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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琦】宗教生态失衡对基督教发展的影响

【段琦】宗教生态失衡对基督教发展的影响

  

宗教生态失衡对基督教发展的影响

  ——以江西余干县的宗教调查为例

  □ 段琦



  自改革开放以来,基督教在中华大地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据中国基督教“两会”官方的统计,“1985年全国基督徒为300万人,1990年为500万人,1996年为1000万人,2006年为1600万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20多倍”。

  “宗教生态失衡论”

  对于基督教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学界历来有两种观点:一是“渗透论”,二是“宗教生态失衡论”。

  “渗透论”认为,今天中国基督教之所以发展这么快,主要是海外基督教势力通过各种办法向中国大陆进行渗透的结果,因此要抑制基督教的发展,就要严防海外渗透。这一观点的致命弱点是没有从中国国内的情况来寻找基督教快速发展的内因。

  笔者认为,基督教在中国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宗教生态失衡为其提供了较之过去更为合适的土壤和条件。“宗教生态”是指社会中各种宗教的存在状况,它与自然界的生态有类似之处。在正常情况下,各类宗教形态彼此间应该是互相制约而达到一个平衡状态,即各类宗教各得其所,都有它们的市场,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但如果人为地不适当干预,就会破坏它们的平衡,造成有些宗教发展极其迅速,有些则凋零了。

  宗教生态失衡这一观点,有学者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曾提出过。刘建在《温州散记:温州的道教、民间信仰和宗教生态》一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经济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人们仍旧会面临难以抗拒的天灾人祸和难以预料的生死祸福的困境。在这种景况下,宗教需求在社会上急剧上升也是势所必然了。但是一些地区对佛道教和民间宗教信仰管理过严,这也就为基督教的发展提供了生存空间。”

  香港建道神学院院长梁家麟也提到了这一观点。他分析认为,新中国成立后,对封建迷信活动的取缔,包括了对所有民间信仰的庙宇、宗族祭祀、祠堂的铲除,与此同时也铲除了道士巫师等宗教职业者。民间宗教在农村被全面取缔后,妨碍民众接受基督教的社会和心理因素均告去除,于是农民便将宗教感情转而投向基督教,基督教成了原有宗教的替代品。

  西方的“宗教”定义对于分散性宗教的排斥

  实际上,要追究造成对民间宗教的冲击,其根源牵涉到对宗教的定义。据社会学家杨庆堃的研究,中国传统宗教可分为制度性宗教和分散性宗教。制度性宗教有独立的组织体系、仪式和神学,是“独立于其它世俗社会组织之外,它自成一种社会制度”,是“自愿宗教的制度化体制”。分散性宗教也有人称之为“普化的宗教”,其特质是“其教义、仪式与组织都与其它世俗的社会生活与制度混而为一,并不像制度化宗教一样是有其完全独立的宗教组织与教义、仪式”。“传统中国宗教信仰的第一项特色表现在‘普化宗教’的形态,例如祖宗崇拜、神明崇拜、岁时祭仪、生命礼俗、占卜风水,符号法术等,所以西方人的‘一个宗教’就无法描述中国的宗教。”但可惜的是,近代以来在中国主要流行的是西方的话语权,因此“宗教”一词完全引入西方的概念,只承认制度性宗教是“宗教”,而将分散性宗教或普化的宗教视为封建迷信。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陈进国博士从中国人接受西方“宗教”的概念入手,分析了造成当今宗教生态失衡的原因。他认为,西方的“宗教”定义“往往囿于‘进化论’立场,并以‘一神教’作为宗教发展的最终模式。而一些本民族的和民俗化的宗教形态,或被视为宗教的低级阶段,或根本不被承认,开始被视为‘异教’、‘巫术’或‘迷信’”。他提出的分散性宗教受冲击同时,本土的制度性宗教也难免受株连这一点十分准确。我们可以看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受到冲击的确实不止民间宗教,由于中国儒释道三家与民间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当政府打击封建迷信时,佛教、道教自然也有所涉及,当时社会上普遍将“烧香拜佛”作为封建迷信的标志,这种宣传深入人心,直到改革开放多年之后,很多普通老百姓仍将之视为封建迷信,而基督教和天主教至多被认为是“洋教”,与封建迷信无关。改革开放之初落实宗教政策时,对基督教和天主教的落实也先于本土宗教。因此,从整体上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土教”实际上受的冲击超过“洋教”,特别是在人们心理上,对“土教”的排拒也超过了“洋教”。这种宗教生态的失衡,为基督教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空间。

