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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文老师谈做学问

陈金文老师谈做学问

按:广西有一民俗大军,田师称其为“桂系民俗学派” ,最近正在青年论坛做“才艺展示”链接:http://www.pkucn.com/chenyc/forumdisplay.php?fid=54&page=1。学生前去凑凑热闹,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该收获缘起于桂系大佬陈金文先生和田师的一段对话(姑且叫陈金文老师谈做学问吧),在此与诸位坛友分享,特别与正在求学的民俗学子,交流交流。

田:陈教授身材伟岸,真是民俗学的中流砥柱!桂系民俗学大军,正在茁壮成长!叫桂系民俗学派吧。期待桂系民俗学派形成自己的风格,形成学界的广泛认同。总之,广西民俗学获得一个认同的称号,也是很重要的。

陈:谢谢兆元兄既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介绍自己的平台,又来给我们捧场。谢谢各位同学的过誉。兆元兄称我为“伟岸”,实在是一种美誉,其实我那体形应该称为臃肿才是。至于所谓民俗学派问题,05年《光明日报》曾发表了我的一篇短文,就是讲这个问题的,想来我们广西也应该有一派,但即使有了这么一个民俗学派,我也不过是其中卖力的呐喊者之一,与广西的各位同行及同门相比,本人实在还惭愧得很呢。同学们都夸我,我知道你们是怕我,还是这段时间我没有吹胡子瞪眼你们对我有了些好感?抑或是未雨绸缪?
这么多同学都到这里来了,我就趁机给大家谈谈心吧。首先谈谈学问与生活的关系问题。我以为,就社会来讲,学问是重要的,其重要意义在于学问有推动人类进化之功能;但就个人来讲,无论如何都要首先解决生计问题,吃上饭、穿上衣、有钱花,才能做其他,马克思主义所谓物质第一,意识第二也。从前讲知识改变命运,现在不好说了,就业形势严峻得很呢!所以我提醒大家要早有准备。
第二点,我要谈谈如何看待我们所学专业的问题。我的学术理念是,许多文科专业其作用都是没有区别的,它们或许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但其最终的作用都是深化人类的思维,提高人类理性认识的水平,当然,一些人文学者也批评理性,但这种批评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理性深化的过程。就此而言各学科没什么高低。一个人研究什么有很大的偶然性,他研究什么并不一定要热爱什么,就像研究佛教的不一定喜欢和尚,研究晚清史的不一定喜欢慈禧一样,研究民俗的也不需要热爱民俗。不但不一定,不需要,而且一定不要,否则,你就把自己和研究对象混淆了,失去了研究者的主体性。要把学问做好,最主要的是你要适合这种青灯黄卷,皓首穷经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取决于你对研究对象的喜好程度。
第三,作为老师,我对你们在学问方面有很高的期望,但并不苛求。短期来看,仅要求你们体面地通过硕士论文,顺利毕业;长远来讲,希望你们把握自己所长,尽力发挥,有所成就。就我自己而言,没有非让你们成学问家的意思,适合做学问的人终究属于少数,再说,适合做学问也不是什么光荣,与适合做理发师,适合做大厨之类没多少区别。
先讲这么多吧,大家平等交流,谁有异议,可以提问。
接着再讲几句。
  慧能藏来躲去,这一天来到了广州的法性寺,赶上印宗法师正在讲解《涅槃经》,这就引发了一个著名的故事。老师在台上讲经,忽然风吹幡动,两个和尚就为这点小事起了争执,一个说风动,一个说幡动,谁也说不服谁。慧能在旁边插嘴了:“不是风动,也不是幡动,是你们的心在动。”此言一出,震惊四座,把正在讲课的印宗老师也给惊住了。
  我举这段公案是想说明一个道理,做学问是以追求真理、真相为目的,但是真理、真相未必找的到,它的价值往往体现在思辨上。三位僧人,说幡动的讲的是大实话,但最没价值,说心动的远离了现象,用老百姓的话叫胡咧咧,却是震惊四座。我很佩服列维斯特劳斯,常誉之为天才,大家也都对他的结构主义方法赞美有加,但是,你用他的方法去分析一下神话,难免得出原始人都是思想家的结论。那么,列先生的价值在哪里呢,我觉得就在于他的深刻!
  先说到这里吧。

田:希望民大的大学理解陈老师的苦心!陈老师和同学沟通的话,我看过很感动,也很受教育。
有这么多的这样的导师在苦心孤诣地为这个学科的发展出力,真所谓德不孤,必有邻!
学问之道,无有际涯。而无师道,则无学问,道德学问需要学子的呼应。
弟子与师长之齐心协力,方可成就事业。
衷心希望广西民大民俗学成为师生齐心协力共襄大业的模范!

