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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规范应有通用标准

学术规范应有通用标准

特别报道 学术规范应有通用标准

本报记者 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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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02  




    对于抄袭剽窃,我国法律法规并未作出明确释义。怎样算抄袭,抄多少算抄袭,主要依靠业内人士的经验判断,这些经验通常来自对学术写作规范的理解与把握。但采访中记者发现,即使是学术写作规范,我国也没有一个广为人知的通用标准文本。
    据有关资料介绍,在美国,有两本学界人士熟知的学术写作指南:《芝加哥手册》和《韦伯美国标准写作手册》。它们对学术写作的各个细节,包括注释该如何标,引文该如何引,甚至对人名、地名、标点符号的使用,都做出了严格规定。比如,手册规定:“凡使用他人原话在3个连续词以上,都要使用直接引号,否则即使注明出处,仍视为抄袭”;“无论直接还是间接引用,凡从他人作品中得来的材料和观点,都必须注明出处,否则即为抄袭”。

    上述两本通用手册之外,美国不同的学术领域,还有自己的手册,如语言文学研究领域有《MU论文写作手册》,心理学领域有《美国心理学会出版手册》等等。这些手册的主要内容大同小异,同时针对本领域也有一些特殊规定。

    由于我国缺乏类似的通用手册,许多学者对学术写作规范的认知都建立在自身所接收的各方零散信息,很多时候甚至“凭科研良心与从业感觉”作出判断,没有人能一条条一目目说清楚学术写作规范到底有哪些。既然对写作规范不甚了了,下笔时恐怕就难免出现一些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为规避抄袭行为,我国有部分高校针对本校师生制定了校内学术行为规范。此外,科协与中科院也都有自己的学术行为规范。但他们论及学术写作的内容尚不够细致,而且各单位标准也不一致。比如,在“抄多少才算抄袭”这个问题上,有的规定“一篇论文中1/4内容与人雷同,即构成抄袭”;而有的规定“1/3雷同为抄袭”;对于“论文在很大程度上是拼接的,虽均标明了出处,但基本没有自己原创观点”,有的认定为抄袭,有的则认为还不足以构成抄袭,只能算“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通用标准的缺失,造成了“各说各话”的混乱局面,也导致在出现争议时难以有效解决。吉林省社科院《社会科学战线》副主编王卓认为,我国有必要出一本类似《芝加哥手册》的学术写作与出版指南,将业内公认的一些原则性学术写作规范落在纸面上,为人们提供有案可查的标准。

    “制定一个规范化的学术手册,既便于学界人士在进行学术写作时有章可循,又便于规避与鉴别不规范学术行为,避免抄袭现象的发生。”东北师大党委书记盛连喜表示,应对学术写作规范做一个明确规定。他同时指出,因学科特点不一,学历层次不同,在制定标准时要有多方面考虑。

    对此,一些学者认为,可以先制定一个粗框架的通用标准,再根据不同学科领域、不同学历层次,组织相应专家逐步加以完善,待时机成熟后,将其中可操作性强的部分上升到法律层面,逐渐减少抄袭者打擦边球的空间。

    “虽然工程浩繁,但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务之急,是要确定由哪个部门来牵头。”王卓建议,由新闻出版总署联合教育部,会同国内有影响的学术出版机构、学术界各领域的专家学者、资深编辑与出版人一起来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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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A文体手册和学术出版指南》(第二版)



MLA文体手册和学术出版指南(第二版)

作  者: (美)约瑟夫•吉鲍尔迪 著,沈弘,何姝 译
出 版 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2-1-1
字  数: 445000
页  数: 462
印刷时间: 2002/01/01
I S B N : 9787301051245


编辑推荐

内容简介
近半个世纪以来,由美国现代语言协会(MLA)推荐的学术手稿和学生论文文体被专业学术期刊、学校、大学院系和学者们广泛采用。如今有超过125个发行量在1000份以上的期刊、文学评论和通迅,以及行多大学出版社和商业性出版社使用现代语言协会的文化指南。现代语言协会的文献注释文体是美国的主要文体指南之一,它在加拿大和其他国家的使用也很普遍。
自1985年出版以来,本书已成为文科研究生、教师和学者以及其了领域职业作家的标准入门书。人们翘首等侍的第2版经过大量的质新组织和改写,包含了新章节和引用因特网上原始资料,电子出版物的准则。


