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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志宏】从网络嵌入性到制度嵌入性

【甄志宏】从网络嵌入性到制度嵌入性

从网络嵌入性到制度嵌入性

甄志宏


——新经济社会学制度研究前沿


      “新经济社会学”的兴起是以马克·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1985)发表的“经济行动和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为标志的。格兰诺维特将网络的研究方法引入经济社会学,通过对“不充分社会化”和“过度社会化”两种观点的批判,指出了忽视社会网络机制的弊端,并以此对威廉姆森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建构的关于经济组织治理结构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解释模型(Williamson,1981,1985)发出了挑战[1]。格兰诺维特把经济社会学的理论核心归结为三个命题:(1) 经济行动是社会行动的一种特定类型;(2) 经济行动具有社会性的定位;(3) 经济制度是一种社会性的建构[2]。并通过对经济行动和经济制度与社会网络和更大范围的社会结构之间“嵌入性”关系的揭示,为新经济社会学开辟了不同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制度分析的崭新视角,进入了传统意义上属于经济学分析范畴的分析领域,从而对国家、市场、金融、货币以及全球化这样的一系列重大制度问题直接发言,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新经济社会学对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回应
       最近20年来,制度对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观点日益被更多的人所接受,这一局面的形成主要归功于以科思、诺斯、威廉姆森和阿尔钦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对制度在协调个人行动上发挥关键作用思想的重新发现和深入阐述,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在使制度重新成为社会科学关注的焦点上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大多继承了新古典主义主流经济学派的工具理性主义的分析传统,坚持制度分析中的理性计算的立场,因此,他们往往将制度理解为一种解决集体行动问题时的一种策略,一种能够促进自利的行动者进行合作的工具。制度作为约束人们经济活动与交往、交易的种种规则——是由人们发明、创造、设计出来的,也是可以经由经济的或政治的企业家根据其利益最大化的计算所加以改变的。
       由于将制度理解为,是设计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系统,将强制性作为其首要控制机制,经济学新制度主义强调正式制度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国家和企业对正式制度的设计和控制。因此科思在《企业的性质》中阐述了法律和组织在经济中的重要性,随后又通过跨学科考察了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将国家和企业作为核心制度,即统治者和企业家在他们各自的领域里强化了正式组织对经济行动的限制作用,从而形塑了获得机会的结构。
       近年来,一些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也开始聚焦于非正式规约,特别是社会规范和网络。他们的研究阐释了非正式规约如何为集体行动提供了一种制度框架,这一框架为游戏规则提供了除了价格机制以外的另一种强化机制并为经济行动者的交易提供了便利。但是,他们的研究并没有揭示正式和非正式的规约如何共同形塑组织和个人的经济行为,有关正式制度的亚制度社会基础问题仍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非正式制度这一变量的引入,使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假定受到了挑战,行动者效用最大化的追求受到了诸如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等非正式规范的限制,也就是说,并非纯粹的经济动机,决定着行动者的选择,社会规范为行动者的选择提供了约束框架。但是,正如诺斯所说,经济学还没有一个对社会规范的成功的解释。
       经济学缺少一种有关社会规范的理论,为社会学家整合经济学和社会学理论,说明非正式规范的来源及其与正式规范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机会。格兰诺维特通过对社会学和经济学中关于人类行动的过度社会化和不充分社会化的概念的揭示和批判,强调了经济行动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的观点,他认为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忽视了社会关系在形塑经济行动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经济行为始终或多或少地受到人际关系模式的影响。这一研究为社会学研究经济问题提供了新视角,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并导致了经济社会学研究的重新兴起。


