悄地留下了两千斤大米,一千多斤煤,以备万一。郝家老三媳妇后来讲,谁也没把她那话往心里去,都以为她岁数大了,说些胡话也很正常嘛。老三媳妇经常伺候老人,但她也没有想到那些胡话居然是老太太的心里话。

到古历十月十一号,老太太忽然不见了。家里人开始还以为她对供养不满又去了女儿家,后来遇到在村后山里见过老太太的人,一问才知道她果真去了观音庙,要吃国家同志留下的大米。沿途走劳累了,老太太在一个熟人家住了一晚,后来又被一位打草人背着走了一段路,最后自己走到观音庙。了解到这些情况,郝家二十多人在观音庙附近开始找人,几天后在不远的一个陡峭山崖下的草丛中找到了吕全秀的尸体。

听到老伴去世的消息后,郝振禄抱头痛哭,三天粒米未进。埋葬老伴时,他扑到坟上痛哭并高喊:你也让我跟你一起去吧!四十天后,轮到老汉从大儿子家去小儿子家吃供养,他早上起床后看了一眼长江,长叹一口气,一翻身就喊来大儿子,说脑袋痛。大儿子怕老人这一天病倒了要由大房支付医疗费用,赶紧叫人用椅子把老人抬到小儿子家,不到半天,老人就断气了。村医说是脑淤血,小儿子最后负责了丧事。郝振禄死后,其长子长孙的女儿郝春玲突然发病,经查是黄胆性肝炎。在郝振禄去世的第五天,这个年仅四个月女娃也去世了。

此时村里人对郝家有了各种公开议论,其焦点是郝家大儿子郝万学。作为郝家的长子,他本应该主持大家庭的事物,协调各户关系,想出一个令老人满意的供养方法。此时,他自己的孙女也去世了,这种巧合使一些村民马上联想到这是否就是人们常常念叨的那种天地报应。

一个月之后,这一想法好似得以证实:郝振禄的小儿子郝柏学刚刚买了一辆小货车,学了十天驾驶就上路了。当时沿江正在大规模修建新村和城镇,郝柏学自以为看准了机会,急于靠拉货发一笔财。腊月初七,他带着大哥的大儿子郝寇华以及三个村民驾车去镇上办事,半路下雨路滑,车子滑下山坡。翻车后,四人轻伤,惟独郝家的长子长孙郝寇华脑部受重伤,送到县医院,医生讲郝寇华只有百之一的活命希望,如果坚持要动手术,先交押金四千元。家里人一商量,决定不治了,郝寇华被拉回家半天之后就死了。

至此,大江移民村附近多了一处人们叹息的地点——郝家新墓地。郝振禄埋在新坟地的中间,吕全秀在右,郝寇华在左。郝春玲因为未成年没有土葬,其尸体被火化。

应该在此特别强调,郝家的四人死亡并不是因为移民工程某些失误而直接造成的后果。吕全秀之死是吃供养一事的矛盾所致;郝振禄之死是悲痛所致;郝寇华之死是翻车事故所致;郝春玲之死是因为得了黄胆性肝炎。但是,这四人的死亡同水库移民工程的间接关联令人不可忽视。例如,吃供养一事同迁移关系紧密。原来郝家几户住在一处,如果吃供养,那完全可以是从这个院走到另一个院的事。搬迁后,对两位高龄老人来说,轮流吃供养就成为十分艰难的事情。另外,买车拉货做生意是因为郝寇华看到家里的土地到水库的水涨上来之后就难以糊口的前景,所以急于要另做生活打算。他咬紧牙根靠借钱买车,准备靠运输挣钱对付迁移之后生活的不确定性。再有,作为郝家长子长孙之女的郝春玲是个第二胎,没有到政府规定的计划生育年限就出生了。由于该村是移民典型单位,政府官员经常到该村视察工作,家里人恐怕乡干部和县上来的官员发现郝春玲之后要罚款,就悄悄地把她送到她母亲的娘家寄养。[3]在母亲的老家大山里,没有医生看病,到病重下山求医的时候,这孩子已经病入膏肓。