目录
前言
作者鸣谢
1 学术出版物
1.1 学者与学术出版
1.2 经评审和未经评审的出版物
1.3 决定提交手搞
1.4 将手搞作为期刊发章发表
1.5 将手搞作为书籍出版
1.6 制作和出版
1.7 结论
2 学术出版中的法律问题
2.1 版权
2.2 出版合同
2.3 毁谤
2.4 隐私权
2.5 进一步的指导
3 学术写作基础
3.1 听众、体裁与学术研究的传统惯例
3.2 语言和文体
3.3 拼写
3.4 标点符号
3.5 斜体字
3.6 人名
3.7 大写字母
3.8 手稿中的作品名称
3.9 引语
3.10 数字
3.11 音译和用拉丁字母拼音
3.12 进一步的指导
4 学术手稿的准备
4.1 文本的分配
4.2 印刷手稿的具体特征
4.3 供印剧出版手搞
4.4 供电子出版的手搞
4.5 对电子文件进行标识的进一步指导
5 学士、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的准备
5.1 作为专业出版物的学生出版物
5.2 规定的准则
5.3 选择题目
5.4 准备论文简介
5.5 特殊的版式要求
5.6 通过国际大学缩微胶版出版公司来发表博士论文
5.7 电子出版物
6 文献、准备论文中被引用的作品名单
6.1 文献注释与沙龚
6.2 现代语言协会文体规范
6.3 被引作品名单和其他参考书目
6.4 被引作品名单的位置
6.5 条目的排列
6.6 被引用的书籍和其他非杂志出版物
6.7 引用期刊中的文间及其他出版物
6.8 引用各种印刷的和非印剧刷的原始资料
6.9 引用电子出版物
……
7 文献注释:在文本中注明原始资料
8 缩写词
附录:其他体例的文献资料注释
第3.4——5章例中例句的出处
索引


亟待正视的学术规范问题——由世界史和西学写作的注释体例谈起

书评人:彭小瑜

《MLA文体手册和学术出版指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

  在国内的世界史教学和研究中,认真的学生和学者会经常为一个技术性问题所困扰,那就是如何引用外文著作。我们的世界史教学显然在这方面有缺陷。大家一般都尝试着借鉴外文著作上所使用的体例,但是事实上并没有国际通用的“联合国文体手册”。与美国学者所常用的文体风格相比,英国以及欧洲其他国家学术论文和专著的注释一般比较简约,比如说,通常不注明出版社,有时甚至忽略出版地。美国学者在这方面要精细严密得多,原因是他们有一些受到学术界承认的文体手册,其中包括美国现代语言学会推荐的、人文学者通常使用的《MLA文体手册和出版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统一中文世界史论著引用外文著作的体例时,为了提高我们自身的学术水准,纠正学术腐败的风气,无论是学生当作作业的文章还是教授的学术专著都应该借鉴《指南》所提倡的严谨细密、整齐规范的作风。

  格式的不统一,特别是注释体例粗放零乱前后不一致,除了让我们的一些世界史研究成果看起来不甚精细严密,还导致更深层次的学术规范问题,这里至少可以举出四点。第一,诚实的研究者在写作时首先应该向读者说明相关的学说史情况,界定自己的成果和前辈同人所作研究的关系,缺少规范详尽的注释是不负责任的。第二,学术观点的论证不是痴人说梦,必须有根据,注释既标明史料的出处,也指示作者思路的脉络。没有清楚的注释,如何分辨作者的呓语和有根据的研究呢?第三,世界史的写作引用大量外文作品,注释体例应该与国际学术界的格式基本保持一致。考虑到中文写作的特点,细部的差异是难以避免的,但肯定不能完全牛头不对马嘴。简陋粗鄙的注释当是我们的研究难以和国际规范接轨的原因之一。第四,不规范的注释体例为剽窃者开了方便之门。《指南》一书有相当的篇幅介绍学术出版中的版权问题,另外还专门有一节讨论“文献注释与抄袭”,其中指出:“抄袭意味着你发表的东西给人的印象是你所写的或想象的,但实际上却是别人的东西,这样做是有违职业道德的”。因此,“在写作中必须注明所借用的一切,不仅是直接引语和转述,而且还有信息和思想”。

  最近各高校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所使用的注释体例似乎是借鉴了《指南》的格式。《指南》对文献注释的说明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被引用的作品名单”,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参考书目,其风格是详实严密的;另一是“在文本中注明原始资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脚注或尾注,在这方面《指南》所强调的是简约,因为在已经有详细书目的情况下,正文中的注释注出作者和页码就够了。不过我个人的意见是,《指南》的这一安排不太适用于文史类的论文,理由是文史论文引用的资料繁多,其中许多只出现一次,编写书目和简化文中注释的办法既增加了工作量,又不便读者阅读。《指南》的编者为照顾文史作者的需要,在“附录”中专门介绍了“其他体例的文献资料注释”,世界史的学生和学者应该给予特别的注意。

