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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苏民]汉语不如德语富于思辨性?

[许苏民]汉语不如德语富于思辨性?

汉语不如德语富于思辨性?
许苏民


  来源:《光明日报》



    长期以来,汉语不如德语富于思辨性的观点风行中国哲学界。流行的风气是,研究哲学而不懂古代汉语无人瞧不起,而不懂德语则遭人鄙薄。

    大家都从自己的西方哲学史老师那里接受了这一观点,但老师、甚至老师的老师的观点也是从黑格尔那里来的,如钱锺书所说:“黑格尔尝鄙薄吾国语文,以为不宜思辨;又自夸德语能冥契道妙,举‘奥伏赫变’(Aufheben,扬弃)为例,以相反两意融会于一字,拉丁文中亦无义蕴深富尔许者。其不知汉语,不必责也;无知而掉以轻心,发为高论,又老师巨子之常态惯技,无足怪也。”(《管锥编》第一册《论易之三名》)为了廓清黑格尔的这一臆说,钱锺书对古代汉语和哲学典籍作了深入研究,以雄辩的事实,证明了汉语与德语同样富于思辨性,证明了运用汉语进行哲学思辨同样可以感受到理论思维的乐趣。

钱锺书认为,在汉语中,一字多意之同时合用的情形实在太多了。他举例说,“易”一名而含三义,一是易简,二是变易,三是不易;“诗”一名而三训,一是承,二是志,三是持等。他认为,字的多义性是客观事物之理和人的精神心理固有的辩证性质的反映,在这方面,中西语言文字并没有区别:“赅众理而约为一字,并行或歧出之分训得以同时合训焉,使不倍者交协、相反者互成,如前所举‘易’‘诗’‘论’‘王’等字之三、四、五义,黑格尔用‘奥伏赫变’之二义,是也。”
钱锺书把具有多义性的语言文字在哲学文本中的运用区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只取一义。这是形式逻辑对语言确定性的要求,无论中西,都是一样。即以德语“奥伏赫变”而论,黑格尔说这一词汇蕴涵“灭绝”与“保存”二义,但在德文哲学书中实际运用的时候,却多为取其一义。二是“并行之分训之同时合训”。如汉语的“是”字,兼有“然”与“此”二义,与“非”与“彼”相对,在《庄子》中用以说明矛盾双方各以对方为自身存在之条件的道理。三是同一个字的相反二义的合训并用与“兼背出与并行之分训而同时合训”,最能体现中国哲学的辩证思维精神。

钱锺书告诉我们,《老子》云“夫惟不厌,是以不厌”、“夫惟病病,是以不病”,也是相反二义合训并用的例证,并在哲理中包含着文字运用的机趣。汉语的这种极适合于辩证思维的性质也不仅表现在《老子》和《易经》中,而且表现在中国古代其他典籍之中,如果说《老子》“反者道之动”这五个字可谓“约辩证之理”的话,那么《孟子》之所谓“无耻之耻,无耻也”这七个字则可以说是“示辩证之例”了,二者皆可谓“简括弘深”。又如白居易和杜荀鹤的哲理诗:白居易云“本立空名缘破妄,若能无妄亦无空”,杜荀鹤云“说空空说得,空得到空么”,都是把同一个字的并行分训与背出分训同时或交替运用于“意在提撕”的哲理诗中。试想,如果没有比较发达的哲学头脑,谁又能理解这种富于思辨性的语言呢?而一个民族之所以能够产生并娴熟运用这种富于思辨性的语言,不恰恰证明了这是一个具有很高的哲学思维水平的民族吗?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9-3-31 10: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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