五、国家同志与未预结局

当我和萧局长从县城出发前往大江村时,我们还根本不知道郝家已经发生的灾难。在县城与萧局长认识之后,我从他那里了解到大江村是移民先进典型这一事实,同时从他那里得知东北一家电视台拍摄了一部《库区人家》纪录片,其拍摄地点就在县城附近的大江村。在观摩影片之后,我对纪录片中的那户移民家庭产生了浓厚兴趣,并表示希望采访该家庭成员。当我们刚刚走进大江村时,萧局长就感觉路上遇到我们的村民对我们虽然很客气,但又好似不大愿意同我们讲话。萧局长当时讲:这就怪了,以前老百姓很热情啊。这是怎么搞的?进村之后,我们才知道郝家四人死亡一事,村民谈论最多的是吕全秀之死。

老太太从庙里出来后迷失方面,一不小心滑到山崖下摔死——这是郝家人的对外的说法;老太太从庙里出来后心情沉重,坚决地爬行到山崖上自杀——这是村干部的私下的说法。

我们访问的村民大多支持吕全秀自杀的说法,但对老人为何自杀又有不同解释。有人讲,老太太不愿意继续给孩子增添抚养的负担,因而产生轻生的念头。也有人讲,老太太看到由于赡养问题,几个后代之间、尤其是妯娌之间、产生了矛盾,所以人变得心灰意冷,失去了生活意愿。还有人讲,郝家养老的问题和矛盾成为了村里众人议论的话题之后,老太太感到很没有面子,不愿意继续充当村民对郝家评头论足的话柄。与此同时,还有村民提到,老人根本就不应该搬迁,留在老房子也活不到水库储水到二期水位(海拔一百三十五米)的时间(二零零三年);不情愿地离开老房子之后,老人觉得再没有活着的必要。即使当着谢局长的面,有几个村民还这样暗示:《库区人家》摄影组的同志对郝全秀太好了,好得比她的亲人还好,摄影组离开之后,老太太感到没有任何寄托了。这言外之意是说摄影组的离去带走了郝全秀的生活希望。

以上几种说法的差异和共同点很值得我们注意。这几种说法的不同点源于不同村民对老太太之死的不同判断,而其判断的根据大概来自每一个讲话人对郝家赡养老人问题和矛盾的不同了解。尽管如此,以上几种说法的一个共同点是对老太太死因的认同,每种说法均认定吕全秀是自杀身亡。在同村民和郝家家属的谈话中,我们了解到老太太确实意识到搬到山上实行轮流供养之后,自己成为了后代的沉重负担;她也因为后代在养老问题上出现的各户矛盾而伤心。她同时因为村民的议论而为郝家的声誉感到极度焦虑。如果仅仅是由于这三个原因,我认为郝全秀的非正常死亡就不太令人感到费解了。我之所以这样讲是有原因的。例如,香港城市大学的Alex Kwan 1998年指出,在儒家文化源远流长的社会中,为了减轻儿女养老负担而自杀或由于家庭养老的重重矛盾而自杀的老人是所有自杀老人的主体。[4] 这现象多少说明了为什么当代华人社会的老人自杀率高于一些西方国家。其中,新加坡的老人自杀率是其人口总数的50/100,000,香港老人自杀率是其人口总数的28/100,000[5]这两个数字均高于美国老人的自杀率(20/100,000)。北京城区老人自杀率虽然只占该市城区人口总数的13/100,000,但这个数字仍高于新西兰的老人自杀率(12/100,000)。也许我们可以将此现象称为孝文化悖论,因为它恰恰出现在一个长期以来在民间和官府均以孝道为本的文明体系之中。由于篇幅局限,此文只能对这种孝文化悖论进行如上简单的描述。

回到村民所提到的《库区人家》摄制组与吕全秀死亡的关系。难道摄制组对老太太的自杀真应该像有些村民所暗示的那样而担负某些责任吗?如果他们应该负有某种责任的话,那么它又是什么性质的责任哪?首先,我个人认为摄制组在吕全秀之死一事上没有任何法律责任。无论什么样的高明律师恐怕都难以证明摄制组对吕全秀之死应负有哪些法律责任。另外从道德角度看,无论什么样的伦理学家也难以过多地指责摄制组的所作所为,其基本原因在于摄制组成员是带着诚挚和爱心对待了老太太。正如参加过摄制过程的萧局长所介绍,《库区人家》摄制组对吕全秀的关心程度可以说无微不至:老人认为我们对她非常好,比儿子还好。我们从物质上帮助她,在言语举止上表现出对她尊敬,把她当成郝家举足轻重的人,这是她平时得不到的帮助和尊重。我们最后走时答应回来看她,帮助她解决生活困难。老太太主要觉得吃供养就会失去独立,觉得跟一家人过好,但没有一个儿子愿意让她跟,都怕自己媳妇不高兴。老谢的介绍中有两个具体内容值得注意:一是摄制组的出现使老人得到了平时得不到的帮助和尊重;二是没有一个儿子让老人跟自己过的原因是怕自己媳妇不高兴。”[6]

