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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基础知识-----人类学入门

人类学基础知识-----人类学入门

人类学起源
人类学 人类学是研究人类的体质和社会文化的科学(英语是Anthropology)。在古代人们就意识到不同的人类群体之间的差异。古埃及第19王朝的金字塔中就绘有埃及人、亚洲人、南方黑人等不同族体的图象。古代巴比伦、波斯、印度都有当时不同族体情况的记载。公元5世纪,被称为西方"历史之父"的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历史>>中,记述了西亚、北非和希腊地区许多族体的体形特征、居住环境、语言、习俗、制度等。我国的人类学资料的记载很丰富。甲骨文记载,殷商时期我国西北地区就居住着氐羌部落;西北部有土方、鬼方等;东南部有人方。司马迁在<<史记>>中更加有匈奴、东越、南越等列传。随着航海的发展发现,人们对自身认识资料的积累,开始去思索人类的起源和人类社会文化的性质和发展等问题。人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19世纪中叶才告成立。


中国人类学的创立和发展
建国前 1.从本世纪初到20年代末,是西方人类学开始传入我国的时期。2.从30年代到40年代,人类学在中国有了初步的发展。
建国后 1949—1958年对少数民族开展了两次全国性的大规模的调查研究(民族识别,少数民主社会调查) 1959后,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曲折,现在已经健康地发展了,但是研究人员太少了,连许多大学生都不知道这一学科,也许这也是中国特色。
田野工作< field work> 人类学家进入要研究的文化群体,对这一族群及其文化进行的调查和研究,被称为田野工作。他的特征是研究者长期与被研究者居住在一起,参与观察当地的生活,研究其社会结构,了解当地人的思想观念,以达到研究者应该有的工作需要。他是研究者收集资料和建立理论规则的主要依据。
文化人类学的田野工作开始于摩尔根《morgan》的对易洛魁人的实地调查。现在的田野工作新趋势是“逐渐着重于特定问题或理论的探讨”。利用现代的仪器方法。

文化   正如关于人类的起源有很多的说法一样,关于文化的定义也有很多。我们引用泰勒1871年提出的经典性定义:文化,就其在民族志中的广义而论,是个复合的整体,它包含知识 信.艺术 道德 法律 习俗.和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所必需的其他能力及习惯。

民族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语)
社会经济形态


社会文化整合水平(Level of sociocultural integration)
    斯图尔德在《文化变迁理论》一书第三章以“社会文化整合水平,—个操作的概念”为标题,但文中对社会文化整合水平这—概念始终没有下明确的定义。可以对社会文化整合水平理解为各种社会的社会文化系统有不同的层次、水平、级,文化和社会方面的互相作用有不同的水平。他举国家、社区和家庭三级为例说明三种水平,认为各种水平有质的区别,划分社会文化系统中内在整合水平。可以为发现规律性创造条件。他企图导求这一规律,认为“水平的概念可以用来作为研究任何特定社会文化系统中变迁的分析工具,因为每—个系统都是由不同方式、产生不同阶段的若干部分组成的。”“整合水平的概念。不是给任何特定的进化程序预先定下框框。摩尔根、泰勒以及其他人所主张的文化进化,是—种基于各种文化具体特点之上的渐进式分类法。而社会文化整合水平的概念,只是在研究不同复杂程度的文化时所使用的一种方法论,它不是关于进化的结论。” 斯图尔德通过对几种文化类型实例的分析阐述他的社会文化整合水平。研究者们也要通过实例才能具体理解这一概念。


   (1)家庭的社会文化整合水平 斯图尔德认为北美大盆地的肖肖尼印第安人和北极的因纽特人等都处于家庭这一社会文化整合水平,尽管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类型十分不同。他以肖肖尼人为例来说明家庭这一最低的社会文化整合水平:其功能以家庭为基础,几乎所有的文化活动都在核心家庭进行,因为这个地区的文化生态适应不可能产生任何持久的多家庭社会。亲属纽带是文化环境情势中的主要整合因素。
   (2)部落的或社区的社会文化整合水平 由于人们的活动需要超出了家庭范围的社会组织而形成。相当于雷德菲尔德所说的民间社会。所谓的民间社会特征是:范围很小,处于孤立状态,结合紧密,同质,有围绕亲属关系形成的模式,追求简单明确的目标和价值,普遍盛行迷信。斯图尔德认为“最普遍的一种多家庭整合形式是某种外延亲属集团。” 斯图尔德提出了几种类型:

1、父系群队(Patrilineal band)  作为一个文化类型,他的特征是:父系、父居、外婚、土地所有权、世系群结构,组成一个文化核心。文化核心是生态适应的结果。社会文化整合水平稍高于肖肖尼人的家庭。