  余干县民间宗教信仰的缓慢发展

  2008年11月,笔者和陈进国博士前往江西省余干县进行了为期8天的调查。历史上,余干县一直是一个多种宗教文化并存共荣的地区。民国以前,佛教、道教及官方认可的正祀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坛庙、寺观遍布于城池及乡野。民国年间,余干佛教一度贵盛,道教在民间的影响也较深,火居道士的斋醮活动频繁。此外,先天道、同善社、三乘教等民间宗教教派也具有一些信众基础。天主教自清康熙年间传入余干,到新中国成立前夕有信徒700人。余干的基督教在新中国成立前主要是内地会(1964年以后称海外基督使团),于1901年传入,新中国成立前夕余干共有基督教堂42座,教徒约2000余人。这些教堂分布于几十个乡镇。

  这种多种宗教文化并存的格局在改革开放后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初期,佛道教的民俗形态以及儒释道混合的民间信仰一直被视为封建迷信而遭受打击。根据《余干县文史资料》第9辑上的说法,新中国成立之后,余干县经过一系列社会制度的变革,“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习惯和旧风俗,逐步得到消除和更新”,“原来的佛教、道教、天主教已没有组织活动,其宗教职业人员,有的年迈逝世,有的开戒还俗参加劳动,自食其力。有的寺观教堂因无人主持而自行关闭,大多数寺庙改作他用。但是,也有个别未经政府准可,甚至超越宪法规定的宗教政策范围,和社会上出现的封建迷信交织在一起,跳巫降神,医病赶鬼,算命卜卦、看风水等不法行为。还有个别道士重操旧业,为病人‘解太岁’,为亡人‘忏七’,从中索取钱财。”这段话反映出了新中国成立后传统民间宗教的遭遇。

  传统宗教或信仰被视为“迷信”在余干深入人心,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当地的寺庙中只有很少数得到修复,多数仍处于被废状态,破败不堪。原有的一些著名寺庙,如瑞洪村的万寿宫、祖师殿、文昌宫等至今也仍被废,另有一些寺庙则被占作厂房,而且拆寺庙的工作在改革开放后仍时有发生。有关部门在落实宗教政策时,对于佛道教场所的登记一直秉持过于谨慎和严格的态度,传统宗教恢复缓慢。

  宗教生态失衡是余干县基督教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基督教虽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也受到了一定的打击,但在下层民众中,基督教的活动实际上从来没有停止过。笔者在余干县江埠乡龟山村调查了解到,该堂有8位传道人,其中3位是受家庭影响从小受洗入教,其余5位则均是在“文革”期间入教。

  按美国学者罗德尼·斯达克的宗教市场理论,宗教需求在长期来说是非常稳定的,而宗教变化主要是供应方面提供的产品的转变。也就是说,人们对宗教的需求长期来看是个常数,而需要哪种宗教则要看什么宗教更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文革”期间,佛寺道观及民间信仰统统受到冲击,烧香拜佛在当时的环境中完全不可能做到,而信仰基督教的简单仪轨能隐秘地满足民众的信仰需求,所以在一些秘密传道人影响下,基督徒人数依然悄然增长,有些村庄甚至已发展到上百人的规模。而且自落实宗教政策以来,余干县对于基督教教堂的落实要比佛寺、道观的落实好得多。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传统宗教恢复缓慢,基督教的祈祷治病就成了许多贫困村民的选择。加之基督教的组织形式使信徒之间关系的密切程度远超过传统宗教,教友间的互助对处于边缘地位的底层农民有着特别的吸引力。于是基督教便作为民间宗教的替代品在余干一些地区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

  笔者在调查中最大的发现就是,余干县凡是基督徒较多的村子,必定是传统宗教势力最弱的地区。这个现象在江埠乡特别明显。江埠乡的多数村镇完全没有佛道教寺观、民间祠堂和民间小庙,即使个别村镇有,庙寺也极不景气,而这里的基督教却发展很快,有些村甚至成了福音村。笔者曾深入到江埠乡的陈坪行政村了解情况。该村由张家、阮家、施家、老头陈家、老头张家等几个自然村落组成。在我国南方这种以姓氏为名称的单姓村,通常都会有各宗族的祠堂,但在这些福音村中,居然看不到任何宗祠的踪影,至于佛道教寺观和民间小庙在这些村子则根本看不到。正是在这些传统宗教受到最彻底摧毁的村落里,基督教发展最快。据2008年11月该乡的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统计,现在整个江埠乡的基督徒约占该乡总人口的33.36%,远高于整个余干县基督徒的比例。与此相反的是瑞洪地区,由于传统宗教力量较强,改革开放后群众自发地修复了不少小寺庙,地方政府对此没有加以取缔,那里的基督教发展也就大受限制。用当地基督徒的话说,基督教发展不起来是因为“拜菩萨的太多”。据2008年统计,基督徒至多只占该地区人口的3%左右,远低于整个余干县基督徒的比例。

  总之,通过对余干县的田野调查,笔者认为,传统宗教力量保持得较好的地区,也就是宗教生态较为平衡的地区,基督教的发展一般比较缓慢,反之,基督教则会迅速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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