与许多以宣传为目的的纪录片不同,《库区人家》摄制组是在当地干部没有任何事先安排的情况之下与吕全秀结识的。据萧局长和村干部介绍,摄影组刚刚到该村时,还不知片子的核心人物应该是谁,在村口巧遇吕全秀。老太太当时正背柴上坡,头发很乱,显得很累。此时摄影组有人喊摄影师赶快抓住这个镜头,而后问老人是否愿意搬迁。老人回答得很干脆,明确说自己不愿意离开故土,但赞成国家修水坝搞建设,欢迎摄影组到她家拍摄镜头并访问其他家庭成员。摄影组后来根据这次采访剪接了一个短片,通过县电视台播出。短片播出之后,摄影组又来找吕全秀,希望以她的配合更加深入地拍摄移民工程对当地人民的影响,但是郝家后代此时出面不让拍摄,说上次电台播出的那个短片出尽了郝家的洋相,因为老人上镜头的衣服过于破旧,背柴火的镜头也让观众以为老人无依无靠,得自己动手干活养活自己。郝家后代还认为电台靠这部影片挣了大钱,郝家反倒分文未得到。了解到这些问题后,摄制组答应让郝家观看原片以表明在剪接时没有故意贬低郝家后代,同时再次说明拍片的目的是反映库区人民的牺牲精神和艰苦生活条件。摄制组对郝家老人后代讲,拍这部片子是政府行为,如果当事人(指两位老人)不愿意,就马上停机;如果当事人同意,别人(指老人的家属)不得干涉。摄制组同时对两位老人反复说明了拍摄《库区人家》的意义所在。

在老人表示愿意合作的基础上,郝家后代提出了几个条件:为老人一人照一大张彩色照片,帮郝家的各户拍照一张免费全家福,雇人搬运摄影设备时必须使用郝家自己人。达成协议之后,摄影机又运转了,中心人物还是两位老人,尤其是吕全秀。我们应该注意,摄影组对待老人后代的态度虽然强硬,甚至使用国家行为的说词来化解他们的阻挠,但对待老人时采取了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的方法。答应郝家后代的那几个条件可以说是为了建立一种既互利又有人情味的关系。当老太太生气住在姑娘家不下来吃供养时,还是摄制组成员出自爱心而悄悄地把村里人对此事的私下议论转告郝家弟子而且动员他们接老人回来。儿子们去后,吕全秀连连表示国家同志好!国家同志好!他们让我回去我就回去。过年时,摄制组为老人一人买了一套新衣服,并带着烟酒上门拜年。看到来慰问自己的摄制组成员,吕全秀再次连声赞叹:国家同志好!国家同志好!当老人搬家时,摄制组出资请来玩狮子舞的艺人助兴,并请人沿途打鼓放炮。由于摄制组事先已经做过动员工作,村干部在移民新村还为老人召开了一个欢迎会。如此礼遇又一次感动了吕全秀,在欢迎会上她又连声称赞国家同志好!国家同志好!

这些从外地来到库区搞对口支援的国家同志也确实好。按照国家移民工程的有关政策,有条件的外地机关和企业需要与库区的对口单位挂钩,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支持库区建设。《库区人家》摄制组作为支援单位的派出工作组来到库区后提出,坚持不拍摄只讲成绩而不讲问题的记录片,一定要找到能够反映库区移民为国家做出重大牺牲并且生活艰难的角度和人物之后才开机拍摄。最后选择拍摄郝家的迁移过程和吕全秀这个中心人物就是在这种立意的指导之下所做的决定。在我所看过的涉及三峡移民的新闻片、专题片和记录片之中,《库区人家》不愧为一部上乘记实作品。这部纪录片体现着该摄制组成员对采访对象的真诚关怀以及对三峡移民工程出现的一些问题之深切关注。

六、过失何在?

