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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历史的东方立场

诠释历史的东方立场

诠释历史的东方立场

东方早报 2009-6-28 3:34:59




  对于西方人对别的文明成果的“偷窃”,《偷窃历史》采取了一种清晰的支持东方立场,将布罗代尔、韦伯等人对西方文明的认真研究都笼统地以欧洲中心主义一棍子打死,也难免把自己推上了一种虚无主义的历史观。

  凌  越

      

  《偷窃历史》

  [英]杰克·古迪著

  张正萍译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9年3月第一版

  436页,48.00元

  法国政治思想史家菲利普·尼摩在其著作《什么是西方》中文版后记中,以一种略带歉意的口吻谈到,他的书“完全没有把远东文明纳入其问题体系中。这是一个严重的空白”。造成这个空白的原因则是:“当我写这本书时,我对亚洲一无所知。”事实上,尼摩是在这本书稿交付给出版商几天后,才做了第一次日本之行,那已经是2004年8月了。自那以后,由于对远东极感兴趣,尼摩又十数次来到日本、韩国和中国。他直率地谈到他的观感:“我确实惊叹,不过首先是惊奇于我在那里的所见所闻:一些井井有条的、都市化的发达社会,从许多方面看都是‘西方’社会,甚至比西方自己更‘西方’的社会。”他给远东的这些“西方” 社会所加的引号,充分体现出西方学者面对中西文化差异时所流露出的典型的矛盾心态。

  也许是西方中心论在西方学界持久地占据中心位置,亦逐渐引来一股反西方中心主义的潮流。在社会学领域,种族中心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的对立早已是一个常识性问题,人们在肯定种族中心主义在凝合族群所发挥的作用外基本对其持批评的态度,而能够设身处地为他族所想的文化相对主义则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

  英国学者杰克·古迪的《偷窃历史》即是在此潮流下撰写的著作,整本书采取一种清晰的支持东方的立场,书名《偷窃历史》即是一种坦率的申明,书的中心主旨是指,历史被西方接管,历史被概念化,并发生在褊狭的欧洲范围,通常是西欧范围内的事件加以呈现,继而,这种模式又被强加到世界其他地区。因为书的主题颇为宏大,这本书多少给人雄心勃勃的感觉,在时间跨度上是史前到近代,在地域上则囊括欧洲、近东、北非和远东,在学科上则驰骋于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科技史等多个领域。可是一本书的价值和它立场的正确之间的关系也许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本“政治正确”的书,但是离性感和迷人还有不小的距离。当然和许多译著一样,翻译很有可能给原著制造了多余的“文采”,一些语焉不详和啰唆费解之处不少得归咎于翻译。但是就算抛开这个因素,这本书也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这使我在抱有亲近感地打开这本赞美东方批评西方的著作之后,并没有以同样的心境合上书卷,而是疑窦丛生地翻阅了更多相关的书籍,而正是在这“相关书籍”中我找到了更为满意的答案和更为愉快的阅读经验,甚至那本语气让人颇为反感的《什么是西方》最终都给我留下较好的印象。

  

  古迪喜欢在书中以举出反例的方式来论证,通常被普遍承认的观点实际上带有西方中心主义的色彩。但是他所列举的例证往往语焉不详,缺少细节的论证,也许他反对的原本就是细致的分类,抑或是认为细致的分类不能成立,因而逼使自己不得不用某种笼统的论述来作为自己攻击的武器。比如在第二章“古典时代的创造”中,对希腊发明民主制这一概念提出质疑,因为“许多更简单的社会已经显出民主的特征”,他举例说:“哲学家克鲁泡特金和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早期社会的特点‘互助’,是分散系统的机械组合。”但是显出民主的特征,或者从互助到民主制显然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还是那句话,不能因为你无聊踢了几脚石子,就说明你发明了足球。同样,你也不能因为前文字社会的达荷莫人通过向一个箱柜中投放石头的方式进行投票,就把民主制度的发明权颁给它。实际上一个社会政治制度的确定是一个远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必须得和相应的经济制度、科学传统相匹配。具体到古希腊的政治制度,它是在多岛屿的城邦环境、毕达哥拉斯学派崇尚理性追求的科学精神,以及复杂的贸易和交易行为下共同促成的。