二、从“网络嵌入性”到“制度嵌入性”——新经济社会学制度分析的兴起
      在对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特别是威廉姆森的“市场和等级制”二分法进行批判时,格兰诺维特引入了“嵌入性”概念。嵌入性观点与人类学中的“实质主义”学派有关,在与主流经济学的原子论的斗争过程中,波兰尼逐步发展了其嵌入理论。他认为,经济从来不是一个单独的独立领域,在前工业社会中经济是嵌入于社会、宗教以及政治制度之中的。这意味着,像贸易、货币和市场这样的现象是由谋利以外的动机所激发的,并和具体的社会现实结合在一起。在工业革命之前,社会中的经济生活为互惠或再分配的方式所笼罩,市场的交换机制还没有统治经济生活[3]。不过,在现代社会中,事情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决定经济生活的是价格和市场。这时候,经济由(并仅仅由)市场价格来决定,人们在这种市场中按获得最大金钱收益的方式行事。这一观点实质是将经济视为现代社会中一个业已分化出来的领域,因为经济交易不再通过这些交易活动的社会义务或亲缘义务来界定,而是通过对个体赢利的理性计算来界定的。格兰诺维特又说:无论在工业社会还是在前工业社会,嵌入性始终存在,只不过在各个社会中嵌入的程度有所不同。例如,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行动也并非如波兰尼所认为的是“非嵌入”的,相反,这些经济行动是以另一种不同方式嵌入于社会网络之中。网络嵌入理论的要点在于,不管从何种角度出发来研究经济现象,都必须考察经济行动者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及个人或群体之间的具体互动。
       格兰诺维特不仅提出了一个以网络分析为基础的对经济现象的解释,更重要的是在经济现象的分析中引入了“嵌入性”概念。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包括其追随者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用理性经济人的理论预设来解释人的经济行为和社会的经济制度,认为经济是一个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与社会其他领域日益分离的子系统,经济学的主要目的和任务就是对经济这个子系统独有的运作规律进行高度的概括和抽象。在经济学的分析中,理性以外的其它社会因素的影响被认为正日益淡化,因此可以忽略不计。而格兰诺维特认为事实正好相反,随着现代化、工业化进程的发展,影响经济活动的社会因素不是少了而是更多了。他指出,所有的现代资本主义经济都嵌入在现行的社会关系之中。这为研究经济现象的社会学家提供了一把大伞,大家可以从这个概念推导出一系列的嵌入方式。经济生活既可以嵌入在网络里,也可以嵌入在制度里。正如格兰诺维特在《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中所说:“市场与等级制的分析,尽管可能很重要,但在这里主要是用来作为证明我的观点的例子。我相信嵌入性主张具有非常普遍的适用性,而且不仅证明了在对经济生活的研究中有社会学家的一席之地,还证明了社会学家的视角是这种研究所迫切需要的。为了避免作为标准经济理论核心的对经济现象的分析方式,社会学家没有必要割断其与社会生活中更大的和重要方面的联系,没有必要割断与欧陆传统的联系,在该传统中,经济活动尽管重要,但也仅仅被视为社会行动的一个特定范畴。”[4]由此可见,嵌入性概念在本质上对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发出了直接的挑战,同时也为经济社会学制度分析的复兴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1990年格兰诺维特又在《旧——新经济社会学:历史与议题》一文中,批评社会化不足和社会化过度观点基础上将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归纳为两个社会命题,(1)经济行动总是社会性定位的,它不可能仅仅用个人动机来解释;(2)社会制度不可能以某种必然的形式自动地产生,而只能通过“社会建构”形式形成[5]。之后他又与斯威德伯格共同把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核心归结为三个命题:(1)经济行动是社会行动的一种特定类型;(2)经济行动具有社会性的定位;(3)经济制度是一种社会性的建构[6]。
       由此,秉承着嵌入性视角和经济制度的社会建构性理念,新经济社会学逐渐将关注的焦点由社会网络转向了对经济组织的制度化过程展开分析,而且逐步将分析领域扩大到了诸如金融、货币、市场以及国家等宏观制度层面,实现了新经济社会学研究从“网络嵌入性”到“制度嵌入性”的研究视角的转变和研究领域的拓展。


