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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几个入手点

【张海东】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几个入手点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几个入手点

  □ 张海东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正确对待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表明了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不仅为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极大地鼓舞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致力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要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着力做好工作。

  从宗教教义入手 宗教教义是宗教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它对信徒的心理、情感甚至社会行为都产生着重要影响。从世界宗教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宗教教义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在传播过程中与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相互交流、碰撞、渗透、融合,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如佛教发端于古印度,传入中国后形成了与中原文化相结合的汉传佛教、与藏族文化相结合的藏传佛教以及与西南文化相结合的南传佛教。

  总之,在社会发展、科学进步、制度变革的过程中,宗教教义是可以发生变化和调整的。所以,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各种宗教为了更好地适应现实社会,亟须从宗教教义入手,努力从思想上探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途径。新中国成立后,各种宗教在教义教规、思想建设方面也作了一定的探索。如基督教开展的神学思想建设活动、伊斯兰教的解经活动、佛教倡导的人间佛教活动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宗教教义入手,就要对宗教界有益的探索进行必要、客观的总结,重点引导宗教界上层人士、教职人员深入开展研究,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现实社会的阐释,并通过他们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宗教实质,逐步构筑并切实巩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基础。

  从宗教文化入手 宗教文化既是宗教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任何一种体系较为完善的宗教,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形式,并不同程度地与社会文化相交融。特别是世界性宗教,对传播的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都有着一定的影响,有些甚至成为了主流文化。如佛教传人中国后,历经几百年的努力,与中国本土的道教文化、儒家文化相互交流融合,于隋唐时期逐步兴盛,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长期的传播过程中,宗教文化积蓄并传承了大量的人类精神文化信息,许多精华的内容至今闪耀着人类智慧的光芒。如佛教对中国传统文学、哲学的深刻影响;道教在养生学方面的成果;基督教在音乐、美术、文学等方面的成就;伊斯兰教健康的饮食传统,以及各种宗教崇尚和平、慈悲友善、保护环境、互助互爱的精神内涵,都体现了宗教文化的博大精深。从宗教文化入手,就是要正确地运用扬弃这一唯物主义的方法对待宗教文化现象,引导宗教界人士深入挖掘宗教文化的精髓,充分展现其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广泛吸收世界各民族文化精华,提供给人民群众特别是信教群众以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内容,使广大信教群众在健康的文化氛围中自觉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

  从宗教道德入手 由于宗教道德中包含了人类社会普遍的道德规范,因此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宗教道德作为社会道德的组成部分都起到了维系社会伦理秩序的作用。佛教提倡“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基督教主张平等、博爱、自由;伊斯兰教奉行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等等,这些宗教道德经过人类历史的长河反复冲刷,凝练成了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传承不息。如“不杀人、不偷盗、不奸淫”有利于社会安定;“众生平等,不滥杀生灵”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不打妄语,诚实守信”对人们的社会行为特别是在当前强调诚信的市场经济活动氛围中更有着实际意义。在构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要充分尊重不同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道德规范。通过对宗教界上层人士加强教育和引导,结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等活动,对信教群众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不断提升道德境界。

  从宗教团体入手 加强宗教团体建设,通过他们团结信教群众,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是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基督教、天主教在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下,成立了爱国团体组织。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废除了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也按现代组织形式成立了团体组织。目前,我国五大宗教均形成了全国一体的宗教团体组织架构,为各宗教整体发挥社会作用打下了基础。然而,我国宗教团体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局限于处理程序事务,被动等待的多,主动服务的少;宗教团体与宗教活动场所没有形成有机的结合,往往是团体想作为却苦于缺乏实力和基础的支撑而难以实现等。

  在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工作中,重点要强化宗教团体的社会功能。目前,可以县级宗教团体为基本单元,充分发挥其法人的社会功能,探索对属地内同一宗教的活动场所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切实可行的运作机制,逐步形成整体优势开展各项事业。设区的市及以上的各级宗教团体可以依托这个基础,充分发挥信息、人才、协调、联络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各自特点,务实高效地开展工作。由此,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组织优势,整合内部资源,努力拓展社会服务领域,积极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出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安徽省滁州市宗教事务局)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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