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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bot 于 2010-4-23 16:01 发表 
缪森委托其公司北京东方二十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表声明回应抄袭2010年4月22日
截止目前为止,缪森先生不做任何回应的原因是为了国家的利益和大局,对于不明确的事态坚决不发表个人意见。
为了避免一些以讹传讹的有针对性的报道误导公众,本公司决定受当事人缪森先生委托,把此事件受到争议的并被误导的焦点问题向公众做一个回应。
无论是世博局,还是上海的曲作者缪森及日本的冈本真夜本人之间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向外界发表过表示承认或者指责抄袭的声明。目前,歌曲《2010等你来》官方认可的作曲署名依然是缪森,希望尊重事实,不要凭主观意见的来认定决定观点。
本公司委托的调查代表孔健先生,于4月19日在惠比寿的酒店与日本音乐版权野口修会长等四人,约见日本著名歌手岡本真夜事务所负责人,一同就质疑问题进行了会谈,日方充分理解中方的立场,并达成排除歌曲抄袭争议的共识。
但是日方依然认为这的确是不同的两首歌曲,尤其在需要表达的内容上,用轻松愉快的旋律来表达迎接2010上海世博的感觉与冈本的歌曲是有巨大差异的。商讨时作为见证人的日本音乐界资深人士——五木宽之等作曲家的著名音乐事务所社长野口修先生还热情洋溢的称赞上海的巨变并祝福即将开幕上海世博。
为了避免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一些如第一直觉等基本的艺术心理学技巧,用相似和声走向的音乐误导公众的评判,并通过对于一些事件的片面报道,误导媒体对于事件的审视角度,重新制造事端,本公司在此呼吁相关部门在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严厉的打击这些别有用心的肇事者,让未来的知识产权保障更加的成熟有力!
这件事实在有些没面子,但世博会的对应还算迅速,冈本一方也很配合,本来不去提它,也就算了。
可为什么不去追究,反倒成了颠倒黑白的资本了呢?而且是以这样居高临下、振振有词的方式。
做了错事,如果能心虚,也许还有救;如果理直气壮,就真是悲哀了。
是否抄袭,自己最清楚,大家比较后也会有个明确的判断,什么叫不明确的事态?
如果没抄,坚决表态;如果抄了,诚恳认错,这才是避免以讹传讹,维护国家利益和大局的最好方式,为什么不呢?
既然公司受当事人缪森先生委托,那么最先应该说明的,难道不是缪森先生自己的态度,和并非抄袭的有力的证据吗?
整篇声明由于回避了最重要的核心内容,给人的感觉是虚张声势:
1,对抄袭,还没有正式的公开的认定。(偷换概念。因为也没有任何正式的公开的对没有抄袭的认定。)
2,已与日方非正式接触,“日方充分理解中方的立场,并达成排除歌曲抄袭争议的共识”。(避重就轻。公众关心的是是否抄袭的事实,而不是圆满解决的外交成果。)
3,极其相似,只是出于“一些如第一直觉等基本的艺术心理学技巧”(故弄玄虚。听起来觉得是同一首歌,是因为大家的音乐修养不够?)
至于“严厉打击别有用心的肇事者”,也应该在弄清事实之后吧?
到底是抄了,还是没抄?
很多人认为是抄了,有最终的作品为证。
如果说没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据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