三、新经济社会学制度研究的理论进展
       新经济社会学的制度研究渊源于组织理论中的新制度主义学派对组织的趋同性问题的分析。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学派要尝试解释的一个中心问题是组织的趋同性问题,即在现代社会中,为什么各种组织结构越来越相似?如果单纯从经济学的效率视角来观察,我们很容易得出组织形式应该各不相同的结论,因为在效率原则的制约下,每个组织的内部结构要随着它的目标、任务、技术和环境条件不同而异。以迈耶和迪玛奇奥为代表的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学派强调应该从组织与其生存的制度环境之间的关系的角度来研究组织行为和组织结构。为此他们提出了制度化或称为结构化理论。迈耶认为,组织的制度化过程就是组织遵循“合法性逻辑”,不断采纳制度环境强加于组织之上的形式和做法的过程,由此导致了组织之间结构的趋同[7]。迪玛奇奥和鲍威尔认为,不同组织之间相互作用在经过制度化之后会形成组织场域的结构化,这种制度化机制包括:场域中组织之间互动的增加;组织间形成明确的主-从等级结构;场域中的组织相互争夺的信息增加;一系列组织的参与者之间共识的增长。一旦这种制度化了的场域形成,其本身就会成为一种强大的力量,促使其间的组织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相似性,这就是新制度主义者所强调的“制度性趋同”。为此他们还论述了导致制度性趋同的三种机制:(1)强制性趋同,源于政治影响和合法性的要求。例如组织必须遵守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组织同盟所制定的行业规范等;(2)模仿性趋同,源于对环境不确定性的反应。这种模仿行为不同于竞争压力下的模仿,是一种制度化的模仿行为;(3)规范性趋同,与专业化程度的增强有关。即当进入某些专门领域时组织需要满足一些专门的条件,这些条件就是一种规范性的力量,当它们被制度化之后,对这些规范的遵从就会导致组织间的趋同现象的产生[8]。
        显然,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学派所讨论的组织与其生存的制度环境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经济社会学的“嵌入性”概念来表述。只不过组织理论的分析单位还局限在对以理性化著称的科层制组织的分析上。然而,组织理论制度学派运用社会学的合法性逻辑对经济学效率逻辑的挑战所运用的独特视角以及这种视角对于经济组织结构的制度分析所显现的令人信服的解释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了经济社会学家运用制度分析对超越经济组织的更宏观的经济现象进行解释。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经济社会学正是沿用组织分析制度学派所倡导的制度分析的三种机制对更大范围的经济现象进行解释。第一,从组织理论中的强制机制出发,经济社会学如今着重研究国家、政府、法律等强制性制度对经济生活的塑造和制约。第二,从模仿机制出发,新经济社会学着重探讨经济意识形态、经济政策范式以及商业文化对经济行为的影响。这实际上是试图揭示人们对何谓理性和效率的不同认知决定着采取何种相应的制度安排。组织理论新制度主义学派对认知问题,即不同环境下对何谓理性和效率的不同认识的探讨被认为是该学派最具原创性的贡献,新经济社会学沿着这个视角进行了深入探索,力图通过揭示隐藏在制度安排背后的认知图示获得对经济制度和经济行为的更深刻的理解。第三,从规范化机制入手,着重探讨像行业协会、卡特尔这样的专业化组织等非市场机制对经济组织治理模式的影响和经济行为方式的约束[9]。


