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曹操墓”仍不宜定论

“曹操墓”仍不宜定论

徐光冀 《 中华读书报 》( 2013年02月20日   01 版)

    根据墓葬形制及结构、出土陶器形制,并结合所出东汉五铢钱、画像石的内容等多方面证据,认为西高穴2号墓的时代为东汉晚期。但这并不确切。如果将该墓的年代上限放在东汉晚期,其下限应到曹魏(三国)时期,甚或到魏晋之际。客观说,西高穴2号墓的发掘是一项重要考古发现,除了墓葬发掘本身的收获外,重要意义还在于为长期寻觅无果而众说纷纭的曹操墓,提供了具体的方位区域。将其认定为曹操墓尚不具备唯一性,还不能定论。因此建议还是按照考古学的惯例,将其称为“河南安阳市西高穴2号汉魏墓”为宜。    (详见5版)


2010年6月,“曹操墓”挖掘现场

“曹操墓”出土的刻铭石牌

    2009年12月27日,河南省文物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认定河南安阳市西高穴东汉大墓为魏武王曹操高陵,引起了学术界乃至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为一座当时还没有结束发掘工作的墓葬举行新闻发布会,这在文物考古界是罕见的,更何况墓主人还是在公众中知名度极高的历史人物曹操,所以引发热议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如今已经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需要冷静下来认真进行学术研究和分析,尽管发掘单位及其负责人,接受了不少媒体专访,讲了许多前后矛盾的话,但我们还是要以发掘简报为依据进行研究和分析。在《考古》2010年第8期上,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县文化局联名发表了《河南安阳市西高穴曹操高陵》的发掘简报,当年稍后文物出版社出版了《曹操高陵考古发现与研究》,其中刊登的《河南安阳市西高穴曹操高陵》发掘简报,对内容进行了补充修改。

    发掘简报认为该墓“应为魏武王曹操的高陵”,并提出了十条理由和证据,由于其中存在诸多问题,我认为还不具备唯一性,尚不能成为定论。至于发掘简报所称的“曹操高陵”,按照考古学惯例应该称为“西高穴2号墓”。

    现就墓葬的年代和墓主人身份等,提出如下问题,以求教于读者。

“曹操墓”形制规格低

    根据发掘简报描述,所谓的“曹操墓”是一座平面甲字形多室砖室墓,由墓道、墓门、甬道、墓室和侧室组成,认为“该墓与同期墓葬相比,规模宏大,结构复杂,埋葬较深,仅其墓道就可见一斑……(墓道)宽度比已被认定为北齐开国皇帝高洋的湾漳大墓宽两倍还多,长度也多出10米。因此,此墓应为王侯一级的,与魏武王曹操身份相符”。

    湾漳大墓的发掘报告作者认为该墓的年代应在公元550至570年,推定为公元560年前后,或许不致有大的谬误,“其墓主人有可能是高洋的陵墓”,却从没有肯定其为高洋的陵墓;其次,发掘简报认为西高穴2号墓的年代是东汉晚期,而湾漳大墓的年代是北朝晚期,两者相差三百多年,不属于所谓“同期墓葬”,二者时代不同,墓葬制度不同,没有可比性。

    如果要做比较的话,应该与其年代相近的墓葬进行比较。我们首先将之与东汉晚期的诸侯王墓或列侯墓进行比较。目前发现的东汉诸侯王墓见诸报道有八座,可定为列侯墓的有三座。东汉诸侯王墓的基本特征是有封土,方向多坐北朝南,为单墓道土坑竖穴砖石结构的多室墓,前后室为长方形,前室为横长方形,后室基本都有回廊环绕(发现的八座墓中七座有回廊),并普遍使用玉衣殓服,多同穴合葬,少异穴合葬。如已知的东汉晚期的两座诸侯王墓:一座是山东济宁普育小学汉墓,年代大约在公元170年左右,是任城王刘博或刘佗之妻的陵墓,石室墓由墓道、横长方形前室、南北侧室、长方形后室及后室的三面回廊构成,随葬品中有铜镂玉衣的玉片;另一座是河北定州43号墓,由墓道、甬道、东西耳室、横长方形前室和中室及并列的两后室构成,随葬品有银镂玉衣、铜镂玉衣各一套,应为中山穆王刘畅夫妇合葬墓,年代为东汉灵帝熹平三年,也就是公元174年。而西高穴2号墓的形制规格要低于这两座墓葬。虽然发掘简报说曹操《遗令》有“不封不树”,“殓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西高穴2号墓确实没发现封土。但文献记载曹操墓上建有灵屋;对一座已经多次被盗的墓,怎能证明其“无藏金玉珍宝”?显然证据不足。