2、复合狩猎群   斯图尔德说“复合”(composite)—词与“单系”(父系或母系)—词相对,用来表明某些包括许多无亲属关系的核心家庭的原始社会。与父系群队—样代表同一 社会文化整合水平,但在类型上不同,因为它是不同文化生态过程产生的。它在政治上自治,控制着猎场上的主要资源;父居,父系,大于父系群队,包括许多无亲属关系的核心家庭,群内家庭之间可以通婚。

3、从世系群到多氏族村落   斯图尔德说世系群比核心家庭的社会文化整合水平高,通常因共同的集体活动如举行仪式、经济和亲属纽带等而联结起来。但并非必然由家庭发展为世系群,家庭----世系群不是进化阶段。世系群不代表一个文化类型。也有一些社会直接从家庭层次发展为包括许多无亲属关系群体的复合社会。斯图尔德对世系群和氏族作如下的解释。世系群是—个血缘群体,它对一线传下来的亲属联系比对其他有更强烈的感受,世系群内不通婚。氏族是—个有共同名称、相信成员们都是一个共同祖先的后代、有共同仪式、有使成员间感受到亲属情感的其他因素、实行外婚的单位。包括几个世系群、其成员已不能从系谱上追溯到,但仍是外婚的地域集团,称为地域性氏族。

   (3)国家社会文化整合水平   斯图尔德比较了东半球和西半球的五个最早文明区,即美索米亚、埃及、中国、秘鲁和墨西哥以后认为,灌溉和治理洪 水等技术与深耕细作的农业制度对五个早期文明区的崛起都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五个文明区的宗教、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也达到了大致相同的水平。各地基本相似的文化生态适应使这些地区从简单的村庄最后达到军事帝国这一最高的层次。他提出了上述五大文明区的历史进化分三个基本阶段。第一,形成时期,出现了最早的国家并开始发展;第二,阶级时期,国家得到了扩大和繁荣;第三,后阶级时期,国家开始 衰落。 斯图尔德对社会文化整合水平的论述,从中可以看到,他强调的生态环境和技术,看不到这些人群的生产关系状况。


氏族公社
农村公社
亚细亚生产方式
文化类型
文化圈
万物有灵论
血缘家庭
   血缘家庭 又称“血缘家族”。建立在血缘婚基础上的家庭形式,也是人类第一种家庭形态和第一个社会组织。存在于人类由原始群向氏族公社过渡的整个时期。
   其特征是:婚姻集团按辈分划分,即在家庭范围内,一群直系或旁系的兄弟姊妹互相通婚,但婚姻关系基本上排除祖辈与孙辈、父母辈与子女辈的婚配。这种家庭的典型形式是一对配偶的子孙中,每一代都互为兄弟姊妹,也互为夫妻。在亲属称谓上无父系和母系的区别,祖父与外祖父、伯叔父与舅父、姑母与姨母、舅母与母亲等都使用相同称呼。
   血缘家庭的出现是与原始社会早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在旧石器时代中期,由于狩猎技术的提高。引起了年龄分工,从而导致原始群分裂为若干血缘家庭的小集团。同原始群相比,血缘家庭已经抛弃了没有婚姻规定的杂乱性交共系,而产生了禁止父母与子女之间婚配的婚姻规例。在血缘家族集团内。人们共同生产,共同消费,过着共产主义的集体生活,这种“山于血缘家庭的需要而产生的共产生活方式”,是—种“共产制公社”、故亦称“血缘家族公社”。血缘家庭形态在世界上早已绝迹了。它是美国民族学家亨利。摩尔根于19世纪70年代依据遗留在夏威夷的马来亚式亲属制和群婚的残余推论出来的。这一论点冲破了当时流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自古就有的家庭形式观念,并得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肯定。中国许多学者运用民族学有关血缘婚和马来亚式亲属制材料,补充阐述了血缘家庭存在的历史合理性与真实性,并认为,在原始社会史领域,利用亲属制来复原家庭的发展史,是摩尔根的一大贡献。


