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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问题】民俗学作为人文学科的建设模式和方向

在敬文沙龙上的自由发言

2014年3月29日,董晓萍教授在敬文沙龙第21期活动时做了题为《民俗学作为人文科学的建设模式与方向》的报告,俺在下半场有几段自由发言。感谢韩成艳博士的速记!俺对记录文字略加润色和调整,使文意连贯。由于与本次讨论的议题有关,故贴出来请大家批评。
        第一段发言:
        刚才茶歇的时候我和董老师专门见了面,因为一开始董老师没认出我来。(朝戈金插话:“见过你‘小”时候……”)对!我“小”时候见过董老师,那大概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我虽然一直关注董老师的行踪,也是她的“粉丝”,但参加会议少,“不敢”和她见面。今天董老师这个报告,我听了之后感触很多。
        董老师作为钟老的开门弟子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缅怀钟老,让我首先想表达三点敬意:
        第一是表达对钟老的敬意;第二是表达对董老师刚才说的北师大民俗学和民间文学团队的敬意。第三是表达对董老师本人的敬意。
      刚才朝大侠已经说了,北师大不仅对于北京而且对中国民俗学的辐射力,都是不言而喻的。今天听到董老师作为钟老的嫡传弟子回顾钟老的学术精神和成就,我感触很深。其实每次参加敬文沙龙,我都是来感受钟老的学术思想和人格魅力的。我记得,去年朝戈金在敬文沙龙做报告的时候也说,有些事情,我们这一代人不做,往后可能就没人能做了。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作为钟老的嫡传弟子,包括在座的几位,对于钟老的学术思想和人格魅力,你们最有发言权,也有责任做更加深入和细致的挖掘。
        那么,今天董老师作为处在特殊位置上的学者,杨利慧教授一开始已经做了介绍,的确是高瞻远瞩,因为她的位置和获取的信息是处在我这样位置上的人看不到和得不到的,因此她得出的结论,我觉得很有启发。董老师这些年不仅在学术上,而且在非遗保护、国家学科建制、民俗学对社会生活的参与过程中,都做了很多事,这也表明,民俗学本来就不是一门纯粹关在象牙塔中对社会不闻不问的学问。
        董老师提到了几种精神,包括五四精神和浪漫主义精神,对我启发很大。刚才可能因为现场投影仪故障打断了董老师的思路,所以她对人文性的一些想法可能没来得及在现场展开。我想就个人的理解来谈一下:我觉得董老师想把民俗学的人文性和钟老的思想联系起来,我们的确很有必要深入挖掘钟老的思想。康丽在一篇文章中曾提到,在她和钟老的一次谈话中,钟先生说民间文学在“四性”之外,还要增加一个人文性。今天,董老师也特别提出民俗学作为人文科学的方向问题。
我们都知道,美国学者朱姆沃尔特曾指出,美国民俗学有人类学和文学两个方向(补记:参见Rosemary Lévy Zumwalt, American Folklore Scholarship: A Dialogue of Dissent, Indian University Press, 1988)。咱们国家也存在着民俗学向社会科学转向的趋势。我记得郭于华在《民间文化论坛》上就发表过一篇《试论民俗学的社会科学化》的文章。所以,这可能是一个世界性的潮流。我这些年关注较多的德语地区的民俗学也是急剧地向社会科学转向,这可能与“二战”之后德语地区尤其是德国民俗学的自我反思有关。我不满意于他们丢弃了自己的人文传统。我说他们是倒洗澡水连婴儿也一起倒了。
最近我和吕微在中国民俗学网站上发起了一个讨论栏目,也涉及对学科性质的讨论。我们比较熟悉的学科定位一般是定位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上面。但是,怎么理解我们学科的人文科学的特性呢?我想,我们可以再换一个思路。中国对于学科属性的划分,源于西方学科建制的影响。西方的学科划分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当时还不叫学科,而是叫人类的智慧,他将其划分为理论智慧、实践智慧和制作智慧(其实就是Poesie或poetry,补记:德语和英语的这两个词都来自古希腊语,本意是制作、创作或创造)。