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正面价值,科学都可以提供
作者 刘夙
东方早报 2010-08-01 02:12
这不是一本单纯的反宗教著作,其中的方法论代表了一种全新的思想——当代达尔文主义。
当代达尔文主义不再标榜一种完全利己主义的道德,而倡导“己他两利主义”。
一种道德一旦承认利他主义的正当性,那它显然就很难导致类似两次世界大战那样的大悲剧。
《上帝的迷思》
[英]理查德·道金斯著
陈蓉霞译
海南出版社
2010年5月第一版
331页,36.00元
读过英国著名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批判宗教、弘扬无神论的新著《上帝的迷思》(The God Delusion),我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希望这本书的价值不要被我们低估。
可能导致这本书的价值被低估的原因太多了。首先,科学虽然没有国界,但科普却有国界。道金斯的这本书是为英美人写的,所以其中有很多典故——无论“古典”还是“今典”——是中国读者不熟悉的。比如,其实有不少中国读者不太清楚新教(俗称“基督教”)和天主教(罗马正教)的区别和历史纠葛,但道金斯默认读者知道这些知识,因为在欧美,这根本就是常识。由此造成的阅读障碍是可以想见的。
道金斯可谓著作等身。1972年,在还是牛津大学动物学系讲师的时候,他就开始了《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的写作,向公众介绍英国生物学家哈密尔顿的“内含适应性理论”(inclusive fitness theory,也即“自私的基因”理论)及拟子(meme,或译觅母、弥因、谜米等)理论。1976年此书出版,立即引起轰动,并在1989年出了增订版。之后,道金斯又写了《延伸的表现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和《盲目的表匠》(The Blind Watchmaker),堪称“道金斯三部曲”。1995年,道金斯任牛津大学公众理解科学(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教授,得以省去繁杂的动物学教学任务,专注于科普写作,迄今已写有十本著作及众多的论文。有关进化论的很多观点,道金斯在“三部曲”及《攀登不可能之山》(Climbing Mount Improbable)之中已有专门、精辟的论述,所以在《上帝的迷思》中,他几次请读者去参看他以前的著作。由于他的作品在英美本本畅销,所以这样的“偷懒”行为并不会阻碍多数英美读者对其观点的全面了解;但是在很多人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的中国,大量对必要知识论述的省略显然会增大读者的阅读难度。
更麻烦的是,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是一个一神论宗教氛围淡漠的世俗社会,除去主要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少数民族,在其他的族群中,一神论宗教很少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但这本书主要批驳的却是一神论宗教,特别是新教和天主教。如果一本书讨论的不是大家普遍关心的话题,那它难以吸引眼球是不足为奇的。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哪一本国外的非小说类著作在中国没有适应性问题呢?既然如此,你说这本书的价值被低估,这种评语岂不是“普适”的,对所有这样的书都适用?所以我要从我个人的观点出发赶紧强调:比起别的书来,也许我们更应该避免这本书的价值被低估,因为它不是一本单纯的反宗教著作,其中的方法论代表了一种全新的思想——当代达尔文主义。这种源自生物学的崭新人文思想不仅可以破除上帝的迷思,而且可以在别的很多问题上带给我们全新的视角。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思想界重获自由,国外的各种思潮纷纷被介绍到国内,结果让国内一会儿是罗尔斯,一会儿是哈耶克,一会儿是福柯,一会儿又是施米特,其变幻不定有如流行乐坛。然而这些思想看似繁多,实则有限。“拿来”到今天,也算快全挖完了,其中却独独缺少了当代达尔文主义。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也许当代达尔文主义将是最后一种引入中国的重要思想了。