如果摄制组对吕全秀之死在法律和伦理道德层次均都没有什么责任的话,那么其成员就没有任何其他可以值得讨论的失误吗?我个人任为,其失误之处恐怕恰恰在于他们对吕全秀那种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对老人的关怀过程中,摄制组干预并且改变了采访对象的生活格局。这里就出现一个干预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按照时下人们对媒体的看法,摄制组对吕全秀的关心无非是为了把片子拍摄好,甚至为了这一目的而虚情假意一番。同样按照这种说法,摄制组的一系列行为——亲切地喊吕全秀老妈妈、过年时买礼物送给老人、雇用玩狮子舞的艺人为两位老者的搬迁增添一些节日气氛、以及动员村干部为老人的来到移民新村召开欢迎会——不过为了是笼络人心讨好老人和家属。虽然我们不能排除摄制组急切希望靠老人的配合而拍摄出一部佳作的动机,我必须在此指出,在所有访谈中没有一个人讲摄制组成员对老人的态度是出于利用或欺骗的目的。如果真是那样,已经由于一些烦人的迁移问题而对地方官员有抵触情绪的大江村移民恐怕就不会对又一次出现在该村的萧局长太客气了。虽然大江村是一个移民先进单位,其迁移过程之中和之后还是出现一些移民与地方干部的激烈矛盾。甚至在作为移民工作模范报告团成员之一来到北京之后,该村一位干部还对记者讲,移民工作使他冤枉受了,巴掌挨了,甚至差点挨刀子……万一有啥,我家那两个娃请国家带到十六岁。”[7]在这种矛盾激烈的社会环境中,如果摄影组曾经以欺骗的方式和虚伪的行动对待吕全秀,我很难想象萧局长会同意陪同我到大江村访问郝家。他毕竟是代表县政府带领摄影组到大江村采访的负责人。

了解拍摄《库区人家》过程的大江村民和村干部亲眼看到摄影组对吕全秀的关怀之真诚,也知道摄影组拍这部影片的基本立意是反映库区人民的重大牺牲。有一位村民这样讲:吕全秀的故事就是我们大家的故事,拍老太太,村里没人反对,只有支持和帮忙的。讲这话的人同时表示,郝家的具体情况也确实同其他家庭不大一样。首先,郝振禄是该村最年长的一位老人,郝家又是该村郝氏宗族中人丁兴旺的一个大家庭。在村干部动员村民签订搬迁合同之时,郝家一家老小三十多人按照老人的吩咐而按兵不动的态度给村干部出了一个大难题。如果这个大家庭不搬迁,其影响非同小可,可能导致连锁反应。但村干部必须考虑到如果对村里最年长的老人采取过激行为恐怕会引起公愤。所以,村干部总是带着商量的口气动员老人搬迁。村干部介绍说,这样的动员工作是根本讲不得大道理。两位老人早就知道修建三峡电站是国家大事、属于中央直接批准的重点工程。老人同时明白,当地群众即便有无数困难也要遵守局部服从整体、小家服从国家、老百姓服从政府的方式而行事。

在此种情境之下出现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时间安排。郝家老人认为自己根本没有希望活到二期水位的时间,只想稳稳地住在江边,将来死在老房子里。但老人拒绝签订移民合同的坚决态度让郝家后代十分为难。只有签了合同,他们才能领取移民款;只有签了合同,他们才能在山上领到宅基地修建新房。但是,如果他们不顾老人的看法而自己签了移民合同,这几户郝家后人又怕村里人笑话,怕街坊邻居说他们自私、不孝、不尊重老人的意愿。在村干部的反复动员之下,这几户郝家后代最后勉强签订了合同,但仍然不能真正举家迁移,因为两位老人还没有丝毫准备上山的意思。老人不走,这个家是搬不得的。郝家一个孙子的话讲,如果老一辈人没有意思跟着走,其他人就搬走了,那就太不孝顺了吧。所以,村干部又来做动员工作。前几次来时,他们所讲的是郝家不搬迁对全村搬迁工作的不良影响。这次来时,他们所讲的是郝家老人不搬迁对其后代的不利。村干部尤其提到村里小学已经迁移到山上,两位老人的重孙子、重孙女必须要到山上读书。如果老人同意搬迁,孩子们上学将方便许多,这是关系到郝家下一人的成长问题。两位老人正是在这种人情化的干部动员之下开始劝说儿子们先搬迁。由于村干部的私下传话,村里人也慢慢地知道了这是老人自己的意愿。后来在老人仍然留在江边的情况下,村干部还是悄悄地把房屋拆建补偿费交给了老人。