在他那里的诗歌创作和技能型的活动都与工匠制作产品是一类,最早的时候诗歌也属于制作科学。这种划分对于西方的学科建制影响很大。当然,到了康德那里,他又对人类的理性能力进行了新的划分,区分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然后又用第三大批判即判断力的批判对二者进行弥合。如果现在简单地将民俗学定位于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不好理解的话,我们可以再换一种思路。也许可以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寻求一点理解的线索。
        其实,民间文学也好,民俗学也好,我们想想它们是属于什么性质的东西。如果放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既不是理论认识的,也不是实践(政治学、伦理学)的,而是制作科学里面的单独一类,这对于我们很有启发。我们研究的都是人做出来的东西——这和朝戈金近年来研究的口头诗学很有关系——但同时也是人实践出来的东西。换句话说,民俗学、民间文学的东西,实际上不是人用来遮寒避雨的东西,也不是人用来认识世界、不是用来凿石头的东西。我就在想,为什么董老师刚才提到的集体性是一种模糊的、没有角色的、没有个人性的东西?这些年,民俗的“民”不再是蒙面的,而是有清晰面孔的,是分化了的主体阶层。为什么我们现在的实践中要有伦理了?当年我们做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的时候,只是讲文本的忠实标准和规范,其实当时最重要的大问题就是没有学术伦理。研究者也好,整理者也好,将好几个人的讲述文本,或者一个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中讲述的文本,最后揉在一块儿,为了追求学术的完整性而不顾伦理。现在再这样做就不行了,在田野中,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东西,而是人。民俗学本身创造的不是一个东西,不是改造世界的东西,那么我们的研究应该怎么办?这就是我们在论坛上已经讨论、正在讨论和即将讨论的事情。这个学科要干什么?是人文学科也好,社会学科也好,我们提出的观点是,我们研究的是人的实践行为,我们至少要保持实践科学的重要维度。
比如说,我们过去研究体裁的分类,有很多学术成果,中外都有,贡献很大。但是回头一想,我们的研究,总体上还是科学分类的东西,老百姓在实践中把体裁当做科学认识的工具吗?不是,而是当成实践的体裁和实践的分类。比如,北师大毕业的西村真志叶博士研究的“拉家”,我对她的研究评价很高,是因为她没有将体裁视为认识工具,而是看作实践行为,这里面有人的实践分类,有伦理问题。我觉得我们的学科,不仅仅是区分成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问题。这就是吕微和我这些年想改变的总体思路,是我希望大家都能在论坛上进行讨论的具有方向性的问题。
         无论是老百姓的民俗,还是平常的生活,我们研究的都是实践,是一种行为。如果我们只研究理论认识上被分得七零八碎的对象,就可能有很大的误区,也会遮蔽很多问题(包括个体的和伦理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够在实践科学的层面上进行讨论,可能会有更深入的成果和产出。
         还有一些问题,我也有点不太一样的想法:
首先,我特别赞同董老师提及明清时代先辈的歌谣整理和研究转型,董老师自己也在这方面做了研究,我也拜读过。我觉得,我们对自己的民俗学传统研究得还很不够。除了受西方民俗学的影响之外,我们的问题意识从哪里来?吕微在跟我私下聊天时说,中国民俗学的渊源不仅可以追溯到明清,甚至可以一直上溯到王阳明的心学。最近我在梳理学科史的时候,也看到胡适、周作人对于早期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的定位。我觉得先辈真是伟大,他们就像钟老的思想一样,还是需要后人不断领会和挖掘。