  此外,注释中出版社一项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在多家出版社合出一本书的情况下,《指南》的原则是将所有的出版商都写入出版信息。但是在中文的注释中,我认为,出版社实在是不必译成汉语的,有时勉强意译或音译出来,读者依然恍若在云雾之中,还是直接给出外文比较好。《指南》的中译者在这方面有点费力不讨好。《指南》对各种作品的引用格式给予了周全的说明,提及单个或多个作者的著作、丛书、多卷本、小册子、出版和未出版的博士论文等等。特别有用的是,《指南》对“非印刷的原始资料”,诸如电视或电台节目、艺术品、采访、讲座、讲演、致辞、手稿、信件或备忘录等等,都给出了引用的格式,足见对作品创作人的尊重和对剽窃行为的戒备。

  由于世界史图书资料的搜寻在国内比较困难,光盘和网络资源的使用是不无裨益的,目前需要赶紧规范这方面的注释体例。如果光盘和网络资讯来源是已经印刷出版的图书和论文,引用者首先应按上面的注释体例注明作者和出版信息,然后注明光盘来源或网址,并在网址后的方括号内写明网址、最近更新时间或上网查阅的时间(网址往往不是永恒的资讯来源)。如果网络资讯没有出处或者是首次发表的原作,引用者应注明网址、网络资讯的类型和作品发表时间,如:

  马丁•路德•金:《我有一个梦想》(Martin Luther King,I Have a Dream.August,1963.Internet on-line),见〈http;//www.queens.lib.ny.us).〔12June2000〕.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指南》一书的第一章讨论了学术出版物的整体设计,从手稿的提交、评审到文字编辑、校对,甚至论及排版、印刷、装订和销售。所以该书不仅是学生和学者认真写作的工具,对出版社的编辑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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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学术界的若干论著体例及其启示(摘录)

英语学术界的若干论著体例及其启示(摘录)

何朝晖

大学图书馆学报 2005年4期

[摘要]文章介绍了英语学术界流行的若干论著体例,包括MLA等体例,指出英语学术界的学术规范体系对于中文学术规范体系的建立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应在遵循基本规范的前提下保持各学科领域体例的相对自由和独立,积极发挥学术团体在规范制订中的作用,在强调规范约束力的同时加强对作者与编者的教育与指导,早日建立起中文学术界科学合理的学术规范体系。
关键词:学术规范 论著体例 参考文献 顺序编码制 著者─出版年制 文献─注释制

