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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这一次,让方舟子的理性主义遇到了感情问题,科学至上碰上了宗教自律,且看方先生如何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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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回应

  引用部分有注释妻子论文未抄袭

  今天上午,方舟子和郭国松两位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回应: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怎么看待这篇报道?

  方舟子(以下简称方):郭国松刊登这篇文章属于公报私仇,因为之前我曾经批评过他写的浙江大学李连达副教授学术造假新闻属于假新闻,所以对方一直怀恨在心,这次开始报复我的家人。

  FW:你觉得自己妻子的论文是不是抄袭?

  方:我妻子的论文并不属于抄袭,她的论文只是使用了相同的事实,部分地方有雷同,而引用的句子全部都加了注释,按照国内的规范,这样的文章不应该算是抄袭,如果这样算是抄袭,社科院所有硕士的文章都属于抄袭。

  FW:你的妻子为何不出面做出回应?我们可以联系到她吗?

  方:我是公众人物,但我不希望自己妻子出面回应,怕给她带来过大的压力,现在就交由社科院去评判文章是否属于抄袭,我暂时没有考虑起诉,不想妻子情绪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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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贯欣赏方舟子的学术打假的斗士形象。
不过,在妻子论文是否抄袭问题上,方舟子最好秉承一贯的科学标准和严谨精神,不要未加审慎研究就对别人的指控断然否定。在自己身上让感情取代学术,执行双重标准,就丧失了斗士风采,或者就成了“伪斗士”。
如果方舟子的妻子并未抄袭,指控固然是一种伤害,但查清问题并非难事;如果指控有依据,这种伤害在所必然,无可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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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Robot提供的比照文本,感到抄袭触目惊心!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刘菊花当时是不是方舟子的妻子,而在于方舟子现在对抄袭指控的态度与他的一贯态度是否一致,审视和处理的标准是否相同。

[ 本帖最后由 黄景春 于 2011-4-28 18: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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