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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验】民俗生活:如何从革命对象到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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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民俗学专业,只能就事论事。高老师的命题比较大,因此会有如此纷纭的立场和说法(不同意李立说的“高老师提出的话题能够引发大家的思考与论争,足以说明这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这本来是无解的问题)。我很坚定地认同“situated knowledge",高老师的位置决定了他的抱负;大家各自的思考和解答也与自身的背景、关怀和学术积累密不可分。

户老师的这段话帮助我明白了高老师提出命题的意图:“窃以为,丙中论文提要中预设的“正常”与他这些年一贯的思路有些接近... ... 丙中兄这些年都在做一个努力,就是为民俗生活恢复或者争得它在国家和社会中本应(理所当然地)具有的(合理合法的)地位。俺姑且把这种形式上的地位称为民俗生活的“名分”——古人曰,名不正则言不顺也。丙中想为民俗生活正名然后使之言顺”;以及,“他迄今的“问题意识”[是]更多地考虑民俗生活在中国社会和国家层面的位置的沉浮和命运变迁”。

民俗生活一直没有被认可,准确的说没有被国家认可吗?既已是“民”“俗”,应该是被社会认可的;或者要再细分,没有被国家和精英社会认可?且不说有没有被精英社会认可(汇集在范庄的知识分子算不算精英,遍布各地的民俗研究者把自己放在哪样的社会群体),“民俗生活”为什么一定要被精英社会认可?国家恐怕更关键,那么在什么样的程度上“民俗生活”没有被国家认可?根据我们在范庄龙牌会的观察:范庄村政府是认可的,设立了“庙会接待处”供应我们这帮人的一日三餐;范庄镇政府的态度似乎是不干预,完全民间自发(也没有全力支持,所以出现了由于没有交通管制,秧歌队伍被车流截断的现象),也没有到不合法的地步。至少,所谓的“国家”已经有很多层级、不同面向的“国家”在这里。

“民俗生活在中国社会和国家层面的位置的沉浮和命运变迁”,从历史的角度在整体上做一个梳理可能更加容易些;尤其是“新文化运动”以来关于什么是文化、谁的文化的争论,这个高老师好像已经在另一篇文章有所讨论。

最后,我想从“民俗生活”这个概念发表一点浅见。非常赞同高老师关于“民”、“俗”、“生活”的拆分。其实,“俗”本身就蕴含了“反秩序”。为什么要强调“民俗生活”的秩序,我很纳闷。“俗”本身一直就是“雅”的反动,强调的难道不是活泼、自在、无序?我们在范庄市集上看到的DVD“民间小调”:姐夫小姨子十八欢、错娶丈母娘,这是不是最彻底的”俗“?或许,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俗,国家只能保持不反对、不支持的放任态度。由此也比较好理解正统社会与俗文化的关系,俗文化一直在挑衅社会的边界,而社会也一直在尽力将俗文化纳入自己的范畴将其”正统化“,二者一直是一个动态的关系。范庄龙牌会这样的民俗生活已经相当正统、合理合法地进入社会了。

门外汉的一点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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