群婚家庭
   群婚是人类最初的婚姻形式。存在于原始时代血缘家族公社时期至母系氏族社会前期。相当于考古学上的整个旧石器时代。群婚家庭是血缘家庭与对偶家庭的过渡家庭形式。
   其前期为血缘群婚,即由血缘集团内部同一辈分的男女成员互相婚配。后期则发展到两分组织间的族外群婚,即一个集团的一群男子与另一集团的一群女子集体互相通婚,而集团内部的男女则禁止婚配。这两个集团或是氏族,或是胞族。
   血缘群婚在世界上早已绝迹,但族外群婚的残余在亚、欧、英洲等地却广泛存在过。而近代澳人利亚部分土著居民盛行的按性别组织分成婚级的级别婚(两个婚级者),则属于族外群婚的低级形式,夏威夷人的普那路亚婚是属于他的高级形式。至今世界上一些民族中流行的婚前性自由、姊妹共夫、兄弟共妻、妻姊妹婚、夫兄弟婚、—夫多妻等婚俗,都是群婚的遗迹。
   美国民族学家亨利·摩尔根认为,有些民族所保留的与群婚相适应的亲属制度、也是存在过群婚的证据。例如,北美印第安易洛魁人女子。 称白己的和姊妹的子女均为子女,她们都被子女们称为母亲;称兄弟的子女为侄,被侄儿女们称为姑。男子称自己的和兄弟的子女均为子女,他们都被子女们称为父亲;称姊妹的子女为甥,被甥儿女们称为舅。兄弟的子女互称兄弟姊妹,姊妹的子女也如此;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则互称表兄弟姊妹。这种亲属称谓制度与外婚制群婚相对应,完全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群婚实行集团外婚制,与血缘群婚的同辈之间、队兄弟姊妹通婚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群婚的进一步发展,便转变为对偶婚。


对偶家庭 从群婚制过渡到一夫一妻制的一种原始家庭形式。婚姻建立在成对配偶的基础上,缺乏独占的同居,没有独立的家庭经济,依附于实行集体劳动,共同消费的原始共产制家庭公社。遵循氏族外婚。

比较研究方法(Comparative method)
   比较研究方法是文比人类学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它在早期主要是古典进化论学者的研究方法之一。他们利用这一方法在不同的区域印证了文化的进程及结构、并且复原了原始社会的文化面貌。
   比较研究法一般分三个步骤:—、找出同类现象或事物;二、按照比较的目的将同类现象或事物编组作表;三、根据比较结果作进一步分析。
   该方法有助于对各种类型文化异同的认识,有助于对不同民族,国家,地区文化起源和发展的普遍性相特殊性的认识,其主要缺点在于把文化要素和整个文化隔裂开来(文化要素是属于整个文比的,也只有在整个文化中才有意义),并多少有点牵强附会,把一些表面相象、但发生背景截然不同的文化要素放在一起。
   功能学派及结构主义学派研究者大部分都善于进行归纳。拉德克利夫—布朗认为“社会人类学家必须依靠对许多社会所进行的有系统的比较研究。”比较法表现出文比人类学中与日俱增的愿望与需要,即从文化现象的显著差异设独特性的背后找出它的规律及共同要素,埃里克森(Erixon)也认为“民族学是运用比较法作为一种重要工具,以研究各种关系的科学”,认为比较法对民族学是不可以缺少的。
   比较研究方法的类型 根据比较目的不同,比较法又可分为历史比较法(historial comparison)与类型比较法(typelo9ical comparison)两种类型。历史比较法在研究文比特质的分布 及文化史的重建等方面广泛采用、这些研究中,有人把比较范围限制的很窄、往往在一种文化之内、也有人把比较范围延伸得很广,如在两国甚至两洲之间。由于历史比较法与统计模型的结合依然存在问题,难以用于较大范围的比较,就欧洲的民族学研究而言、范围狭窄的历史比较法是主流。类型比较法需和分类与归纳(geneliation)工作一齐进行,同时还要建立起一般的法则及规律、并探求文化现象的变化幅度。
   目前,有三种比较法被人类学家广泛应用。
   第一、集中的区域比较法(intensive regional comparison),即在一个既定区域内。研究音把感兴趣的特殊社会现象的形式加以比较:这样就可找出某些基本类型来、并把所研究的形式划分到这些基本类型中去。这种方法必须以较深入的区域研究为前提。
   第二,控制比较法(method of controlled comparison)。研究者先分析不同文化的社会结构:以了解文化现象及文化过程。伊根(F.Eggan)认为“把人类学上关于结构及功能的概念与民族学上关于过程与历史的概念结合起来是有好处的”。
   第三,跨文化比较研究(Cross—cultural comparison)对照检验不同文化中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是建立在抽样基础上的跨地区、跨文化的归纳。其待点是从世界各地不同的民族搜集的资料中抽样,把这些抽样的资料作统计分析、用来说明一种风俗、一种宗教信仰或一种社会关系等的规律。用来验证的样本必须或多或少是随机选取的、这样就可以使跨文化研究的结果可能适用于大多数社会和大多数区域,英国人类学家泰勒为解释社会文化现象,收集了世界350 个社会的资料。当代人类学跨文化比较以不违背对于文化的功能观及整合观为前提。在跨文化比较过程中、如何确定比较的单位,怎样定义变量与分析的可靠性密切相关,当代文化人类学在跨文化比较中,或以文化特质作为分析单位,或以社会和部落为分析单位。跨文化比较由于所考察的让会数量可能较多、调查者不可能详尽地了解某一社会,当跨文比检验不支持某个特定的解释时、调查者可能会由于对样本社会了解不够而不知该怎样去修正这一解释,或者该怎样提出一个新的解释来。跨文化研究的另一个局限是研究者只能验证那些从民族志中得到解释的资料、他们要解释那些没有被描述过的资料时、只好另辟蹊径。采取别的手段来收集资料.