陈:谢谢兆元兄鼓励。小窦你把老师给拍晕了。尚茂,我对民间文学基本理论的探讨还欠火候,以后,你们成了气候,咱们一起做吧。
  接着前边谈。
  有同学去做田野,我开玩笑说,你回来不要给我跳大神哦。其实,这是有所指的。有人调查回来,对劳动人民的智慧赞不绝口,口口声声说自己热爱劳动人民。这如果不是虚伪的话,就是浅薄。想做劳动人民实在太容易了,我曾对一位青年朋友说,你爸爸如果不让你读书,你现在就是劳动人民。他马上领悟了我的意思,他说:“我不读书的话,真的就是那种人。”此后,他不再给我说他怎么崇拜劳动人民。研究佛教的做了和尚,研究基督教的做了牧师,是把自己的角色搞乱了,从研究者转化成了被研究者。要尊重自己的研究对象,你下乡去,说这是迷信,那是愚昧,这调查就搞不下去;但不要热爱,热爱自己的研究对象要不得。某博士要研究“我爷爷”,他爷爷比我们的爷爷厉害,完全可以研究,但他研究不行,因为他太热爱他爷爷了,他的成果不可能是学术成果,而最有可能的是赞美诗。
  还要给大家说,衡量一些学术观点的价值,不能仅囿于对错。神话研究曾有“语病说”、人类学研究曾有文化传播理论,现在大家对进化论也开始质疑,但是,我们能否定他们曾经的价值吗?公孙龙说“白马非马”,三岁孩童知其谬也,他却是我国先秦思想史上重要的一家。我们每天说多少实话、真话,目前看,还都成不了家。当然,说错话也不一定成家,还要看你错的水平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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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孙老师之嘱托

孙老师有一言,大意是叮嘱我们几位民俗学子行动第一,实践第一。他说:不需要你们成为思想家学问家,你们不需要去做高深的研究,要做就做实实在在的传承……

几位老师(包括巴莫老师,晓龙老师)对后辈的关怀都无微不至,一则教我们如何做学问,二则教我们如何立足于社会。 肺腑直言,不胜感激。我相信我们这一代民俗继承人,一定会把这笔丰厚的精神遗产传承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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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师只见

引用:http://www.seawn.cn/frame.php?fr ... 5686%26highlight%3D
古代传下来的遗产都有其道,这个道或者是面向市场的,或者是面向自我精神愉悦的,或者是为了社群的整体利益的。我们的传承,如果作为管理者,当起到倡导引导的作用;如果作为商人,应该起到赞助的作用;如果是一个文化工作者(教育新闻等),应该起到宣传作用。
还有,如果有兴趣和能力,自己就是一个传承者。
对于有市场前景的,推向市场,把它盘活。我这次到台湾,见到台中的太阳饼,那是他们的特产,市场做得很好。我在上海帮助高桥申报高桥松饼,坦率讲,比台湾的口味不差,但是市场状态差很远。
我们不能想象所有的产品都卖钱,比如那个鼓盆歌是不能拿来卖的,拿来卖就是破坏文化遗产了。
但是,工艺品,民间艺术品,还有马山民歌是有前景的。是可以面向市场的。
大家的调查研究都很好,但是,能不能做成光盘卖出去?
或者推出有名的歌师,像龙船调一样打响呢?
文化产业之路,你们是可以思考和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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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得紧呵!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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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英古阿格 于 2010-1-5 00:22 发表
有趣得紧呵!
民俗学界经常会出现这样有趣的对话,特别是大师与大师的对侃,后生们看来,着实有趣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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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昧的问一句:没有热爱谈何研究?陈老师这里的研究者是否应该具有这样的素质:热爱和理性应是研究者都应该具备的素养。只是在不同的角色和场域中应有不同表现。你可以热爱民俗,但在研究时保持起码的职业性即理性的探究和专研。你也可以热爱爷爷,但把爷爷当做研究对象时,应该将其最为理性评判和探究的对象儿不应该带有私情。这就对研究者提出了 一个很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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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热爱,热爱自己的研究对象要不得。”其实热爱是一切活动的动力源泉,如果从事某方便的研究而不培养热爱的精神,那么那可能将成为精神煎熬。许多研究生在选择考研究生时为了今后延宕就业压力选择考研或者为了一个美好的未来考研,功利性质很明显。但带着这样的功利心儿不培养对研究对象热爱之心,注定不会成为长久的踏实的研究者。