四、新经济社会学制度研究的基本视角和分析框架
      经济社会学研究人类的物质生产、消费的结构和动态如何受到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的影响。现代经济理论自称是一种一般性理论,研究人们如何互动以实现以物质为基础的人类自身再生产,因此,它被假定适用于所有社会的所有时期。经济社会学有着质疑这一假定的长期和卓著的历史。在三部最为重要的社会学经典著作,马克思的《资本论》、韦伯的《经济与社会》和涂尔干的《社会劳动分工论》中,都将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体系视作是由更深层次的、使得现代性得以产生的社会过程带来的结果。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人类学家波兰尼进而对市场制度是如何发展成为组织物质再生产的主导性社会组织形式的问题进行了阐述。总之,古典经济社会学家们对理性选择的社会限制条件的分析向传统经济理论发出了挑战,特别是他们对制度的建构和有效实施的非理性基础的强调使人们认识到除了正式的法律制度,非正式的风俗习惯、社会规范和文化传统等社会因素同样对行动者的理性选择发挥着重要影响,这就为通过经济学与社会学的结合,从而展开更加完整的制度分析奠定了基础。通过对经济行动和社会结构之间嵌入性关系的揭示,继续对新古典经济学解释逻辑发起挑战,对经济组织以及更大范围的经济现象展开了制度分析,逐步形成了关于经济制度如何产生、维持和变迁的较为完整的分析框架,及对一些问题采取了与经济学家完全不同的视角。
       首先,不同类型的经济体制为什么会产生。对此经济社会学制度学派认为,是因为历史给予了不同的社会以不同的起始发展要素。很多经济社会学家通过对不同国家初始阶段的制度结构,包括政治制度、文化观念和社会组织模式等制度要素的历史比较分析,揭示了当前所呈现出的制度差异的根源。概括地说,经济社会学认为:国家之间早先的制度差异塑造了不同的经济治理模式。
其次,不同类型的经济制度何以维持。经济社会学家认为是因为诸如财产法之类的制度通常会继续存在,直到有人直接对其提出怀疑和挑战。“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是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最新的一种表达方式,他们用它来描述系统如何随时间发展而保持其基本特点。一旦某一团体或国家沿着一条路径前进,那么,将来的路径必定起始于第一次的选择。各种组织经济的不同方式常常都具有黏性,或者说具有抵制变迁的倾向。出于各种偶然因素而产生的社会制度,会继续塑造着未来的经济行为。这虽与博弈理论家的多重均衡观点并非不能相容,但是,它重点关注的是制度怎样塑造了基本的理性行为。
另外,韦伯还揭示说,制度之所存在,不仅是因为制度形成了结构惰性,还因为制度开始对人们具有意义;他还指出,弄清楚制度具有的意义,是理解为什么制度能够存在的关键。韦伯坚持认为,由于人们只会奉行那些对他们有特定意义的习俗,因此,我们应当力图理解习俗对那些奉行它们的人们所具有的意义。这并不是说,习俗必然会产生其预期的效果;事实上,习俗可能会承担着一些奉行它们的人们所觉察不到的功能。经济社会学的研究表明,即使在那些理性化社会中,人们对某些经济行为和经济制度的理解也有很大的差异。正如19世纪晚期的英国,卡特尔被理解为协调产业的一种富有效率的机制,政府支持卡特尔制度的大规模应用;但在美国又被标榜成邪恶的个人发明,会威胁经济增长和民主,因此政府通过制定反托拉斯法限制卡特尔的发展。可见,人们对特定经济行为和经济制度所代表的含义的理解,对制度的维持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最后,对于为什么经济制度会改变这个问题,韦伯认为,变迁可能起源于政治、法律或宗教理想的变化。旧的习俗和规范总会持续存在,直到某些东西促使社会系统做出重大调整,从而提供了变迁的可能。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表明,新的经济制度通常是在力量斗争中产生的,它们可能——也可能不——比那些被取代的习俗和惯例更有效率。经济学中的制度主义者最初认为,制度会朝着越来越具有效率的形式进化。然而,即使制度主义经济学家也认为、变迁不仅受效率影响,还受结构和力量以及偶然情况的影响,但经济制度的变迁可能更像是随机变化过程,而不是趋向特定理性目标的进步过程。

原文出处:《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文章链接:天睿网http://www.tianroo.com/branch/economic/705.htm



[ 本帖最后由 马衣努 于 2009-10-28 19: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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