一说到达尔文主义,很多人文学者会不假思索地在它前面加上“社会”两字。的确,因为社会达尔文主义在思想上多少促成了两次世界大战(特别是二战)的爆发,它在人文界已经是臭名昭著,然而社会达尔文主义其实是对达尔文主义的严重曲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达尔文在十九世纪中叶提出以自然选择为核心的进化论之后,生物学界的主流对其充满怀疑,有几十年时间甚至拒不相信,反倒是人文学界狂热地拥抱、移用了这一理论,大胆地用自己的臆想补上了生物学家不敢遽断的事实缺口。到十九世纪末,已经有很多人相信,对人类来说,不仅一个族群内部的不同个体在优胜劣汰,族群和族群也在优胜劣汰,而且这种个体差异、族群差异的根源在于遗传因子不同。
然而更吊诡的是,这种构建在臆想之上的学说在二战后崩溃之时,人文学界却又走向另一个极端:拒不承认遗传对个体心智的影响,也不承认族群之间存在任何优胜劣汰,甚至还有人对达尔文主义本身展开攻击。这些信念看上去更符合政治正确性,却同样是基于臆想,而且可以视为人文对科学试图吞并自身、搞“科学霸权主义”(或者换个更简单、更有鄙视性的说法——“科学主义”)的一种反击。
不过,虽然从1959年英国学者C. P. 斯诺发表了著名的“两种文化”演说,彻底点破科学和人文各自组成圈子、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以后,科学和人文对立的局面迄今未变,而且在表面上比几十年前更严重。但是已经有很多学者(包括斯诺本人)注意到,科学和人文其实正在缓慢地趋同,有合二为一、形成“第三种文化”的趋势。在我看来,当代达尔文主义就属于这“第三种文化”,而《上帝的迷思》则是当代达尔文主义在人类思想舞台上一次耀眼而迷人的登场。
在我看来,这本书批驳宗教的理由可以概括成一句话:宗教的正面价值,科学(尤其是达尔文主义)都可以提供。换句话说,在任何一个精神领域,都至少存在宗教和科学两套理论,没有一个精神领域是宗教独享、非上帝出面不可的。所以,那种认为宗教和科学各有各的分野的NOMA(英文“不相重叠的权威”的首字母缩写)观念是没有道理的。
在习惯上认为属于科学的领域,宗教的无力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在生物学领域,主流科学家都相信达尔文主义早就不是假说,而是一种得到了无数次证实的理论。(甚至连已故前天主教教皇若望·保禄二世都在1996年承认进化论可以用于解释生命和人类肉体的起源。)和科学对立的“智能设计论”总是用生物体惊人的适应性和完美性试图说明进化的不可能,但是达尔文主义指出,进化不总是完美的,而且所有的“不可还原的复杂性”其实都可以通过渐变式进化实现。把不可还原的复杂性归于上帝的创造,不仅是偷懒的做法,违背了人类的求知、探索精神,而且永远都无法真正解决“无限退行”问题——如果复杂性是上帝创造的,那么上帝一定更复杂,它又是谁创造的?
在天文学领域,智能设计论认为,一个宇宙要满足生命(特别是人类这样的智慧生命)的最初诞生,需要的条件非常苛刻,所以生命能够诞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然而,生命诞生这种极小概率事件居然出现了,这一定是上帝的功劳。与之对立的则是1974年命名的“人存原理”:就算生命诞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我们知道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我们自身的存在就是证据。显然,人存原理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色彩,道金斯把人存原理也纳入达尔文主义,用来和宗教对抗,正是当代达尔文主义作为“第三种文化”的特性的体现。
在人文领域,科学又如何对抗宗教呢?这时候,当代达尔文主义拿出了两件有力武器:进化心理学和拟子理论。
进化心理学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新兴的心理学范式,其基本理念是:人类的心智和身体一样,都是进化的产物。正如身体分成一个个器官,各自执行特定的功能一样,心智也是“模块化”的,每个模块负责解决特定的一类进化适应性问题。然而,现代智人的心理模块适应的是一万年前石器时代的进化环境,所以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就逐渐产生了一系列心理不适应问题。
很多人支持宗教的原因是,宗教可以作为道德的支撑,因为正义、善是先验的、不能推导的、上帝给予的,没有宗教,就没有正义、没有善,于是道德大厦就会轰然倒塌。再说,善往往体现为利他主义,可是在进化论看来,个体都是自私自利的,怎么可能促成利他行为呢?然而,进化心理学却指出,道德也是进化来的,根本不需要上帝的恩赐,而且至少有四种进化方式:一,个体会对其亲属表现出利他行为,因为亲属也携带有他的基因;二,个体可以通过互惠交换实现自利,这是博弈论可以证明的;三,互惠交换还可以让个体拥有好名誉,从而更有利于今后和更多人展开互惠交换;四,利他行为有时候还可以起到炫耀自己的好基因的作用。因此,道德进化的原初“目的”是为了促进个体基因的延续。进化心理学在这些解释中用到了内含适应性理论、博弈论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新理论,这些新理论都是使当代达尔文主义区别于传统达尔文主义的重要特征。
