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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汇报] 12年3月:帝国的隐喻——读王斯福教授著作

12年3月:帝国的隐喻——读王斯福教授著作

2012年2——3月读书情况:
《帝国的隐喻——中国民间宗教》,王斯福,赵旭东译,江苏人民,2009
《中国现代民俗学检讨》,施爱东,社科文献,2010
《民间文艺学及其历史——钟敬文自选集》,钟敬文,山东教育,1998
《中国民俗学》,乌丙安,辽宁大学,1985
《口头叙事与村落传统——公主传说与珠腊沁村信仰民俗社会研究》,纳钦,民族出版社,2004
《语言地理类型学》,桥本万太郎,余志鸿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
学术论文若干,略

帝国的隐喻
    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的王斯福教授长期致力于中国社会特别是民俗信仰问题的研究。《帝国的隐喻——中国民间宗教》(赵旭东译,江苏人民,2009)是他的代表作。也是海外汉学和中国民俗信仰领域的重要著作。
    《帝国的隐喻》提出了“地域崇拜”的概念,详细分析了在帝国时代的中国社会,地方性的崇拜及其节庆仪式深深刻地影响着民众特别是村落社会的日常生活。“他者”的视野是作者在中国台湾、福建、浙江、江苏等省的田野考察中最突出的表述因素。
    王斯福教授主修人类学,因此这一部著作常常被认为是宗教人类学的“享有盛誉”的研究,但是实际上,作者涉及的领域正是民俗学民俗信仰。由于明显的人类学研究方法论的指导,作者将“民间宗教”的概念置于确定的含义层面上,包含民俗学界争论的“俗信”、“民间信仰”、“宗教民俗”等概念。按照作者在台北地区所看到的“地域崇拜及其节庆仪式”而言,用“宗教”来概括似乎不甚妥当,“民间信仰”的因素是主要的。民俗学知识的缺憾是这本著作的“瑕”,但是瑕不掩瑜,作者对地域崇拜与政治的关系的研究,的确是一次创造性突破。
    作者从中国村落社会以及一定程度城镇化的原村落社区的社会结构出发,在节庆仪式、祭祀、斋蘸、进香、翁公、庙宇、巡游等民俗信仰活动中,发现了政治版图的“上下映射”,由此提炼出“帝国的隐喻”。
    王斯福始终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村落如何将家户有效地组织起来,地域崇拜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发挥作用。这样的地域崇拜有的形成了民间宗教组织,这些组织能够将分散的个体集合,并且这样的认同在帝国时期和近现代都始终有效。民间社会极强的模仿能力,使得帝国时代的政治结构、社会组织能够以全新的面貌在民间社会发挥管理和组织作用。这种社区惯性还可以随着政治话语的改变而不断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帝国政治的“强化”,而是一种隐喻的存在,一种社区的自治方式。是在中国社会最末梢的自我管理。这样的管理对于庞大国家的稳定至关重要。稳定是农业社会民众最重要的需求。
    将民俗历史化,俗信的话语权力量,控制,宗教的政治与政治的仪式等都是作者论述民间宗教、地域崇拜的重要着力点,限于学习紧张,不再赘述。总之,这本书为我们提供了全新的视野,具有启示意义和阅读价值。


书目下载信息:
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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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的帖子

本书第八章是中文新版加上的,是作者今年对中国民间宗教观察的延续,其中说到文革前后民间宗教在大陆地区的兴衰,这一点正好说明帝国隐喻不完全是复制。作者自己也隐约意识到中国民间信仰的复杂性,似乎应当将“民间宗教”这个概念或者对象悬搁起来,排除先验再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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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子提到的——宗教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还是有差异的——确实是个重要的问题。在王斯福也确实是倾向于得出形式差异与内在统一的结论。我想“帝国的隐喻”这个提法本身也可以说是这个著作获得广泛阅读的重要“卖点”。其实细细深究下来,这个也不是什么新的东西。地域社会和政治权利之间的对应,不仅仅是闽语区汉人社会才有的,换一个田野点似乎也不难得出这样结果。这就回到“个案”研究的问题上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社区/村落的“个案”研究似乎不宜总是要“提炼”出一顶“大帽子”才罢休。反而很多基层田野工作者,像马尔子、张锡禄等,他们的调查报告就事论事,严谨细致,让人觉得很可靠,也很容易从中得到启发。。一些大帽子的民族志,看看题目吓死人——《族群认同与国家权力》、《地方性的尝试》、《神圣、世俗与性别关系》、《变与不变:21世纪一个中国村落的民族志研究 》、《族群性与族群认同建构》等——细细看内容,才发现没有这么夸张,没必要非得为了得出结论而写作民族志。(当然王斯福这个内容本身也是过硬的。)民族志方法也是有限度的。
          另外关于宗教界定问题,我的想法在发帖子那个时候还不成熟。现在我是觉得可以从行为主体这个角度看,对普通民众(信众)而言,不管是什么教,什么信仰,其指导生活、润泽心灵、体现人生价值等方面的作用是一样的。对教职人员而言,宗教是神圣职业,是毕生信念的实现途径,更多地是责任与义务,民间信仰(形式)似乎就与这种理想有出入。而对于高级知识分子而言,宗教是一种人生哲学,他们既不是虔诚不二的宗教人士,也不是出于生活和人生,比如王维、苏轼、蒋介石,他们更多地是知识追求和社会理想。
          所以以神职人员为核心的信仰形式,就可以普遍地看做为宗教;以民众生活为核心的信仰形式,就更适宜称为民间信仰;当然这不是截然的划分,是一个趋势、比重问题。也有的是二者的混合,比如傣族的上座部佛教。所以我觉得你把“它”叫做什么都没问题,关键是你有么有叙述清楚你的这个对象到底是“怎样的”。
          比如池子的信仰研究,它既不是普遍以神职人员为核心,又不完全是从生活生命关怀出发,甚至带有很多知识分子哲学或意识形态层面的东西,那应该叫做什么涅?甚至我觉得他就是那一代人的格萨尔和江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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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的帖子

嗯,正因为这个问题的多面性和复杂性,所以才争论不休。我曾当面请教过方立天教授,我问他您如何看待民间佛教,他的回答让我费解:“那我不知道你的意思是还有官方佛教?”他否认民间佛教的划分,但是他编著的著作里确有提到过这个词。(我想会不会是那一部分文字不是他自己写的,是参编者润色的。)当然我认为民间化的佛教当然存在。只是他作为所谓的“佛学泰斗”,还是意图把佛教世俗化也纳入“宗教”范畴,也就是把佛教形态的民间信仰纳入佛教。他的著作还提到“居士佛教”、“女众佛教”、“大众佛教(民间佛教)”、“修持佛教”等。呵呵,提供这个材料供大家分析。

(另外灵媒庙祝,包括毕摩萨满,如果用现有的宗教学理论可以被归入自然宗教。按人类学多用民间宗教。民俗学更多用民间信仰。所以可能方立天教授是在考虑“民间”这个概念。其实也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吧。当然汉人社会的问题更加复杂,它本身也是有很长的历史积淀、很复杂的体系的。另,你的课题的问题肯定你更清楚其就里,期待下次深入交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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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 的帖子

呵呵,我与你第一段这个观点是一致的。因此我从不用原始宗教、原始文化这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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