    曹操于东汉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去世,二月葬高陵,同年其子曹丕称帝,东汉灭亡,进入曹魏时期。我们不妨再来比较西高穴2号墓和曹魏时期墓葬。过去能够确定为曹魏时期的墓葬不多,有公元247年的洛阳正始八年墓、洛阳杏园6号墓,以及公元233年的山东东阿曹植墓,最近还发掘了洛阳孟津大汉冢曹魏贵族墓,墓内出土有“曹休”铜印,文献记载逝于公元228年。从已知这几座墓的形制来看,曹魏时期墓葬特点是墓道长大,坐西朝东;墓道两壁有不同数量的台阶;横前室变为方形。上述特点都与西高穴2号墓相似,这说明西高穴2号墓也具有曹魏时期墓葬的特点,其年代不能仅仅限于发掘简报所认定的东汉晚期。

    最后我们来比较西高穴2号墓和曹休墓。曹操与曹休死亡时间只相隔八年,所以近年发掘的曹休墓格外引人关注。文献记载曹休是曹操族子,官封大司马、扬州牧,爵封长平侯,太和二年(228年)病殁。而曹操是东汉王朝末年的实际掌权者,自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挟天子以令诸侯”,至建安十八年为魏公,十九年“天子使魏公位在诸侯王上”,二十一年进为魏王,“设天子旌旗,出入称警跸”,二十五年正月殁于洛阳,谥号武王,二月葬高陵。这两座墓葬的共同点都是多室砖墓,各有六个墓室,等级明显高于洛阳正始八年墓和杏园6号墓。具体而言,曹休墓面积550平方米,占地面积1067平方米,大于西高穴2号墓;两者墓道宽度相同,墓道两壁内收都是七级台阶;曹休墓前室与西高穴墓2号墓前室面积相同,后室则略小,但曹休墓前室南双侧室和北侧室都比西高穴2号墓前室南北侧室的面积大。虽然曹休墓是砖铺地,西高穴2号墓是石铺地(旧画像石),仅就这一点西高穴2号墓或许高于曹休墓。从总体上看,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曹操提倡薄葬,可其陵墓应该是“位在诸侯王之上”的规格,而西高穴2号墓的规格和身为长平侯的曹休的墓葬大体相似,属于同一等级。

“曹操墓”可能是曹操墓的陪葬墓

    所谓的“曹操墓”中出土了两类石刻铭牌,一共62块。一类六边形,器形小,刻有随葬品的名称和数量,比如“黄绫袍领袖一”、“镜台一”、“书案一”等;一类圭形,器形大,刻有“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等内容。可以发现六边形的占大多数,没刻人名;圭形的占少数,刻有人名,且有的字迹潦草。发掘简报认为它们“是认定墓主人身份的直接证据”。

    文献记载曹操谥号“武王”是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的事,同年曹丕代汉,十一月追尊曹操为武皇帝,这些只能说明石牌刻铭的时间,并不能说明西高穴2号墓就是曹操墓。试想作为随葬品只需刻名称、数量、埋入墓中,还需特别刻上墓主人的名字吗?曹丕又怎会将标明其父谥号的刻铭放置于其父的墓中?如果要放置刻铭,也应如六边形铭刻一样,标明物品名称数量即可,何必要刻意标明“魏武王”,这恰好说明西高穴2号墓不是曹操墓。

    由此产生另外一种可能性,也就是曹操生前将物品(含兵器)赐予其子及臣下,文献中有这类记载:如《艺文类聚》卷六十《军器部·刀类》中说“魏武帝令曰:往岁作,百辟刀五枚,适成,先以一与五官将,其余四,吾诸子中有不好武而好文学,将以次与之”。文献中还不乏把“常所用”、“常所执”、“常所御”的物品赐予亲属与大臣的记载,比如《三国志》中记载孙权“以己常所用御帻缣盖赐”周泰,孙权又“以手中常所执宝刀赠”费褘,《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中记载东汉光武帝刘秀“阅阴太后旧时器服,怆然动容,乃命留五时衣各一袭,及常所御衣合五十箧,余悉分布诸王主及子孙在京师者各有差”。很可能是下葬获赐者时把这类物品带入墓中,还特别标明出来以示荣耀。而在建安二十三年(218年)6月,曹操令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可见曹操当时规划了广阔的陵园,令诸侯、大臣陪葬。西高穴2号墓可能是曹操高陵的一座陪葬墓。

