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的整体保护
针对长城保护和利用中产生的问题,长城专家们提出了很多解决措施,例如:将长城周边土地收归国有,以避免乱搭乱建;将长城重新申请为自然—文化双遗产,以促进周边环境的保护;重新评估将长城分段划分文物保护单位的作法;加强宣传以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等。针对长城保护与旅游中遇到的现状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和原则。(董耀会. 瓦合集——长城研究文论[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整体保护原则
作为一项伟大的世界文化遗产,长城以其不可思议的长度震撼世界,恢复其连续性、整体性是重现长城昔日雄风的唯一手段。而目前长城被分作很多区段,保护力度大相径庭,这种分段管理的结果造成了长城保护开发的严重失衡,长城的连续性、整体性日渐丧失。可见, 强调整体保护应当是长城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从宏观上讲,长城属于典型的线性遗产,要恢复其整体风貌,使自然、经济、历史文化三者并举,最佳的途径就是建立“遗产廊道”。作为国际先进的遗产保护方式,“遗产廊道”的概念源自于美国,隶属于美国的国家公园体系(杨锐. 建立完善中国国家公园和保护区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03.),其整个指定、规划及管理过程都有法律保障并得到政府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遗产廊道的保护规划注重整体性,从系统的整体空间组织着手,保护遗产廊道边界内所有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并提高旅游和经济发展的机会。从空间上讲,遗产廊道主要由绿色廊道、游步道、遗产、解说系统4 个部分构成,它强调综合保护,是对空间上呈线性分布之遗产地的一种最新保护理念(王志芳, 孙鹏.遗产廊道——种较新的遗产保护方法[J ].中国园林,2001(5):85- 89)。
对于长城而言,作为遗产廊道重要组成部分的长城本体即“遗产”部分,已经在历史变迁中丧失了物质实体的连续性,但其显著的历史地位使之在人们心目中仍然不失绵延万里的风姿,也就是说,长城目前虽然失去了物质形态之“长”,但在人们的“前理解”(“前理解”是解释学中的重要术语, 首先由海德格尔提出, 迦达默尔将其系统化,指在理解活动发生之前主体就已经具有的对理解有着导向、制约作用的语言、历史、文化、经验、情感、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以及对于对象的预期等因素的综合。)中却仍然保有精神形态之“长”。出于对遗产地真实性的保障,我们不能用复原长城本体的办法去体现其物质之“长”,但可以借助营造遗产廊道恢复其周边环境的延续性, 去强化人们心目中长城的精神形态之“长”。在连续的环境语言中若隐若现的长城本体正如中国绘画中“留白”的手笔,其与人们“前理解”间的碰撞更能够加强长城的历史沧桑感。
营造遗产廊道的关键首先是恢复和保护长城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结合不同地域的地理气候合理配置植被结构,建立绿色廊道,同时处理好关系复杂的“关键区”(关键区指保持生物多样性及廊道连通性最关键或者最脆弱的地区, 以及遗产节点附近的区域。例如比较独特的自然地形和植被带、土壤不稳定的地带、与居民点交界的地区、遗产节点的周围环境等。)。这样就从空间上保证了长城的连续性,使之形成以绿色廊道为屏障、遗产本体为核心的完整的线性遗产地。在此基础上,构建完整的游步道及解说系统,从而达到整体保护、整体展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