  在有关大学的论述中,古迪又把矛头指向欧洲从十二世纪建立起来的大学制度,“它被看作从根本上区别于欧洲原先的机构和同一时期非欧洲机构”。但是在我看到一些书籍资料中,没有人对是否欧洲人首创了比较现代的大学制度感兴趣,而是对于大学是欧洲近现代学术摇篮这一事实进行研究,并集中分析它在形成西方的学术传统上起到了哪些具体的不可或缺的作用。以科学家为例,从中古科学兴起到十七世纪科学革命,科学家绝大多数都是由大学培养出来,更有相当部分是在大学工作,在此意义上研究大学对西方学术发展的意义恐怕要比讨论谁最先创立了大学更有意义。古迪列举出的反证是近东拜占庭的巴德斯大学,它的创立要比西方著名的博洛尼亚大学早两三百年的时间,可是我们依然可以用古迪惯用的含混立场提及柏拉图的学园、亚历山大学宫、巴格达智慧宫等更为古老的学术机构,甚至古代中国的太学和书院,它们都要比巴德斯大学古老得多。可是无论在体制上还是理念上,欧洲十二世纪出现的大学确实和所有这些学术机构有很大不同。在体制上,以博洛尼亚大学为代表的早期欧洲大学在创立之初并不是基于某个学者或是君主的意愿,根据某个特殊的理念建构起来,而是在特殊社会环境下自然形成和发展的事物,根本没有预先制订的计划和构想。这说明,它首先是对应于社会文化中某种深层的强大需要而出现的。另一方面,这些大学的发展几乎是一部抗争史,抗争所指几乎涉及当时社会的各个层面:市民、教会、国王等等。也就是说,从一开始这些大学就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了相对于国家和教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从而成为具有普遍性的教育学术机构。

  

  在《偷窃历史》中,古迪集中批判了三位著名学者李约瑟、埃利亚斯和布罗代尔,指责他们的研究带有欧洲中心论色彩。老实说,当我看到批评对象里有李约瑟时,还是颇为惊讶。李约瑟穷几十年光阴撰写的皇皇巨著《中国科技史》,就是为了要证明在十六世纪以前,中国科技是长期领先于西方的,但他竟被古迪批评为欧洲中心主义者。对于中国科技后来被西方超越的“难题”,李约瑟解释为东西方社会经济体制差异,古迪或是借助别的学者之口或是用自己略带讥讽的转述语调武断地予以反驳。最后对于李约瑟欧洲中心倾向的证据收集则颇有“欲加之罪”的味道:“李约瑟避免诉诸通常所理解的那种‘种族主义’倾向,但他的历史观往往受到文化趋势遗传倾向的影响。因而,他提到犹太人‘很多高贵的种族特质’,另外,他还提到中国人的‘禀赋’。”这种“抓小辫“的方式恐怕不是正确的辩论之道,对那种力求公允的逻辑论证显然也于事无补。

  关于李约瑟难题,陈方正新近出版的《继承与叛逆——现代科学为何出现于西方》谈得更为透彻,可能也更明显带有欧洲中心论倾向。可是它的作者是一位中国人,我不知道古迪该怎样评判。这本书对中国科技传统的批评更为激烈,但是其论证的功夫却也更为缜密和令人信服。陈方正首先指出,李约瑟将中国应用技术的领先等同于科学是一个错误。中国古代科技确实有灿烂的过去,可是为什么这些发明没有在它的发明国中国催生出科学革命?这个问题显然更值得深究,而不是仅仅借此和西方科学传统一较长短。其次,对于李约瑟把“李约瑟难题”归咎于社会经济等外在因素,陈方正也提出批评,它虽然承认宗教和社会因素“有可能从不同方面对于科学革命发生实际的推动和激发作用”,但“问题是,它们由于本质所限,都只能依赖相当间接,属于提示性的论据,而不可能得到确切证明,至于其彼此之间以及与其他因素之间的相对重要性,就更难以衡量”。由此很自然可以推导到第三个观点,即西方科学固然在发展过程中吸收了比如伊斯兰科学以及印度、中国古代科学的某些因素,但是它自身是有自己的规律和传统的,这规律其实就蕴含在古代希腊数理传统中——一种科学解释与数学证明的普遍观念。

  《继承与叛逆》的基本观点看来也难逃古迪欧洲中心论的责难,可是在我看来,在严肃地思考和尽量严谨地论证下得出的偏激理论,也要比一本时刻打量自己是否“政治正确”的书要有意义得多。

  