墓主人遗骨的问题

    墓中的人骨是关系墓主人的问题,因为年代关系尸体腐烂,只剩下部分骨骼,加之盗墓因素,人骨已经被扰乱。发掘简报称“在前室靠近甬道处发现一头骨,经鉴定为男性,年龄60岁左右”,“发现头骨两个及部分骨骼,骨骼散落在整个后室内。经鉴定,均为女性,一个50岁左右,另一个20岁左右。”

    2009年11月19日我到该墓参观时,曾问过发掘领队:“这座墓是一次下葬,还是有二次下葬?”他说不清楚。其实做田野考古的都知道,从墓道发掘的剖面即可确定,遗憾地是我们到时墓道的填土已经发掘完毕,这也是田野工作的疏漏。虽然人骨位置已被扰乱,但从发掘情况尚可知其位置,“在后室靠后部发现六个石葬具痕迹,推测应有石棺床一具,其上放置木棺”,由此可知三具遗骨分别埋葬在后室及其南、北侧室。按一般情况分析,男性可能葬于后室后部,两位女性可能分别葬于南、北侧室。这说明两位女性也不是一般人,应当与男性有着亲密关系,因此这是一座合葬墓。而发掘简报“结语”中仅称“经鉴定男性人骨的年龄在60岁左右,与魏武帝曹操去世时66岁年纪相当”,“是认定其为曹操墓葬的又一物证”,却对合葬的两位女性只字未提。如果墓中男性被确认为曹操,那么其中年纪大的女性就应该是卞后了。

    文献明确记载,卞后生于东汉延熹三年(160年),太和四年(230年)去世,时年71岁,比曹操晚十年逝世。《三国志·魏书》《明帝纪》中说当年“秋七月,武宣卞后祔葬于高陵”,《后妃传》中则说“七月,合葬高陵”。“合葬”与“祔葬”用词不同,从文献记载考证,都存在“同莹异穴”、“同穴合葬”的情况。但是具体到西高穴2号墓,则只能是“同穴合葬”,因为西高穴1号墓,经发掘是一座未使用的空墓。

    这样问题就来了:首先,这三具遗体是同时下葬,还是分次下葬,由于田野工作的疏忽,现在已经难以确定;其次,一位经鉴定50岁左右的女性与卞后的年龄不符。如果认定此墓为曹操墓,那就一定会有卞后,如果没有卞后就不会是曹操墓了。至于经鉴定20岁左右的女性,未见文献记载不好推论。

西门豹祠与鲁潜墓志的疑问

    在前文中提到曹操去世前两年下令在“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水经注》记载“漳水又东北迳西门豹祠前,祠东侧有碑,隐起为字,祠堂东头石柱勒铭曰:赵建武中所修也”。

    发掘简报认为曹操生前提到的西门豹祠,就是位于今安阳县丰乐镇的西门豹祠遗址,我于上世纪80年代调查过这处遗址。由于周围年年耕种,地面低于遗址,形成土台,但并非夯土,在地面还采集到汉代和北朝的瓦片,但这处遗址至今没有作过科学发掘。

    和河南安阳县毗邻的河北临漳县文保所,曾在临漳县习文乡时固村征集到后赵建武六年(340年)的勒柱石刻,据说是在漳河南岸的宋代西门豹祠附近取土时发现的,这个石刻与宋人赵明诚《金石录》记载相符,但很遗憾没有准确的出土地点。因此《水经注》记载的西门豹祠的位置,以及临漳县文保所保存的石刻勒名,是否如《简报》所指的西门豹祠,需要进一步考订。事实上除了上述西门豹祠,文献记载这一带还有四处西门豹祠。即使《水经注》记载的和征集勒名石刻所称的西门豹祠,即是《简报》所说的西门豹祠,也只能说明这座西门豹祠修建于十六国后赵年间,不能证明就是曹操生前提及的那座,因为这之间相差一百多年。

    发掘简报认定西高穴2号墓就是曹操墓的另一个重要证据是“鲁潜墓志”,而一些学者对这方墓志提出质疑,甚至怀疑是伪造的。有关鲁潜墓志的可疑之处,本文不拟讨论,但需要指出的是鲁潜墓志内容的确与我们常见的墓志内容不同。常见的墓志记载墓主人姓名、家世、生平事迹,随着时代发展,志文逐步规范化,志文之后附有韵语所作之铭,所以又称为墓志铭。鲁潜墓志则很有意思,将近一半的内容记载墓葬位置、与曹操高陵的距离等。一方埋于墓中的墓志为什么要讲这些?

