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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的话——关于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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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能够理解宋颖的心情。
希望陈老师能看到这篇博客,相信他会严肃处理这件事。
抄袭是中国学术最大的毒瘤,此毒不除,中国学术一点希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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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chen 于 2009-11-25 19:09 发表
我便直接引用您的表述到我文章之中,并且没有做好准确的注释,此举非常不妥, ...
如此轻描淡写?
让我认为你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抄袭就是偷盗!
偷了别人的东西,只一句“我便直接放到了我的口袋之中,并且没有做好跟你打个招呼,此举非常不妥”就可以了?
首先,“不妥”这个词就很难让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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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扬州清曲 于 2009-11-28 20:32 发表


请师生都好自为之,不要认为这种行为有什么大不了的。

抄袭者日后还成为人师,“无伤大雅”吗?

想想后果吧!

此案必须严惩,给大家一个认真的交待!

作者本人和导师都应该避开,成立独立的核查小组, ...
中国学术界对于抄袭现象实在是太麻木了。
只要存在恶意抄袭,就应该永远逐出学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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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陈建宪 于 2009-12-3 12:50 发表
再补充一点信息:
1、已有署名“革命党”、自称“宋颖的同事”的人,向文学院举报了陈建宪。作为被举报人,我诚恳希望“革命党”能实名举报,并将原举报信件贴在网上,让大家知道你是怎样举报的,以供学习。如今革命 ...
贴几则我们在《话题2009》上的讨论摘要:

萨支山:
从道德角度来说,无论如何“告密”都是不光彩的事情,不管其中是否有着更“高尚”的目的。

杨早:
咱们先抛开“志行”、“名节”等大词,对“告密”做一个经济学层面的分析:告密,无疑是有利可图的,因为接受告密的“当局”愿意出资购买这一信息(否则,告密根本不成立,我向纪委检举施爱东爱祖国爱人民,能行吗?)所告之“密”无论正义与否,在当时环境中肯定是有问题的,不宜宣之于众的。而通常,告密者也会要求接受者隐匿其姓名——既然你检举的是“坏人坏事”,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地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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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宋颖 于 2010-12-9 10:26 发表
近来读书,发现聪明的人常常有意无意设下埋伏,读的人倘若不老老实实自己去看、去查,去下功夫,就直接拿来用着,还不写转引自,往往会掉进一个大坑里,以讹传讹。
呵呵,未必聪明人才设陷阱。
许多人都会在一些不常见的资料引文中埋些小地雷。
我引用原文的时候,往往会在一些很不起眼的地方增删一个虚词,或者加个标点符号什么,完全不影响原意,又让人看不出语气变化。

还真有踩上我的地雷的。
虽然这些文章通篇找不到施爱东三个字,但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从我的文章中转引出来的文字,因为踩中我的地雷了。
可惜我这些地雷,炸的都是一些小鱼小虾,还没炸着大鱼。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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