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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语言学(anthropological linguistics)

人类语言学(anthropological linguistics)

人类语言学
anthropological linguistics

  又称语言人类学(linguistic anthropology)。[[语言学]]的一个分支。综合运用语言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语言结构、语言变化和社会文化结构的关系,始于20世纪初期。从50年代起,更加发展起来。美国早期的人类语言学家多出身于人类学。 F.博厄斯、E.萨丕尔、B.L.沃尔夫都对社会结构比较原始的北美印第安人的社会文化和语言进行过实地调查研究。他们在调查实践中,逐步认识到:调查研究任何语言都应当同时了解被调查人们的社会文化、经济结构、宗教信仰、地理环境、风俗习惯等,进行人类学的调查必须懂得当地居民的语言。
  尽管在人类学和语言学的调查研究中,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已经在实践中得到了证明,可是在语言结构和文化结构之间建立对应的关系,还是比较困难的。沃尔夫曾经力图在某些语言结构和某些文化结构之间建立这种关系,没有成功。法国人类学家C.列维- 斯特劳斯(1908~ )认为,语言学和人类学的关系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一种语言和一种文化的关系,第二个层次是语言和文化的一般性关系,第三个层次是语言学和人类学的关系,并且指出语言学和人类学的关系是最重要的层次。这个观点比沃尔夫前进了一步。
  波兰人类学家、民族学家B.马林诺夫斯基 (1884~1942)在《原始语言中意义的问题》一文中指出,要表达的全部事物是随着文化水平、地理、社会和经济的情况而变化的,词的意义要根据一定的文化来分析词的功能。他很强调研究“语言环境”的重要性,认为话语和语言环境是密切地交织在一起的,语言环境对了解词义是必不可少的。他所说的语言环境不光指上下文,而且包括文化水平和可能影响语义的一切因素。他的学生英国语言学家J.R.弗斯继承和发扬了“语言环境”的理论,并且提出了韵律学的新见解。后来逐步发展形成了弗斯语言学派(又称伦敦学派),这个学派的“语言环境”理论是属于人类语言学的。
  从50年代起,美国的语言学理论有新的发展。人类语言学的调查研究工作也向前推进了,人类语言学家就文化类型和语言类型进行了比较研究。如H.e.德利菲尔在《语言学和人类学》论文集(1975)中发表了《北美土著的文化组合和民族组合》一文,根据别的学者和他自己实地调查的材料,进行比较研究指出:北美土著的文化组合和民族组合是相当一致的。
  语言学家和人类语言学家看到,在语言研究中,由于提出了“音位”这个基本单位,语言学的研究取得了重大的发展,自然就想解决什么是文化的基本单位的问题。因为文化包括工具、制度、信仰、风俗习惯等许多不同类型的事物,甚至也包括语言,所以给语言以外的文化找出某个共同的单位是很不容易的。美国语言学家K.L.派克用“phonemic”的后一部分“emic”来表示具有区别性特征的文化单位,这个新术语似可仿照“音位”一词译为“文位”。他还用“etic”表示没有区别性特征的单位。有的学者主张使用non-emic代替 etic.可译为“文位变体”。这几个术语已经在一些文化人类学的著作中使用,但实质问题还处于探索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组织语言学、民族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的专家到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语言调查和社会历史调查。1956年组织 700多人的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工作队到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语言调查。1958年又组织了500多人的社会历史调查工作队到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社会历史调查。语言调查队除重点调查语言文字、方言以外,也要取得一些社会结构、民族特征、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资料,这就和人类语言学的调查内容有很多相同之处。语言调查者对社会文化有不了解的问题,可以从社会历史的调查工作中得到补充。在中国进行了综合性的人类语言学调查,并且发表了一些著作。例如傅懋1979年曾到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人民公社对保留母系家庭特征的一部分纳西人的家庭和亲属称谓进行过现场调查。 1980年他在《民族研究》第 3期发表了《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家庭和亲属称谓》一文。在这种母系家庭中,妇女当家长,掌握管理家庭的经济大权;没有姨甥关系,但有舅甥关系。这是母系家庭的重要特征之一。作者还通过母系家庭中对称关系的研究来观察亲属名称演变的历史。
  社会语言学、民族语言学和人类语言学在研究内容上,有很多交叉和重叠之处。





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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