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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第28个教师节: 教师待遇、师德等引关注

聚焦第28个教师节: 教师待遇、师德等引关注

搜狐 2012年09月10日01: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9月9日,在北京孔庙大成殿广场,120余名小学生用古礼祭拜先师孔子,纪念教师节的到来。“第三届北京孔庙国子监国学文化节”也就此拉开帷幕,而该文化节的闭幕式则将在孔子诞辰之日9月28日举行。中新社发 张浩 摄

  中新网9月10日电 今日是中国第28个教师节,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也已届两年。在这个教师来临之际,国务院出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意见,使得教师待遇保障、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师德等话题再引关注。

  待遇保障 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

  教师待遇一直以来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国务院总理日前引用荀子的名言,来强调尊师重教。

  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安心从教,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于教师工资,中国近年来提出要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并多次出台文件,强调这一政策。

  2008年年底,国务院通过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同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纲要》强调,要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2012年教师节来临前夕,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再次强调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除了工资保障之外,这份文件还提出一系列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的措施,包括完善教师人事争议处理途径;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支持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各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等。

  新华社的报道说, 中国一系列落实保障教师待遇的改革创新之举,正在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扩大到31个省区市近百个地级市;绩效工资覆盖在职人员1051万人,382万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中央财政投入56亿元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提高素质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里有这样的表述。中国设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近年来,中国不断采取措施出台政策,致力于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

  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5年累计招收5.5万名免费师范生,已毕业的两届2万多名毕业生全部到中小学任教。湖南、江西、新疆等18个省区也开展了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

  实施“特岗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2006年以来招聘近30万名特岗教师到中西部“两基”攻坚县和国家扶贫重点县3万多所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满留任比例连续三年达到87%以上。

  启动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近两年中央财政投入26亿元、培训了350万名中西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覆盖近百个地级市,将中小学教师的最高职称提高到正高级。

  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大高校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实施“千人计划”和“长江学者”、创新团队、新世纪优秀人才等计划。到2011年,高校共引进“千人计划”创新人才1171人,占全国总数的64.4%。

  职业教育教师学历水平、职称结构有了大幅改善,近40%的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2011年启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计划“十二五”投入26亿元,支持45万名骨干教师参加培训、2万名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国务院总理坦言,中国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还亟待进一步提高,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师资源配置还不平衡,中西部农村教师队伍相对薄弱,教师结构不尽合理,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针对上述情况,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对于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有多项部署。提出要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和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培养造就高端教育人才。同时,还要加强教师资源配置管理,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等。

  规范师德 严重失德者可撤销教师资格

  近年来,师德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国务院总理日前谈到师德建设时也指出,教师要时刻加强师德修养,做到“既美其道,又慎其行”,以自己的学识、品行和人格,影响和塑造学生,做好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今年5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教师张丽莉舍己救学生的事迹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她也获得了“全国优秀教师”等多项荣誉称号,成为师德楷模。而与之对照的是,当下有偿家教、教师收礼、学术不端等一些有损师德的现象仍屡见不鲜。加强师德建设,成为中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题中之义。

  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纲要里,曾专节论述师德建设。提出要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教育部门也不断出台措施,致力加强和改进师德。

  去年教师节前夕,教育部召开发布会透露,2011年9月和10月将选择两个省份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其中,进一步加强、改进师德建设,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

  此后2011年12月,教育部就幼儿园、小学及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有关负责人介绍,教师专业标准突出师德要求,要求教师要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此外,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还发布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明确,教师要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教育部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也要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意见明确规定,制定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健全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一律予以解聘,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除了上述举措,各地也不断出台各种规定,力争使中央关于师德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其中,福建、重庆、陕西等地实施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让师德表现实实在在地与教师的职务评聘、评奖、评优、任用紧密挂钩。此外,各地还不断创新手段方法,以师德提升为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力图通过种种“硬性手段”进一步规范师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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