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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微老师莅临河南大学

吕微老师莅临河南大学

吕微老师作为河南大学文学院的兼职教授,将于本月15日莅临本校讲学,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2月15日8:00-11:30,文学馆二楼报告厅主持并评议三年级研究生论文工作报告会
12月15日19:30,文学院会议室举行讲座,题目为《实证学科还是实践科学:民俗学的基本问题和基础理论》
吕微老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民间文学研究室主任;中国民俗学会理事。

主要成果:
《“昆仑语”义释源》(《民间文学论坛》1987年4期)
《楚地帛书、敦煌残卷与佛教伪经中的伏羲、女祸故事》(《文学遗产》1996年4期)  
《“息壤”研究》、(《中国文化》1996年14期)   
《农耕文化语境中的送穷习俗与如愿故事》(《民俗曲艺》1998年111期)   
《现代性论争中的民间文学史写作》(《河北学刊》1998年6期)   
合作承担、参与主持多项国家、院级研究项目,发表民间文学、神话学、学术史研究论文数十篇,已出版《中华民间文学史》(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合著)、《隐喻世界的来访者──中国民间财神信仰》、《神话何为--神圣叙事的传承与阐释》等专著,目前正在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中国民间文学史》(多卷本)的研究与写作。

[ 本帖最后由 createhn 于 2011-12-9 21: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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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不及待的想法

我突然一下子豁然开朗,听懂了吕微老师所讲的内容。先说我的心得吧。《实证学科还是实践科学:民俗学的基本问题和基础理论》,我的几点心得:
1、“实证学科”对应的是理论、文本、概念;“实践科学”对应的是田野、直观、生活、语境。吕老师探讨的最终指向是采用《文本和生活——民俗研究的两种学术取向》的结论:我们是应该用互补的眼光来看待。
2、对民俗学中“民”和“俗”的定义,吕老师对此评价高丙中先生《民俗生活和民俗文化》的贡献。不仅如此,他更认为此论文的贡献是在于为民俗学确定了整体研究的方法。但是民俗学科发展到今天,它的基本问题是如何让民俗生活与公民社会结合,但中国的民俗学科其实从扎根来看,就不是建立在自由平等的价值的土壤上来考虑的。这是因为中西方的文化基因的区别导致构建社会的需求不一样。
3、从吕老师近几年的论文来看,关键词有:主体与客体、内在与外在;先验与经验等。当我问到:您受胡塞尔、索绪尔等人的影响,追求纯粹学者的作为,会不会使得您走向主观先验唯心主义呢?他回答:我就是一个主观先验唯心主义的人,但这也属于科学的立场。
4、民俗学科最终不是为了走向社会科学化的道路,因为理性是有限的,理性是建立在信仰基础上,而信仰如果走向社会科学化的研究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信仰。汉学人类学家做的中国民间信仰的研究一直认为是科学的,其实未必。我非常赞同这点。
我个人认为我听懂了这次讲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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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内容

讲座首语:1、通过正确的批评讨论促使学术有所进展。
          2、文本范式的转型:从文学到文化研究,从文化研究到生活研究。
          3、从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到中国的民俗学的产生。
讲座主旨:1、高丙中《民俗生活和民俗文化》的贡献:一是民俗研究对象的转变;二是确立整体、直观研究的方法。概念和直观结合才能得到客观事实。
          2、民俗学与新问题的结合,如民俗学与公民社会。民俗学需要建立在每一个人自由平等的价值体系之上。
          3、他对非遗的看法:如果非遗对每一个自由平等的公民社会有链接,那么就可以保护,在目前研究范式下,既需要呈现社会事实,又必须考虑如何对这个现象做一个合理的解释以此表达自己的身份,这才能让民俗学朝更远方向走下。
讲座问题:1、民俗学的社会科学化问题:民俗学不是通过走向社会科学化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且民俗学的社会科学化不可能让它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比如,民间信仰,如果靠社会科学的研究就不可能是真正的信仰。

我只是按照自己的思路截取认为有价值的部分。如果大家想有更多的了解,请期待我们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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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老师的研究有理论深度,但一些文章读起来实在考验一个人的知识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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