对这些背景情况,摄制组成员是了解的。也正是这类极为人情化的处理方式深深地吸引着这些国家同志。在他们第一次遇到吕全秀之后,摄影组成员来到郝家逐个询问搬迁给大家带来的困难,尤其是如何才能使老人高高兴兴地上山的问题。萧局长介绍,当摄制组了解到老人搬到山上之后就不能单过时,其成员之一建议老人跟一户人过日子,其他几户从经济上支援。这也是郝家几个儿子一直认为比较合理的奉养方式。但由于老人要跟一户过日子的话,那户的妇女就得承受相当大的责任和工作量,在媳妇们不大同意的情况下,老人的愿望难以满足。通过摄制组成员的劝说,郝家后代再次讨论养老问题并下决心让老人跟一户过,其他几户以人力和物力给予协助。为了摆平各户的关系,后代们使用了抓阄的方法选择主要供养户,结果这个阄却被最没有提供养老条件的老三媳妇所抓中。老人对老三媳妇处境是同情的,因而后来闹着要回老房子住。闹的结果是一次家庭会议之后所决定的轮流供养方案。

老人在不同几个小家庭吃供养时,其所得到的照顾的程度本应该是由儿子、儿媳妇、孙子和孙女等人同老人的感情亲密程度和各户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定的事情,但是由于摄制组的不断来访,这几户人家不得不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向国家同志表示他们对老人的孝顺。此时的孝顺成为无条件孝顺,即不实际又不能长久。如果我们认为这种不切实际的孝顺不过是一种表演的话,那么我们的判断就可能无视了郝家后人的难言之处。这些人深知
《库区人家》是中央派下来的人所制作的节目,是反映水库移民为国家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影片。他们也知道,当地政府对该片十分重视,希望在播出之后,国家领导人和有关部能够重视库区干部所处理各种移民问题之复杂。[8] 为此,郝家十分希望与摄影组积极配合以满足当地政府的期待。但毕竟是自己上镜头,各户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同时,中国社会长期以来有关赡养老人的道德伦理说教反复强调的是无条件的孝道,对实际生活中有条件的孝道予以否定。既然要上镜头了,郝家后代为什么要表现出来与道德伦理背道而驰的行为哪?

应该说,摄影组成员也有刻意制造镱头效果的过失。例如,摄影组雇用艺人舞狮子迎接老人上山并成功地动员村干部为老人开了一次场面隆重的欢迎会。但这些效果的刻意制造也绝对不是无中生有。盖房和搬家本来就是农村生活中的大事,利用新旧仪式化手段图个吉利是常见并且合乎情理的现象。更何况郝家这次搬迁是从祖祖辈辈居住的老房搬到移民新村,而且还是在多少人反复动员之后办成的一件大事。关键问题是如果没有摄影组的资助和动员,这些仪式化的图吉利方式就有可能从简或省略。但是由于国家同志的参与和干预,这种从简或省略的可能被排除了。更重要的是,当摄制组离去之后,国家同志干预之下出现的那种特出的养老情境消失了。对老人的照顾程度变成了各户成员(尤其是妇女)所能承受的程度。同时,吕全秀成为了郝家既特出又普通的一员。她的特殊身份源于她在《库区人家》制作中所受到国家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关照;其普通一员的身份源于摄影组离去之后家庭生活现实的回归。此时的吕全秀从一位上过电视的人物一下子转变到了只能依靠轮流供养才能生存的一位老人。国家同志在与不在的巨大的反差使老人产生了一股强烈的失落感。她后来一直念叨国家同志好的原因恰恰源于这种强烈的失落感。她最后从家出走、要到山上观音庙单过的决心也来自对国家同志的信任和期待。