  在《偷窃历史》中,古迪还花了不少篇幅批评了社会人类学家埃利亚斯对于“文明”的“盗窃”,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对于“资本主义”的“盗窃”,他顺便批评的学者更多,比如韦伯有关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产生的影响,马克思有关资本主义起源的观点都遭到古迪的批评,原因都是他极为敏感和讨厌的欧洲中心主义的倾向。而他时常举出的例证有时候却让人忍俊不禁,比如在批评埃利亚斯有关文明的进程时,他举出的证据是中国人用手纸比欧洲早了一千年,另外十九世纪波斯的伊斯法罕有二百七十三个澡堂,当时的伦敦则一个也没有,这些是事实,但却不能以此来证明东方人比西方人更为文明,它们都是太小的局部的例证,根本没有办法证明那样一个庞大的问题。另外,古迪对于所有这些学者认真的研究都笼统地以欧洲中心主义一棍子打死(对这些问题,他几乎从未提出任何建设性的意见),也难免把自己推上了一种虚无主义的历史观——什么都是难以分类和比较的,什么情况都是可能出现的。面对这样一个常识性的每个人几乎都能脱口而出的“ 正确”结论,学者和学术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学者和学术的目的不正是要厘清事实和探求现象后面的原因吗?意大利学者克罗齐在《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一书中,区分了语文性历史家和名副其实的历史学家,语文性历史所提供的实际上是文献而不是历史,而真正的历史学家是要解决关键问题,在此意义上古迪所批评的那些学者恐怕都要归入名副其实的历史学家范畴,因为他们都怀有一种古迪一再批评和讥讽过的“目的论”,比如他们都在殚精竭虑地寻找资本主义起源的原因,或者是现代科学为何产生于文艺复兴之后的欧洲等等有价值的问题,甚至冒着被人攻击为“欧洲中心主义者”的危险。不偏不倚,完全客观的历史早就被证明是不存在的,对于这种历史的强调实质上是在取消有益的分类甚至取消意义本身。对于李约瑟难题对于资本主义为何起源于欧洲,可能的答案通常都是极其复杂的,哪一种变量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哪一种变量只是流于皮毛,甚至不幸堕入欧洲中心论的泥潭,都需要扎实的研究,但无论如何都要比取消问题的“政治正确”更有勇气,在道德上最终也处于更有利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古迪和他所批评的众多学者其实处在两个完全不同的维度上,我必须要说,我更喜欢他所批评的学者的出发点和问题意识,而不是他的。

  

  悖论是,《偷窃历史》这一书名本身,却透露出某种奇怪的羞耻感——对于西方人对别的文明成果的运用,这是否隐含着某种更深层的西方中心思想呢?人类文明从来不是孤立地发展的,所有文明对于科技的运用,笼统地说都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人们大可不必为了奇怪的自尊心而羞羞答答,当然使用当代的科技得预先付上知识产权的费用。综观历史,数次规模宏大的翻译运动都说明了人们对于知识的自然渴求。从公元六世纪开始,在汹涌而至的野蛮民族冲击下,欧洲陷入大混乱,物质生活全面倒退,学术文化火炬熄灭,进入长达五百年的黑暗时期。可是新生的阿拉伯帝国则在多位开明君主推动下,张开双臂接受古希腊哲学和科学,大量典籍从叙利亚文与希腊文翻译成阿拉伯文。另一次翻译运动则是十二世纪从阿拉伯文的希腊典籍转译到西欧文字,其出发点是1085年基督教王国从伊斯兰教徒手中收复西班牙半岛中部的重镇托莱多。说来奇怪,此前在罗马帝国时代,希腊典籍绝少被翻译成拉丁文,也就是说直到十二世纪,现在认为自己是古希腊真正传人的西欧,才首次看到他们将来紧紧拥抱的古希腊遗产。到十九、二十世纪之交在明治维新、五四运动推动下,日本和中国又掀起了新一轮的翻译运动,古希腊典籍因此被近乎完整地引入东方。数次规模庞大的翻译运动,其实都准确反映出人们对于知识的渴求,同时亦和本土传统知识碰撞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火花。从这个意义上,基于自尊心的偷窃概念要么显出故步自封的保守倾向,要么是在当代知识产权扭曲下奇怪的自尊心的显露,而且分明带有明显的欧洲中心色彩——和最初的动机似乎完全相反。对于异族文化精华,鲁迅先生在《拿来主义》一文中早就做过精辟的阐述:“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补充一句,这 “拿来”并非“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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