        第二,董老师说到文学浪漫主义的问题,我觉得很好。我们一方面要清理浪漫主义的原罪,另一方面要继续领会浪漫主义这份遗产。我最近看到王霄冰在自己的民俗学博客上贴了一篇对周星教授主编的《国家与民俗》一书写的书评,其中也谈到浪漫主义问题。她说,很多学者都论及中国民俗学早期受到浪漫主义影响,但这种影响到底有多大?也许我们还不曾对浪漫主义的想法有更深入的领会呢。如果我们对欧洲浪漫主义的国际情怀和人类视野有更好的领会,可能今天的民俗学和非遗保护就会是另一番景象。我倒觉得她的话有道理。不能仅仅认为从哪里走过来了,那里的东西就被踩在了脚下而一无是处,我们还需要不断重新领会。
        第二段发言:
        刚才董老师说我理性,其实我也是感性的人,我听了董老师的报告,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今天领略了董老师的口才,就像欣赏了一段学术评书。我第一次读董老师的书好像是她翻译的《到民间去》,我和吕微老师不约而同的感受就是没有翻译腔,感觉像是董老师自己写的一样。我这些年也做一些翻译,觉得这很不容易达到。所以,为了反衬一下她的口才,我就再说几句狗尾续貂的话。
        董老师用了很多统计表格和数据来谈民俗学学科的人文性。谈人文性,却用了很多统计表格和数据的方法,为什么?我刚才提到万建中教授的学生西村的博士学位论文。当时有人好像觉得,民俗学是搞人文科学的,为什么要用那么多自然科学式的表格和数据?所以对此可能有些非议,但我有不同的想法。我想,除了万教授的悉心培养,这可能和西村本人在日本受过的规范教育和学术训练有关。去年我和高丙中教授去东京参加了日本现代民俗学会的一个会议。当时请的几个报告人都是别的学科的学者,但他们的报告都用了非常规范的统计数据和表格来支撑自己的论述。因此我就想,正如我们学科的人文性还需要加强一样,我们对社会科学方法的规范性和系统性的借鉴和学习也很不够。比如,我们参加会议、发表看法或观点,不能仅仅表达意见,还需要有论证。在日本看到学者在表达观点的时候对于数据和统计方法的细致而规范的使用,让我自愧弗如。我觉得,民俗学在借鉴社会学的方法时可以像董老师演示的那样,做更多的努力。
        再说人文性。正如刚才康丽说的,人文性首先包含人文情怀。如果一个学者没有人文情怀,一旦有机会离开这片土地,可能就会做出别的选择,像董老师那样放弃去国外工作的机会而坚守中国民俗学就是一种人文情怀。当然,人文情怀不只是这些。
        对于刚才康丽问的民间文学体裁,我们可以做理论的研究,比如可以继续对体裁进行理论的划分,进行内部结构和关系的研究。但是,我为什么刚才提到西村的研究呢?我觉得,对体裁可以做传统的理论研究,但我们还可以继续进行包括康丽自己所做的传统化研究在内的实践研究。实践研究的角度不同于理论研究,它把体裁当成行为和实践分类,当成是有实践主体的行为。这个主体是怎么出来的、怎样被看见的呢?以前,我们的民不是主体,而是理论研究的对象。然而,从实践研究的观点来看,我们的民本身就是一个实践主体。作为主体的实践、主体的权利、自由和意志,只有从实践的角度才能被我们作为问题和焦点呈现出来。
         最后,我还有一点体会,就是刚才我第一次听到董老师的这种说法——她把“团队精神”用到北师大的民俗学团队。这里我还想做一点引申,我觉得,这种“团队精神”,不仅北师大民俗学团队应该有,我们整个中国民俗学团队也应该有。团队精神中含有一种使命感,每个民俗学科的从业者也要有使命感和人文关怀。
        第三段发言:
        社会学方法引入我们的民俗学,主要看我们要干什么。比如,如果我们要了解民意,对某个地区做抽样调查,那是有用的。在做民间叙事的母题、类型和分类的时候,可能也有用。我刚才说的意思是,如果我们有上述研究的目的,那么,借鉴这些方法到我们的领域是可以的,但统计学的方法确实也不是万能的。比如,无论怎样做,统计数据只能告诉我们某个层面或某个角度的事实,这些数据就是这样的,但还有不能统计的方面,这时候我们学科的人文品质和需要就出来了。数据统计只能反映某个实然的层面,而应然的东西,通过统计数据是不能实现的。如果是观念的、精神的、idea方面的需要,数据统计方法就很难发挥作用,因为这些不是我们眼前能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因此,民俗学需要有多维度的、不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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