另外需要介绍,摄制组来到之前,吕全秀与村以上干部没有过任何密切接触。摄制组来到后,这些国家同志张口闭口喊她老妈妈,而且还引导她的后代要对她更孝敬一些。来自作为政府喉舌而且又是陌生人的这些国家同志之如此非同寻常的关怀,吕全秀完全感动了。她还经常以他们的关怀为例,要求孩子们也要像国家同志一样孝顺。而孩子又总是不能像国家同志那么孝顺的表现使老太太伤心不已,最后决定上观音庙单过。一位能说会道的村干部说:老太太一辈子没有直接同政府的人来往过,摄制组又对她特别照顾。她人一辈子烧香拜佛,摄制组同志在她眼里简直就是神仙下凡。老人到庙中发现没有粮食,受了好多大的精神刺激。已从家里出走几天,又怕回去受指责,又怕还是要吃供养。再说,她感觉摄制组就是观音菩萨化身,在百万移民中偏偏选中了她拍电影。她认为摄制组肯定为她想好了出路,在她最愿意去的地方留下了大米。奔波两天,爬到庙上,她找不到大米、找不到煤火,这时候,人也不能信了,神也不能信了。高山悬崖,归宿就在眼前。那崖二丈多高哪!。她去庙上的第二天下大雨,即使没有摔死,也得冻死饿死。找到尸首那天是旧历十月十六,是吕全秀从家出走的第四天。同其他村民相似,这位村干部并没有责怪《库区人家》摄影组,对老人的非正常死亡表示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态度;同其他村民的看法不同是他讲的老太太认为那些国家同志就是观音菩萨化身一事。对无神论者来说,将摄制组等同于观音菩萨的想法要么是一种认知错位,要么是一种沉重现实压力之下产生出来的幻觉。但对于这个相信超越人间力量之存在、而且已经迈入人生旅途终点的高龄老人来说,希望并且坚信在观音庙找到国家同志留下的煤火和粮食既是一种现实的追求,又是一种超越现实的渴望。

七、分析已预未预的关系

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所著《社会的构成》中文译本对我撰写和分析吕全秀的故事有极大的启发,而这一启发又恰恰来自该书中译本的译者对“unintended consequence”一词不大准确的译法。在这个译本中,李猛和李康两位学者将“unintended consequence”译为意外后果 [1] 如果我们将之译回英文,原来的“unintended consequence”就可能变成“unexpected consequence但是,无论是中文的意外还是英文的“unexpected”均无法准确表达未预 “unintended”的意思。另外,意外 “unexpected” 不能像未预 “unintended”那样明确地交代某一结局与某一行动的因果关系。在译本后面的说明部分,译者在解释 “unintended consequence” 时引用了一个在金融危机中众人急于取走存款而导致银行倒闭的例子。这个例子恰恰说明使用意外后果翻译 “unintended consequence”的失误所在,因为这里的意外已预(即取走存款、保护自身利益的行为和动机)和未预(即存款被取得精光之后而导致的银行倒闭)之间的因果关系切断。[2]另外需要说明,在有关社会行动的讨论之中,未预结局被提出讨论的前提是预想、和意图,而不是什么纯属偶然或意外事件所造成的后果。这也就是说,对未预结局的讨论有必要明确已预预想意图是什么,同时要清晰地交代已预”“预想意图未预结局的因果关系。

在以上篇幅中,我已经清晰地交代了《库区人家》摄制组与吕全秀这个个案的未预结局之关系。但是我们还有必要将个案放到三峡移民这个大背景之中加以审视。我在文章开头已经指出,三峡移民政策之是一百多万人的大规模搬迁,其依托是的非自愿移民,也就是在老百姓即使不情愿的情况下也一定要搬迁。对吕全秀而言,非自愿移民这一要求是无情的。老人不愿意离开一辈子居住的故居,不愿打破原来有形距离和社会距离紧密搭配的居住格局。吕全秀和老伴深深知道这种居住格局的瓦解将意味着他们生活质量的下降。由于种种原因,三峡移民路线只有两条:一是外迁他省,这需要许多复杂的手续和政府的大量投入,许多移民也不予认可;二是后靠,这要求移民搬到远居住地背后的山坡上,而三峡库区的所在地周边的山地已经没有一定规模的空场。对吕全秀居住的大江村而言,该村老百姓被上级安排采取就地后靠方式移民之后,根据自然地形选点建立了新居。这个移民点设在一个坡度较大的山地上,一户院落到另一户院落相距十几米。这十几米的山路阶梯每一级有四十公分高,对年轻力壮的村民来说不算什么困难,但对年迈而又时而需要走门串户的老人来说,台阶的高度和居民点的分散就成为他们社会交往的大问题。

