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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俗文化发展的还俗于民:《2012中国民俗文化发展报告》发布

《2012:中国民俗文化年度发展报告》述要
2013-02-08来源:中国文化报

近现代以来,民俗传统在中国经历了从迷失而复归的曲折历程。现代化进程构造了以“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互为支撑的社会规制格局,由此导致了“礼”“俗”传统在当代社会的黜退:“礼治”抽象化为中华文化符号,民俗传统则退守为精致的学术构建。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民俗传统在若干本该隆重出场的关键时刻,却因底气不足,在似进还退的尴尬中黯然收场。9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草根阶层及各种各样都市群落的涌涨,中国社会权益格局空前多元,在此背景中,民俗传统重返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问题现场,成为与“法制”“经济”相互配合的重要社会调谐资源。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培育项目“中国民俗文化年度发展报告”的发轫成果《2012:中国民俗文化年度发展报告》最近正式发布,对中国民俗发展做出了深度观察和积极建言。

在当代中国民俗整体视野中,民俗发展的界点何在?这是《2012:中国民俗文化年度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首先给予确认的问题。《报告》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当代中国民俗发展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文革”结束,是民俗在国家规制格局中的发展。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叶到新世纪初,是民俗在经济规制格局中的发展。第三阶段,2004年至今。《报告》确认,2004年是当代中国民俗文化发展值得关注的节点时刻。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4年8月,十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我国加入该公约。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推进,作为非遗文化核心内容的民俗文化日益成为地方利益群体竞争争夺的对象。自2004年起,民俗文化的定位日益被锚定于地方社会传统的自我认同,并在2011年达到新节点。2011年,在国家经济转型与政府政策创新的双重引导下,民俗传统空前凸显,这使本年度成为民俗发展从“政府主导”向“社会主导”转型得以明确呈现的时刻点。中国民俗从“政府”向“社会”转型的意义,在于这将使民俗文化作为地方社会竞争资源进入区域竞争格局,在此竞争体系中,民俗对地方社会建设和族群认同的意义将被进一步放大。

《报告》中指出的当下民俗文化发展的特征有:一、民俗文化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产生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在经历了长时期的冷落之后,民俗文化在社会各方面合力的作用下向辅助政府施政与国家主流价值构建快速靠近,民俗文化传统的传承成为国家建设与民族发展的核心问题。

二、民俗文化在中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影响力空前重要,民俗文化从作为地方区域发展的产业资源逐渐向作为实现地方认同的象征载体转型,民俗文化传统成为当代中国“地方性知识”形成的关键问题。

三、民俗文化的产业化在经过了近30年的发展后,人们对“民俗产业化”的辩证效应认识日益明确,单纯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已遭到各界的批判,而借助产业化进程来实现民俗传统传承的现代转型,发挥其积极的社会效应,并在现代权益法律体系框架中确认民俗文化产业的权益分配,以知识产权法来实现民俗产业化的最优发展,这已成为当代民俗文化发展的最新动向。

此外,民俗文化传统中的节日民俗成为民俗文化当代传承中的焦点问题,由“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制定、“节日经济”的社会舆论及种种节日事件所引发的广泛争论,展现出节日民俗在当代社会中的意义已不仅仅是传统传承的问题,而是与社会公平和价值信仰密切关联。

《报告》根据上述深入观察对中国民俗文化发展提出若干建议:确立民俗文化发展在当代中国“宏大格局”中的可嵌入性,明确其在国家重大现实问题中的独特意义,使民俗文化传统的当代传承在国家主流价值构建、政府决策施政、民族文化的世界崛起及经济产业结构转型等重大建设领域中发挥效益;确认当代中国民俗文化发展模式从“政府主导型”向“社会主导型”的范式转型,明确民俗文化传统在“地方认同”与“地方性知识”构建中的独特意义,在坚持文化发展正确导向的前提下,适当实现地方民俗文化发展的地方放权,以实现“中国传统节日的地方弹性放假制度”为先试先行项目,赋予民俗文化发展更大的文化自治空间;重视民俗文化发展与社会管理的关系,防止民俗文化向“草根”定位的滑落,使民俗文化在当前社会管理中起正向推动作用;明确民俗产业化的辩证关系,以文化公益的发展思路使民俗产业化成为民众借助产业发展平台实现自身民俗文化权益、提升自身生活幸福感的重要资源,使民俗产业化在知识经济体系中实现经济盈利与遗产保护的双赢;重视民俗文化传统在引导当代价值观树立上的重要价值。

(张士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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