美好的情感热爱的激情,是对研究对象起码的态度。这不代表研究历史就是因为热爱战争,研究杀人犯就代表热爱杀人。我们所说的热爱其实有很多含义:对事业的激情和热爱,所以表现出对研究对象的极度关心。对历史的热爱让我们热爱所有有关战争的资料;热爱心理学,所以有必要研究同性恋或者畸恋者等等。我们不能丧失热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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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说的有道理。

陈老师所说的热爱可能有特殊语境,针对特殊对象说的吧,应该不是热爱 普适性的用法。

我认为:尊重研究对象是学术的起码态度,理性对待研究对象是科学的研究方式。

至于热爱 是和个人情感有关,不可和理性混为一谈,也不可把热爱作为评价研究者素质的标尺。热爱产生于一种不自觉的情感,或真或假,用好了可以促进研究,控制不好也会影响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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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的帖子

知遥兄,针对你的置疑,我在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已作了回复。在辩论中才能激发出智慧,欢迎继续抛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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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恩施土家 于 2010-1-5 13:23 发表
马老师说的有道理。

陈老师所说的热爱可能有特殊语境,针对特殊对象说的吧,应该不是热爱 普适性的用法。

我认为:尊重研究对象是学术的起码态度,理性对待研究对象是科学的研究方式。

至于热爱 是和个人情 ...
不要这么快就投降,你看我在那边是怎么答复马老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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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的帖子

陈老师回复(青年论坛):
--这个问题,可以简单地这样说,事实上大多数专业研究者并不是因为热爱什么才成了某一方面的研究者的;甚至于可以这样说,许多人走上了做学问这条路都未必是自觉自愿的。你说这些人都成不了好的研究者,本人觉得这话有点武断。
--对某些东西感兴趣与热爱是两码事。你说你对历史感兴趣,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说你热爱历史,我就不太明白。再说,我说的是不要热爱自己的研究对象,不是说不让你热爱自己的专业。热爱民俗学专业与热爱民俗是两码事,热爱心理学也不等于热爱精神病。不要偷换概念吆。随便说一句,对自己专业的热爱也不是先验的,往往需要一个过程,事实上是,在那个时候想热爱别的专业也热爱不成了。
--在研究过程中,本人尤其反对诗情的感悟。
--“你也可以热爱爷爷,但把爷爷当做研究对象时,应该将其最为理性评判和探究的对象儿不应该带有私情。这就对研究者提出了 一个很高的要求。”--是的,这个要求太高,世上基本找不到这样的孙子。
--欢迎继续批评!知遥兄直接把阵地转移到这里来吧。---后边还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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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回复(青年论坛)

我经常发文商榷别人,怎么能不容别人提不同意见呢 。
白天有事匆忙了一些,再补充一句话--即使真有知遥兄虚拟的那样一个境界高的“孙子”,仍然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因为那仅是一个偶然!
--这时候才有点思辨的味道了,知遥兄会立时明白我的意思的,我的弟子们未必。
---请把我的所有回复传到知遥兄那边,谢谢恩施土家,向孙博士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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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己觉得好玩的有:
原文:
他研究什么并不一定要热爱什么,就像研究佛教的不一定喜欢和尚,研究晚清史的不一定喜欢慈禧一样,研究民俗的也不需要热爱民俗。
即:
他研究A并不一定要热爱A,就像研究C的不一定喜欢D,研究E的不一定喜欢F一样,研究B的也不需要热爱B。
这句好玩:“研究A并不一定要热爱A”,怎么就能像“研究C的不一定喜欢D”,前者所指对象均为“A”,后者前后对象分别为“C”和“D”,并不等同。
所以,怯怯地感觉:或许是陈先生自己先偷梁换柱了
原谅天曳理科底子,所以有时候对表达有点死心眼。

二、自己读了频频点头的有:
适合做学问也不是什么光荣,与适合做理发师,适合做大厨之类没多少区别。

三、自己觉得表达够力度的有:
在研究过程中,本人尤其反对诗情的感悟。

不过不知道对“诗情的感悟”如何界定。
恳请不吝赐教。
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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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不了,有请陈先生提示。
是草民,非草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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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忙了一天才看到了回复,感谢金文兄的坦率,我细细读后,遥抛砖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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