        在适用于各个学科或学科集群的论著体例中,最著名的是被美国最具权威性的书评杂志《书单》(Booklist)列有“三巨头”:
①美国现代语言协会体例(MLA Style);
②美国心理学协会体例(APA Style)
③芝加哥体例(Chicago Style)。
        在英语学术界,目前流行着多种论著体例,它们各有特点和侧重,分别适用于不同领域和类型的论著。这些体例按照参考文献的编排方式,又大致可以划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①著者─出版年制;
②顺序编码制;
③文献─注释制。
        温哥华体例(Vancouver Style)、哈佛体例(Harvard Style)、牛津体例(Oxford Style)分别是这三种著录格式的典型代表。
        此外,除上述几种影响较大、涉及学科较多的体例外,许多专业学会还针对本学科的特点,制订了适用于单个学科的体例。在社会学领域, 美国社会学协会(ASA)出版了《美国社会学协会体例指南》,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是《美国社会学评论》等众多社会学刊物的通行格式。美国人类学协会(AAA)在芝加哥手册和《韦氏大学版词典》的基础上,制订了AAA体例。在美国法学界,百余年来占据统治地位的基本学术规范则是由《哈佛法律评论》的学生编辑制订的“蓝皮书”———法律文献引用规则。
        英语学术界已经形成了较为全面、完整的规范体系,有效地规范了学术成果的形式,对学术研究的规范化起到了良好的指引和导向作用,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借鉴。
        在遵循基本规范的前提下保持各学科领域体例的相对自由和独立。英语学术界论著体例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多元化,各主要学科或学科集群基本上都建立了适合本领域特点的文体规范。为什么已经存在参考文献著录规范国际标准的情况下各个学科还要分别制订各自的规范呢?这是因为各个学科的文献著录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如历史学文献经常引用古代典籍,法学论著中案例的引用较多,艺术学著作中常用到图像和音像资料,一部短短的是不可能包罗万象的,因而需要各个学科确立的基本框架下制订自己的执行细则。
        其次,文体规范不只是参考文献著录一项内容,还包括特殊格式(如数学公式、化学分子式)的编排方式、专业术语的使用以及本领域独特的论述体例等内容,这些都需要各学科根据自己的特点分别制订。从参考文献著录格式看,顺序编码制、著者─出版年、文献─注释制各有短长:顺序编码制的优点是正文较少被打断,文章可读性强,读者比较容易找到所引文献的出版信息,缺点是有时同一文献多次重复著录,格式较为零乱;著者─出版年制参考文献列表简洁、有序、美观、经济,缺点是文章中不时插入的圆括号破坏了文章的完整性、连续性,影响读者的阅读情绪;文献─注释制可以让作者从容、自由地在注释中补充、发挥自己的观点,能给读者提供尽量充分、准确的信息,缺点是格式较难以规范,易导致重复、冗长、琐碎。各个学科可根据自身的特点灵活决定采用哪一种格式,大体上数学、物理、化学、工程、计算机科学、医药卫生等学科采用顺序编码制;考古、天文、生物、地理、地质、农学、人类学、语言、艺术、心理学、教育学、政治学等学科多采用著者─出版年制;历史学等少数人文学科及在校学生的论文则较多地采用文献─注释制。无论采用哪种格式,只要能全面、准确地提供责任者、题名、出版信息或来源等基本信息,就是合格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都应当允许存在。
        这样一种学术论著规范体系既有统一的原则,又有独立的形式,使英语学术界的学术规范能够真正切合各领域学术研究的实际、满足学术研究的需要,因而能够被学术界普遍接受和执行。
        反观我国大陆的状况,改革开放以来颁布的有关学术论著体例的规范也蔚为可观!。虽然各种规范不断出台,主管部门也频繁下文大力推广,但实际执行情况却很不理想,应用中问题很多。各家学术期刊对规范的采用和执行情况十分混乱,条块分割,各行其是。很多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专著在文体格式的标准化及规范化方面做得很不到位,严重影响了论著的学术质量。究其原因,一方面这些编排规范、质量标准的覆盖范围大体一致,过于宽泛,而条款又多有重叠,互不衔接,甚至彼此冲突,令人无所适从;另一方面这些适用面广的规范不可能照顾到各个学科的具体情况,因而各个期刊在规范无法满足自身的具体要求时,只好自行制订各刊自己的文体格式,导致在大一统的表象下刊物格式五花八门,往往同属一个学科领域的期刊格式都很不统一,给作者、编者都造成很大麻烦。
        这种状况,固然与年制订的国家标这种状况,固然与1987年制订的国家标准脱离形势,新修订的标准迟迟未能出台有一定关系,同时也反映了我们在规范制订中的观念误区。从上面列举的各种已颁布的规范可以看出,我们制订的多是横向覆盖面极宽的规范, 而像MLA等体例那样,针对各个学科集群特点的纵向的中间层次的规范几乎没有。我们总想自上而下地制订出一部毕其功于一役、包打天下、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范,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这也是林林总总的“编排规范”尽管打上行政的或半官方的标签加以强制推广,仍难以在基层真正执行下去的原因。事实证明像CAJ-CD这样的“普适性”规范难以满足一些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要求,如欲强制推行,只能是削足适履,不伦不类。“不能以某种具体的学科标准作为所有知识门类的共同规范,否则知识的地盘将会不断萎缩。”我们是否可以换一种思维方式,在把握大的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由学术界和出版界根据各领域的实际应用需要制订出相应的规范,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最终形成既强调共性又照顾个性的有活力的学术规范体系。其合理的架构似应由国家标准———各学科(集群)规范———各出版单位(期刊)执行格式等高、中、低三级规范共同组成。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经过实践的检验自下而上地逐渐形成。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学术规范并非经由谁出面制订颁行才会产生。作为一种制度,它正如历史上的众多制度一样,是在实践中自发地产生的。” 2001年底,国内最权威的史学刊物《历史研究》针对史学研究领域的特点推出了“文献引证标注方式”,由于其著录格式与某些正在借助国家权力推广的“标准格式”存在明显差异,引起了激烈争论。笔者恰恰认为这是符合学术规范发展规律的积极探索。期待着有更多的学科行动起来,制订出符合本学科实际的技术性规范。

[ 本帖最后由 karin 于 2009-3-20 10: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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