搬迁之后,郝家后代可以选择的供养老人方式有四(1)继续让老人自己单过;(2)把两为老人分开后一人跟一户过;(3)让两位老人只跟一户过;(4)几户轮流供养。下面我将解释为什么最后轮流供养最后成为了郝家后代的选择。

首先,让老人迁移之后单过是可能的,但这是郝家后代不忍心做的一件事。这主要是因为在江边时的老人单过和在山上的单过有极大的区别。用一位村民的话说,过去老太太从一家到另一家,闭眼都能摸到,儿女过来照看连串门都不能算,因为还是一家,都住在老房子附近。这种居住格局决定了老人原来在江边单过的时候并非是处于一种无依无靠的状态。一个媳妇端来一碗菜,另一个媳妇拿来一碗米,就能成为老人的一顿饭;老人不舒服时,让在院子里玩耍的重孙子就能很快通知家人前来看望。所以,在老房子单过的两位老人,其单过的定义只是财产的分割而绝对不是互助关系的分割。有形距离在这一意义上凝固了老人对后代的依靠,同时也为后人满足老人这种依靠提供了方便。对吕全秀一家来说,迁移意味着由原来几户同住一处到几户分散居住的转变。所以老人不仅仅不情愿离开故居,而且不愿意失去故居居住格局给他们提供的养老便利。

让老人跟一户过也是一种可能。实际上,老人原来就指望老三的儿子能够为他们养老,并且将自己的房屋补偿费交给老三儿子,让他在山上盖新居。然而老三的儿子在成家之后迫于丧失土地的威胁,为了生活有所保障而外出打工,
其妻子又不愿意自己同时抚养三位老人(即她自己的婆婆,外加吕全秀和郝振禄)。再有,把老人分开一人跟上一户过也是一种可能,但吕全秀和老伴坚决反对这种方式。老人坚持要相依为命、共同生活。这两位老人相互间的深厚感情在纪录片中可以看到:他们相互搀扶、提醒、关心的镜头均反映出两人不愿分离的情感基础。在媳妇们的抵触之下,以轮火头方式供养老人成为了郝家不得已的选择。

在不同地区或不同情境之下,轮火头可能是一种出于不同原因的安排。庄孔韶在一篇有关福建农村的著作中提到,轮火头是他所调查的那个村落中共同认可的、既符合道德规范又符合实际需要的一种民间习惯,其中并没有太多的不可协调性。[3]陈运飘在一篇有关广东农村养老的文章中则指出,轮火头是一种带有紧张性的养老模式。这是因为在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中,老人是一定要养的,但是在农村赡养老人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平均主义。所以在老人有几个儿子时候,这些儿子可能谁都不希望承担更多的赡养责任,因此轮火头经常成为大家互相推托的养老实践。[4]郭于华在一篇有关华北地区农村养老的问题文章则提醒我们,对轮火头的分析需要一个历史的纬度。她认为,在改革开放之后,轮火头在她所调查的那个村子里实际上已经成为轮流不养,变成敷衍老人的方法之一。在郭于华看来,这个问题由三个相关的因素所造成。第一,作为在大集体时代还年轻或是中壮年但如今已经上岁数的村民,他们手头没有多少积蓄,甚至他们所能够真正控制土地也只是在大集体之后分到自己名下的那些十分有限土地,这是中国农村经过大集体之后的一种相当普遍现象;第二,老人赡养是道德互惠和经济互惠并举的行为,而经济互惠则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和财富积累,农村老人又恰恰缺乏这种基础和积累;
第三,中国农村养老的主体是儿媳妇,而儿媳妇养的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所以在处理养老问题时候更看重自己小家庭是否同老人曾经有过或持续着较多的物质互惠。在老人由于大集体的经历而没什么物质互惠基础之时,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之下,一些农村出现严重的老人赡养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5]我对郭于华的说法做以下补充:在1949年以前的中国传统小农经济制度中,养老的支柱有三。一是养子防老观念在文化层次上的不容质疑性致使老百姓和政府官员普遍认为一对夫妇至少要生养一个儿子;二是为了养老而积谷防饥的经济基础是建立在分家之前家长对家庭财产(尤其是土地)的控制权和财富积累的责任之上;三是万德之本在民间和官方道德说教层面均严格地而且不断地被定义成为后代必须孝顺老人的历史事实。在经过一系列政府主导和社区内部策应的经济、政治、文化、行政和家庭变革之后(尤其是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和大集体转变成为所谓生产责制之后),这三个养老支柱已瓦解。这些变革的未预结局之一就是郭于华提到的养老危机。