其实何止是道德,宗教本身也是进化来的。不仅人类身体的进化常常不完美,人类心智的进化也常常不完美(如果以理性作为完美的标尺的话),然而很多不完美的进化心智却在石器时代有很强的适应性。比如先天心理使我们倾向于相信肉体和精神分离的“二元论”,以及诸事物皆有设计目的的“目的论”(如老虎的设计目的是吃人),这些理念至少可以使我们的祖先迅速摆脱有害环境(如看到老虎就赶紧逃走,而不是琢磨它是否已经吃饱),所以就在心智进化中保留了下来。宗教正是在二元论和目的论的先天心理上发展起来的。
而且,不仅宗教有一个进化式的起源,在起源之后,宗教也在不断发生着文化上的进化。任何一套宗教理念都可以分解为许多个“拟子”(文化基因),它们在人脑之间反复传播、变异,不那么吸引人的宗教拟子被淘汰,能够吸引人的宗教拟子存留下来,而且通过彼此的“连锁”进一步增强自己的适应性,最终进化出来的就是极具蛊惑力的整套宗教理念。这种把自然选择的遗传算法抽象出来、用于文化演变分析的拟子理论,也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新理论(上文已述,是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首次提出的)。
宗教还主要通过童年灌输的方式不断扩大自己在人群中的影响力,而儿童之所以会对父母的灌输全盘接受并在成年后继续将其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也是有进化好处的:只有这样,儿童才能迅速从父母那里获得生存所需的全部本领。假如一个儿童颇有“主见”,拒不接受父母的经验之谈,那他在石器时代就很容易死掉,他身上那种让他有“主见”的基因就不可能保留下来。
综上所述,通过人存原理、进化心理学、拟子理论等新兴理论,当代达尔文主义在再次从科学“侵入”人文时,已经不再具有当年社会达尔文主义那样的可憎面孔。两者的最大区别,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标榜一种完全利己主义的道德,而当代达尔文主义则倡导“己他两利主义”。一种道德一旦承认利他主义的正当性,那它显然就很难导致类似两次世界大战那样的大悲剧。
当代达尔文主义还把人类的知识排列成一系列的层级,比如心理学是社会科学的基础,比社会科学低一级;生物学是心理学的基础,又低一级;在生物学以下则是化学和最底层的物理学。虽然高层级科学不能“越级”还原,却可以还原为相邻的低层级科学(比如心理学不能直接还原为物理学,但可以还原为生物学)。在这一系列的层级中,最重要的层级是生物学,它是达尔文主义的出处,也是我们理解其他层级知识的出发点。比如心理学可以通过还原为生物学来认识,社会科学(如伦理学)又可以通过还原为心理学来认识。与此同时,化学、物理学知识所反映的宇宙“本质”,也应该通过人的尺度、人的视角来理解。这样富有人文色彩的思想,社会达尔文主义难道不是只能望其项背吗?
所以,虽然道金斯一向都把自己归入科学家行列,他的这本书也肯定会引发一些人文学者(如国内的“科学文化人”)对其“科学主义”的新一轮指控,然而道金斯所秉持的当代达尔文主义思想早就不是单纯的科学了。它是科学和人文的结合,或者干脆说,它就是人文。
用这种新颖的人文思想,不仅可以打破上帝的迷思,而且可以打破其他许多迷思。比如很多政治科学家梦寐以求一种理想的、“普适”的政治制度,然而如果我们知道人类社会是进化来的,而进化是不完美的,我们就应该放弃这种梦想,老老实实承认: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不可能是普适的,它总是要适应于某个社会的特殊文化,而且绝不可能做到完美,有些东西(比如公正与效率)肯定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当代达尔文主义在人文界还是一个十足的另类,其倡导者除了道金斯,也就只有美国哲学家丹尼特(Daniel Dennett)、心理学家科斯米德斯(Leda Cosmides)和人类学家图比(John Tooby)等少数几人。如果说前几波国外思潮是在已经成熟并具有相当影响力之后才引入中国,因此中国学人只有“拿来”的份的话,那么现在介绍到中国的当代达尔文主义思想本身还没有完全成熟,中国学人不光可以“拿来”,只要愿意,大可以亲身参与这一思想的建构。美国新墨西哥大学的进化心理学者杰弗里·米勒(Geoffrey Miller)就殷切希望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学人踊跃加入到进化心理学的研究队伍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