核心家庭
   一切家庭是不是都有一种特殊的集团?很多人类学家都认为有,并称它为核心家庭:那就是由夫妻和子女组成的家庭。
   拉尔夫·林顿认为夫妻和子女是“一切家庭结构的基础”。他预言道:“将来有—天只剩下最后一个人,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也将寻找其妻子和孩子。”乔治·彼得·默多克发现250个社会都有核心家庭。他得出结论认为核心家庭是普遍存在的。
   按默多克的观点来说,核心家庭所起的作用是其他集团不能起到的极为重要的作用。默多克把这些作用归纳为:1.性;2.生育;3.教育;4.生活。
   1.核心家庭满足性需要,减少导致家庭破裂的性竞争。
   2.核心家庭保证妇女在其怀孕和哺乳期间受到保护。
   3.核心家庭是濡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在一起生活的成年的男子和女子才有足够的知识使男孩子和女孩子濡化。
   4.女子因其生育作用而具有某种行为特点,男女之间存在解剖学上的和生理上的差别,因此男女分工更有利于生活。根据这种观点,核心家庭在异性性生活、生育、濡化和经济支持上起的有效作用超过其他任何制度。
   认为核心家庭普遍存在或差不多是普遍存在的,就是间接地认为非核心家庭是低一等的家庭,是不健全的家庭,或是违反人性的。其实,并没有人知道人类家庭的安排要限于什么范围才能满足人性需要,才能起到以上四种作用,或两三种作用,或不起作用。我们有必要研究以上四个作用的有效程度。
   核心家庭以外的家族团体虽然绝大多数人类文化都有核心家庭,但是每个文化显然早就有别的形式的家庭织织,这些组织包括的人口比核心家庭多,所以更为重要。而且,上述四种作用也完全可以在家庭范围以外的制度中出现。现代工业文化的核心家庭中,濡化和教育就是这样进行的。现代生活中的濡化和教育日渐成大家庭以外的事,是在专门的房屋——学校中,在非亲非故的专门人士——教师的主办下进行的。很多村落社会和群队社会也使其青少年与核心家庭及整个家庭环境分开,以便使他们学到祖先留下的传说和仪式,学会过性生活和掌握作战的技术。


多偶婚姻所产生的家庭与核心家庭
   多偶婚的一种形式称为一夫多妻,即一个丈夫同时娶几个妻子;另一种形式称为一妻多夫,即一个妻子同时有几个丈夫,这种形式不如前一种多见。
   在多夫或多妻的情况下还存在核心家庭吗?乔·彼·默多克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仍存在核心家庭。只不过是这个男人或女人同时分属于一个以上的核心家庭。
   但这种看法忽视了多偶婚姻所产生的家庭在行为和精神上不同于一夫一妻制婚姻产生的家庭。例如多偶婚的性处理就显然不同于一夫一妻婚姻。生育的模式也是各不相同。一夫多妻婚姻的生育更是不同,因为如果一个丈夫娶几个妻子,那么生育的间隔期比较容易控制。而且,一个妻子单独和其孩子睡觉,丈夫却每夜与别的妻子睡,这时的喂奶模式和育婴模式也表现得与众不同。从抚养孩子的观点来看,作父亲的若把其时间分与几个妻子并通过众妻与子女联系就会对孩子产生特别的心理影响。美国和加拿大的核心家庭中,父母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少数几个完全是同胞关系的子女身上。而一夫多妻家户则不然,一个父亲的爱必然由十几个并非完全同胞关系的孩子所分享。然而,在多妻或多夫条件下,一妻或一夫所感到的育儿负担却减轻了。例如,目前美国和加拿大的父母因为自自己要去参加成年人活动而孩子无人照看而深感恼。但一夫多妻家庭却可以通过多要的形式从内部找到解决临时看护婴儿的方法。

扩大的家庭
   在人类学者所研究的社会中,大部分社会的家庭生活是由比核心家庭或多偶家庭大的家族团体占主要位置。目前存在的大多数文化仍然是在某种扩大的家庭情况下进行其照例的家庭事务。
   所谓扩大的家庭,是由同胞兄弟及其配偶们和孩子们组成的家族团体,或是由父母和已婚子女组成的家族团体。扩大的家庭也可能是一夫多妻的家庭。

                                                                             (资料来源于www.face21cn.com 人类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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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西传的一门学科,虽然现在有点冷,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人类学定会在中国大放光彩,其前景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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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上的观点 人类学必将在中国越走路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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