从这一意义上看,吕全秀的自杀就不是一个孤立的或偶然性事件。但我必须强调,她的后代并没有虐待老人行为。抓阄决定由谁抚养老人的方法一方面表明了老人想跟一家过的愿望、一方面表明了后代愿意帮助老人实现这一愿望的实际行动。抓阄方法当然也说明郝家后代没有人愿意以一户的名义主动承赡养老人的重任,他们觉得这样做会负担过重,同时又害怕摆不平各户之间关系,所以采取了他们认为比较合适的养老方式。

总之,郝家后代并不是什么不孝子孙,他们所面临是难以超越的生活条件的局限和人际关系的制约。也许我更需要强调,无论郝家后代采取什么养老方式,这两位老人恐怕也难以克服因移民工程所带来的心理焦虑和生活不便。例如,由三峡库区移民与经济开发研究所和万县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1996年共同完成的《三峡库区移民心态研究报告》指出,老年移民在回答对搬迁后的个人发展前景是否乐观时,只有5%回答非常乐观37%有点乐观58%表示不乐观。不乐观的原因有三:第一,34%的老年移民怀疑政府能妥善安排好生和生活;第二,75%的老年移民认为不正之风对移民安置有较大影响;第三,82%的老年移民担心搬迁后生活水平下降[6]在回答同一问题时,中年人和青年人的悲观答复之百分比都低于老年人。这说明,因为迁移而产生的焦虑在三峡移民虽然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是从年龄组的角度看,焦虑程度最严重的是老年人。

八、告别老宅

由于上面所引用的移民心态研究报告没有追踪问卷作为后续,所以我不知道老年移民的担心是否由于有效的政府干预而没有变成他们已经表示在迁移之后不希望看到的那种生活现实。但我从《库区人家》纪录片中得知,迁移对郝家两位老人意味着什么。当老人即将前往移民新村的时候,郝振禄一边最后一次为院落中的梨树浇水,一边自言自语地嘟囔:日子不好过,连你都欺负人,也不开花,不结果,我们也要走了。此时,吕全秀正紧紧抓住大门门框带着悲伤而又茫然的目光等待着老伴一同离去。数月之后,老宅梨树尚在,其主人却已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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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 65-76528-529页。

[2] 李猛和李康两位学者意识到了翻译“unintended consequence”的难处及使用意外后果这一译法可能引发的误解。他们在书后虚心地承认,用意外后果翻译“unintended consequence” 大概只能被同行视为一种不算太糟糕的译法。在此,我对两位译者的坦诚表示敬佩。

[3] 庄孔韶,银翅,台北:皇冠书局,1996年,第319-300页。

[4] 陈运飘,普宁西陇的老人赡养方式与吃火头初探,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7年,第二期,第62-67页。

[5] 郭于华,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及其变迁:对河北农村养老事件的分析,未刊稿。

[6] 这份报告是以一个四川省重点科技项目(编号#95300024)为基础所写成。其相关问卷中收回的有效问卷共2470份,其中从农村移民中收回的有效问卷1114份。从农村移民收回的有效问卷答复者含30岁以下的青年移民520人,30—50岁的中年移民394人,50岁以上的老年移民200人。问卷的收回地点是重庆市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和万县市的重点淹没区。
本文原载:《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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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链接:http://www.sachina.edu.cn/Htmldata/article/2008/12/1681.html社会学人类学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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