    除此之外,我们再来看这块墓志的发现经过:大约是1998年初,西高穴村的农民徐玉超为砖窑厂烧砖取土时,在该村西北五百米处发现的,当年4月由安阳文物考古工作队征集。这说明鲁潜墓志不是出自鲁潜墓中,而是志与墓分离。但鲁潜墓志在土中埋藏了多久,不得而知。据我分析,如果鲁潜墓志是真的,与墓分离也应该有相当时间了。因为近世盗墓者除了贪图墓中的金银财宝,也开始重视墓志,所以我推测应是早期盗墓者所为。

    因为鲁潜墓志与鲁潜墓分离,所以我们不知道鲁潜墓在何处,这就使鲁潜墓志的科学价值大打折扣,所提供的具体位置也不可靠,以它作标尺自然更不可靠,这是考古学的常识,我认为发掘简报的论证是不严谨的。

结语

    综上所述,发掘简报在“结语”中称:根据墓葬形制及结构、出土陶器形制,并结合所出东汉五铢钱、画像石的内容等多方面证据,认为该墓的时代为东汉晚期。但这并不确切。如果将该墓的年代上限放在东汉晚期,其下限应到曹魏(三国)时期,甚或到魏晋之际。

    客观说,西高穴2号墓的发掘是一项重要考古发现,除了墓葬发掘本身的收获外,重要意义还在于为长期寻觅无果而众说纷纭的曹操墓,提供了具体的方位区域。我个人认为西高穴2号墓的年代应为东汉晚期至曹魏时期,将其认定为曹操墓尚不具备唯一性,还不能定论。因此建议还是按照考古学的惯例,将其称为“河南安阳市西高穴2号汉魏墓”为宜。

附记:

发掘期间我曾先后三次到现场

    第一次去是2009年4月7日,应邀到安阳讨论西高穴两座墓的发掘方案,和我一起去的有中国社科院考古所朱岩石。我们先到现场考察,然后讨论,参加会议的有河南省文物局、安阳市、安阳县以及河南省文物考古所的负责同志,由发掘领队潘伟斌汇报。他说从2006年开始调查西高穴1、2号墓,并且已从盗墓者手中收缴了据传出自2号墓的铭刻石牌“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我建议先发掘2号墓,同时讨论搭建工作大棚等发掘筹备工作。我当时特别强调要按国家文物局制定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做好发掘工作。

    第二次去是两个多月后,2009年6月23日,也是朱岩石和我一起去的。我记得当时工地发掘进展缓慢,两座墓只掘完表土,刚开始发掘墓道,大棚也没有搭建完。当时我就建议由省、市、县组成联合考古队,集中力量发掘2号墓,并请河南省文物考古所加强业务力量,同时确保发掘经费到位。

    第三次应邀考察是2009年11月19日下午,行前河南省文物局领导就跟我说“能定就定下来”。与我同行的除朱岩石外,还有天津、陕西、郑州大学、河南省文物考古所的同仁,以及国家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的有关同志。我记得到达工地大约是下午四点半,当时发掘还在进行中,潘伟斌介绍情况后,我们先参观墓道、墓室,然后参观出土器物,但未见到墓葬平面。下午六点返回安阳晚饭。晚上八点去开会,除刚才说的这些人,参加会议的还有安阳市、安阳县的负责同志,我记得会场横幅是“安阳市西高穴东汉大墓论证会”,会议由省文物局同志主持。会议一开始我就提议:不要叫“论证会”而应叫“座谈会”,得到了主持人和市、县负责同志的首肯。

    会议首先由潘伟斌汇报发掘情况和收获,其间会议主持人要我最后发言。与会者对发掘收获予以肯定,并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但现场没有一个人表态确认这座墓是曹操墓,包括后来写文章认定墓主是曹操的同仁。我最后发言主要讲了三点:第一,田野发掘工作比较粗糙,需要进一步细致工作;第二,要加强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查阅;第三,曹操是历史名人,因此对该墓的认定一定要慎重。

    这次会议就是河南方面所说的,为了确认其为曹操墓而“召开了两次专家论证会”中的一次。但我想在这里说明:这次会议只是一次座谈会,没有形成任何文字纪要和论证意见。这一点必须予以澄清。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